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故河南令张君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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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元十九年,公与张君同自监察御史以言事黜:张为郴州 临武;公为连州 阳山。二年俱徙江陵。至是张卒,公既志其墓,又文以祭,且及铭墓之意:可谓厚矣。〔补注〕茅坤曰:多劖刻之音。张裕钊曰:坚净精峭,峻洁之气莹然纸上。

君讳署,字某,河间人。大父利贞,有名玄宗世。为御史中丞,举弹无所避,由是出为陈留守¹,领河南道采访处置使²,数岁卒官。皇考讳郇,以儒学进,官至侍御史³。

¹本郑所并陈之留邑。秦并天下,以宋亦有留,故加“陈”以别之。

²开元二十二年十一月,初置十道采访处置使。

³“郇”,或作“询”。

君方质有气,形貌魁硕,长于文词。以进士举博学宏词,为校书郎¹。自京兆 武功尉拜监察御史;为幸臣所谗²,与同辈韩愈李方叔三人俱为县令南方³。二年,逢恩俱徙掾江陵⁴。半岁,邕管奏君为判官⁵,改殿中侍御史,不行⁶。

¹署,贞元二年进士第。

²“幸臣”,李实也。

³时三人俱为监察御史。贞元十九年冬,三人皆以言事得罪,贬为县令,详见题注下。〔补注〕沈钦韩曰:文苑有李方叔南风之薰赋,则贞元五年进士第也。

⁴贞元二十一年正月,顺宗即位,大赦,张与公俱量移江陵。

⁵贞元二十一年八月,路恕为容管经略使,表署判官。

⁶〔补注〕曾国藩曰:以上自校书至殿中侍御史,凡七迁。

拜京兆府司录¹,诸曹白事,不敢平面视²;共食公堂,抑首促促就哺歠,揖起趋去,无敢阑语³;县令丞尉畏如严京兆:事以办治⁴。京兆改凤翔尹,以节镇京西⁵,请与君俱,改礼部员外郎,为观察使判官。帅他迁⁶,君不乐久去京师,谢归,用前能拜三原令。岁余,迁尚书刑部员外郎。守法争议,棘棘不阿⁷。

¹贞元二十一年十月,李鄘为京兆尹,表署为府司录参军。

²〔补注〕姚范曰:此言署能使诸曹严畏,不敢平视。

³“促促”,或作“旦旦”。“促”,如“龌龊”之“促”,本或作“娖娖”。“阑”,或作“闲”。〔补注〕沈钦韩曰:史记:“出入为阑。”应劭曰:“阑,妄也。”“阑语”即妄语。

⁴“办”,或作“干”。

⁵元和二年二月,以鄘为凤翔尹,凤翔 陇右节度使,表署为判官。

⁶元和四年三月,以鄘为河东节度使。

⁷诸本无“议”字及下“”字。晁本校增此二字。“阿”,或作“挠”。今按:欧公尝疑此上有脱字,不知晁氏以何本校也。详其文理,当有此二字,故从之。〔补注〕曾国藩曰:以上自京兆司录至刑部员外,凡四迁。

改虔州刺史。民俗相朋党,不诉杀牛¹,牛以大耗;又多捕生鸟雀鱼鳖,可食与不可食相买卖;时节脱放期为福祥:君视事,一皆禁督立绝²。使通经吏与诸生之旁大郡³,学乡饮酒丧婚礼,张施讲说,民吏观听从化,大喜。度支符州,折民户租,岁征绵六千屯⁴,比郡承命惶怖,立期日,唯恐不及事被罪;君独疏言:“治迫岭下,民不识蚕桑。”⁵月余,免符下,民相扶携,守州门叫欢为贺⁶。

¹或无“不诉”字。

²“祥”下,或有“事”字;或无“视事”二字;或但有“事”字。

³“吏”,或作“史”。

⁴〔补注〕姚鼐曰:诗:“白茅纯束。”笺:“读如屯。”

⁵〔补注〕曾国藩曰:他手摘录疏言,必数句乃了,此独一句,故遒。

⁶〔补注〕曾国藩曰:以上虔州刺史。

改澧州刺史。民税出杂产物与钱,尚书有经数;观察使牒州征民钱倍经。君曰:“刺史可为法¹,不可贪官害民。”留噤不肯从,竟以代罢。观察使使剧吏案簿书²,十日不得毫毛罪。改河南令。而河南尹适君平生所不好者,君年且老,当日日拜走,仰望阶下,不得已就官。数月,大不适,即以病辞免³。

¹疑必有脱误,或“为”字当作“守”。〔补注〕按:“经”,常也。“经数”,即法也。刺史但可为法,不可为非法之事。

²“吏”,或作“史”。

³〔补注〕曾国藩曰:以上澧州刺史,河南令。

公卿欲其一至京师,君以再不得意于守令,恨曰:“义不可更辱,又奚为于京师间。”竟闭门死,年六十¹。君娶河东 柳氏女。

二子:升奴、胡师。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某所²。

¹或无“闭门”二字。

²〔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卒葬子女。

其兄将作少监昔请铭于右庶子韩愈¹。愈前与君为御史被谗,俱为县令南方者也²,最为知君。铭曰:

¹“昔”,或作“者”。李逊赴襄阳送行诗有“著作郎张昔”。

²〔补注〕曾国藩曰:观祭张十一文,其往还情事最密,而此仅一句,故知文各有裁。

谁之不如,而不公卿!奚养之违,以不久生¹!唯其颉颃,以世厥声。

¹“以”,一作“而”。


唐故监察御史卫府君墓志铭凤翔陇州节度使李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