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
王荆公云:退之善为铭,如王适、张彻铭尤奇也。〔补注〕茅坤曰:澹宕多奇。曾国藩曰:以蔡伯喈碑文律之,此等已失古意。然能者游戏,无所不可;末流效之,乃堕恶趣矣。
君讳适,姓王氏。好读书,怀奇负气,不肯随人后举选。见功业有道路可指取,有名节可以戾契致¹,困于无资地,不能自出,乃以干诸公贵人,借助声势。诸公贵人既志得,皆乐熟软媚耳目者,不喜闻生语,一见辄戒门以绝²。上初即位³,以四科募天下士⁴。君笑曰:“此非吾时邪!”即提所作书,缘道歌吟,趋直言试。既至,对语惊人;不中第,益困⁵。
¹“取”下“有”字或作“而”,或本无之。“戾”,力结切。“契”,诘结切;字本作“奊”,通俗文曰:“奊,多节目谓之奊奊。”方言作“诟”,贾谊传“奊诟亡节”。今按:“取”下“有”字当属上句,言功业可指取而有之,名节可以戾契而致之也;不然则当作“而”。〔补注〕沈钦韩曰:“契”,读如锲。淮南 齐俗训:“越人契臂。”与“锲”字同。“戾”,亦与“”同。集韵:“割也。”言名节可以刻划致之也。
²“门”下,或无“以”字。
³谓宪宗。
⁴元和元年四月,试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达于吏理可使从政科、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科。
⁵〔补注〕曾国藩曰:以上所如不遇。
久之,闻金吾李将军年少喜士¹,可撼。乃蹐门告曰²:“天下奇男子王适愿见将军白事。”一见语合意,往来门下。卢从史既节度昭义军,张甚³,奴视法度士,欲闻无顾忌大语;有以君生平告者,即遣客钩致。君曰:“狂子不足以共事。”立谢客。李将军由是待益厚,奏为其卫胄曹参军,充引驾仗判官,尽用其言。将军迁帅凤翔⁴,君随往。改试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观察判官。栉垢爬痒,民获苏醒⁵。
¹李惟简,宪宗时为金吾卫大将军。“年少”,上或有“惟简”字,或无“年”字。“士”或作“事”。
²“蹐”,或作“踏”。
³“张”,去声。
⁴元和六年五月,以惟简为凤翔 陇州节度使。
⁵〔补注〕曾国藩曰:以上从李将军。
居岁余,如有所不乐。一旦载妻子入阌乡南山不顾¹。中书舍人王涯、独孤郁,吏部郎中张惟素,比部郎中韩愈²日发书问讯,顾不可强起,不即荐。明年九月,疾病³,舆医京师,其月某日卒,年四十四。十一月某日,即葬京城西南长安县界中。曾祖爽,洪州武宁令;祖微,右卫骑曹参军;父嵩 苏州 昆山丞。妻上谷 侯氏处士高女⁴。
¹弘农 湖县有阌乡,汝南 西平有阌亭。前汉:“以湖 阌乡 邪里聚为戾园。”注云:“‘阌’字本从‘’,其后转讹,误作‘门’中‘受’耳。”“阌”,音闻。
²“比”上,或有“太史”字。
³或无“疾”字。
⁴或无“高女”二字,非是。今按:侯高事见李翱文集。〔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卒葬及家世。
高固奇士,自方阿衡、太师,世莫能用吾言,再试吏,再怒去,发狂投江水¹。初,处士将嫁其女,惩曰:“吾以龃龉穷²,一女怜之,必嫁官人;不以与凡子。”君曰:“吾求妇氏久矣,唯此翁可人意;且闻其女贤,不可以失。”即谩谓媒妪:“吾明经及第,且选,即官人。侯翁女幸嫁,若能令翁许我,请进百金为妪谢。”诺许,白翁³。翁曰:“诚官人邪?取文书来!”君计穷吐实。妪曰:“无苦,翁大人,不疑人欺我⁴,得一卷书粗若告身者,我袖以往,翁见未必取视,幸而听我。”行其谋⁵。翁望见文书衔袖⁶,果信不疑,曰:“足矣!”以女与王氏⁷。生三子,一男二女。男三岁夭死,长女嫁亳州 永城尉姚挺,其季始十岁,铭曰:
¹〔补注〕沈钦韩曰:李翱处士侯君墓志不言投江水,讳其事也。
²“穷”下,或有“瘁”字。
³“诺许”,或作“许诺”。
⁴“大”,或作“丈”。
⁵“行”,或作“施”。
⁶“袖”,或作“轴”。
⁷〔补注〕曾国藩曰:通首写奇崛疏狂之态,皆因此事而引伸之。
鼎也不可以柱车,马也不可使守闾¹。佩玉长裾²,不利走趋。只系其逢,不系巧愚。不谐其须³。有衔不祛。钻石埋辞,以列幽墟。
¹淮南子:“柱不可以摘齿,筐不可以持屋,马不可以服重,牛不可以追速。”公取此意。
²“长”,或作“曳”。
³“须”,或作“愿”,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