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州溪堂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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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序

“郓”,音运,秦为薛郡;汉为东平国;春秋:齐人来归郓。此篇多从石本。退之文有石本者:郓州溪堂诗,孟州 济源送李愿序 ,京兆 万年薛公达铭、司马村柳子厚铭、县北刘村路应碑、州廨田氏先庙碑,郑州 荥阳 索河上郑儋碑,衢州徐偃王碑,华州 蒲城胡珦碑,西京 北邙权德舆碑,广州南海神庙碑、柳州罗池碑,潭州 湘阴黄陵碑,徐州节度掌书记厅石记。其间异同,皆以石本为正。长安 薛氏有皇甫湜手帖云:“郓塘特高古风,敢树降旗,而作者之下,何人能及矣!崔侍御前日称叹终席,满座不觉继烛。我唐有国,退之文宗一人,不任钦慰之极。湜上侍郎宗伯。”郓塘,正谓此郓州 溪堂也,公时为兵部侍郎,曰宗伯者,文章宗伯也。〔补注〕陈后山曰:退之作记,记其事耳;今之记乃论也。退之此篇未尝不论,然止是记事,尤神而明之矣。

宪宗之十四年,始定东平,三分其地¹,以华州刺史礼部尚书兼御史大夫扶风 马公²。为郓 曹 濮节度、观察等使镇其地³。既一年,褒其军号曰“天平军”⁴。上即位之二年,召公入,且将用之⁵;以其人之安公也,复归之镇⁶。上之三年⁷,公为政于郓 曹 濮也适四年矣,治成制定,众志大固,恶绝于心,仁形于色,心一力,以供国家之职⁸。於时沂 密始分而残其帅⁹,其后幽、镇、魏不悦於政,相扇继变,复归於旧¹⁰,徐亦乘势逐帅自置¹¹,同于三方;惟郓也截然中居,四邻望之¹²,若防之制水,恃以无恐¹³。

¹元和十四年二月,平卢都知兵马使刘悟杀其节度使李师道以降,青、淄十二州皆平。命户部侍郎杨于陵为淄青宣慰使。分其地为三道:以郓、曹、濮为一道;淄、青、齐、登、莱为一道;兖、海、沂、密为一道。东平郡即平卢军所治。

²“马公”,下或有“总”字。

³三月,以薛平为平卢节度使,青、齐、登、莱等州观察使;以王遂为沂州刺史、沂 海 兖 密等州都团练观察使。三分其地者,谓总及此二人也。“濮”,音卜。

⁴旧史穆宗纪云:十五年六月,郓、曹、濮等州节度赐号“天平军”。从马总奏也。

⁵长庆元年三月,卢龙军节度使刘总上幽、镇地,诏总徙天平,而召总还,将大用。

⁶“安”下,或有“于”字,此句或作“以彼之人安于公也”。

⁷穆宗以元和十五年正月即位,其曰“上即位之二年”,则长庆元年;“上之三年”则长庆二年也。

⁸“心一力”,或作“竭心力”;“”,或作“竭”,“一”或作“勠”。“”,旨兖切,专也。国语“本肇末”。〔补注〕曾国藩曰:以上镇 郓大固。又曰:以下忽起波澜。

⁹元和十四年沂 海将王弁杀其观察使王遂,自称留后。

¹⁰“於”,或作“于”。幽,谓长庆元年幽州 卢龙军都知兵马使朱克融囚其节度使张弘靖以反;镇,谓其月成德军大将王廷凑杀其节度使田弘正以反;魏,谓二年魏博节度使田布自杀,兵马使史宪诚自称留后。

¹¹谓二年武宁军节度副使王智兴逐其节度使崔群也。“置”,或作“署”,或“置”上有“署”字。

¹²阁、杭、蜀及诸本皆有“四邻望之”一句。方从石本删去。今按文势及当时事实,皆当有此句;若其无之,则下文所谓“恃以无恐”者为谁恃之邪?大凡为人作文,而身或在远,无由亲视摹刻,既有脱误,又以毁之重劳,遂不能改。若此者,盖亲见之,亦非独古为然也。方氏最信阁、杭、蜀本,虽有谬误,往往曲从。今此二本幸皆不误,而反为石本脱句所夺,甚可笑也。

¹³〔补注〕曾国藩曰:以上三方继变而郓常安。

然而皆曰:郓为虏巢,且六十年¹,将强卒武。曹 濮于郓,州大而近²,军所根柢,皆骄以易怨。而公承死亡之后,掇拾之余,剥肤椎髓,公私扫地赤立,新旧不相保持,万目睽睽³。公于此时能安以治之,其功为大;若幽 镇 魏 徐之乱不扇而变,此功反小;何也?公之始至,众未孰化,以武则忿以憾⁴,以恩则横而肆,一以为赤子,一以为龙蛇,惫心罢精⁵,磨以岁月,然后致之,难也;及教之行,众皆戴公为亲父母,夫叛父母从仇雠,非人之情,故曰易⁶。

¹永泰元年七月,以平卢兵马使李正己为本军节度使,传子纳,纳传子师古,师古传弟师道,师道至元和十四年败,凡五十五年。

²“曹 濮于郓”自为一句,或作“于曹 濮州”,非是。

³“持”,或作“恃”。〔补注〕曾国藩曰:能造难状之语。

⁴或无“以憾”二字,或作“而憾”。

⁵“惫”音。“罢”,蒲糜切。

⁶“易”下,或有“也”字。〔补注〕曾国藩曰:著此一段议论,便尔壮阔,蹊径独辟;若先陈新立之难,又陈不扇而变之难,便无此奇警。曾国藩曰:以上论前后之难易。

于是天子以公为尚书右仆射,封扶风县开国伯以褒嘉之¹。公亦乐众之和,知人之悦,而侈上之赐也。于是为堂于其居之西北隅,号曰“溪堂”,以飨士大夫,通上下之志。既飨,其从事陈曾谓其众言:“公之畜此邦,其勤不亦至乎?此邦之人,累公之化²,惟所令之,不亦顺乎?上勤下顺,遂济登兹,不亦休乎?昔者人谓斯何,今者人谓斯何³!虽然,斯堂之作,意其有谓,而喑无诗歌,是不考引公德,而接邦人于道也。”⁴乃使来请,其诗曰:

¹或无“公”及“封”字。“县”,或作“郡”。〔补注〕姚范曰:扶风县 贞观元年省矣。总之封,亦因郡望以为号耳。曾国藩曰:接法本史公。

²“累”,平声,一本作“繄”。

³〔补注〕案:“斯”,斥郓也。昔为叛土,今流义声,举郓以风示他州。

⁴“德”下,或无“而”字。

帝奠九¹,有叶有年,有荒不条²,河 岱之间。及我宪考,一收正之³,视邦选侯,以公来尸。公来尸之,人始未信,公不饮食,以训以徇:孰饥无食,孰呻孰叹;孰冤不问,不得分愿。孰为邦蟊⁴,节根之螟,羊很狼贪,以口覆城⁵。吹之煦之⁶,摩手拊之;箴之石之⁷,膊而磔之⁸。凡公四封,既富以强,谓公吾父,孰违公令?可以师征⁹,不宁守邦。公作溪堂,播播流水,浅有蒲莲,深有蒹苇,公以宾燕,其鼓骇骇¹⁰。公燕溪堂,宾校醉饱,流有跳鱼,岸有集鸟,既歌以舞,其鼓考考。公在溪堂,公御琴瑟,公暨宾赞,稽经诹律¹¹,施用不差¹²,人用不屈。溪有苽¹³,有龟有鱼,公在中流,右 诗左书,无我遗¹⁴,此邦是庥¹⁵。

¹“九”,九州也,“”与“廛”同。

²“不”,或作“有”。

³“收”,或作“牧”。

⁴或作“蛑”,音义同。

⁵〔补注〕沈钦韩曰:太玄 干首次八:“赤舌烧城。”

⁶“煦”,音诩。

⁷“箴”,或作“针”。

⁸“膊”,音粕;“磔”,陟格切。〔补注〕沈钦韩曰:左传成二年:“杀而膊诸城上。”

⁹“师”,石本作“帅”。今按:平淮西碑云“屡兴师征”,作“师”为是。石本或误,未可知也。

¹⁰此诗十一章,以“令”叶“强”,以“骇”叶“水”,皆古音也。“令”有平声一读,公独孤郁墓志亦见,淮南子:“勿惊勿骇,万物将自理;勿挠勿撄,万物将自清。”骇,古音“自”,与“理”叶也。周官 大司马注:“疾雷击鼓曰骇。”西京赋所谓“骇雷鼓”是也。今按:古音之说甚善。吴才老补音、补韵二书,其说甚详。“骇”“水”叶韵,如管子“宫如牛鸣盎中,征如负豕觉而骇”,亦一证也。沙随 程可久曰:吴说虽多其例,不过四声互用,切响通用二条而已。此说得之。如通其说,则古书虽不尽见,今可以例推也。〔补注〕沈钦韩曰:韵会“骇,纸韵,叶己切”。吴子:“戢其耳目,无令惊骇。习其驰逐,闲其进止。”

¹¹“诹”,音娵。

¹²“施”,音试。

¹³“”,毗宾切,萍也,根浮水而生者。“苽”与“菰”同,音孤。

¹⁴“”,音亦。

¹⁵〔补注〕方苞曰:诗凡十一章,六章章四句,五章章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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