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丞传后叙
欧阳文忠跋张中丞传后云:“张巡、许远之事壮矣!秉笔之士,皆喜称述,然以翰所纪,考唐书 列传及退之所书,互有得失,而列传最为疏略。虽云史家当记大节,然其大小数百战,智谋材力,亦有过人可以示后者。史家皆灭而不著,甚可惜也。翰之所书,诚为太繁,然广纪备言,以俟史官之采也。”文忠所云“唐书 列传”者,谓旧传,若新传则采翰及公所书并旧传为之矣。〔补注〕方苞曰:截然五段,不用钩连,而神气流注,章法浑成,惟退之有此。前三段乃议论,不得曰记张中丞逸事;后二段乃叙事,不得曰读张中丞传:故标以张中丞传后叙。又曰:退之序事文不学史记,而生气奋动处,不觉与之相近。刘大櫆曰:通篇议论,盘屈排奡,锋铓透露,皆韩公本色。鹿门以为太史公,误矣!张裕钊曰:其屈盘遒劲,雄岸自喜处,仍系退之本色。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 张籍阅家中旧书¹,得李翰所为张巡传²。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³,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⁴。
¹张籍,字文昌,公举荐进士。
²“巡”上,或无“张”字。巡,邓州 南阳人。
³远,杭州 盐官人。敬宗曾孙。
⁴〔补注〕储欣曰:不载首尾者,如唐书云:“雷万春者不详所从来。”前人不载,后人自不详也。睢阳战阀,南 雷略同,张公任雷与南无二,又偕公同日死节,而首尾不载,所以恨其阙。春秋之法,传著传疑,阙者已矣。惟往来汴 徐间,得南将军事而具书之,著以传著,史法固然。又案:唐书“南霁云者,魏州 顿邱人,少微贱,为人操舟”,末云“子承嗣,历涪州刺史”。则南将军事,固首尾历碌也。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¹,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²,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³。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⁴,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⁵,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⁶,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处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⁷!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⁸?
¹“开”上,或疑当有“然”字。
²〔补注〕孙葆田曰:至德二年正月,安庆绪将尹子奇以兵十三万趣睢阳。远为睢阳守,告急于巡。巡时保宁陵,引兵入睢阳,与远合。远谓巡曰:“远懦不知兵,公智勇兼济,远请为公守,公为远战!”自是战斗皆出于巡。
³〔补注〕樊汝霖曰:是岁十月城陷,巡、远俱被执。巡与南霁云、雷万春卅六人皆遇害;生致远于洛阳 偃师,后死。
⁴睢阳食尽,巡出爱妾,远亦杀其奴以食士。
⁵“蚍蜉”,音毗浮。
⁶贼将令狐潮闻玄宗已幸蜀,以书招巡,有大将六人白巡:“上存亡不可知,不如降贼。”巡责以大义,斩之,士心益劝。“语”,或校作“悟”。“灭”下,或有“悟之”字。今按:“悟”字无理,且从诸本作“语”。
⁷〔补注〕张裕钊曰:此数语最担力,如兵家并力疾战也。又曰:听之有声,扪之有棱。
⁸“其徒”上,或有“而”字,或又疑“而”字当在“死”字之下。“邪”上,或无“之”字。〔补注〕张裕钊曰:此种拗折,极见笔力。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¹。以此诟远²,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 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³!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⁴,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羸之余⁵,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⁶,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⁷,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⁸!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⁹;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¹⁰: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¹¹,设淫辞而助之攻也¹²!
¹〔补注〕姚范曰:大历中,巡子去疾上书言“城陷,贼所入自远分”,则当时有妄为是语者,去疾不详而苟同之也。
²“诟”,或作“语”,非是。
³〔补注〕姚鼐曰:新唐书云:“议者谓巡守睢阳,众六万,既粮尽,不持满按队出再生之路,与其食人,宁若全人。于是张澹、李纡、董南史、张建封、樊晃、朱巨川、李翰咸谓:巡蔽遮江淮,沮贼势,天下不亡,其功也。翰等名士,由是天下无异言。”鼐按:此文上两段皆为远辨当时之诬,下一段申翰等之论,兼为张、许辨谤,而以“小人之好议论”五句,为上下作纽。张裕钊曰:此段止数语,明直简净,与前后二段疏密相间,末作感愤,为上下关键。
⁴“之卒”,或无“之”字。
⁵“创”,平声。
⁶〔补注〕张裕钊曰:突接。
⁷温公曰:唐人皆以全江淮为巡、远之功,按:睢阳虽当江淮之路,城既被围,若取江淮绕出其外,睢阳岂能障之哉?盖巡善用兵,贼畏巡为后患,不灭巡,则不敢越过其南耳。
⁸“之不”,或无“之”字。
⁹“数”,所拒切。
¹⁰〔补注〕沈钦韩曰:通鉴:至德二载,山南东道节度使鲁炅弃南阳,奔襄阳;灵昌太守许叔冀奔彭城。二载八月,睢阳士卒死伤之余才六百人。是时,许叔冀在谯郡,尚衡在彭城,贺兰进明在临淮。张镐闻睢阳围急,倍道兼进,檄浙东、浙西、淮南、北海诸节度及谯郡太守闾丘晓,使共救之。晓不受命。比镐至睢阳,城已陷三日。镐召晓,杖杀之。
¹¹〔补注〕沈钦韩曰:“比”,读如“比之匪人”之“比”。
¹²“攻”,或作“功”,非是。
愈尝从事于汴 徐二府¹,屡道于两府间²,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³;其老人往往说巡 远时事,云: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⁴,贺兰嫉巡 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⁵:“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⁶!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著其上砖半箭⁷,曰:“吾归破贼⁸,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⁹愈 贞元中过泗州¹⁰,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¹¹,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¹²,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¹³。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¹〔补注〕陈景云曰:双庙在宋州,汴府支郡也。又:泗州亦徐府支郡。此贯下“祭庙”、“过泗州”两事而言之。
²“府”,或作“州”。
³时诏赠巡 扬州大都督,远 荆州大都督。皆立庙睢阳。岁时致祭,号双庙。
⁴或无“之”字。
⁵“慷”上,或无“霁云”字,非是。
⁶〔补注〕沈钦韩曰:远于城中积粟至六万石,虢王 巨以其半给濮阳、济阴二郡,远固争,不能得。既而济阴得粮,遂以城叛;而睢阳食尽,将士人廪米日一合,杂以茶纸树皮,士卒消耗至一千六百人,皆饥病不堪斗,遂为贼所围。
⁷“箭”,或作“笴”。
⁸“归”,或作“师”,非是。
⁹〔补注〕沈钦韩曰:云遂去,至宁陵,与城使廉坦同将步骑三千夜冒围,且战且行,至城下,大战坏贼营,死伤之外,仅得千人。入城,城中将吏知无救,皆痛哭。贼知援绝,围益急。
¹⁰〔补注〕沈钦韩曰:时进明在临淮。临淮,泗州也。
¹¹〔补注〕沈钦韩曰:柳碑:至德二年十月,城陷。
¹²或无“霁”字。
¹³“欲将”,衍一字。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围中¹。籍大历中于和州 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余矣²。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³,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 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⁴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⁵。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⁶,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⁷,巡因一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⁸,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⁹。嵩 贞元初死于亳 宋间。或传嵩有田在亳 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¹⁰。
¹“及巡”,或作“及其”。“常”,或作“尝”。
²或无下“嵩”字。
³或无“尝”字。〔补注〕沈钦韩曰:以巡死难,故推恩及其亲故也。宋时宰执侍从,亦得推恩及门客医生。
⁴“久”,或作“又”。
⁵巡 开元二十四年进士,刘梦得嘉话载其谢加金吾表,有云:“主辱臣死,当臣致命之时;恶稔罪盈,是贼灭亡之日。”激励将士赋诗,有云:“裹疮犹出阵,饮血更登陴。”又夜闻笛声诗云:“营开边月近,战苦阵云深。”观此,则巡之文见矣。“起”,或作“有”。
⁶〔补注〕姚范曰:唐人用“仅”字,每以多为义。晋书 刘颂传:“三代延祚久长,近者五六百岁,远者仅将千载。”则以“仅”为多,亦不始于唐矣。
⁷或无“户”字。
⁸“或起”,或作“犹起”。
⁹“呼巡”,或作“呼之”。
¹⁰“嵩将”上,或有“而”字。“为”下,或有“其”字,皆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