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许郢州序
或作“送许使君刺郢州序”,仍注“仲舆”二字,或作“志雍”。樊云:志雍 贞元九年进士。时于頔节制山南东道,郢于山南为属邑,是时頔敛民方急,公因志雍之行,序以规之。公贞元十八年上于頔书,故云“愈尝以书自通于于公頔”。此序十九年作也。〔补注〕陈景云曰:郢州字叔载,仲舆乃名也。志雍,郢州子。归有光曰:于頔赋敛苛急,故托文讽谏。
愈尝以书自通于于公,累数百言¹。其大要言:先达之士,得人而托之²,则道德彰而名问流³;后进之士,得人而托之,则事业显而爵位通。下有矜乎能,上有矜乎位,虽恒相求而喜不相遇⁴。于公不以其言为不可,复书曰:“足下之言是也。”于公身居方伯之尊,蓄不世之材⁵,而能与卑鄙庸陋相应答如影响,是非忠乎君而乐乎善,以国家之务为己任者乎?愈虽不敢私其大恩,抑不可不谓之知己,恒矜而诵之。情已至而事不从⁶,小人之所不为也;故于使君之行,道刺史之事,以为于公赠。
¹“公”下,或有“頔”字。
²“要”下,或有“也”字。
³“问”,或作“闻”。
⁴诸本无“喜”字,方从阁、杭、蜀、苑,得之。〔补注〕方苞曰:“喜”应作“苦”。陈景云曰:文章轨范无“喜”字。
⁵“世”下,或有“出群”字。
⁶“事不从”,谓不能卒言之也。
凡天下之事成于自同而败于自异。为刺史者恒私于其民,不以实应乎府¹;为观察使者恒急于其赋,不以情信乎州?繇是刺史不安其官²,观察使不得其政,财已竭而敛不休,人已穷而赋愈急³,其不去为盗也亦幸矣。诚使刺史不私于其民,观察使不急于其赋⁴,刺史曰,吾州之民天下之民也,惠不可以独厚;观察使亦曰,某州之民天下之民也,敛不可以独急⁵:如是而政不均、令不行者,未之有也。其前之言者,于公既已信而行之矣⁶;今之言者,其有不信乎?县之于州,犹州之于府也。有以事乎上,有以临乎下,同则成,异则败者皆然也。非使君之贤,其谁能信之⁷?
¹谓观察府。
²“繇”,一作“县”。
³“赋”,或作“怒”,非是。
⁴或无下“其”字。
⁵或无“以”字。
⁶“前”下,或无“之”字,非是。“既”,一作“即”。
⁷“信”,或作“从”,非是。
愈于使君非燕游一朝之好也,故其赠行,不以颂而以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