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先庙碑
袁滋履历并详本传,碑特其概耳。唐书 新传以滋为袁范之后,则又误矣。〔补注〕刘大櫆曰:昌黎习为瑰怪雄奇之语以追盘诰,鹿门讥之非也。又曰:诗亦极追雅颂。
袁公滋既成庙¹,明岁二月,自荆南以旂节朝京师²,留六日,得壬子春分,率宗亲子属用少牢于三室。既事退言曰:“呜呼远哉!维世传德,袭训集余,乃今有济。今祭既不荐金石音声,使工歌诗载烈象容,其奚以饬稚昧于长久?唯敬系羊豕幸有石³,如具著先人名迹⁴,因为诗系之语下,于义其可。虽然,余不敢;必属笃古而达于词者。”遂以命愈,愈谢非其人,不获命;则谨条袁氏本所以出,与其世系里居;起周历汉 魏 晋 拓拔魏 周 隋入国家以来⁵,高曾祖考所以劬躬焘后,委祉于公;公之所以逢将承应者:有概有详,而缀以诗⁶。
¹〔补注〕何焯曰:截去无限陈冗。
²“岁”,或作“年”。方云:“考之史,袁滋以元和十一年朝京师。‘旂’,或作‘旌’。”
³即所谓“丽牲之碑”;祭义云:“祭之日,君牵牲入庙门,丽于碑。”“丽”,“系”也。
⁴“著”,或作“者”。
⁵或作“已来”。“拓”,音“托”,“拔”蒲拨切。注见集贤院校理墓志铭。
⁶〔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叙立碑之由。
其语曰:周树舜后陈¹,陈公子有为大夫食国之地袁乡者,其子孙世守不失,因自别为袁氏。春秋世陈常压于楚,与中国相加尤疏,袁氏犹班班见,可谱²。常居阳夏³,阳夏至晋属陈郡⁴,故号陈郡 袁氏。博士固⁵,申儒遏黄⁶,唱业于前;至司徒安,怀德于身⁷,袁氏遂大显,连世有人;终汉连魏 晋⁸,分仕南北。始居华阴,为拓拔魏鸿胪;鸿胪讳恭,生周 梁州刺史新县孝侯讳颖⁹。孝侯生隋左卫大将军讳温,去官居华阴,武德九年以大耋薨,始葬华州¹⁰。左卫生南州刺史讳士政。南州生当阳令讳伦,于公为曾祖。当阳生朝散大夫石州司马讳知玄;司马生赠工部尚书咸宁令讳晔,是为皇考。袁氏旧族,而当阳以通经为儒,位止县令;石州用春秋持身治事,为州司马以终;咸宁备学而贯以一,文武随用,谋行功从,出入有立,不爵于朝:比三世宜达而窒,归成后人,数当于公¹¹。公惟曾大父、大父、皇考比三世存不大夫食¹²,殁祭在子孙¹³。唯将相能致备物。世祢远,礼则益不及;在慎德行业治,图功载名,以待上可。无细大,无敢不敬畏;无早夜,无敢不思。成于家,进于外,以立于朝。自侍御史历工部员外郎、祠部郎中、谏议大夫、尚书右丞、华州刺史¹⁴、金吾大将军¹⁵,由卑而钜,莫不官称¹⁶;遂为宰相,以赞辨章¹⁷;仍持节将蜀 滑 襄 荆¹⁸:略苞河山,秩登禄富,以有庙祀,具如其志;又垂显刻¹⁹,以教无忘,可谓大孝²⁰。诗曰²¹:
¹“语”,或作“诗”。“树”,或作“封”。“后”下,或有“为”字。
²或作“可见于谱”。
³陈 阳夏,汉世淮阳国,前汉“发兵拒之阳夏”,注:“今亳州。”“夏”,音贾。
⁴或无“郡”字。
⁵辕固。
⁶汉儒辕固,齐人。窦太后好老子书,召问固,固曰:“此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辕固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与黄生争论景帝前,黄生曰:“汤 武非受命,乃弑。”固曰:“不然,夫桀 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 武;汤 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
⁷袁安,后汉时仕终司徒。
⁸“终”,或作“纷”,非是。
⁹“新”下,或有“安”字。“颖”,或作“频”。
¹⁰“耋”,或作“耄”。
¹¹〔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历叙先世。
¹²或无再出“大父”字,有“公”字;“大父”,或作“大夫”。“比”,或作“妣”。皆非是。
¹³〔补注〕方苞曰:其所志,适至是而止。
¹⁴贞元十六年二月,自尚书右丞出刺华州。
¹⁵贞元二十一年三月,召拜。
¹⁶〔补注〕曾国藩曰:“官称”,能称其位也。
¹⁷“辨章”,便章也。史记:“便章百姓。”即平章耳。〔补注〕沈钦韩曰:史记 集解郑云:“辨,别;章,明也。”江声曰:“釆,古辨字。说文‘平’字古文作‘,后学遂误仞‘釆’为古文‘平’。”王鸣盛曰:“史作‘便’,假借同音字。”
¹⁸永贞元年十月,以滋为西川节度使;元和元年十月,徙义成军节度;八年正月,自户部尚书出为山南东道节度;九年九月,徙荆南节度。“蜀”谓四川;“滑”谓义成;“襄”谓山南东道;“荆”谓荆南。
¹⁹“刻”,或作“烈”。
²⁰〔补注〕曾国藩曰:以上袁公 滋历官功绩。
²¹“诗”下,或有“文”字。
袁自陈分,初尚蹇连。越秦造汉,博士发论。司徒任德,忍不锢人¹。收功厥后,五公重尊²。晋氏于南,来处华下。鸿胪孝侯,用适操舍。南州勤治,取最不懈。当阳耽经,唯义之畏。石州烈烈,学专春秋。懿哉咸宁,不名一休;趋难避成,与时泛浮。是生孝子,天子之宰;出把将符,群州承楷³。数以立庙⁴,禄以备器;由曾及考,同堂异置;柏版松楹,其筵肆肆⁵。维袁之庙,孝孙之为;顺势即宜,以诹以龟;以平其巇,屋墙持持。孝孙来享,来拜庙庭;陟堂进室,亲登笾铏⁶;肩臑胉骼⁷,其樽玄清;降登受胙,于庆尔成⁸。维曾维祖,维考之施;于汝孝嗣,以报以祗;凡我有今,非本曷思;刻诗牲系⁹,维以告之。
¹“忍”,一作“思”。汉明帝时,安为河南尹,未尝以赃罪鞠人。尝曰:“凡学仕者,高则望宰相,下则希牧守,锢人于圣世,所不忍为。”方云:“‘博士’,辕固,‘司徒’,袁安也。按左传,陈有辕涛涂,又有袁侨。汉有辕固,辕丰,又有袁安。盖两姓也。杜预谓:袁侨,涛涂四世孙。不知何以至汉复出两姓。”今按:欧公集古录:汉三老袁良碑亦云,涛涂立姓为袁,盖“辕”、“袁”古字通用,袁盎又通作“爰”,亦非别为一姓也。
²安,章帝时为司徒,二子京、敞。京子汤,字仲河,桓帝时太尉。汤子逢,字周阳,灵帝时司空。逢弟隗,字次阳,献帝时太傅。京弟敞,字叔平,安帝时司空。凡四世五公焉。
³“把”,或作“祀”,或作“持”。“群”,或作“郡”。
⁴“数”,或作“教”,说见乌氏庙碑。
⁵“筵”,或作“业”。
⁶“铏”,或作“钘”。
⁷“臑”,臂节也。礼记:“其礼太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仪礼:“臂臑肫骼胉胁也。”仪礼:“两胉脊肺,设扃鼎骼,禽兽骨也。”四者皆所荐之羞。“臑”,奴报切,又女朱切。“胉”,音粕。“骼”,音格。
⁸“尔”,或作“示”,非是。
⁹或作“系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