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中府连理木颂

字数:648

开元九年正月丙辰,改蒲州为河中府。孝经援神契曰:“王者德至草木,则木连理。”公作此颂,时年二十四,犹未第也。〔补注〕吴汝纶曰:古雅遒奥之词,谲诡恢危之趣。

司空咸宁王¹尹蒲之七年²,木连理生于河之东邑。野夫来告,且曰:吾不知古,殆气之交畅也³。维吾王之德,交畅者有五,是其应乎⁴:训戎奋威,荡戮凶回;举政宣和,人则宁嘉;入践台阶⁵,庶尹克司;来帅熊罢,四方作仪;闵仁鳏寡,不宁燕息⁶。人乐王德,祝年万亿,府有群吏,王有从事,异体同心⁷,归民于理。天子是嘉,俾锡劳王⁸,王拜稽首:“天子之光,庶德昭融,神斯降祥。”殊本连理之柯,同荣异垄之禾⁹,吾傒之产兹土也久矣¹⁰。今欲明于大君¹¹,纪于策书,王抑余也¹²;冶金伐石,垂耀无极,王余抑也¹³。奋肆姁媮¹⁴,不知所如,愿托颂词,长言之于康衢。颂曰:

¹浑瑊也。

²〔补注〕按德宗 兴元元年,以瑊为河中尹,河中节度使,封咸宁郡王。

³“殆”,或作“始”,非是。

⁴或无“五”字,非是。〔补注〕按:“五德”谓训威、宣和、克司、作仪及闵仁也。

⁵〔补注〕孙葆田曰:瑊以功加侍中司空,故曰台阶。

⁶“仁”,或作“人”,非是。

⁷“异体”,或作“上下”,非是。“体”,或作“事”。

⁸“劳”,去声。

⁹方云:三馆本、潮本“之柯”皆作“枝柯”,仍与下文“同荣”为一句,今本“木”作“禾”,由“枝”字讹也。今按:“殊本连理之柯”,即今所颂之木也;“同荣异垄之禾”,即书所谓异亩同颖之嘉禾也。盖追为前日之预言,而泛举其类耳。司马相如所谓“双觡共抵之兽”,其句法亦类此。如方所定,则理乖语赘,句分而韵不协,失之远矣。〔补注〕按:书序有归禾篇,引古证今,以晓野人。

¹⁰或无“之”字。今按:“之”字,疑当作“其”。〔补注〕李国松曰:正韵:江右“人”曰“傒”,“吾傒”犹“吾人”也。

¹¹“欲”,或作“将”。

¹²〔补注〕按:“抑”,谓王不见许。

¹³“王余抑也”,或作“余抑王也”,或依上文作“王抑余也”。方从三本定此。今按:“抑余”、“余抑”,盖互文以叶韵耳。作“余抑王”固无理,作“王抑余”亦重复无他奇,当从方本为是。

¹⁴“姁媮”,上音“句”,下音“俞”。

木何为兮此祥,洵厥美兮在吾王¹。愿封植兮永固,俾斯人兮不忘²。

¹“洵”,或作“询”,非是。

²“斯”,或作“其”。“人”,或作“民”。


张中丞传后叙汴州东西水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