系列杀人者
一些最新的研究表明,1970—2009年,美国的系列杀人犯的数量已经降低(Quinet,2011)。但是,一些研究机构估计,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大约有35~40名系列杀人者在美国的特定区域内伺机作案(Hickey,2010:Jenkins,1988)。对于那些活跃的没有记录在案的系列杀人者的数目,希基(Hickey,2006)做出过类似的估计。实际上,某一时间在美国或者国际范围内,对于系列杀人犯的数量和流行状况并没有准确数据(Brantley&Kosky,2005)。
估计系列杀手的被害人数同样困难。许多系列杀人案件的作案人擅长隐藏他们的被害人,而有时他们的被害人数量会被夸大。加里·里奇韦(Gary Ridgway)被称为“绿河杀手”,曾供述杀害了48名女性,他就具有很强的隐藏尸体的技巧。长途卡车司机基思·杰斯波森(Keith Hunter Jesperson)被称为“笑面杀手”,因为他给媒体的信中常常画有笑脸,他曾宣称自己在多个州杀死过160人,后来他又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话了。他得意于被他杀害的人往往要到一年以后才会被发现(Quinet,2007)。在沃尔夫(Wolf)和拉夫兹(Lavezzi)研究的一个系列杀人案中(2007),作案人在一栋房子内埋藏了8具遇害女性的尸体,这栋房子还住着他的父母和姐妹。一部分尸体在地下室和阁楼内被发现。
评估被害人的数量同样是困难的,因为在一些杀人案件中,一名系列杀手可能都没有受到怀疑。为了说明这一点,詹金(Jenkins,1993)列举了加尔文·杰克逊(CalvinJackson)的案例,杰克逊在1974年被捕,涉嫌在纽约的公寓内实施杀人。实际上,杰克逊是一名系列杀手,但是没有一个被害人让警方怀疑这是一起系列杀人案件。杰克逊在一栋独户居住的旅店内实施杀人,那里的房客比较贫穷,没有亲朋好友,大多是被遗忘的老年人。警察到旅店出警,处理因为酒精、毒品、年老等问题造成的伤害案件或者死亡案件。当有案件发生时,警察也从来没有考虑到这是系列杀手所为,因为被害人不符合对系列杀人案件的刻板印象。由于没有对被害人实施异常的性虐待(对被害人的刻板印象),警察认为没有理由判断这是一起系列杀人案件。其他的系列杀人犯可能伪造情境,比如与毒品相关的杀人案件。最后,在不同州的单一杀人案件不可能联系起来,除非司法部门共享这些犯罪案件的信息。随着计算机系统的进步,这种串并案在目前是有可能实现的,可以使资源和数据实现共享,以侦破系列犯罪案件。
被害人的选择和惯技
系列杀手选择被害人时一般基于被害人的可获得性(Morton&Hilts,2005)、易受攻击性和合意性。可获得性(availability)是指,被害人的生活方式或者被害人生活的环境,换句话讲,被害人的生活方式使其有机会被诱拐或者无人挂念。在一些案件中,一名被害人失踪不会被人注意到,在另一些案件中,被害人是会放弃逃跑或者是丧失意志力的人。一项关于现有的系列杀手对于被害人选择的研究表明,杀手(选择被害人时)倾向于选择易于接近的群体、暂住群体、失踪不会引发报警或者关注的群体。被害人经常是妓女、逃亡者、年轻男性流浪者或流动的农场工人。易受攻击性(vulnerability)是指,被害人容易受到作案人侵害的程度。基本上,系列杀手容易视某些群体为猎物,例如,大学里或者附近的年轻女性,或者是年老独居的穷人。系列杀手很少闯入陌生人家里并杀死他们。不过,
第十章·多重杀人、校园和职场暴力
系列杀手的杀人生涯往往开始于最易受攻击的被害人,但随着杀戮的继续,他们获得了更
多信心,会开始选择“有挑战的”被害人。
合意性(desirability)是指被害人符合作案人的偏好,可能涉及被害人的一些特征,比如,族群、性别、年龄、职业、头发颜色、性偏好或者其他特点。其他一些动机也会促使他们进行杀戮,比如,实施犯罪行为带来的兴奋、获得财产或者引起注意。麦克·斯温(Michael Swango)曾是一名前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急救工作人员和注册外科医生,他涉嫌毒杀至少35名、最多可能达60名病人和同事。虽被贴上“死亡医生”的标签,但斯温只被认定杀死了4人。他被判处三个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他在具有高度安保设施的联邦监狱(ADX监狱)服刑,该监狱位于科罗拉多州的佛罗伦萨。斯温的杀人动机没有被完全确认,但是性动机不是其杀人动机。他坚持制作简报,从报纸和杂志上剪取有多人遇难的报道(文章),他还坚持记日记,描述他在杀人过程中感到的兴奋和快乐。
尽管系列杀手在某些背景特征上与前面讨论过的单一杀人案件相似,但系列杀手在选择被害人和实施犯罪的方式上仍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特殊之处。杀害单一被害人的犯罪人往往出于人际冲突引起的愤怒,同时缺乏自我控制。而系列杀人多为故意杀人,他们按照一个精心策划的计划行动,常常具有性猎取动机,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系列杀手都有此动机。典型的故意杀人通常不存在人际冲突。被害人如果单独遇害,还多由家庭成员、朋友和熟人所为,或者与另一种犯罪企图有关,如抢劫。然而,系列杀手不同,他们有时会诱骗被害人进入他们的车内或家内,如允许他们搭便车或为青春期少年提供旅游费用以换取他们性满足。由于在系列杀人案中,作案人和被害人之间缺乏某种关系,所以在圈定犯罪嫌疑人上特别困难。
杀人的方法也经常不同。系列杀人案件中的作案人倾向于直接用手勒杀或者拳打脚踢,单一杀人案的作案人倾向于使用枪支(Kraemer,Lord,&Heilbrun,2004)。系列杀人案的作案人会显现出更多的策划性,比如将被害人的尸体从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地点:有更多的控制被害人的方法以及在某个偏远的地点处理尸体的方法(Kraemer et al.,2004)。单一杀人案的作案人可能在处理尸体上比较缺乏技巧。
系列杀人案的区域分布
大多数系列杀手在实施杀人行动时对作案地点有特殊的偏好。系列杀手们经常在他们认为舒适的区域内或某个特定的地点杀人,比如他们的住所、工作场所或一个相关的居住地。地理学的犯罪心理画像的研究数据一直支持这种观点。极少数的系列杀手会跨州实施杀人计划(FBI,2005a)。这些跨州杀人的作案者经常是卡车司机、在异地服过兵役的人、临时逗留者或定期巡回工作者,他们需要定期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希基(Hickey,1997)推测,有14%的系列杀手将他们的家或者工作场所作为实施杀人的地点,另有52%的系列杀手倾向在同一地点或者同一区域实施杀人,比如在同一城市或者社区。这种行为规律意味着地理学的犯罪心理画像在圈定系列杀人案的嫌疑人的侦查中的价值是无可比拟的。
罗斯姆(Rossmo,1997)的研究主要针对重大的或系列的案件嫌疑人,这种案件以人为侵害对象。他界定了四种系列杀人犯罪寻找被害人的模式:(1)寻猎型;(2)偷猎性;(3)机遇型;(4)下套型。罗斯姆(1997)写道:“寻猎型(hunter)作案人是指那些从自己的居住地出发去寻找侵害对象的人,他们会去他们认为会有合适侵害对象出现的区域搜索。”这些
寻猎型作案人在进行的案件中地理特征稳定,案件通常发生在他们的居住地附近或者临近
地区。偷猎型(poacher)作案人实施的案件的地理特征变化较多,他们可能会从其住所出
行一段距离去寻找合适的作案对象。机遇型(troller)作案人不会去寻找特定的被害对象,
而是在其他活动中随机遇到并实施侵害。下套型(trapper)作案人会设置某种陷阱来诱使被害对象进入其中。博勒加德(Beauregard,2007)等人对72起系列性侵害作案人进行了研究,其研究结果支持罗斯姆提出的寻找被害人模式。至今为止,在确定或者否定其分类方法有效性之前,需要进行更多的具体分类研究。
族群和种族特征
普遍认为,系列杀手多为白人,非裔人或者其他族群的人几乎不会实施这类犯罪,事实并非如此(Walsh,2005)。沃尔士(Walsh)发现,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非裔系列杀手在美国系列杀手案件中约占21.8%,目前能够查阅到的非裔系列杀手案件的档案有90份。同时,对于拉丁裔或者其他少数族群的系列杀手的研究还没有人做过。
我们之所以认为系列杀人案件几乎都是白人杀手实施的,很可能是根据目前已经认定的和侦查过的系列杀手案件得出的假设。某些犯罪案件往往没有及时发现并作为系列杀人案件进行侦查,如发现被害人死在一处贫民窟或犯罪高发区的破败失修的公寓中。在这种情境下,刑事侦查人员更可能认为被害人只是简单地丧命于城市中无尽的暴力犯罪案件。
同样的,沃尔士(Walsh,2005)发现,媒体倾向于报道敏感的白人杀手实施的系列杀人案件,但很少报道非裔人或其他少数族群人实施的这类犯罪。媒体曾广泛地报道了邦迪(Bundy)、盖西(Gacy)、伯克温(Berkowitz)的案件,使这些系列杀手几乎家喻户晓,而瓦特(Watts),约翰逊(Johnson)、弗朗柯(Francois)、华莱士(Wallace)等非裔系列杀手 案几乎无人知晓,尽管这些系列杀手在同一时代实施了系列杀人案件(都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因为整体上来讲,暴力犯罪发生在族群之间而非族群内部(FBI,2005),所以人们对于这些非白人作案的犯罪人缺乏关注。但是对非裔系列杀手“网开一面”的做法绝不是美国绝大多数社区对待非裔人的典型做法。在媒体关注和司法部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存在族群差异,通常不利于非裔人社区。在许多社区,发现一名白人儿童走失或者被杀通常会受到大量关注,而非裔儿童发生同样的悲剧则很少被关注。
风险因素和心理动机
一个被频繁提到的问题是:哪些风险因素使一个人成为一名系列杀手?和所有人一样,系列杀手也是生物基因、抚养教育、社会环境以及最终的个人成长路径的综合产物。无法确定某个单一的犯罪因素造就了某个系列杀手。这正是本书通篇探讨的话题,犯罪行为发展是复杂的多种影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尽管其他附加影响因素很多,但是某种同样的导致暴力犯罪的影响因素在系列杀人案件中可能起到显著主导的作用。如前所述,许多系列杀手的动机明显基于一些心理满足(psychological rewards),比如控制、支配、媒体关注、个人兴奋点或者性兴奋,而不是可以识别的物质获得。他们的行动是预先策划的、有组织的、有目标导向的,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就像是在窃喜中与执法部门或公众玩一场游戏。
许多系列杀手刻意实施的某些杀人犯罪就是想吸引媒体的兴趣,向社区散布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让公众感觉他们是不可思议的。长途卡车司机基思·杰斯波森曾因为其杀人行为没有引起公众高度关注而愤愤不平。1994年他开始给媒体写信,并在信中签上一个笑脸,因而获得了一个“笑面杀手”的绰号。丹尼斯·拉德算是系列杀人和滥杀的双
第十章·多重杀人、校园和职场暴力
料杀手,他也给警方和新闻报纸写信。在信中,他给自己起了一些名字,最终他的名字为
BTK,即捆绑(bind)一折磨(torture)一杀害(kill)的缩写。
没有相关证据支持系列杀手实施杀人犯罪是基于某些冲动或者无法抑制的内心欲望。相反,系列杀人案件更多的是一种机缘巧合的结果,杀手随机捕获了一名适合的被害人。
认为系列杀手不适应或者无法适应其居住的社区也是没有依据的。BTK 杀手拉德在堪萨斯州的威奇托杀死了10个人。他结婚33年,有2个孩子,还曾经是一名童子军队长。他长时间去教堂,并作为社区委员会成员为当地政府工作。绿河杀手加里·里奇韦供述曾在16年的时间里在华盛顿州丁雅图地区杀死了48名女性。然而,他还在工作中研读《圣经》,并试图通过布道救赎其他人。有一次,他还在教堂的五旬节集会上挨家挨户地布道,试图拯救他人的灵魂。他喜欢寻猎、钓鱼、收拾庭院,及开着房车和他的妻子旅行。他曾经结过三次婚,有一个儿子。在他被捕的时候,他仍然处于已婚状态。他作为卡车油漆工为一家公司工作了32年。耶茨(Robert Lee Yates Jr.)杀害了13名女性,他是华盛顿州瓦拉瓦拉州立监狱的矫治官员,曾是一名直升机飞行员,在军队服役了19年。当这些杀手站在你面前时,你不会认为他们是危险的,当他们的犯罪行为被发现的时候,许多人都感到惊讶。
系列杀手在不断杀人的过程中会形成残忍、诋毁、冷血无情的内心世界,尽管他们并没有达到精神医学临床上诊断的严重心理障碍的标准。但他们常常让人难以理解,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可能会认为一个敢于杀人的人一定“是个疯子”。尽管系列杀人犯的价值观和认知过程,特别是他们对被害人的感觉和兴趣,被认为是极端异常的,但是大多数系列杀人犯无法根据传统的心理障碍诊断分类被定性为严重的心理失常,即我们在第八章曾讨论过的精神障碍。
作为一个群体—尽管总有例外情况—系列杀人犯可能不会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妄想症或精神病患者。一些系列杀人犯可能被定性为患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也是精神障碍的一种,在第七章中曾讨论过。
背景研究
系列杀人犯的背景是各式各样的,不像在本书前面的章节中讨论过的许多风险因素那样受到重视。一般和暴力犯罪者相似,系列杀人犯经常在家庭成长中经历过相当程度的虐待,而且生活贫苦(Delisi&Scherer,2006)。麦肯齐(McKenzie,1995)发现,在她调查的 20名系列杀手中,80%的人在抚养过程中遭遇了家庭暴力、严重虐待和父母酗酒,93%的人被不同的父母抚养或者被不称职的父母抚养。
英国研究者詹金(Jenkins,1988)认为,系列杀人犯不像典型的暴力罪犯在幼年受过暴力侵害,系列杀人犯一般在相对比较晚的年龄开始其不断杀人的生涯。他认为,大多数系列杀人犯是在24~40岁开始其不断杀人的生涯的。有意思的是,在詹金的研究样本中,系列杀人犯被捕的平均年龄为36岁。系列杀人犯一般是在他们开始杀人的4年后被捕的。系列杀人犯基本上具有警方案底记录,但是这些记录仅反映一些小偷小摸、盗用或伪造的行为,而不是暴力犯罪记录(Jenkins,1988)。令人惊奇的是,这些系列杀人犯并没有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记录。詹金认为,英国的案例无法为系列杀人犯罪提供早期指标。在英国的案例样本中,系列杀人犯在第一次杀人时,大概有一半是已婚的,看上去有稳定的家庭生活,通常在同一栋房子内居住了很多年。大多数系列杀人犯具有稳定的工作,令人不安的是,有一些系列杀人犯曾经是警察或者安全警卫。
女性系列杀人者
尽管女性系列杀手的数量相对较少,但是在美国历史上至少有36名女性系列杀手。希基(Hickey,1991)确定了34名记录在案的女性系列杀手,其中82%发生在1900年以后。
在男性系列杀手和女性系列杀手之间有一些可分辨的差异。例如,只有大概1/3的女性系列杀手杀死陌生人,相对而言,男性系列杀手杀死的几乎都是陌生人。在最近的研究中,哈里森(Harrison,2015)和他的同事们研究了在1821—2008年美国的64名女性系列杀手的背景、动机、作案方法和心理状态。她们的目标被害人几乎不会反击,这些被害
人一般是儿童、老人或者残疾人。值得注意的是,可获得的研究表明,女性系列杀手相对男性系列杀手活跃的时间更长,平均为8~11年(Farrell,Keppel,& Titterington,2011;
Kellcher&Kelleher,1998)。法雷尔(Farrell)等人的研究显示,“就一般而言,女性系列杀 手与男性系列杀手相比,被害人会有更多的不同,作案具有更长的活跃期,可累积杀害更多的被害人”(p.229)。法雷尔等人的研究指出,在涉及女性系列杀手的案件中,平均有9位被害人。但是,在涉及男性系列杀手的案件中,平均的被害人数还是个未知数,或许将来的研究能够发现男性系列杀手杀的人多于女性系列杀手杀的人。
女性系列杀手多杀害丈夫、前夫或者追求者。例如,印第安纳州的女性杀手贝尔·冈宁斯(Belle Gunness)杀害的人估计有14~49名丈夫或者追求者(Holmes,1991)。俄克拉荷马州的塔尔萨的南尼·道斯(Nannie Doss)杀死了包括她丈夫在内的11名家庭成员。女性系列杀手还容易杀害那些虚弱的、依靠她们照顾的人,比如孩子和老人(Farrell et al.,2011;Kelleher&Kelleher,1998)。在2015年4月,犹他州40岁的梅根·亨特斯曼(Megan Hustsman)因在10年间杀死了她的6个新生儿而被判有罪。她说自己吸食冰毒并酗酒,患有抑郁症,在婚姻中受虐。她被数罪并罚被判处30年监禁,且不得假释。在纽约,玛丽贝思(Marybeth)被控于1985年掐死了一个孩子—她4个月大的女儿。但是,她还涉嫌杀死了自己另外7~8个孩子,她供述承认杀死了其中的3个。截至2015年1月,她还在狱中不得假释。
在美国最早地广为人知的女性系列杀手是卢克利希亚·坎农(Lucretia PatricaCannon),她于1802—1829年在特拉华州作案(Farrell et al.,2011)。或许,在我们这个时代最恶名昭彰的女性系列杀手当属艾琳·沃尔诺斯(Aileen Wuornos)。她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是悲惨的,饱受蹂躏,具有前文讨论过的多种风险因素。她13岁怀孕,15岁沦为妓女。她具有很长的犯罪记录,几乎都是非暴力犯罪,但是她也经常是被害人。在实施第一次杀人之前,她在当地的司法机关已经是名人了。沃尔诺斯不是一般的女性系列杀手,因为她杀害的被害人多是陌生人或者简单相识的人,而不是丈夫或她负责抚养的人。她说她杀死的男人曾经强奸过她或者试图强奸她,她杀人是在自卫。精神病学家经诊断认为她处在人格障碍的边缘,但几乎普遍认为她是有罪的。沃尔诺斯在2002年10月被注射执行死刑。她的案例被改编成了文学作品,并被拍摄成了电影《畸胎》(Monster),女演员理查兹·塞隆(Charlize Theron)从人性的角度对她的犯罪进行了描述。
从传统上讲,女性系列杀手基本上都是图财害命,比如为了保险收益、遗产分配、信用债券和固定资产。而且杀人的方法基本上是下毒(通常使用氰化物)或者使用过大剂量的药品。大约有一半的女性系列杀手都有一个男性同谋。还有一些女性杀手作案是因为涉及极端宗教,或者跟随一名男性系列杀手。例如,沙琳·加耶果(Charlene Gallego)就是系
第十章·多重杀人、校园和职场暴力
列杀手杰拉尔德·加耶果(Gerald Gallego)的事实婚姻妻子,她帮助丈夫挑选、诱拐并杀
死了至少10名被害人(Holmes et al.,1991)。
在过去的20多年里,已经查明有若干病人的看护工作人员涉嫌杀死了病人,杀手基本上为女性,其中包括一名男性内科医生。一些研究表明,17%的女性系列杀人者是护士(Stark,Paterson,Henderson,Kidd,&Godwin,1997)。一名女性健康看护工作人员可能涉 嫌在荷兰海牙的两所医院内杀死了28名病人。她的被害人大多是儿童或者老年病人,杀人的方法涉及注射多种药剂。她在2001年12月被捕,之后被判四项一级杀人罪和三项杀人未遂。
健康看护工作者进行系列杀人的动机多种多样,包括认知、关心、复仇、权力和控制(Brantley&Kosky,2005)。一些做健康看护工作的杀手承认,杀人可以释放紧张、减轻压力和克服挫折感(Linedecker&Burt,1990)。还有些从事健康看护的杀手认为,杀死病人是为了让这些病人从疾病的痛苦中解脱,在本质上属于安乐死。
少年系列杀人者
少年实施的系列杀人案件是极其罕见的。相关的统计信息非常少。迈尔斯(Myers,2004)的研究表明,在过去的150年中,涉及少年系列杀人的案件只有6起。迈尔斯几乎穷尽了期刊、新闻报纸、司法参考以及互联网上关于犯罪的信息。他在2004年的研究报告指出,少年实施的系列杀人案件是一个复杂的现象,涉及心理、家庭、社会、文化和生物学等多种因素。迈尔斯(Myers,2004)认为,少年系列杀手具有许多与成年人系列杀手相同的作案动机。但是,作案人样本较小,无法得出任何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