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的人格异常者
据我们所知,对人格异常的研究存在一个严重不足,即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北美的成年在押罪犯中(Frick,Bodin,&Barry,2000),多年来对未成年人(青春期少年和儿童)的人格异常的研究非常少。因此,未成年人的人格异常研究多年来受到了限制。过去20年以来,随着学者们的研究兴趣正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实证性研究证据支持了未成年人人格异常这一提法(Asscher,van Vugt,Stams,Deković,Eichelsheim,&Yousfi,2011)。此 外,还编制了专门用于检测未成年人人格异常的工具,如PCL:YV及儿童期人格异常量表(Chill Psychopathy Scale,CPS;Lynam,1997),对未成年人人格异常这一概念提供了支持, 随后将再次讨论。大量证据表明,男性人格异常罪犯在早年便开始出现违法行为(Frick,
2009;Rutter,2005)。
即便如此,将“人格异常”的标签用在未成年人身上容易“导致了一系列概念上、方法上、实践上的问题,这些问题与临床、司法实践和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密切相关”(Edens,Skeem,Cruise,&Cauffiman,2001,p.54)。一些争论主要集中在人格异常究竟能不能用在 未成年人身上。能否在儿童期和青春期发现成年人人格异常特征的端倪?另一个问题是,即使人格异常的标签可以用于未成年人,这样的标签对他们来说也可能有过多的消极含义。更具体地说,这一标签暗示着治疗的预后很差、预期的犯罪率和重新犯罪率很高,而且由于先天生物基础居多,这意味着很难进行其他干预。虽然一些专家强调人格异常是可以治疗的(Salekin et al.,2010),(见专栏7.2,一个关于对具有人格异常特点的未成年人的治疗项目的说明),但这些因素会导致未成年司法系统的执法者放弃对未成年人使用这个标签。第三个争议是未成年人的人格异常评估在应用于刑事司法系统之前必须有相当高的置信水
平(Edens,Campbell,&Weir,2007;Seagrave&Grisso,2002)。我们很快就会讨论这些评估。 聚集矫治项目
专栏7.2 对未成年人人格异常特征的治疗心理治疗不是为胆小者或者悲观者准备的。心理治
关于愤怒管理和社会技能发展的团体治疗,其核心成分疗是必需的,但并不总是成功的。目前,关于人格异常的
之一是消除抵抗心理,治疗师需要改变那些阻碍当事人心理治疗在研究文献中还没有得到好的评价,尽管人们
步的态度。虽然不是所有的男孩都有人格异常的特征,已经意识到应当采用以证据为基础的做法。正如许多评
但是很多人确实有。 论者所说的,很难评估其成功与否,因为涉及太多的变
研究发现,在短期的治疗项目中,与那些没有人格量,得到的结果也多种多样。个体是否赴约?在治疗的过
异常特征的个体相比,具备人格异常的个体对治疗项目程中治疗师是否遵守了规则?生活事件—如爱人的去
的反应更差。通过较长时间参与项目(平均进行45周),世—是否会干扰治疗的进展?成功是否能用从高中毕
人格异常的未成年人在减少攻击性和积极参与项目方面业、对工作满意、打消自杀的念头以及不再被捕来衡量?
有积极的变化。从监禁机构释放后,根据对州的重新逮正如在本章中提到的,对成年人的人格异常和未成
捕记录的核查,4年的跟踪研究发现,参加过治疗项目的年人的人格异常的治疗尤其不乐观。这主要是因为人格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可能性降低了,这一点很重要。门异常者自身的不妥协性。但是,正如本章提到的,我们
多塔未成年矫治中心项目表明,很多具有人格异常特征也有乐观的理由。
的未成年人能够长期参与适合的项目(Ca1dw考德威尔(Caldwell et al.,2007)是美国威斯康星州
2007,p.584)。 门多塔的心理健康实务者和研究者,他提出了一个有潜
力的项目。门多塔未成年人矫治中心(Mendota Juvenile
问题讨论 Treatment Center,MJTC)是一个集中治疗机构,有29个
1.以上是对一个好项目的简短描述,在评估这一项目床位,为存在诸多行为问题的未成年男孩提供心理健康
的优点之前,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治疗(p.576),那些不能适应矫正机构生活的未成年人会
2.对于缺乏一个公认的标准(如低智商分数),这一点被送往该治疗中心,另外该中心还接收那些低智商、有
你怎么看?为什么项目设计者并不排除未成年人具精神病症状、存在神经缺陷或抗拒治疗的未成年人。
备人格异常特征的可能性?这种集中治疗项目对男孩们进行每周的个体咨询及
3.对研究中涉及重新犯罪的衡量标准进行评价?未成年的人格异常可鉴别吗?
鉴定未成年人人格异常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人格异常—如果它确实存在于这一年龄组中—可能很难被可靠地测量到,因为暂时性的改变和稳定的发展模式贯穿生命始终。很
第七章·犯罪与人格异常
多临床医生和研究者都反对在未成年人中鉴定人格异常。他们指出,未成年人一般在青春期
都有可能表现出成年人人格异常的特点。换句话说,青春期少年常表现出的麻木和自恋有时是为了掩藏自己的恐惧和焦虑。他们既随心所欲又追求刺激行为,而且多数不擅长做长远计划。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或其他疑似人格异常的特征要么代表了从青春期到成年期的一个艰难转型的过渡期,要么代表了青春期少年的一种“掩盖”—为了使自己表现得更酷。
至于其他儿童,疑似人格异常特征可能代表其曾受到过身体或性方面的虐待。经历过家庭虐待的儿童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情绪异常,这种情绪异常与人格异常的情绪特征很相似。事实上,这是孩子们在具有极大压力的家庭环境中使用的一种应对方式(Seagrave&Grisso,2002)。
进一步说,“有些青春期少年的行为可能以一种缺乏愤怒控制、缺乏目标、缺乏判断的方式表现出疑似人格异常的特征,但事实上,这是绝大多数青春期少年都会遇到的问题”(Seagrave&Grisso,2002,p.229)。违反规则是很多青春期少年试图从成年人的支配下获得自主权的一种表现,就像在限于青春期的违法行为中所看到的一样。
然而,一些儿童和青春期少年出现的行为问题特征(例如,制造麻烦、极度好动、冲动性和注意力缺陷等)和成年的人格异常者的特征相似,同时,这些特征也表明“未成年的人格异常者(juvenile psychopath)”这一术语有存在的必要。另一方面,这些问题行为特征或许同样代表某种心理障碍,如品行障碍或对立违抗性障碍等,而这些心理障碍不同于人格异常。正如克鲁斯等人(Cruise,Lyons,Baker,2003)所强调的,要想有效,未成年的人格异常概念就必须和其他诊断概念相区分。不过,现在的研究正在朝这个目标迅速发展。例如,一个多维度模型已被提出并用于对儿童人格异常的测评,此模型可以鉴别冷酷和不易情绪化的特质,另外还有自恋、冲动性等(Barry,Barry,Deming,&Lochman,2008; Fite,Stoppelbein,&Greening,2009;;Frick,2009:Pardini&Loeber,2008)。
在一项探讨儿童人格异常倾向患病率的研究中,斯基林、昆西和克雷格(Skilling,Quinsey,Craig,2001)发现,无论采用哪种测量工具,在1000多名四~八年级的男孩中,有4.3%的人可以被认定具备人格异常的特征。还有研究发现,在暴力的未成年群体中,有59%的人达到了人格异常的标准(Daderman&Kristiansson,2003)。同样,勃兰特、肯尼迪、帕特里克和克顿(Brandt,Kennedy,Patrick,&Curtain,1997)对过去因持续的暴力行为史 而被监禁的未成年人进行的研究发现,37%的人符合人格异常的判断标准。相比之下,坎贝尔、波特和桑托尔(Campbell,Porter,&Santor,2004)在其研究的被监禁的未成年犯罪人中发现,只有9%的人可以被归为人格异常。这些作者指出,他们所研究的未成年人大部分在本质上是非暴力的,只有15%的人具有暴力行为史。因此,在研究中使用的样本及测量工具本身将会影响特定的未成年群体中被认定具备人格异常特征的个体的数量。
最近,大量的实证研究有力地支持了未成年人人格异常的概念。研究不断地发现新证据以支持其存在和有效性。研究认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异常似乎在7~24岁就可以有稳定地征象(Lynam,Caspi,Moffitt,Loeber,&Stouthamer-Loeber,2007:Lynam et al.,2009)。 正如斯基姆所说的:“简单地说,研究者捕捉到了一些看起来像人格异常的特征”(Skeemet al.,2011,p.125)。
伦理的考虑
在总体上要考虑,人格异常有可能被少年司法的专业人士(包括法官、拘留所工作人
员和心理矫治人员)滥用。由于社会上广泛流传的一种说法—人格异常者对心理治疗有高抗阻性—所以,如果一名青春期少年被起诉、同时又被视为“人格异常”(或者甚至是被证明有人格异常特征的未成年人),很可能被转到成年人法庭而非留在少年司法系统内处置。在少年司法系统内,如果未成年人被判定违法犯罪,更可能判其接受矫治。直至最近,有一名十六七岁被视为“人格异常”的未成年犯罪人在某州被判处了死刑;如果不被认定为人格异常,他可能就不会被处以死刑(Edens,Guy,&Femandez,2003)。但2005年,美国最高法院规定:在此年龄段犯罪的未成年人不可执行死刑(Roper v.Simmons)。此前,法院曾设定16岁是可执行死刑的最低年龄(Thompson v.Oklahoma,1989)。不过,在刑事法庭受审的未成年人仍要受到刑事处罚,包括终身监禁,尽管法院禁止对未成年犯罪人判处无保释的终身监禁和强制性终身监禁(Graham v.Florida,2010:Miller v.Alabama,2012)。
出人意料的是,一项研究发现,少年法庭的审判不会受到此标签的负面影响(Murrie,Boccaccini,MeCoy,&Cornell,2007)。与此相反,威伦等人(Viljoen,MacDougal, Gagnon,Douglas,2010)研究发现,少年法庭对已表现出人格异常的未成年犯的处罚会更严苛,转介到成年人法庭也是一样。威伦等人提到,“人格异常的诊断证明普遍被用来推断一个未成年人将来很难或不可能被治好”(p.271)。
即使未成年人留在未成年司法系统内,且被安排进行心理治疗,“人格异常者”这个标签也会成为他们的一个自我实现预言,因为治疗师不愿意在一个希望渺茫的个案上花费太多的精力。支持使用未成年人人格异常概念的人们认为,治疗师应该具备这样的信息:既要对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监管及其未来做好管理和规划决策,又要及时更新行之有效的治疗对策。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尽早辨识人格异常才是问题的关键,这样既能避免日后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又能及时为具有人格异常特征的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幸运的是,正如我们在专栏7.2及本章后面要讨论的,研究者已经开始确定大有希望的治疗对策了(Caldwell,Skeem,Salekin,&Van Rybroek,2006;Salekin& Lynam,2010:Spain,Douglas,Poythress, &Epstein,2004)。实际上,如果人格异常的未成年人和非人格异常的未成年人之间存在差异,将差异的信息传达给未成年人身边的亲人很重要。这些信息有助于识别和改善成长过程中的“保护性因素”,以避免他们发展成年人格异常者(Salekin&Lochman,2008)。支持使用这一概念的人们还相信,对少数人格异常的未成年人进行早期干预是需要智慧的,否则他们可能会终生以犯罪为生(Skeem&Cauffman,2003)。当然,“准确辨识未成年的人格异常者”这个假设又引发了信度和效度的问题。
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人格异常检测必须具有很高的置信水平,因为这一工具一旦在刑事司法系统运用,个体将面临可怕的后果(Seagrave&Grisso,2002)。例如,如果使用一个评估工具来测量未成年的人格异常者,必须有大量的研究能够证明它确实测量到了所要测量的东西,许多专家认为,就目前对“未成年人人格异常”的评估而言,还未能完全达到这种准确性。
即便如此,在过去的15年中,关于“未成年人人格异常”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应用知识迅速增长(Salekin,Leistico,Trobst,Schrum,&Lochman,2005;Skeem,Polaschek et al.,2011)。 研究表明,未成年人人格异常的诊断与品行障碍(Forth&Burke,1998;Frick,1998:Lynam,1998)、严重的违法行为及与警察多次接触相关(Corrado,Vincent,Hart,&Cohen,2004: Falkenbach,Poythress,&Heide,2003;Murrie,Cornell,Kaplan,McConville,& Levy-Elkon, 2004:Salekin,Ziegler,Larrea,Anthony,&Bennett,2003)。只有25%的具有品行障碍的未成
第七章·犯罪与人格异常
年表现出了人格异常倾向(Blair et al.,2006)。福思和伯克(Forth&Burke,1998)认为,具有
人格异常特征的儿童和未成年人与其他反社会的未成年人仍有不同,表现在行为问题的初现年龄、实施暴力行为的数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及重新犯罪率等方面。由此可见,那些表现出人格异常特征的未成年人看起来总是会做出反社会行为,这至少表明人格异常这一称谓有一定的效度。
未成年人人格异常的测量
出于对人格异常(含未成年人人格异常)的浓厚研究兴趣,各种评估人格异常或人格异常特征的测量工具也应运而生。近年来已编制出的一些测量未成年人的人格异常的工具包括人格异常筛选量表(Psychopathy Screening Device,PSD,Frick&Hare,2001;Frick, O'Brien,Wootton,&McBurnett,1994)、儿童期人格异常量表(CPS;Lynam,1997)、未 成年人人格异常倾向量表(Youth Psychopathic Traits Inventory,YPI:Andershed,Kerr, Stattin,&Levander,2002)、PCL:YV(Forth,Kosson,&Hare,2003)。虽说最初研发这 些测量工具是为了科研而非临床诊断或司法实践,但目前它们已被司法临床鉴定者大量应用于个人实践工作及对法院和未成年司法制度的顾问工作中。
在针对未成年人人格异常的测评上,所有的工具都面临一定挑战,因为未成年的人格异常者(如果存在的话)不可能对他们的情绪、思想或行为做出准确或诚实的自评。PCL:YV需要进行一个面谈,以提问一些具体的问题,附带其他书面数据进行测查。鉴于有面谈和附加数据,测试前要对主试进行大量耗时的培训。此外,该量表主要服务于科研,测量内容包含了四个人格异常的维度。相反,PCL和YPI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自评完成的,而PSD和CPS能从老师、家长那里以及未成年人自身获得所需信息。
PCL:YV是一个20项的评定量表(改编自PCL—R,Hare,1991,2003),施测对象是未成年人。它采用四因素模型,从人际、情感、行为及反社会特征等方面进行计分。该量表受到了广泛的研究,这就表明它具有充分的信度和效度(参见Vincent,2006)。但是应用时也要谨慎,特别是在用以识别少女的人格异常和其反社会行为之间的重要关系时,此测评就表现出了局限性(Odgers,Reppucci,&Moretti,2005;Sevecke,Pukrop,Kosson,& Krischer,2009;Vincent,Odgers,McCormick,&Corrado,2008)。因此,在PCL:YV价值 的司法工具前,其辨别少女人格异常的有效性需得到进一步研究,这是至关重要的。
有几项研究曾试图逐条对比多种测量工具条目的信度和效度(Farrington,2005a)。迄今为止的初步研究表明,这些测量工具没有太多的共同点,但在下定论前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最近的一项研究已见曙光。利纳和他的同事(Lynam,2007)致力于探索个体13岁时在CPS上的得分是否能预测其24岁时在PCL:sv上的得分。结果出乎意料,预测得分的效果很好。这就表明,人格异常不仅在个体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稳定,而且未成年人人格异常与成年人人格异常也有诸多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