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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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遗忘”,我明白说的是什么;可是不凭记忆,我怎么会明白?我说的是遗忘本身,而不是“遗忘”二字的声音。假如我忘却事物本身,就无法明白声音所表达的含义。所以当我回想记忆时,是记忆在听记忆的召唤;当我回想遗忘时,用来回想的记忆和回想起来的遗忘同时呈现在我面前。然而遗忘是什么?只不过是丢失的记忆。既然遗忘,就不能记忆,但“遗忘”怎么会在我心中?怎么能让我想见它呢?我们靠记忆来记住事物,假如我们没有记住“遗忘”,那么听到“遗忘”二字,就不会明白这两个字的含义,所以是记忆记住了“遗忘”。“遗忘”一定在场,不然我们就会忘掉它,但如果遗忘在场,我们就无法记忆了。

那么,我们能否得出如下结论:遗忘并非以它本身,而是以它的影像存在于记忆之中,假如亲自到场,就不是让记忆记住,而是让记忆忘记!

谁能解开这个疑问?谁能明白其中的真相?

主,我正在探索,在我的体内探索:把自身当做我辛勤耕耘的土地。目前我不探索辽阔的天空,不观测日月星辰的运行,不探究大地的平衡;我只探索我自己,探索具有记忆的我,探索我的心灵。一切非我的事物都与我相隔,这不足为怪,但我自身却与我近在咫尺。可是对于记忆的力量我却不甚明了,但假如没有这记忆的力量,我会连我的名字都说不出来!可我却能记得我的遗忘,这是无可置疑的事实。这怎么解释呢?是否可以解释说我记住的东西并不在我的记忆里?或者说为了使记忆不遗忘,遗忘在我的记忆里。这两种说法都讲不通。

第三种解释是怎样的呢?我是否可以说我回忆遗忘时,在记忆里的并不是遗忘本身,而是遗忘的影像?我这么说有什么根据?我们知道,事物一定是先于影像而存在的,一定要事物先到场,然后才能把影像刻在记忆中。例如我记得迦太基或我到过的其他地方,我记得我碰到过的人物,或者由其他感觉所感受到的东西,如记得身体是健康还是有病痛:事物先到场,然后由记忆获取它们的影像,使我能想起它们,就像是在眼前。即使以后事物不在,我也能在心中回想起来。

所以,假如记忆只是保留了遗忘的影象,而不是遗忘本身,那么遗忘必定事先在场,然后才能摄取影像,但假如遗忘在场,又怎能将影像留在记忆中呢?因为遗忘一旦出场,就抹掉了记忆。但不管怎样深奥难懂,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我记得这个破坏记忆的遗忘。


十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