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和实例
关于个体通过其犯罪行为使被害人受到恐吓的讨论在本书中随处可见,尤其是在第九章和第十章,我们还着重探讨了此类犯罪。譬如,系列杀手常常使某个社区人心惶惶,本土恐怖分子令国内人民胆战心惊,而非法入室行为往往会使一个家庭惊恐万分。然而这些并非本章要探讨的内容。此外,绑架勒索赎金使被害人及其相关人员感到惊恐的犯罪行为亦不在本章讨论的恐怖主义犯罪之列。那么应该如何定义恐怖主义呢?施坦伯格(Sternberg,2003)对恐怖主义的界定比较简单:“使用恐惧的力量,特别是将其当作一种胁迫他人的手段”即谓之恐怖主义(p.299);霍尔莱特(Hallett,2004)则将恐怖主义定义为“仅以满足心理需求或达到象征意义,针对人或财产而实施引人关注的一种犯罪”。
美国联邦法律将恐怖主义定义为“为某种政治或社会目的,意在威胁或者胁迫政府、平民或其他任何目的,而对人身或财产非法使用武力或者暴力”[《美国联邦法规法典》,18U.S.C S 23319(1)]。根据联邦法律,恐怖主义既可以是国内的,也可以是国际的,具体情况需根据恐怖组织的行为、起源、根基和目的来判定(U.S.Department of Justice,2000a)。 本土恐怖主义特指扎根国内且仅在国内活动且没有明显外国指挥的个人或团体,然而,不排除它会受到来自国外的影响。较知名的案例是1995年4月17日发生在俄克拉荷马城的汽车炸弹案,该案中有167人遇难(其中包括19名儿童,大部分身在建筑物内的托儿所中),684人受伤,法尔福雷德联邦大厦被毁。美国退伍军人蒂莫西·麦克维(Timothy McVeigh)因此被判有罪并最终服刑,其同案犯特里·尼古拉斯(Terry Nichols)同时在联邦和州法院认罪,以避免被判死刑。俄克拉荷马城爆炸案至今仍是发生在美国的最极端的本土恐怖分子袭击案件。
2009年11月5日,尼达尔·哈桑(Nidal Hasan)少校在得克萨斯州胡德边贸站杀害了13人且自己受重伤,被害人中有11人为军方人员。尽管我们可以将此案看作第十章所讨论的职场暴力案件范畴,但哈桑喊着口号开枪射杀被害人的情节还是令美国国防部将本案定性为本土恐怖袭击。本章后续内容将会提及,哈桑也的确曾通过电子邮件与一名“基地”组织的招募者有联系。随后,美国国防部针对安保力量和雇员开展了一项独立调查,目的是辨识出可能对自己和其他人构成威胁的人员(Monahan,2011)。
其他的本土恐怖袭击案例还应包括极右翼极端组织成员所采取的行动,其中一些是政治和宗教中的白人至上主义者,如“雅利安民族(Aryan Nations)”和新纳粹(neo—Nazi)组织。例如,所谓的“上帝军(Army of God)”组织的某些成员曾声称对发生在亚特兰大妇女健康中心和一家夜总会的爆炸案负责。这家健康中心为女性提供堕胎服务,而那家被炸的夜总会则比较推崇非正统、非主流的生活方式。这种形式的本土恐怖主义正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见Freilich,Chermak,&Caspi,2009,《美国心理学家》(American Psychologist) 2013 年10月及2011年9月的特刊],许多执法当局认为此类本土恐怖袭击比国际恐怖主义更具威胁(Chermak,Freilich,&Shemtob,2009)。
国际恐怖主义指的是受命于外国政府、集团、组织或个人的违反本国刑法的暴力行为或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虽然在世界范围内,恐怖分子普遍活动猖獗,对公民的安全产生
了极大的威胁,其中最具代表性、被媒体和学界关注并研究的国际恐怖袭击案件应属2001
年的“9·11”事件。除此案件外,针对美国财产或公民安全的国际恐怖主义袭击大多发生在海外。譬如,在20世纪末哥伦比亚恐怖组织绑架了美国在海外投资的工作人员,包括7名美国公民,并对美国公司的石油管道发动了多重炸弹袭击(U.S.Department of Justice,2000a)。1998年8月的另一起案件涉及在内罗毕的美国驻肯尼亚大使馆和在达累斯萨拉姆的美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这两处美国大使馆几乎同时遭到炸弹袭击,包括12名美国公民在内的224人在汽车炸弹中丧生,使馆区及附近有超过4500人受伤。2012年,包括美国驻叙利亚大使克里斯托弗·斯提文斯(Christopher Stevens)在内的4名美国人在一起针对美国驻班加西领事馆的袭击中丧生,这也是一起典型案例。图11.1和图11.2描述了美国国家反恐中心(National Counterterrorism Center,NCTC)于2008年收集的国际恐怖袭击数据。
上述案件和数据表明,美国公民的生活和出行正面临着比其他任何国家更严重的恐怖威胁。事实上在“9·11”之前,恐怖主义行径在世界范围内一直存在至今。日本、英国、法国、西班牙、印度尼西亚、以色列、巴勒斯坦、斯里兰卡、叙利亚、也门、埃及和沙特阿拉伯等其他众多国家均曾是恐怖主义袭击的目标。2004年3月11日,受“基地”组织影响的恐怖组织发动了一系列针对西班牙马德里郊区铁路系统的连环爆炸袭击,造成191人丧生、1900人受伤。2005年7月7日,伦敦遭到自杀式爆炸袭击,这是发生在欧洲的首起宗教极端主义自杀式爆炸案件(Silke,2008)。在该案中,4名自杀式袭击者在早高峰期间引爆了炸弹,造成52人丧生,700人受伤(Silke,2008)。2005年10月1日,恐怖分子分别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的两地引爆了炸弹,造成26人丧生,约120人受伤。据报道,引爆者与“伊斯兰祈祷团(Jemaah Islamiah)”恐怖主义网络有关。2015年1月7日,法国一贯以讥讽风格著称的《查理周刊》报社成为另一起恐怖袭击的目标。若干蒙面枪手持突击步枪和其他武器发动了恐怖袭击,这些人自称来自阿拉伯半岛的“基地”组织。本次袭击造成了11人死亡,11人受伤。此前,《查理周刊》曾多次因其讥讽先知穆罕穆德的漫画而遭受威胁。2015年11月13日,法国巴黎多地又发生了精心筹划和组织的恐怖袭击,袭击中共有130人
第十一章·现代恐怖主义心理学
劫持人质,398
其他,615 绑架.776
自杀,3288 纵火或燃烧弹袭击,
815
人身攻击,1220
图11.1 2008年全球因各种恐怖主义袭击导致死亡的信息统计
来源:NationalI Counterterrorism Center.(2009,April).2008 Report on Terrorism.Washington,DC:Office of the 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
e.
炸弹袭击、4131 武装表击.5993
绑梨,1125
纵火或燃烧弹袭击,535其他方式,188
405
人身攻击,451 未知,247
图11.2 2008年遭遇国际恐怖主义袭击的主要方式统计来源:National Counterterrorism Center.(2009,April),2008 Report on Terrorism.
WtD.wr National Intelligence.
丧生,另有许多伤者。全世界人民都无法避免受到恐怖主义的恐吓和伤害。
梳理相关文献可以发现,恐怖主义有着相当丰富的多重附加定义和诠释方式,维克托洛夫(Victoroff,2005)发现,仅相关文献中所提出的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就有109种。他认为,鉴于恐怖主义犯罪行为本身的复杂性和已宣称或呈现出的恐怖主义犯罪行为的动机、理由及目标的多样性,学界内对恐怖主义的定义缺乏一致性是不可避免的。正如莫纳汉(Monahan,2011,p.15)提出的简单问题,“加入爱尔兰共和军的风险因素与加入塔利班的风险因素一样吗?”其实一句谚语或许可以更加全面地描述恐怖主义的真谛—“某些人眼中的恐怖分子恰恰是另一些人眼中的自由主义战士”。
尽管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纷繁复杂,玛赛拉(Marsella,2004)还是找到了一些共性,“恐
怖主义可被视为具有如下特点:(1)使用武力或暴力;(2)由个体或团体实施;(3)其目标
指向平民;(4)使目标群体感到恐慌;(5)借由上述手段迫使个体或团体改变其政治、社会态度”(p.16)。上述恐怖主义的五大要素可普遍应用于本章的观点中。需强调的一点是,上述的第五个要素是将恐怖分子和连环杀手区分开的关键。玛赛拉还强调,若要更加严谨地为恐怖主义下定义,就必须考虑到心理背景、动机和行为的结果。
尽管恐怖主义并非新兴现象,但目前世界受到的恐怖主义威胁确实前所未有。其原因便是商业、旅行、网络的全球化和高速流通的信息,“它显著拉大了经济差距,加剧了意识形态的竞争,并使广泛的暴力合作成为可能”(Victoroff,2005,p.3)。维克托洛夫(Victoroff,2005)还指出,随着这种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宗教激进主义已沦为市场经济、民主乃至现代世界高速变化的大趋势的对立面。此外,这种全球化的不断扩张还催生出21世纪首个跨国的恐怖组织,即所谓的“基地”组织(Hellmich,2008),该组织声称对“9·11”恐怖袭击负责。这些跨国恐怖分子由典型的暴力“圣战”及其他暴力色彩浓厚的观念凝聚到一起,策划发动针对不同国家的恐怖袭击,并对袭击实施人员进行培训。此处务必再次强调:恐怖分子宣称的将其凝聚在一起的伊斯兰宗教本身并不提倡暴力。对大多数穆斯林而言,“圣战”只不过意味着一种宗教任务。然而,跨国极端宗教恐怖组织为其赋予了暴力的解释,即对异教徒发动宗教战争。作为回应,美国在阿富汗布下重兵,以期从根本上铲除盘踞在该国的“基地”组织。
此后,美国又以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支持“基地”组织为由入侵了伊拉克。事后证明,入侵伊拉克是非正义的。这也引起了批评家的强烈争论。此外,很多人坚信诉诸武力的军事行动并不能阻止未来可能发生的恐怖主义威胁,因为此举并不能查明催生恐怖主义的根源(Marsella,2004)。反而,“人们真正需要的是从根本上消灭恐怖主义和有效遏制恐怖主义蔓延的措施”(Marsella,2004,p.34)。“虽然可以被控制,但只要仇恨和复仇还广泛存在,恐怖主义就不可能根除。虽然人们可以取得或大或小的军事上的胜利,但最终需
面对人类精神和文化背景优劣之争所带来的问题”(Moghaddam&Marsella,2004b,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