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求荐书

字数:438

为人求荐书¹

〔补注〕何焯曰:面目似 国策 ,命意则左氏之善为说辞者也。公文真难为状。

某闻木在山,马在肆,遇之而不顾者¹虽日累千万人,未为不材与下乘也;及至匠石过之而不睨²,伯乐遇之而不顾³,然后知其非栋梁之材、超逸之足也。以某在公之宇下非一日,而又辱居姻娅之后,是生于匠石之园,长于伯乐之厩者也;于是而不得知,假有见知者千万人,亦何足云⁴。今幸赖天子每岁诏公卿大夫贡士,若某等比咸得以荐闻⁵,是以冒进其说以累于执事,亦不自量已。

¹“遇”,或作“过”。

²“匠石”字见庄子。

³伯乐顾马事见战国策。

⁴或无“有”字。“云”下,或有“耳”字,或有“尔”字。

⁵“若”下,或有“干”字而无“比”字。或无“等”字。

然执事其知某如何哉?昔人有鬻马不售于市者,知伯乐之善相也,从而求之;伯乐一顾,价增三倍:某与其事颇相类,是故终始言之耳。某再拜¹。

¹诸本皆如此,独阁、杭本以“其知某如何哉”为“其如某何哉”,而无“昔人”以下四十三字。今按:此书本为人求荐,而杭本曰“执事其如某何哉”,则似决以其人力不能荐己矣,故诸本或作“执事其知某何如哉”,语意似协,而亦未有恳切必求之意;又无结末收拾之语,故又继以鬻马之说,文意方似粗足,然亦重复无奇,文意首尾不甚通畅。恐尚有脱误处,更详之。〔补注〕方苞曰:前设两喻,而后以一结,是周、秦人法。


与凤翔邢尚书书应科目时与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