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丞厅壁记
崔立之,贞元四年进士。六年,中博学宏词科。公尝寄其诗曰:“连年收科第,如摘颔下髭。” 记谓再进再屈于人。“屈”当作“出”字,乃与诗意合。〔补注〕曾国藩曰:崔斯立之为人,必有奇崛之才,而天趣横溢;公与相处,必彼此善谑,而又相敦以古义者。如“西丞员外”一诗,前路谑且为虐矣,而后半绝沉痛;“刖足献玉”一书绝沉痛,亦带谑声;“蓝田十月雪塞关”一诗亦然。此文则纯用戏谑,而怜才共命之意,沉痛处自在言外。张裕钊曰:此文纯以诙诡出之,当从傲睨一切中玩其神味。
丞之职所以贰令,于一邑无所不当问。其下主簿、尉,主簿、尉乃有分职。丞位高而逼,例以嫌不可否事。文书行,吏抱成案诣丞,卷其前,钳以左手,右手摘纸尾,雁鹜行以进,平立睨丞曰:“当署!”¹丞涉笔占位署,惟谨²,目吏,问“可不可”³,吏曰“得”,则退,不敢略省,漫不知何事。官虽尊,力势反出主簿、尉下。谚数慢,必曰“丞”,至以相訾謷。丞之设,岂端使然哉⁴!
¹“雁”,或作“凫”。“曰”下,或有“丞”字。
²“涉”,或作“濡”。
³〔补注〕沈钦韩曰:“可”,犹今之判行也。
⁴“谚”,或作“劾”,或作“该”。方从文苑云:谓谚语之所举计者以丞为慢之最,且至以相訾謷也。“数”,所矩切。“訾”,将此切。“謷”,牛刀切。〔补注〕陈景云曰:公酬崔少府诗“但闻赤县尉,不比博士慢”,与此“慢”字同义。即论盐法状中所谓“散慢官”也。
博陵 崔斯立种学绩文,以蓄其有,泓涵演迤,日大以肆¹。贞元初,挟其能,战艺于京师,再进再屈□人²;元和初,以前大理评事言得失黜官,再转而为丞兹邑。始至,喟曰:“官无卑,顾材不足塞职。”既噤不得施用,又喟曰:“丞哉,丞哉!余不负丞,而丞负余。”则尽枿去牙角³,一蹑故迹,破崖岸而为之⁴。
¹“涵”,或作“澄”。“大以”,或作“以大”。
²杭本无“再进”二字,文苑无下“再”字,而“屈”下一字皆作“千”字,又多作“于”字。方云:斯立 贞元四年进士,六年中博学宏词,再进而屈千人也。今按:杭、苑皆脱字,方从苑为误,但唐人试宏词者甚少,如贞元九年仅三十二人而已,作“千人”恐非是。或疑“千”当作“其”,如云“屈其坐人”也,然无所据,姑放穆天子传,阙其处以俟知者。
³“枿”,音蘖。
⁴“喟”下,或皆有“然”字。“负余”上,方有“喜”字,云:“喜”,音许吏切。黄霸传:“少学律令,喜为吏。”“岸”下,方无“而”字。“为之”,方作“为文”,而读连下句,曰“为文丞”,言犹文具也。今按:“文丞”不成文理,方说之僻类如此。
丞厅故有记,坏漏污不可读¹,斯立易桷与瓦,墁治壁,悉书前任人名氏。庭有老槐四行,南墙钜竹千梃,俨立若相持²,水循除鸣,斯立痛扫溉,对树二松,日哦其间³。有问者,辄对曰:“余方有公事,子姑去!”⁴
¹按:“丞”字或疑为衍文。
²“梃”,从木。说文:梃,一枚也。
³“日”下,或有“吟”字。
⁴〔补注〕方苞曰:屹然而止,通篇意义皆结聚于此。法本乐书、平准书 。何焯曰:以不问一事反结,跌宕有简兮诗人之意。
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