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张籍与李浙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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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作“浙东观察李中丞”,或注“巽”字。元和五年八月,以巽兼御史中丞,充浙东观察使。张籍时为太常寺太祝,病眼京师,公于是为之代书。〔补注〕沈钦韩曰:按巽传,宪宗时为吏部尚书,位望已高,不得复为浙东观察也。又巽于元和四年卒,注云“五年充使”,误。考李翱 贞元十四年登第,授校书郎,三迁,元和初,转国子博士。书中有翱为从事,则其人乃李逊也。逊,元和初出为衢州刺史,以政绩迁浙东观察。

月日,前某官某谨东向再拜寓书浙东观察使中丞李公阁下¹:

¹“寓”,或作“献”。或无“使”字。

籍闻议论者皆云:方今居古方伯连帅之职,坐一方得专制于其境内者¹,惟阁下心事荦荦²,与俗辈不同。籍固以藏之胸中矣!

¹“云”上,或无“皆”字。“云”下,或无“方”字,又无“得”字。

²“荦”,吕角切。

近者阁下从事李协律 翱到京师,籍于李君友也¹,不见六七年,闻其至,驰往省之,问无恙外,不暇出一言,且先贺其得贤主人。李君曰:“子岂尽知之乎?吾将尽言之。”²数日籍益闻所不闻³。籍私独喜;常以为自今已后⁴,不复有如古人者,于今忽有之。退自悲不幸两目不见物,无用于天下⁵,胸中虽有知识,家无钱财,寸步不能自致;今去李中丞五千里,何由致其身于其人之侧,开口一吐出胸中之奇乎?因饮泣不能语⁶。

¹“友”上,或有“朋”字。

²“言”下,或无“之”字。

³“不闻”,或作“未尝”。

⁴“已”,或作“以”。

⁵“退”下,或有“而”字。

⁶或无“能”字。

既数日,复自奋曰:无所能人乃宜以盲废;有所能人虽盲,当废于俗辈,不当废于行古人之道者¹。浙水东七州,户不下数十万²,不盲者何限;李中丞取人固当问其贤不贤,不当计盲与不盲也³。当今盲于心者皆是,若籍自谓独盲于目尔,其心则能别是非⁴。若赐之坐而问之,其口固能言也。幸未死,实欲一吐出心中平生所知见⁵:阁下能信而致之于门邪⁶?籍又善于古诗⁷,使其心不以忧衣食乱,阁下无事时一致之座侧,使跪进其所有,阁下凭几而听之,未必不如听吹竹弹丝敲金击石也⁸。夫盲者业专,于艺必□,故乐工皆盲⁹;籍傥可与此辈比并乎¹⁰!

¹“所能”,或并无“所”字。

²“十”,或作“百”。

³“计”下,或有“其”字。

⁴“别”上,或有“计”字。“是非”,或作“非是”。

⁵或无“心中”字。或无“见”字。

⁶“致”,或作“置”。

⁷“于”,或作“为”。

⁸方云:校本一云“敲”当作“敌”。唐人多使“敌”字,如卢仝诗“敌金玉”;“击”,或作“拊”,或无之。今按:方说“敌”字甚怪,所引卢仝诗,当亦是误本耳。

⁹诸本“专”字在“必”字下,今从文苑。但文苑“必”作“也”而下缺一字,疑是“精”字。更详之。

¹⁰或无“籍”字。或无“比乎”二字。

使籍诚不以蓄妻子忧饥寒乱心,有钱财以济医药,其盲未甚,庶几其复见天地日月¹,因得不废,则自今至死之年,皆阁下之赐²。阁下济之以已绝之年,赐之以既盲之视,其恩轻重大小,籍宜如何报也!阁下裁之度之³。籍惭再拜。

¹“几”下,或无“其”字。

²“赐”下,或有“也”字。

³“裁”下,或无“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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