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潭唱和诗序

字数:474

此谓裴均、杨凭。唐艺文志有裴均荆潭唱和集一卷,诸本作“裴垍”,非也。均字君齐,贞元十九年五月为荆南节度使,凭十八年九月为湖南观察使。荆即荆南,潭即湖南也。公以永贞元年佐均为江陵法曹,详见外集 河南同官记。〔补注〕刘大櫆曰:言议甚简,而雄直之气郁勃行间。

从事有示愈以荆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¹,因仰而言曰:

¹或作“集”,或云“卒业”。字见汉 楚元王传。

夫和平之音淡薄¹,而愁思之声要妙;谨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²,非性能而好之,则不暇以为。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³,统郡惟九⁴;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⁵: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⁶,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⁷,苟在编者咸可观也⁸,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

¹“之音”,或作“者之语”,非是。

²“至若”,或作“若至”。“气满志得”,或作“气得志满”。

³或无“仆射裴”三字。

⁴荆南管夔、忠、万、沣、朗、涪、峡、江陵九郡也。〔补注〕沈钦韩曰:江陵即节度使治所,不足九郡之数。按:寰宇记有归州,通荆州为九也。

⁵“之南”,或作“南之”,或无“之”字。

⁶“鬼神”,或作“神鬼”。

⁷“属”,音蜀,吏属,之欲切。

⁸“在”,或作“有”,非是。

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¹,书以为荆潭唱和诗序。

¹“公”谓裴均。


送王秀才序送幽州李端公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