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水陆运使韩侍御归所治序
考食货志:宪宗用李绛议,以韩重华为振武 京西营田和籴水陆运使。振武乃单于大都护府故地,后改名振武。重华后名约,预“甘露之祸”,洪谓唐志无所考,非也。今按汉书 王尊传有“治所”字,此“所治”字当乙。〔补注〕陈景云曰:魏文帝与陈思王 与吴质书并有“所治”字。蔡世远曰:叙事古奥详尽,错落雕琢极自然。学韩文但喜诵其疏宕者,此等不究心,终不能得其藩篱而入。曾国藩曰:此即条议时事之文,铺叙处绝警耸。张裕钊曰:似西汉人气格。
六年冬,振武军吏走驿马诣阙告饥,公卿廷议以转运使不得其人¹,宜选才干之士往换之²,吾族子重华适当其任³。
¹或无“转”字。
²〔补注〕姚鼐曰:“换”字见薜宣传。
³元和六年四月,以卢坦为户部侍郎,判度支;会振武告饥,时薜謇为代北水陆运使,坦以重华代謇也。
至则出赃罪吏九百余人,脱其桎梏,给耒耜与牛,使耕其傍便近地,以偿所负,释其粟之在吏者四十万斛不征。吏得去罪死,假种粮,齿平人有以自效,莫不涕泣感奋,相率尽力以奉其令;而又为之奔走经营¹,相原隰之宜,指授方法:故连二岁大熟,吏得尽偿其所亡失四十万斛者而私其赢余²,得以苏息,军不复饥。君曰:“此未足为天子言。请益募人为十五屯,屯置百三十人而种百顷,令各就高为堡;东起振武,转而西,过云州界,极于中受降城,出入河山之际³,六百余里,屯堡相望,寇来不能为暴,人得肆耕其中,少可以罢漕挽之费。”朝廷从其议,秋果倍收,岁省度支钱千三百万。
¹“为”下,或无“之”字。
²“私其”下,或有“有”字;“其”,或作“有”:皆非是。
³“际”,或作“险”。
八年,诏拜殿中侍御史,锡服朱银¹。其冬来朝,奏曰:“得益开田四千顷,则尽可以给塞下五城矣²;田五千顷,法当用人七千,臣令吏于无事时督习弓矢为战守备,因可以制虏,庶几所谓兵农兼事,务一而两得者也。”³大臣方持其议⁴。吾以为边军皆不知耕作⁵,开口望哺,有司常僦人以车船自他郡往输,乘沙逆河,远者数千里,人畜死,蹄踵交道,费不可胜计。中国坐耗⁶,而边吏恒苦食不继。今君所请田,皆故秦 汉时郡县地,其课绩又已验白;若从其言,其利未可遽以一二数也。今天子方举群策以收太平之功,宁使士有不尽用之叹,怀奇见而不得施设也?君又何忧?而中台士大夫亦同言侍御韩君前领三县,纪纲二州,奏课常为天下第一;行其计于边,其功烈又赫赫如此;使尽用其策,西北边故所没地⁷,可指期而有也。闻其归,皆相勉为诗以推大之,而属余为序。
¹或作“朱金银绯”,唐五品服。
²“五城”东、西、中三受降城,朔方、振武二军也。
³或无“几”字。“务一”,或作“一务”。“两得”,或作“得两”。
⁴八年冬,重华入朝,会宰相李绛已罢,后宰相持其议而止。语见食货志。志所载营田事,大抵与公此序相表里。
⁵〔补注〕曾国藩曰:接笔绝遒紧。
⁶“坐耗”,或作“坐见耗虚”,或作“坐耗虚”,今从阁、杭本定。
⁷〔补注〕沈钦韩曰:没于吐番,河西 陇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