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中散大夫河南尹杜君墓志铭

字数:1234

或无“散”字。“君”或作“尹”。杜君名兼,史有传。公与兼皆尝佐张建封于徐州,至是兼死河南尹,而公为都官员外郎,为铭。〔补注〕沈钦韩曰:新书:杜佑素善兼,始终倚为助力。所至大杀戮,裒艺财赀,极嗜欲,适幸其时未尝败。柳宗元杜兼对曰:“蓄货足欲,吾以为唐 梼杌、饕餮者亡以异。”

杜氏自戴侯畿始分。戴侯之子恕为幽州刺史,今居京兆诸杜其后也¹。其季宽,孝廉郎中。宽后三世曼,为河东太守,葬其父洹水之阳²。其后世皆从葬洹水³。及正伦为太宗宰相⁴,犹封襄阳公⁵。太宗始诏葬京兆。襄阳公无子,以兄正藏子志静后,遂嗣襄阳公⁶。生侨,为怀州长史,弃官老沁水上,为富家,卒葬怀州武陟。长史生损,为左司郎中,卒赠少大理⁷。大理生廙⁸,为郑州录事参军,死思明乱,赠吏部郎中。

¹畿字伯侯,京兆 杜陵人,魏河东太守,丰乐 戴侯。有三子:恕、理、宽。恕字务伯,弘农太守、幽州刺史。

²或无“之阳”字。宽,字务叔,举孝廉,为郎中。曾孙曼,仕石赵为从事中郎,河东太守洹水出汲郡 隆虑县。“洹”,胡端切。

³“水”下,或有“阳”字。

⁴曼玄孙君赐;君赐子景,字宣明,州府交辟,不就;景子裕,字庆延,仕隋为乐陵令;四子:正玄、正藏、正仪、正伦。高宗 显庆元年三月,以正伦同中书门下三品,三年十一月罢。今云“太宗”误也。〔补注〕按:“庆延仕隋”,“隋”原作“齐”,据唐书 世系表及元和姓纂校改。

⁵显庆二年九月,封襄阳郡公。

⁶或复出“嗣襄阳公”字。

⁷或作“大理少卿”。

⁸“大理”,或作“少卿”。

公讳兼,字某,郎中第三子¹。举进士第²。司徒北平王 燧战河北,掌书记,累官至监察御史。其后佐徐 泗州军³,遂至濠州刺史⁴。徐 泗州军乱,以兵甲三千人防淮道不绝⁵,有功,加御史中丞,赐紫衣金鱼。入为刑部郎中,以能官拜苏州刺史。既辞行,上书曰:“李锜且反,必且奏族臣。”上固爱其才,书奏,即除吏部郎中⁶,遂为给事中,出为商州刺史、金商防御使;改河南少尹,行大尹事;半岁,拜大尹。元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无疾暴薨,年六十。明年二月甲午从葬怀州。

¹廙三子:曾,左金吾兵曹参军;冀,太学博士;少即兼也。

²建中元年,兼第进士。

³贞元四年十一月,张建封为徐、泗、濠节度使,表佐其府。

⁴本传载兼刺濠州日,诬劾韦赏、陆楚二人以罪,杀之;而子厚杜兼对乃取其在濠州能摈钟离令之谗:今二事志皆不载,岂以其善不足以掩恶,故略之耶?抑志与传异,故叙其族出、历官、卒之年月日,与夫生娶而已也?

⁵晁本如此。诸本“甲三千人”四字皆在下文“金鱼”之下,而“鱼”下复有“兵”字,殊无理。“甲”字亦疑衍,或当在“兵”字上,姑阙以俟知者。〔补注〕沈钦韩曰:通鉴:“兼性狡险,张建封疾亟,阴图代之,自濠州疾驱至府问疾。李蕃曰:‘仆射疾危如此,公宜在州防遏,今弃州来此,欲何为也?宜速去,不然当奏之!’兼错愕出不意,遂径归。”又曰:贞元十六年,建封薨,军士劫建封子前虢州参军愔令知军府事,朝廷不许,加淮南节度使杜佑同平章事,兼徐、泗、濠节度使,使讨之。前锋济淮而败,佑不敢进。泗州刺史张伾出兵,大败而还。朝廷不得已,除愔 徐州团练使,以伾为泗州留后,兼为濠州留后。廿年,命名徐州曰“武宁”,以愔为节度使。

⁶或无“中”字。

夫人常山郡君 张氏,彭州刺史赠礼部侍郎蔇之女¹。生子男三人:柔立为天长主簿,词立为寿州参军,谊立为顺宗挽郎。女一人²。将葬,公之母兄太学博士冀与公之夫人及子男女谋曰:“葬宜有铭,凡与我弟游而有文者谁乎?”遂来请铭,铭曰:

¹“蔇”,音既。

²“顺”上,或无“为”字。

杜氏大家,世有显人;承继绵绵,以及公身。始为进士,乃笃朋友;及作大官¹,克施克守。纂辞奋笔,涣若不思;公牒盈前,笑语指麾。禄以给求,食以会同;不畜不收,库厩虚空²。事在于人³,日远日忘;何以传之,刻此铭章⁴。

¹“及作”,或作“乃作”。

²〔补注〕沈钦韩曰:旧书 本传:“兼性浮险,豪侈矜气。”

³“在于”,一作“不在”。

⁴〔补注〕方苞曰:志无美词,铭亦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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