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墓志铭
诸本无“京兆”以上九字。〔补注〕何焯曰:苍厓金石例云:“铭妇人墓,当详于家世,议论取法于退之。”此作盖出于硕人之诗。
夫人讳丛,字茂之,姓韦氏¹。其上七世祖父封龙门公²。龙门之后,世率相继为显官³。夫人曾祖父讳伯阳,自万年令为太原少尹、副留守北都,卒赠秘书监⁴。其大王父迢,以都官郎为岭南军司马,卒赠同州刺史。王考夏卿以太子少保卒赠左仆射⁵。仆射娶裴氏皋女⁶。皋为给事中⁷,皋父宰相耀卿。
¹“茂”,或作“成”。今以名义推之,当作“茂”。
²后周骠骑将军晋州总管府长史韦通封龙门县公。
³通子善,嗣上谷太守;善嗣子崇德,太子谕德;崇德子弼,字国祯,主客郎中,莱、济、商三州刺史。
⁴或无“北都”字。
⁵“保”下,或无“卒”字。〔补注〕姚范曰:礼记:“祖曰王考。”尔雅:“母之王考曰外曾王父。”房启碣:“大王父融;融 启之曾祖。”王仲舒碑:“大王父玄暕;玄暕,仲舒之曾祖。”此“大王父”疑衍文;“大”字或“王”字。“王考夏卿”,“王考”当作“皇考”。
⁶或无“仆射”字。
⁷“为”上,或有“少”字,非是。
夫人于仆射为季女。爱之,选婿得今御史河南 元稹¹。稹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²,其后遂以能直言策第一,拜左拾遗,果直言失官;又起为御史³,举职无所顾。夫人固前受教于贤父母,得其良夫,又及教于先姑氏⁴,率所事所言皆从仪法⁵。
¹“选”上,或有“其”字。稹字微之,河南人。
²“校”上,或有“授”字,非是。
³〔补注〕沈钦韩曰:稹传:“为执政所忌,出为河南县尉。丁母忧,服除,拜监察御史。”
⁴“固”,或作“因”。“父”上或无“贤”字。“得”上或有“及”字。“及”或作“受”。皆非是。
⁵“言”,或作“动”。〔补注〕曾国藩曰:家世可详则详之,行谊则只二语。
年二十七,以元和四年七月九日卒。卒三月,得其年之十月十三日葬咸阳,从先舅姑兆。铭曰:
诗歌硕人,爰叙宗亲;女子之事,有以荣身。夫人之先,累公累卿;有赫外祖¹,相我唐明。归逢其良,夫夫妇妇;独不与年,而卒以夭。实生五子,一女之存。铭于好辞,以永于闻²。
¹“有”,或作“于”。“祖”,或作“舅”,非是。
²“好”,或作“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