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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名命善(1),恶名命恶(2)。故善有善名,恶有恶名。圣、贤、仁、智,命善者也(3)。顽、嚚、凶、愚,命恶者也(4)。今即圣、贤、仁、智之名(5),以求圣、贤、仁、智之实(6),未之或尽也(7)。即顽、嚚、凶、愚之名,以求顽、嚚、凶、愚之实,亦未之或尽也。使善、恶之名,画然有分(8),虽未能尽物之实(9),犹不患其差也。故曰,名不可不辩也(10)。

【注释】

(1)善名命善:以褒意的名称呼善的物事。前一“善”为形容词,意为褒扬的、赞美的;后一“善”为名词,指善的物事,即善事、善行、善人等。这里所说的“善名”及下文所说的“恶名”皆为上文提到的“毁誉之名”。

(2)恶名命恶:以贬意的名称呼恶的物事。前一“恶”为形容词,意为贬抑的、诋斥的;后一恶为名词,指恶的物事,即恶事、恶行、恶人等。

(3)圣、贤、仁、智,命善者也:“圣”、“贤”、“仁”、“智”这些褒意的名,是用来命名那些善事、善行和善人的。

(4)顽、嚚(yín)、凶、愚,命恶者也:“顽”(顽劣、顽固)、“嚚”(暴虐、奸诈)、“凶”(凶狠、凶恶)、“愚”(愚昧、愚妄)这些贬意的名,是用来命名那些恶事、恶行和恶人的。

(5)即圣、贤、仁、智之名:依据“圣”、“贤”、“仁”、“智”这些名。即,依据,按照。

(6)求圣、贤、仁、智之实:责求或检验被以“圣”、“贤”、“仁”、“智”相称的人或行为的实际情形。求,责求。

(7)未之或尽:名与实未必时常全然一致。或,常,时常。尽,完全,全部;这里指全然一致。

(8)画然有分:明确有划分。画然,界限分明的样子。此句与上句《道藏》本作“使善恶之尽然有分”,守山阁本、《百子全书》本等皆作“使善恶尽然有分”。伍非百《尹文子略注》指出:“此句旧有脱误:(一)‘使善恶之名’,‘之名’二字,各本皆无。惟《道藏》本有‘之’字,但仍脱‘名’字,盖由各本误删去‘之’字也。今以上下文义校之,当补‘名’字。盖此段皆论‘辩名’……《道藏》本脱一‘名’字,各本又误删去‘之’字,遂致上下文有漏义耳。(二)‘画然有分’,画(畫)旧作尽(盡),形近而误。画然,分别貌。《庄子·庚桑楚》‘其臣之画然知者去之’,即其义。画然有分,谓名词之定义,内包外延,界限分明,如画线之各别也。”伍说甚是,今从之。

(9)虽未能尽物之实:即使不能全然合于事物的实际情形。

(10)辩:通“辨”,辨别,区分。

【译文】

以褒义的名称呼善的人或事物,以贬义的名称呼恶的人或事物。因此,善人、善行、善事有善名,恶人、恶行、恶事有恶名。圣、贤、仁、智等褒义的名,被用来命名那些善人、善行、善事;顽、嚚、凶、愚等贬义的名,被用来命名那些恶人、恶行、恶事。现在依据圣、贤、仁、智等名,责求被以这些名相称的人或行为的实际情形,名与实未必常能全然一致。依据顽、嚚、凶、愚等名,察验被以这些名相称的人或行为的实际情形,名与实也未必常能全然一致。然而,倘若善名与恶名明确有所划分,即使名称不能与名称所指的实际情形全然相合,也可不必顾虑这中间可能出现的误差。所以说,名是不可不分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