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尹不台参答友人书
或作“与友人论京尹不台参书”。长庆三年六月,以公为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敕放台参,后不得为例。按魏氏春秋 云:“故事,御史中丞与洛阳令相遇,则分路而行”,以王土多逐捕,不欲稽留。然非唐制也。顺宗实录云:“故事,尹与御史相遇,尹下道避。”尹尚避御史,岂有不台参之理?当时敕放台参,后不为例,则知故事须台参也。又曰:“时宰相恶御史中丞李绅,欲逐之,特诏公不台参以激绅,绅果劾奏公,公以诏自解,文刺纷然。宰相以台府不协,遂罢公为兵部侍郎,而出绅为江西观察使。绅朝辞泣诉,穆宗遂留绅为兵部侍郎,公复为吏部。”按贞元十八年公为四门博士时,荐士十人于陆傪,李绅在焉。绅昧其平昔之荐而劾公,公既不言,而世亦未有辨之者。又谓公蹙绅以附逢吉,独王黄州答丁晋公书以谓曲在绅,盖公论也。〔补注〕沈钦韩曰:皇甫湜神道碑云:“御史中丞械囚送府,令取尹杖决之,先生脱囚械纵去,御史悉奏,宰相乘之,两改其官。”姚范曰:此等皆不为文,当另编以附于集后。
所示情眷之至,不胜悚荷。台参实奏云:容 桂观察使带中丞尚不台参¹;京尹郡国之首,所管神州赤县,官带大夫,岂得却不如,事须台参?圣恩以为然²,便令宣与李绅不用³。台参亦是何典故?赤令尚与中丞分道而行,何况京尹⁴?人见近事,习耳目所熟⁵,稍殊异即怪之;其于道理有何所伤?圣君使行,即是故事。自古岂有定制也?
¹或无“使”字。
²〔补注〕卢轩曰:“然”,可其奏也。
³〔补注〕按:奏云:“京尹岂得不如观察使,而故事尚须台参乎?”“不用”句绝,言不用此故事也。
⁴方云:吕丞相本改定亦是以下十九字,缀于“事须台参”之下,仍于“却不如”下添“中丞”二字。庆善云:今本颠倒不可读,当从唐本,不知洪所谓唐本者何本也。阁、杭、蜀本只同今文,姑以阙疑可也。一曰“不用台参”已下,当再出“台参”二字,义亦自通。今按:二说皆未安,后说虽差胜,然文意似亦未足,当阙之以俟知者。
⁵“人”上,或有“夫”字。
停推巡缘府中褊迫是实,若别差人,即是妄说。岂有此事?小人言不可信,类如此,亦在大贤斟酌而断之。流言止于智者¹,正谓此耳。
¹〔补注〕沈钦韩曰:荀子 大略篇:“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
客多,自修报状不得¹,伏惟照察²。
¹或作“不及自修报”,或作“不及修报状”。
²“照”,方作“昭”。今按:唐人书帖用“照察”字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