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故相权公墓碑
权德舆,宪宗朝拜同平章事,新 旧史有传,所载加详于志云。〔补注〕刘大櫆曰:昌黎叙事,枝枝节节,造为奇语。曾国藩曰:矜慎简练,一字不苟,金石文字之正轨也。张裕钊曰:退之碑志之文,其前后错注及锤句炼响,并坚净简劲,坦然出之;而雄浑高古不可及。
上之元和五年,其相曰权公,讳德舆,字载之¹。其本出自殷帝 武丁,武丁之子降封于权——权,江 汉间国也²。周衰,入楚为权氏³。楚灭徙秦,而居天水 略阳。苻秦之王中国,其臣有安丘公 翼者⁴,有大臣之言⁵。后六世至平凉公 文诞⁶,为唐 上庸太守、荆州大都督长史,焯有声烈⁷。平凉曾孙讳倕⁸,赠尚书礼部郎中,以艺学与苏源明相善⁹,卒官羽林军录事参军,于公为王父。郎中生赠太子太保讳皋,以忠孝致大名¹⁰,去官,累以官征,不起¹¹,追谥贞孝¹²,是实生公¹³。
¹元和五年九月,以德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²权故城在南郡 当阳县。
³唐韵云:权始出天水,本颛顼之后,楚武王使斗缗尹权,后因氏焉。
⁴翼字子良,略阳人。与太原 薛赞俱为苻坚谋主。坚即伪位,拜给事中,后为右仆射,封安丘公。
⁵坚伐晋,翼力谏不从,坚遂大败。〔补注〕何焯云“大臣之言”,即铭所称“诋诃浮屠”也。
⁶翼子宣褒事姚秦,为黄门侍郎。宣褒四世之孙荣,隋开府仪同三司、鄜城郡公。荣子文诞。
⁷“焯”,或作“绰”。
⁸文诞子崇本,匡城令。崇本子无待,成都尉。无待子倕。“倕”音垂。
⁹源明,京兆 武功人,初名预,字弱夫,肃宗时终秘书少监。
¹⁰皋字士繇,天宝末,安禄山为河北按察使,表皋为从事,察禄山有异志,诈死,奉其母南去。及渡江,禄山已反。由是名闻天下。
¹¹代宗征皋为起居舍人,以疾辞。李季卿黜陟江 淮,奏皋节行,改著作郎复,不起。
¹²大历二年四月十四日,皋卒于润州,年四十六。元和中,谥贞孝。〔补注〕方苞曰:详其先世,以皆闻人也。
¹³〔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先世。
公在相位三年¹,其后以吏部尚书授节镇山南²,年六十以薨。赠尚书左仆射,谥文公³。
¹元和五年九月相,八年五月罢。
²元和十一年十月,以德舆检校吏部尚书,充山南西道节度使。
³元和十三年八月,以病乞还,卒于道。“以薨”:“以”或作“六”。考旧史当作“以”。〔补注〕方苞曰:先揭官阶所极及年享、谥法,以叙前世官阶、谥法牵连而书;又通篇顺叙,即用此为关键也。曾国藩曰:以上略叙文公晚节谥法。
公生三岁,知变四声¹;四岁能为诗;七岁而贞孝公卒,来吊哭者见其颜色声容,皆相谓“权氏世有其人”。及长,好学,孝敬祥顺。贞元八年,以前江西府监察御史征拜博士²,朝士以得人相庆。改左补阙,章奏不绝,讥排奸幸³,与阳城为助。转起居舍人⁴,遂知制诰,凡撰命词九年,以类集为五十卷,天下称其能。十八年,以中书舍人典贡士,拜尚书礼部侍郎⁵。荐士于公者:其言可信,不以其人布衣不用;即不可信,虽大官势人交言,一不以缀意。奏广岁所取进士明经,在得人,不以员拘。转户兵吏三曹侍郎、太子宾客⁶,复为兵部,迁太常卿⁷,天下愈推为钜人长德⁸。
¹“知”,或作“能”。〔补注〕沈钦韩曰:“变”,读为辨。
²贞元初,江西观察使李兼表德舆为判官,再迁监察御史。府罢,八年正月,除太常博士。
³贞元八年八月,司农大卿裴延龄以巧诈除户部侍郎,判度支,德舆上疏论其奸,不省。
⁴贞元十年四月迁。
⁵贞元十七年冬,以本官知礼部贡举。十八年,真拜礼部侍郎。
⁶贞元二十一年六月,转户部侍郎。元和初,历兵部、吏部侍郎。后坐郎吏误用官缺,改太子宾客。
⁷元和四年五月迁。
⁸〔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历官京师。
时天子以为宰相宜参用道德人,因拜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¹。公既谢辞,不许。其所设张举措,必本于宽大;以几教化,多所助与²;维匡调娱,不失其正;中于和节,不为声章³;因善与贤,不矜主己⁴。以吏部尚书留守东都⁵,东方诸帅有利病不能自请者,公常与疏陈,不以露布⁶。复拜太常⁷,转刑部尚书,考定新旧令式为三十编,举可长用⁸。其在山南 河南,勤于选付⁹,治以和简,人以宁便¹⁰。
¹元和五年,宰相裴垍寝疾;九月,德舆同平章事。
²“与”,或作“为”,或无此一字。今按:“助与”,如后救于頔事之类是也;作“为”,非是。
³〔补注〕曾国藩曰:不为严刻之条教也。
⁴“矜”,或作“务”。〔补注〕曾国藩曰:叙权公相业,专述用人一节,大抵“嘉善而矜不能,和而不流”,二语该之;而文特矜炼。祗此是叙名臣之法。若一一叙列事迹,则累牍不能尽矣。
⁵元和八年正月,罢相,守本官。七月,以检校吏部尚书为东都留守。〔补注〕沈钦韩曰:通鉴:元和八年,李吉甫、李绛数争论于上前,德舆居中,无所可否。上鄙之,罢守本官。
⁶“不以”,或无“不”字。“露布”,或作“布露”。
⁷元和九年十月除。
⁸或无“长”字。先是,诏许孟容、蒋乂等删定格敕,成三十卷。表上,留中不出。德舆请下刑部,与侍郎刘伯刍代考定,复为三十卷。十年十月,奏请行用。从之。
⁹〔补注〕曾国藩曰:选择事之要务,即与分付,不繁琐,无留滞也。
¹⁰〔补注〕曾国藩曰:以上为宰相,及在山南、河南。
以疾求还,十三年某月甲子,道薨于洋之白草。奏至,天子痌伤¹,为之不御朝,郎官致赠锡。官居野处,上下吊哭,皆曰:“善人死矣!”其年某月日²,葬河南 北山,在贞孝东五里³。
¹“痌”,或作“痛”。
²“月”下,或有“某”字。
³〔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卒葬。
公由陪属升列,年除岁迁,以至公宰,人皆喜闻,若己与有,无忌嫉者。于頔坐子杀人,失位自囚,亲戚莫敢过门省顾,朝莫敢言者¹;公将留守东都²,为上言曰³:“頔之罪既贳不竟,宜因赐宽诏。”上曰:“然,公为吾行谕之。”頔以不忧死⁴。前后考第进士及庭所策试士踵相蹑为宰相达官,与公相先后;其余布处台阁外府凡百余人。自始学至疾未病,未尝一日去书不观⁵。公既以能为文辞擅声于朝⁶,多铭卿大夫功德;然其为家不视簿书⁷,未尝问有亡,费不偫余⁸。
¹“頔”,音迪。“顾”下,或有“者”字。“朝”上,或有“在”字。
²“公”下,或有“时”字。
³“曰”下,或有“于”字。
⁴元和七年正月,司空同平章事于頔使其子太常丞敏重赂梁正言,求出镇。正言诈渐露,敏索其赂不得,诱其奴支解之,弃溷中。事觉,頔率其子殿中少监季友等,素服诣建福门请罪。頔左迁恩王傅,仍绝朝谒;敏流雷州;季友等皆贬官。八年七月,德舆将留守东都,为言之。
⁵或无“未病”二字。
⁶或无“能”字。
⁷“视”,或作“亲”。
⁸“问”下,或有“其”字。诸本“偫”作“待”,或作“储”。〔补注〕曾国藩曰:以上节叙数大事。
公娶清河 崔氏女,其父造,尝相德宗,号为名臣¹。既葬,其子监察御史璩累然服丧来有请²。乃作铭文³曰:
¹德宗 贞元元年正月,以崔造平章事;至十二月罢。“德”,或作“代”,考宰相表当作“德”。
²德舆二子:璩字大圭、瑶字大玉。“服丧”,或作“丧服”。或无“来”字。
³或无“铭”字。
权在商 周,世无不存¹。灭楚徙秦,嬴 刘之间。甘泉始侯,以及安丘;诋诃浮屠²,皇极之扶。贞孝之生,凤鸟不至³;爵位岂多,半涂以税⁴;寿考岂多,四十而逝。惟其不有,以惠厥后;是生相君,为朝德首。行世祖之,文世师之⁵;流连六官⁶,出入屏毗。无党无雠,举世莫疵。人所惮为⁷,公勇为之;其所竞驰,公绝不窥⁸。孰克知之⁹,德将在斯。刻诗墓碑,以永厥垂。
¹“无”,或作“次”。
²苻坚尝游东苑,命沙门道安同辇。翼谏曰:“臣闻天子法驾:侍中陪乘,清道而行,进止有度;道安毁形贱士,不宜参秽神舆。”
³或作“至世”。
⁴“以”,或作“已”。〔补注〕曾国藩曰:“税”,止也。用“税驾”字。
⁵“祖”,或作“师”。“师”,或作“推”,或作“祖”。
⁶谓吏、户、礼、兵、刑、工。
⁷“为”,或作“焉”。
⁸“其”,或作“人”。“竞”,作“共”。“绝”,作“有”。今按:作“绝”乃与上文“勇”字相应。
⁹“克”,或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