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数:590

名称者(1),别彼此而检虚实者也(2)。自古至今,莫不用此而得,用彼而失。失者,由名分混;得者,由名分察(3)。今亲贤而疏不肖(4),赏善而罚恶,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5),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6)。我之与彼,又复一名(7),名之察者也。名贤、不肖为亲、疏(8),名善、恶为赏、罚,合彼我之一称而不别之(9),名之混者也。故曰,名称者,不可不察也。

【注释】

(1)名称:此“称”及下文“亲疏赏罚之称”、“名称者不可不察也”之“称”,或皆当作“分”,其由本节文字旨在倡说“名分察”而力戒“名分混”可知。对此,陈仲荄之《尹文子直解》已有指出。

(2)别彼此而检虚实:《道藏》本此句之“别”作“何”,今据守山阁本改。此句意为:分别彼与此而检验其虚与实。检,检验。

(3)名分察:明辨名分。察,明辨,详审。

(4)亲贤而疏不肖:亲近贤者而疏远不肖之徒。

(5)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贤”、“不肖”、“善”、“恶”等名应当用于对方。宜,应当,应该。彼,他,对方,客方。

(6)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亲”、“疏”、“赏”、“罚”等名应当归于主方我。

(7)又复一名:(“我”和“彼”)又构成再一个层次的名。复,再。

(8)名贤、不肖为亲、疏:把“贤”、“不肖”称作“亲”、“疏”。

(9)合彼我一称而不别之:将用于对方的名与用于主方的名(分)合为一种称谓而不加以区别。称,名称,称谓。

【译文】

名分,在于分别彼与此而检验虚与实。从古到今,莫不由此而有所得,由彼而有所失。失,是由于名分混淆;得,是由于明辨名分。通常所谓亲近贤者而疏远不肖之徒,褒赏善人善行而惩罚恶人恶行,那“贤”、“不肖”、“善”、“恶”之名应当是就对方而言的,而“亲”、“疏”、“赏”、“罚”之分应当是就我方而言的。这样,“我”与“彼”又构成再一个层次的名,这是对名的明辨详审。把“贤”、“不肖”称作“亲”、“疏”,把“善”、“恶”称作“赏”、“罚”,把用于客方的名与用于主方的名(分)合为一谈而不加以区别,这是对名的混淆。所以说,对于名与分,不可不仔细而明确地辨别。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