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和偷窃机动车
麦卡锡(McCaghy,1980)曾将偷盗(the larceny-theft)喻为“垃圾桶”,因为对其分类较 为困难。偷盗被定义为“从拥有者或者法定拥有者那里非法拿走、顺走、带走或者骑走财物”(FBI,1997,p.430)。偷盗之所以不同于入室盗窃,是因为它不涉及非法侵入。偷盗包括扒兜(pickpocketing)、拎包(purse snatching)、偷窃商店(shoplifting,将有专门的一节探讨)、 从自动贩卖机或汽车上偷东西,还有偷走室外的财物(例如,自行车、纯种狗、剪草机)等。偷盗犯罪不包括身份盗用和诈骗犯罪,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讨论后两者。2013年在美国发生的偷盗犯罪案件占侵财犯罪案件的69.6%(FBI,2014a)。超过23%的偷窃案件是盗窃机动车(见图14.1)。
商店要■、19.9%其他,32.4%
住宅盗窃,12.3%机动车盗窃,30.7%
自行车盗窃,3.5%偷盗钱包,0.4%
硬币售货机、0.3% 扒窃,0.5%图14.1 偷盗比例的分布图(2013)来源:Federal Bureau of Invest Department of Justice.
第十四章·入室盗窃、强闯民宅、偷窃及“白领”犯罪
偷窃机动车
偷窃机动车被界定为偷窃或试图偷窃一辆机动车,包括汽车、卡车、公共汽车、摩托车、小型摩托车和雪地车。法律所允许的临时征用一辆机动车不在本定义之内(FBI,2013)。
近年来,机动车制造商研发了有效的高度复杂的防盗措施,那些偷车者使用传统的方法越来越难偷走机动车。但作案人很快适应了这些发展变化,他们采用了更加有效的方法—即获得机动车钥匙—来实施偷窃(Copes&Cherbonneau,2006)。因此,偷窃机动车钥匙的案件越来越普遍(Copes&Cherbonneau,2006)。另外,获得钥匙对于机动车造成的损害最小,最终可以提高销赃时的价格。一些作案人会全力从车主那里发现钥匙、偷到钥匙或者控制钥匙。还有一些作案人自己正在成为配钥匙的高手。
抢劫机动车
不同于一般的偷窃机动车,抢劫机动车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或暴力手段得到或试图得到一辆机动车(Klaus,1999)。其他偷窃机动车不涉及对车主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大多数抢劫机动车的作案人不会伤害车主,但是他们一般会选择不反抗的车主。绝大多数的抢车者都是为了获得机动车并可能尽快地卖掉,因此,他们都有选择目标和判断机动车的潜在价值和可处置性的问题(Toppalli,Jacques,Wright,2015)。也有时候,抢劫机动车是为了给作案人提供一个便利的交通工具,司机会被放掉。有时候,司机会被胁迫留在车上,作为人质。最近的一起案件是在第十一章中讨论过的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件。2013年,察尔纳耶夫兄弟实施了这起爆炸案件。在炸弹爆炸后,案犯为了逃避警方的抓捕而劫持了一辆机动车及其司机。司机在法庭上作证,他在被劫持了90分钟后,趁一名劫匪进便利店买东西时成功逃跑。
美国每年平均会发生34000起劫车犯罪(Klaus,2004)。每年因为抢劫车辆可造成10余起杀人案件,即因为劫车导致司机或乘客被杀。还记得在第十章中提到的一起案例吗?一名枪手在西雅图咖啡馆里枪杀顾客,之后出门又抢劫了一辆汽车,杀死女司机后驾车逃走。目前为止,这类杀手还较为少见。在大概3/4的劫车案件中,车主会面对一名或者多名武装作案人(Klaus,2004)。多数劫车者都使用枪支。对被害人的调查表明,在2/3的劫车案例中,被害人会做出反抗,结果造成大概9%的被害人严重受伤(例如,枪击、刀伤、骨折或内伤)。
一些研究表明,男性成为抢劫车辆案件被害人的可能性大于女性,非裔人大于白人,西班牙裔人大于非西班牙裔人(Klaus,2004)。这大概是因为抢劫车辆案件高度集中在特定区域和特定时间内。抢劫车辆多数(占44%)发生在市区,多发生在停车场和车库(约占24%),或者开阔地区(例如,街道)和公共交通设施附近(例如,公共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机场)。抢劫车辆还经常发生在夜间。男性作案的占93%,团伙作案(包括男性和女性)的占3%,女性实施抢劫车辆案的占3%。
尽管抢劫汽车是暴力案件,但是这种犯罪也有短期策划、直接以车辆为目标等特点(Jacobs,Topalli,&Wright,2003)。泰帕里等人(Topalli et al.,2015)在对这类犯罪研究文 献进行了综述后指出,若要成功劫持机动车,作案人需要相当的技巧。比如,识别适当目标的能力、能以最小暴力获得机动车的控制权。但是他们还指出,这些技能可能也受到抢劫汽车时的情境的影响。例如,作案人为了获得财物不顾一切,这样作案人就无法有效地使用他的技能。
雅各布斯和他的同事们(Jacobs et al.,2003)对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的28名劫车犯进行了调查访谈。研究人员发现,活跃的劫车犯通常处于一种随时准备好的状态,假如机会来了,他们会很快进入实施犯罪的状态。加上许多作案人曾经实施过抢劫,因此更有自信。得手后他们会快速转移车辆,快速出手转卖变现。总之,大多数作案人已经筹划好如何实施犯罪了,具有完备的认知脚本。而且,每一名抢劫车辆作案人都有自己的偏好车辆(比如,金色辐条的车轮、高性能的发动机、隆隆的音响系统),这些特点也能够使车辆在市面上卖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