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者的人口学及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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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已经大量地发现了与刑事杀人密切联系或存在相关的人口学因素。这些人口学因素既包括犯罪人的特性,也包括被害人的特征。需要强调的是:以往的研究文献中所报道的因素是基于对被捕的故意杀人者或非过失杀人者的研究得出的。逮捕的最低标准存在争议,是个体已经杀人了还是个体将要杀人?逮捕不必然导致定罪或有罪,在研究中引用正式的警方资料时需要明确说明这一点。我们在讨论有关杀人行为的人口统计学因素时,读者需要牢记逮捕、定罪和被害的区别。除了人口统计学因素外,还需要了解杀人行为发

生时的情境因素(如实施重罪的过程)、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关系、所使用的武器及以下要讨论的内容。

种族或族群

犯罪学研究表明,无论是犯罪人还是被害人,非裔美国人在刑事杀人案中的涉案比例很高,远远高于他们在美国人口中的比例,这个结论具有一致性。非裔美国人只占美国人口的13%。但是在2013年被捕的杀人犯中,非裔美国人的比例竟然是54%(FBI,2014)。在所报道的杀人案中,非裔人的涉案率是白人的8倍(Cooper&Smith,2011),非裔人的被害率是白人的6倍(Coopern&Smith,2011)。

非裔美国人因杀人而被捕或被定罪的比例如此之高的现象或许反映了社会的不公平,比如说他们缺乏受教育和工作的机会,往往受到各种各样的族群歧视。目前还没有证据表

明种族的犯罪率差异是由生物学和神经生理学特征导致的。

种族或族群与犯罪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更多的研究,正如在第一章中提到的,UCR最近开始区分来自不同种族或族群的群体,但不鼓励警察按照某一类种族或族群进行区分。将美国人划分为非裔人、拉美裔人(或西班牙裔人)、亚裔人、美国原住民和白人的这种方法过于死板,将美国多族群和多文化融合的实际情况看得过于简单了。文化和亚文化是非常复杂和多维的因素,在对暴力犯罪的族群或少数民族间差异进行研究的时候,需要明确这种复杂性,才能获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性别

杀人行为与性别的关系因较为明显,所以曾一度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性别或性别二分法(男性—女性:男人一女人)不再适用于所有人。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性别有时是个连续体,人群中的一部分人曾在犯罪或被害统计中被忽略(如变性者和双性人),这些群体需要更多的关注。官方资料和大量的调查都以男性、女性进行统计,目前并不清楚不能划入任何性别的个体数量,或将他们划入与事实相反的性别的个体数量。例如,在当今的一些大学校园,学生总会被问到应该用什么代词来称呼他们。但是某个人被逮捕后,警察很少会问他们是男性还是女性。我们可能会认为,那些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的个体所占的比例很小,在全国性的统计资料中不会产生明显的差异。可一旦我们这样想,就错了。人类权利运动报告称,在2014年,有14%的变性的女性被杀害—在官方的统计资料中,他们是按照女性登记在册的,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或者从官方的数据看,我们不知道变性人成为重伤害或其他暴力犯罪被害人的数量。

UCR的数据显示,在每年因杀人而被捕的犯罪人中,男性一般占90%,女性占10%(FBI,2014a)。男性被杀的比例占78%,而男性杀人的比例占90%(Cooper&Smith,2011;FBI 2014a)。在2013年被逮捕的暴力犯中,男性占到80%。大部分的杀人案发生在本族群之间(白人杀害白人,非裔人杀害非裔人),陌生人杀人案件往往是跨族群的(27%)。富有的种族或族群是当今社会的主体,因此这些资料可能不是那么重要。

年龄

美国的各种统计资料表明,在因暴力行为而被捕的犯罪人中,年龄在20~29岁的占50%。尽管这些资料指的是暴力犯罪,但在刑事杀人案中也适用。大约有1/3的被害人和一半的犯罪人的年龄在25岁以下(Cooper&Smith,2011;FBI,2014a)。

社会经济地位

研究表明,与出生在优越的环境里的孩子相比,出生在恶劣的社区或贫困家庭的个体成为暴力行为者、罪犯或被害人的可能性更高。在第三章曾讨论过贫困地区的孩子更易于遭受暴力是因为他们缺乏社会资源、社会支持和机会等,这样的现实问题再一次强调了社会环境的重要性。研究发现,贫穷的条件往往容易使父母或抚养者用粗暴或不一致的行为规则对待他们的孩子(Dodge,Greenberg et al.2008)。一般来说,无论父母来自哪个社会经济阶层,温暖和支持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然而,正如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提到的,父母或抚养者的因素不是解释暴力的唯一因素。只有多种风险因素的积累集合才能完全解释暴力行为,简单的解释总是离现实很远。

第九章·杀人、伤害、亲密伴侣与家庭暴力

情境

最近的研究资料表明,人与人之间的争执(包括家庭暴力)最容易引起杀人案件(Cooper&Smith,2011;FBI,2014a),其次是在重罪实施过程中,如在强奸、抢劫、盗窃、纵火和毒品交易等过程中,较容易发生杀人行为(FBI,2008,2014a),还有33%的案件牵扯到其他类型的犯罪情境,其中一些是重罪,如打架、狙击、未成年人杀人和帮派杀人(见表9.1最新的有关杀人的数据统计)。

表9.1

2013年不同性别被害人的被杀情境杀人情境

杀人案死者总数

男性

女性

未知 总计

12253

9523

2707

23 重罪总计

1909

1563

345

1 强奸

20

3

17

0 抢劫

686

605

81

0

0 入室盗窃

94

71

23

0 偷窃

18

12

4 机动车盗窃

27

17

10

0 纵火

37

23

14

0

0 卖淫

13

11

2 其他性侵害

9

2

7

0 毒品犯罪

386

352

34

0

0 赌博

7

6

1 除重罪以外的总计

614

461

152

1 重罪嫌疑

122

82

40

1 非重罪的

5782

4293

1485

4 三角恋

50

0 69

61

0 临时看护杀要

30

20

01 酒后斗殴

93

74

19

0

0 受毒品影响斗殴

59

42

17 钱财争夺

133

110

23

0 其他争吵

2 889

2003

885

1 黑社会杀人

138

128

10

0

0 未成年帮派杀人

584

566

18 机构内的杀人

15

15

0 0

0 0

狙击杀人

6

6 其他-不特定的

1766

1 279

484

3 情况不详

4440

3 585

837

18 来源: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2014a).Crime in the United States 2013:Uniform Crime Reports.Washington, DC:U.S.Department of Justice

武器

全美的数据表明,在2013年,大约69%以上的杀人案使用的是枪支,只有不到12%的案件使用的是刀具或其他利器(FB3I,2014a)。在持枪杀人案中,大约有68%使用的是手枪,4%是猎枪,3%是步枪,2%是其他类型的枪,还有23%使用的枪支类型不明确。

在美国,大约每14分钟就会有1人死于枪下,其中包括自杀。有的死亡案件属于悲剧性的非故意杀人,如两个孩子在摆弄装填了子弹的枪械时不幸身亡。有些有目的性的杀人行为也可能是合法的,如执法警官击毙一名武装的嫌疑人,有的杀人行为是出于正当防卫,可以原谅。这些事在全美范围内的许多地区频频发生。尽管这些都不是刑事案件,但这些死亡案件的发生很明显与枪支的关系密切。

枪支不是暴力犯罪的原因,但枪支的易得性能够助长犯罪。赫伯恩和海明威(Hepburn&Hemenway,2004)发现,在枪支拥有率高的地区,犯罪率也高。在杀人案多的地方,人们更倾向于拥有枪支以自我保护,个体这么做是可以理解的。很多人在运动的时候都随身带枪,尤其是在乡村,他们清楚自己有这样做的权利。毋庸置疑,拥有枪支是发生杀人行为的主要原因。另外,很多行政辖区有“公开携带武器”的法律条文—致使个体可携带登记在册的手枪或其他合适的器械进入公共场所,甚至可以进入校园。

第五章提到了武器效应,即看到攻击性刺激会影响行为。武器和暴力紧密相连,看到手枪、棍棒、刀具就会自动出现与暴力有关的联想。伯克威茨和莱佩奇(Berkowitz&LePage,1967)的经典研究表明,看到武器所产生的攻击想法和随后的攻击行为紧密相连。赫伯恩和海明威(Hepburn&Hemenway,2004)发现,如果周围的人们都大量地持有武器,会形成暴力行为的恶性循环,因为随处可见的武器在某种程度上会成为诱发攻击的刺激源(见专栏9.1关于枪支和犯罪的进一步讨论)。

当代热点话题

专栏9.1 枪支、犯罪和累积的风险隐患美国现在大约有2.5亿的枪支在私人手中,约1/3是

出售或者转让手枪是弥天大罪。未成年人拥有枪支弹药手枪(Cook,Cukier,&Krause,2009)。美国地下枪支市

也是不容饶恕的,很多州都有类似的法律。根据2013年场是犯罪人或犯罪团伙获得武器的主要渠道,也是外籍

的UCR

CR的统计资料,在因非法持有或拥有武器而被逮捕居民获得枪支的主要来源(Cook et al.,2009)。根据最

者中,有15%是未成年人(18岁以下),其中15岁以下的近一次统计,在美国生产的上百万的武器中,约1/10用

占5%(FBI,2014a),而21岁以下的占30%。于非法出口。

除了法定的限制条件外,未成年人还有很多渠道可在2007—2013年,在全美大约发生了16.4起滥杀事

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武器,如犯罪帮派在街区藏有“社区件(在第十章还将讨论这一话题)。在一个典型的滥杀情

手枪”,如果团伙成员需要就可以轻易拿到。一些未成境中,犯罪人备有多种武器,有的出现在犯罪现场,有的

年人(大约占28%)可以从他人手里买到枪支,如从年长藏匿在犯罪人的家中或车里。2012年发生在桑迪胡克学

的兄弟或朋友那儿获得(Braga&Kennedy,2001),还可校及2015年在母亲伊曼纽尔教堂和乌姆普社区学院的滥

以从道德败坏的挂牌经销商、闲散商户、手枪展销会、杀案件就是上面提到的典型滥杀案件。在姆普夸社区学

手枪特定贩卖区、犯罪枪械非法贩卖等渠道获得枪支院的滥杀案件中,现场发现了6种武器,在犯罪人的家中

(Braga&Kennedy,2001),偷窃也是

也是枪支的一个重要来又搜索到8种,所有这些武器都是合法购买而得,或者由

源(Wilkinson et al.,2009)。 射击者本人购买,或者由其亲戚或朋友购买。

据估计,每年大约有500 000支手枪被偷,这些手枪未成年人手中也有大量的手枪,向不满18岁的少年

大多来自住宅区(Braga&Kennedy,2001;Kleck,2009)。

第九章·杀人、伤害、亲密伴侣与家庭暴力

大约70%的犯罪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合起来)使用的枪

是被害人或目击过针对他人的暴力行为,进行恐吓和控支是偷来的(Kleck,2009:Wright&Rossi,1994),这些

制,模仿,为了提升地位,缺少其他机会及追随同伴。总手枪大多来自住宅区。2015年秋,一名11岁的男孩被控

之,未成年人持枪是多种风险因素累积的结果。告为一级杀人,因他从自己家的窗户开枪杀死了一名8

岁的女孩。在其他情境下,玩弄枪支也常常引发这样的

问题讨论 悲剧事件。

1.联邦最高法院将《宪法第二修正案》解释为公民有在高贫困街区,持枪率更高(Allen & Lo,2012:

权利拥有武器,是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District ofBurgason,Thomas,&Berthelot,2014:Spano &

Columbia v.Heller,2008),但政府可以限制拥有枪 Bolland,2013),难怪从事毒品非法交易的未成年人很有

支的资格并对买卖进行管理。讨论并调查关于持枪器(Allen&Lo,2012)。

的权力、使用和携带有哪些限制?根据相关资料,超过2/3的持枪少年说他们持枪的

2.讨论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不是手枪在杀人,而是主要理由就是自我保护(Decker,Pennel,& Ca ldwe11,

人在杀人”。 1997:Wilkinson et al.,2009)。但研究表明,他们这

3.如何理解未成年人持枪是多种风险因素累积的结果?样做并非出于自我保护(Spano,Pridemore,&Bolland

这与我们迄今为止所讨论的犯罪行为有什么关系?2012),其中包括多种因素,如缺乏解决争端的技巧,曾


定义心理学对杀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