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少监马君墓志

字数:928

或有“铭”字。〔补注〕方苞曰:他无可述,故独载死生离合之迹。何焯曰:如此俯仰淋漓,仍是简古,不觉繁溢。姚鼐曰:古者书旌柩前,即谓之铭,故不必有韵之文始可称铭。曾国藩曰:情韵不匮。又曰:志文虑陵迁谷改,故刻石以告后世,语气须对不知谁何之人立言。此文少乖,似哀诔文字。

君讳继祖¹,司徒赠太师北平 庄武王之孙²,少府监赠太子少傅讳畅之子³。生四岁,以门功拜太子舍人。积三十四年,五转而至殿中少监。年三十七以卒,有男八人,女二人。

¹继祖始生,德宗赐名,退而笑曰:“是有二义:谓之索系祖。”事见国史补。

²北平王,马燧也。

³燧二子:汇、畅。畅娶卢氏,生二子:长敖,次继祖。

始余初冠,应进士贡在京师¹,穷不自存²,以故人稚弟拜北平王于马前³,王问而怜之,因得见于安邑里第⁴。王轸其寒饥,赐食与衣⁵。召二子使为之主,其季遇我特厚,少府监赠太子少傅者也。姆抱幼子立侧⁶,眉眼如画,发漆黑,肌肉玉雪可念⁷,殿中君也。当是时,见王于北亭,犹高山深林钜谷⁸,龙虎变化不测,杰魁人也;退见少傅,翠竹碧梧⁹,鸾鹄停峙,能守其业者也¹⁰;幼子娟好静秀,瑶环瑜珥,兰茁其牙¹¹,称其家儿也¹²。后四五年,吾成进士¹³,去而东游,哭北平王于客舍¹⁴;后十五六年,吾为尚书都官郎,分司东都,而分府少傅卒,哭之¹⁵;又十余年至今,哭少监焉¹⁶。呜呼!吾未耄老,自始至今未四十年,而哭其祖子孙三世,于人世何如也!人欲久不死而观居此世者,何也¹⁷?

¹“贡”,一作“举”。

²“不”下,或有“能”字。

³贞元三年,平凉之盟,马燧预议,韩弇时以殿中侍御史为判官,死焉。其年罢燧兵,奉朝请京师。弇,公之兄也。〔补注〕陈景云曰:贞元三年,平凉有吐蕃劫盟事,公兄御史弇遇害,始主和戎之议者马燧也。念弇新殁王事,故抚恤公特厚。

⁴〔补注〕阎若璩曰:安邑乃长安坊,非山右县名。

⁵“食”上,方无“赐”字。今按:无“赐”字即不成文。方说非是。“食”、“衣”并读如字。

⁶仪礼:“姆笄宵衣在其右。”注:“姆,妇人年五十无子,出而不复嫁,能以妇道教人者。”若今时乳母矣。“姆”,莫捕切,又莫豆切。

⁷方云:画,胡麦切。左思娇女诗:“眉目璨如画。”今按:“画”当音胡卦切。左诗叶韵故尔。“发”下,或有“如”字,非是。“念”,或作“怜”。妒记云:“王丞相夫人于青疏台中观有两三儿骑羊,皆端正可念。”黄鲁直亦尝用“玉雪可念”语。

⁸或无“钜谷”二字。

⁹“碧”,或作“苍”。

¹⁰“业”,或作“恭”,非是。

¹¹“茁”,邹滑切,又侧劣切。

¹²〔补注〕姚鼐曰:宋人卑选学,故文少此等境界。

¹³公贞元八年登第。

¹⁴十一年五月,公东归河阳,八月燧卒。

¹⁵“分府”,此见当时分司官之称号。或无此二字,非是。元和五年,畅卒,自贞元十一年至是凡十六年。

¹⁶长庆初,继祖卒。

¹⁷李本云:晁以道乙“观居”字。今按:此篇末两三句不可晓,疑“而”字当作“亦”,而“可”下当有“如”字,盖误写著上文也。然无别本可证,姑阙以俟知者。〔补注〕何焯曰:使我亦不乐其生,则于故旧盛衰之际,哀叹至矣。按:收处语意甚明,并无误脱。


故江南西道观察使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墓志铭南阳樊绍述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