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儿童者的特点
在总人口中,性侵儿童者的分布数据主要来源于逮捕或监禁的数据,或者来自匿名的 自我报告的数据。在谈到逮捕和监禁数据时——本章的开头已提到过——犯罪人可能会因 为很多不同的罪行被以不同的罪名起诉。这些罪行包括强奸儿童、使用暴力威胁、鸡奸、 乱伦、露阴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等。在 UCR 的 SRS中,强奸儿童现在被放进了强奸类数据 中,这些数据包括被害人的年龄。其他性侵儿童犯罪(例如,性触摸)只有当有人被逮捕时
才会被计算进来。然而,NIBRS 包括了更详细的有关所有性侵儿童的犯罪(如果能被警方 注意到)的信息。
对这一问题,普伦特齐、奈特和李(Prentky,Knight,& Lee,1997)在做了广泛的研究 后得出结论,性侵儿童者的分类和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受个人性格、生活经历、犯罪史和犯 罪理由或动机的影响。一些性侵儿童者持续犯罪并且犯罪的方式灵活。这就是说,他们经 常再次从事这类性侵害,犯罪时间可持续好几年。此外,他们的被害人可能是各个年龄阶 段的男女儿童。他们在很多方面和莫菲特所提出的持续终身型犯罪人类似。另一方面,与 持续作案者相对应,也有些不经常作案的性侵儿童者,他们的作案时间短,而且只针对特 定性别和特定年龄的人。从本质上讲,没有一种犯罪心理画像可以精确地描述性侵儿童者 或与此有关的性犯罪人。此外,我们要强调的是,在下面所描述的风险因素中,没有任何 单一因素能够让一个人变成性侵儿童者。只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风险累积——才可能 导致性侵儿童的犯罪人出现。
年龄和性别
尽管有相当大的年龄变异性,但有据可查的是成年男性性侵儿童者平均来说年龄大于 男性强奸犯,后者的侵害对象是成年人(Hanson,2001)。后面,当我们用“强奸犯”这一 术语时,一般是指侵害成年人的犯罪人。当然,一些性侵儿童者也会强奸被害儿童。斯摩
博恩和沃特利(Smallbone & Wortley, 2000, 2001)对男性性侵儿童者的研究发现,与儿童 第一次性接触的平均自报年龄为32岁。相比之下,强奸犯在20岁出头或更早便开始了性 侵害。同样,弗朗西斯及其同事(Francis, 2014)发现,成年后才出现性侵的人多为性侵儿 童者,而早年出现性侵的人多实施强奸犯罪。一种解释是成年后才出现性侵行为可能是由 于30多岁正是养育或照看儿童的时期,从而导致性侵儿童者有更多机会接触儿童并进行犯 罪(Wortley & Smallbone, 2006).
范迪维尔和沃克(Vandiver & Walker,2002)指出,大多数女性性侵儿童者大约是从 31 岁开始第一次性犯罪的。我们再次强调的是,性侵儿童者开始犯罪的时间也有很多例外, 但平均而言,上述数据已经被现有的研究证实了。
未成年性侵者(juvenile sexual offenders,JSOs)是一个差异很大的群体,很难用统一的 犯罪心理画像或简单的描述来概括他们。他们来自不同的种族、族群、宗教和社会经济地 位。未成年性侵者(包括男性和女性)大多性侵儿童。几项研究表明,未成年性侵者在所 有性犯罪案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0%,而在所有性侵儿童案中占比可能高达50% (Barbaree & Marshall, 2006; Keelan & Fremouw, 2013; Leclerc & Felson, in press).
许多研究都对比了未成年亵童者和未成年强奸犯。例如,范维克等人的研究(van Wijk, van Horn, Bullens, Bijleveld, & Doreleijers, 2005)发现,未成年亵童者有明显的社 会孤独特征;而未成年强奸犯则明显缺乏社会交往能力并缺乏与同伴的互动。这些研究表 明,那些猥亵儿童的未成年人(猥亵比自己小4~5岁的儿童)大多性格内向,且从小被同 龄人孤立。而受到未成年人猥亵的儿童大多小于12岁(60%以上),有2/3的被害儿童年龄 小于6岁(Veneziano & Veneziano, 2002)。瑞安等人(Ryan, Miyoshi, Metzner,Krugman, Fryer, 1996)发现,未成年人猥亵的被害人有63%的年龄小于9岁。另一方面,青春期的 强奸犯更可能会选择和自己一样大或者更大的被害人实施性侵害(Veneziano & Veneziano, 2002)。
第十三章·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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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伯撒和奈特(Daversa & Knight,2007)经过研究对未成年性侵者进行了分类,认为 至少有两种主要的类型。第一类性侵儿童的未成年人多表现得软弱、男性味不足、依赖、 人际交往能力缺乏、被孤立等。这类人对儿童实施性侵犯时攻击性较弱。第二类性侵儿童 的未成年人会胁迫儿童且攻击性强,其性侵对象涉及儿童、同龄人和成年人。在许多方面, 这些攻击性强的未成年性侵者会显示出人格异常的特点。这些人格异常的性侵儿童者往往 脾气急躁、冲动,除性犯罪外,还可能有其他反社会行为。此外,相比对儿童进行温和的 性抚摩或非侵入性性侵害的未成年犯罪人,人格异常的性侵儿童者往往在儿童时期受到了 更多的性虐待。
对被害人的选择
性侵儿童者的侵害行为往往是单一类型的,也可称“单一惯犯”,强奸犯才是无恶不 作的犯罪通犯(Seto,Kingston,& Stephens,2015)。事实上,大多数长期犯罪的人都是犯 罪通犯,而不是单一惯犯(Wortley & Smallbone, 2014)。犯罪通犯往往会实施各种与性有 关甚至与性无关的犯罪。单一惯犯主要实施一种类型的犯罪。“单一的性侵惯犯是指持续 实施性犯罪或以性犯罪为主导并呈一种稳定的行为模式的犯罪”(Lussier,Van Den Berg, Bijleveld, & Hendriks, 2012,p.1576)。性侵儿童者作为一个群体的主要性侵对象是儿童, 一些成年的性犯罪人倾向于侵害青春期少年,而不是儿童。然而,这些犯罪人在性侵模式 上往往有交叉。也就是说,他们性侵的被害人年龄差别不大,仍然被定性为以性犯罪为主, 属单一惯犯。
大多数未成年性侵者主要侵害儿童(Kemper & Kistner,2007:Seto et al.,2015)。还有 证据表明,相比侵害儿童的未成年性侵者,侵害同龄人或成年人的未成年性侵者有更多的 犯罪前科(Seto et al.,2015)。因此,侵害同龄人的未成年性犯罪人往往是犯罪通犯。
据曼恩、汉森和桑顿(Mann,Hanson,& Thornton,2010)指出,男性性侵儿童者所侵 害的儿童没有显示出典型的具有交配和繁殖能力的生理特征。“这包括机理成熟、身体的 成熟程度和阴毛、气味、形体、肌肉、乳房和生殖器的发展”(p.99)。坎特斯等人(Kanters et al., in press)提出,性侵儿童者不仅是被儿童的稚嫩外表吸引,也会被他们的顺从吸引。 这也就是说,许多性侵者认为儿童更有依赖性,接纳性更强,更包容,更可能轻信他们。研 究者在研究了一小部分性侵儿童者、强奸犯和非性犯罪人后得出了一些支持其假设的结论。 性侵儿童者比强奸犯对顺从有更强的性偏好。然而,在下此结论前,我们还需要做更多的 研究。
和人们的一般认识不一样,性侵儿童者很少去找他们不认识的孩子(Setoetal. 2015)。 他们绝大多数更倾向于找熟人或亲戚的孩子。尽管出于性目的而发生的对陌生孩 子的绑架极其可怕,但其发生率比我们想象的少得多。
背景
许多研究表明,针对成年人的强奸犯和男性性侵儿童者有截然不同的犯罪发展路径和 临床病史(Hamdi & Knight,2012)。例如,我们经常发现强奸犯和暴力的性犯罪人处于一 种暴力循环中(Harris, Rice, Quinsey, & Cormier, 2015)。也就是说,暴力的性犯罪人之所 以犯罪是因为他们也受过性侵害。虽然这似乎是强奸犯所处的情况,但证明男性性侵儿童 者普遍遭受过性侵的证据仍值得商榷(Harris et al., 2015)。有些人受过性侵,但很多人没
有。当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性、情感和身体上的侵害都可能对性侵儿童者出现 性侵害行为起一定的作用(尤其是暴力性行为),但它可能只代表了多项累积风险因素中的 几项。
其他新近的调查结果表明,女性性侵者可能比非性犯罪女性经历了更多的身体、情 绪和性方面的侵害(Levenson,Willis, Prescott, 2015; Strickland, 2008: van der Put, van Vugt, Stams & Hendriks, 2014)。一些研究表明,70% ~ 100%的女性性侵者都经历过性侵 害(van der Put et al.,2014)。此外,女性性侵者的生活背景往往很差,如生活条件差,食物 匮乏,医疗条件差。她们中的许多人的家庭也很混乱,缺少父母监护,在学习和心理健康 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Roe—Sepowitz & Krysik,2008)。
极端匮乏的条件和虐待很可能深刻影响人的应对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调节能力 以及心理成熟和自我价值感的发展。正如斯特里克兰(Strickland, 2008)所指出的,经历过 家庭暴力、性侵害和生活条件严重匮乏的女性可能在发展和维持适当的人际关系方面存 在更大的困难。对男性性侵儿童者背景的研究也发现了类似的结论(Simons, Wurtlele, & Durham, 2008)。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形式的创伤可能会诱使女性性侵者寻找与儿童和未 成年间的亲密关系。
人际交流和亲密关系的缺失
普伦特齐等人(Prentky et al.,1997)断言,犯罪人的性偏好越是局限于儿童,其社交能 力越是不足。在此背景下,社交能力是指犯罪人与成年人的社会交流和性关系。一些早期 的研究(Hunter, Figueredo, Malamuth, & Becker, 2003; Marshall, Barbaree, & Fernandez, 1995; Marshall & Mazzucco,1995)发现,一般而言,性侵儿童者社交能力不足,缺乏人际 交往能力,缺乏自信,自尊心弱。最近的研究发现,许多性侵儿童者都很孤独,恐惧与成年 人的亲密关系,缺乏与人的情感接近技巧(Sigre—Leirós et al., 2015)。研究女性性侵者的研 究人员发现了类似的社会性、人际交往、自我价值和信心方面的因素(Strickland, 2008).
研究也发现,相比于其他犯罪类型的未成年犯,未成年性侵儿童者在社交能力方面显著低
于平均水平(Seto & Lalumière, 2010)。(见表13.2对性侵儿童者和强奸犯的特点比较.)
表 13.2
成年男性性侵儿童者和强奸犯的风险因素的一般比较
普通特征
性侵儿童者
强奸犯
认知功能
没有或极少
平均水平 人际交往技巧
低于一般水平
平均水平 与成年人亲密的能力
低水平
平均水平 通常低水平
通常高水平 性的自我控制
平均水平
低水平 性累犯
高水平
高水平 犯罪历史
冷漠无情
低水平
高水平
性暴力
单一惯犯
犯罪通犯
犯罪轨迹
工作之后
早年开始
本表只提供从现有研究中归纳的典型发现,应当强调,有些个体的情况超出了这一归纳。
第十三章·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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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相关研究文献中出现了一个新的术语即与儿童情感吻合度(ECWC)。讨 论围绕的是上面讨论的性侵儿童者在人际关系和亲密关系等方面缺失的特点。与儿童情感 吻合度是指许多猥亵儿童的人其自信和态度在儿童那里更容易找到相同感并得到情感和交 往成功的满足(Mann et al., 2010)。基本上,具有与儿童情感吻合度的性侵者更容易与儿 童而不是成年人建立关系,尤其是在亲密关系和性需求方面。他们“可能会寻求与孩子建 立关系,以避免与成年人进行社会交往时感受到的不适,减少社交和情感方面孤独,或以 实现情感满足来形成积极的自尊” (McPhail, Hermann, & Nunes, 2013, p.737)。对于这类 性侵者来说,他们常常在工作中或在与孩子频繁接触的活动中表现出与儿童情感吻合的特 点,这类工作和活动包括驾驶校车、做教练或成为童子军的头儿等,尽管他们通过这些工 作和活动不一定能接触到被害人。麦克菲尔等人(McPhail,2013)也注意到,性侵儿童者 可能有很多儿童游乐设备,掌握游戏娱乐技术。到目前为止,关于性侵儿童者与儿童情感 吻合度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男性性侵者身上。
与儿童情感吻合度的情况可以通过自我报告工具测量,如检测与儿童情感吻合度的儿 童与性调查问卷(Children and Sex Questionnaire,CSQ;Becket, 1987),还有儿童鉴别量表一 修订版(Child Identification Scale—Revised, CIS—R: Wilson, 1999),这些自我报告的问题包 括个人情感的强度、认知和社会认同感等与儿童的关系。还有访谈和档案资料等数据也可 进行研究。
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检测与儿童情感吻合度就可以预测对儿童进行性侵害的男 性惯犯,因此与儿童情感吻合度越来越成为性侵儿童者风险评估和矫治中的一个关键 概 念 (Hanson & Morton-Bourgon, 2005; Mann et al., 2010; McPhail et al 2013; McPhail, Hermann & Fernandez,2014)。但它不能预测强奸累犯(Mann et al.,2010)。麦克菲尔及其 同事(McPhail, 2013)研究发现,与儿童情感吻合度似乎与来自家庭外部的侵害男童的男 性性侵儿童者有很大的关系。他们并没有发现与儿童情感吻合度可以预测来自家庭内部的 性侵儿童的累犯。研究还发现,心理矫治可以有效地减弱来自家庭外部的性侵儿童者与儿 童的情感吻合度,从而减少这种性侵的累发。
性的自我控制是性侵儿童者的认知中的一个关键变量。正如汉森(Hanson, 2001)所 强调的,低自我控制力是指对诱惑的冲动反应,很少考虑后果,从而导致高风险行为。然 而,男性性侵儿童者似乎比强奸犯有更好的自我控制力(Hanson, 2001),从而使这样一个 论断——“性侵儿童者宣称自己的行为不受自己控制”——基本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