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宾墓铭

字数:613

按:今石刻首题云“韩愈撰、段季展书”,其后题云“十一年十二月建立”。疑立石在葬后。〔补注〕方苞曰:荆川疑此文太略,非也。元宾卒年廿九,德未成,业未著,而信其不朽;又曰“才高乎当世,行出乎古人”,则所以推大者至矣;又曰“竟何为哉,竟何为哉”,则痛惜者亦至矣。若毛举数事,则浅之乎视元宾,而推大痛惜之意,转不可见。姚范曰:寻此铭观之,葬及志皆友人为之,葬又非其乡也,系故不详其世系及子孙之有无,而书曰“李观”。按:卢殷志称“范阳 卢殷”亦然。曾国藩曰:志不称元宾之长,而铭词著“才高”二语,故可贵。若通首赞颂不休,不足取信矣。

李观字元宾¹,其先陇西人也²。始来自江之东³,年二十四举进士,三年登上第,又举博学宏词,得太子校书一年⁴,年二十九,客死于京师⁵。既敛之三日⁶,友人博陵 崔弘礼葬之于国东门之外七里⁷,乡曰庆义,原曰嵩原⁸。友人韩愈书石以志之,辞曰⁹:

¹谢从古本删“字”字,今文粹亦然,然石本有之。此文今从石本。

²或无“也”字。

³下或有“食太学之禄”五字。

⁴“书”下,或有“又”字。

⁵“于”,或作於。

⁶或无“之”字。

⁷“友”上,或有“其”字。“葬”上,或有“卖马”字。“葬”下,或无“之”字。

⁸“庆义”,或作“某乡”。“嵩原”,或作“某原”。

⁹“人”下,或有“昌黎”字。“辞”上,或有“其”字。

已虖元宾!寿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恶。生而不淑,孰谓其寿¹?死而不朽,孰谓之夭²?已虖元宾!才高乎当世,而行出乎古人³。已虖元宾!竟何为哉,竟何为哉⁴!

¹“谓其”,或作“为之”。

²“谓之”,或作“为其”。

³“才”,或作“文”。“出”,或作“过”。

⁴“已虖元宾”,诸本无此再出四字,方从石本,今亦从之。但方又云上“竟”字,石本作“意”,而邵公济尝叹其句法之妙,谓欧公而下好韩氏学者皆未之见,遂从其说,定上字作“志意”之“意”,下字作“究竟”之“竟”:则予不识其何说也。窃意若非当时误刻,即是后来字半磨灭,而读者不审,遂传此谬;好事者又从而夸大之,使世之愚而好怪者遂为所惑,甚可笑也。


第六卷 碑 志崔评事墓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