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郑尚书相公启
字数:483
郑余庆,字居业,元和三年以检校兵部尚书兼东都留守,公时为都官员外郎,分司东都。
愈启:伏蒙仁恩,猥赐示问¹,感戴战悚²,若无所容措;然尚有厥诚须尽露于左右者,敢避其烦黩,怀不满之意于受恩之地哉³!
¹“猥”,或作“俯”。方无。今按:言“猥”,若“俯”者;事上之礼,无者非是。
²“悚”,或作“栗”。
³或无“厥诚”字。“黩”,或作“渎”,字通用;或作“默”,则讹矣。又连下句读之,其误益甚。
愈幸甚,三得为属吏¹,朝夕不离门下,出入五年²。窃自计较³,受与报不宜在门下诸从事后;故事有当言,未尝敢不言,有不便于己⁴,辄吐私情,阁下所宜怜也。
¹元和元年九月,余庆为国子祭酒,公为博士。十一月,余庆为河南尹,公分司东都,至是余庆为留守,公为都官员外郎。
²方从杭、蜀本无“入”字。今按:“出入”,汉人语多有之,公作襄阳卢丞志亦云:“出入十年。”方误矣。
³“较”,或作“校”。
⁴阁无“于”字,非是。
分司郎官职事惟祠部为烦且重。愈独判二年,日与宦者为敌,相伺候罪过,恶言詈辞,狼借公牒,不敢为耻,实虑陷祸。故前者怀状乞与诸郎官更判,意虽甚专,事似率尔,言语精神,不能自明,不蒙察允,遽以惭归,俛日日¹,遂逾累旬,私图其宜,敢以病告。鸤鸠平均,歌于国风²;从事独贤,雅以怨刺³:伏惟俯加怜察⁴。幸甚,幸甚!愈再拜。
¹“”,音泯。
²诗 曹风 鸤鸠序:“刺不壹也。在位无君子,用心之不壹也。”
³诗 小雅 北山序:“刺幽王也。役使不均,己劳于从事,而不得养其父母焉。”
⁴阁无“俯”字,录无“俯”、“察”二字,“俯”或作“特”。今按:得失之意,已论于篇首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