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宗世家赞
字数:367
此赞,只写五宗,不及前世诸侯。
高祖时诸侯皆赋,(国所出有,皆入于王也。)得自除内史以下¹,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增三字,便见肤。)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²,拟于天子。(上,诸侯自除止内史,是汉制。此,诸侯自除至有御史、廷尉等,乃僭拟也。以上,高祖时诸侯。)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³,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二字增入,半竟腴。)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以上,吴、楚反后诸侯。)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结得诸侯悲甚,却反见峭。以上,“其后”。)
【注释】
¹内史:汉诸侯王国负责政务的官。
²除:拜官授职。御史:汉时监督诸郡,掌弹劾纠察之权的官。廷尉正:执掌刑狱的官。
³五宗:汉景帝子十四人,除武帝彻为帝外,其余十三人为王,此名“五宗”者,其母五人,同母为宗也。其五宗,即栗姬子河间献王德、临江哀王阙于、临江闵王荣等三王;程姬子鲁共王余、江都易王非、胶西于王端等三王;贾夫人子赵王彭祖、中山靖王胜等二王;唐姬子长沙定王发;王夫人兒妁子广川惠王越,胶东康王寄、清河哀王乘、常山宪王舜等四王。所谓“五宗”,实即《汉书》谓之“景十三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