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 为承认而斗争:黑格尔论主奴关系
上一讲我们介绍了黑格尔的短文《谁在抽象地思维》,在这篇文章中还有一个例子,也非常耐人寻味,这一次的主角是仆人。黑格尔说,当普通人遇到仆人的时候,通常会摆架子,把对方只当作仆人来看待,因为普通人只会抽象地思维。相比之下,法国的主人和仆人的关系要好很多,他们的关系非常亲密,就像知己一样,单独相处的时候,主要是仆人在说话,主人不过是抽抽烟然后看看表,其他的事情都让他的仆人做主。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奇特的情况?黑格尔的解释是,法国的主人深知仆人不仅仅是仆人,深知仆人熟悉城里的消息,认识本地的姑娘,会深谋远虑,因此在法国的主人面前,仆人不仅有权回答问题,还有权提出话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为之辩护;而当主人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他不是勒令仆人,而必须提出观点并用理由说服仆人,最后还得对仆人说几句好话,好让自己的观点被接受。
上述例子告诉我们不要抽象地思维,先入为主地认为仆人只是仆人。这个例子还隐含着人人平等的意思。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个例子与《精神现象学》中最著名也最有趣的一个主题息息相关,那就是“主奴关系”。
为什么我们渴望被人需要
因为主奴关系的讨论出现在“自我意识”的阶段,所以我们先来探讨什么叫作自我意识。看电影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桥段:某人因为车祸晕了过去,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医生通常会问他两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然后再伸出两根手指比画着问:“这是数字几?”如果回答都正确,那就意味着他恢复了意识,因为此时他不仅明确地意识到了自我,还能对自我和对象做出有效的区分。科学研究表明,人类婴儿大概在18个月后才产生自我意识,证据之一就是,当他照镜子的时候会意识到里面的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对于黑格尔来说,自我意识同样需要通过照镜子来进行确证,只不过这面“镜子”不仅指物理意义上的镜子,还包括别的自我意识,黑格尔认为自我意识只有在另一个自我意识中才能得到满足。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有通过与别的自我意识对峙,人们才能形成自我意识,也只有通过与别的自我意识的对峙,人们才能发展自我意识。
2018年的高考作文题有些地区题目出得惨不忍睹,但是上海卷却非常棒,它是这样出的:“生活中,人们不仅关注自身的需要,也时常渴望被别人需要,以体现自己的价值。这种‘被需要’的心态普遍存在,对此你有怎样的认识?”如果有考生读过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知道黑格尔关于“主奴关系”和“为承认而斗争”的学说,那么他极有可能会拿高分,除非批卷的老师看不懂。
为什么人们时常渴望被别人需要?为什么这种“被需要”可以体现自己的价值?关于这些问题,彼得·辛格举过一个特别棒的例子。他说从中国等一些国家为了获得外交承认所做的努力,以及其他一些国家为了阻碍其获得外交承认所做的努力可以看出,外交承认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有多重要。外交承认有什么特点?首先,它显然是在承认某种已经存在的东西;其次,它又能使某种不够一个国家的东西变成一个完全的国家。所以你会发现,这些特征与自我意识需要得到别的自我意识的承认,在道理上是完全一致的。
从自我意识的对峙到主奴关系的确立
可是问题在于,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当两个自我意识相互对峙的时候,最初的冲动却是要打倒对方、消灭对方和摧毁对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立起自身的独立性。面对这种生死存亡的斗争,逻辑上只可能出现三个结果:
1.两败俱伤,共同毁灭;
2.你死我活,或者你活我死;
3.一荣一损,但共同存活。
试问如果是你,你会倾向于选择哪个结果?显然,两败俱伤,共同毁灭是最糟糕的结局。第二个结果也不那么好,被毁灭的自我意识就不用说了,即使是存活下来的自我意识,也不会对这个结果感到满意,因为缺少了另一个自我意识,也就失去了被承认的机会。这样看来,第三个结果就成了最佳的结果。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有的自我意识因为勇敢而取得了胜利,另一些自我意识因为恐惧而败下阵来,选择俯首称臣。
我从小生长在浙西南的一家国防工厂,北边有一座村庄,南边也有一座村庄,两个村子的孩子都到我们的子弟小学来上课。工人子弟和农民子弟之间有着很深的隔阂,前者自觉高人一等,后者则为了承认而斗争。所以,每当下课铃声一响,我们就会不约而同跑到操场上打架。我的制敌之道就是,每当别人打我一拳的时候,我不仅不向后退,反而会向前再进一步。所以慢慢地,我就在学校里赢得了一个美誉:周濂打架不怕疼。一旦我赢得了这个美誉之后,我就无往而不利了。
回到为承认而斗争的过程当中,那些不畏惧死亡、勇往直前的人就成了主人,而那些害怕死亡、胆小怯懦的人,就成了奴隶。如此,主奴关系就算是形成了,但是这个故事并没有讲完。
我想请你们思考一个问题:对于主人来说,来自奴隶的承认会让他真正感到满足吗?换个说法,如果你是主人,你最希望得到谁的承认?
《中国新闻周刊》有个宣传口号,叫作“影响有影响力的人”。仔细琢磨一下这句话,虽然有浓厚的精英主义味道,但却道出了小至个人、大到国家的心声。尽管我们希望获得尽可能多的承认,但归根结底,我们希望得到我们真正在乎的人的承认,这样的人一定是与你地位平等的人,甚至是比你更优秀的人。所以,回到主奴之间的关系,很显然,来自奴隶的承认,并不能真的让主人感到满足。
另一方面,对于奴隶来说,他们也得不到来自主人的完整承认。所以主奴关系是一种不对等的承认关系:主人拥有承认,但并不满意,奴隶缺乏承认,所以总是试图为了承认而斗争。这种不对等构成了基本的“社会矛盾”,而“矛盾”则必然会推动主奴关系乃至于整个社会制度的演变。
说到这里,我想稍微岔开去说一说美国内战之前关于奴隶制的一些争论。大家一定都知道,南方各州的奴隶主们反对废奴,但是大家也许不知道,他们反对废奴的理由到底是什么。根据程映虹教授的介绍,当时反对废奴运动的主要观点之一是,奴隶制要比自由劳工雇佣制度更人道也更文明。比方说,奴隶制“对奴隶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就业和生活保障,这种保障还惠及奴隶的家庭成员,让弱者免受自由市场经济竞争法则的无情支配”。再比如说,“正因为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是奴隶主的财产,所以奴隶主会保障他们的生活条件,安排好他们的一切……这种包办被称为父权主义或父爱主义,根本不同于基于自由和权利的冷冰冰的契约关系。在契约关系下,资本家根本不会关心工人在自己工厂以外的生活。所以,实际上黑人奴隶的处境远比白人自由劳工强”。
有的读者也许会非常惊讶:周老师竟然在为奴隶制做辩护?如果你真这么认为,那你就是在进行“抽象地思维”。我当然不是在为奴隶制做辩护,我想说的是,奴隶制无疑是邪恶的,但是奴隶制自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脉络,我们需要去深入地了解奴隶制的前因后果,而且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奴隶制也是具有某种历史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的。我给大家介绍反对废奴的各种理由,绝不是在为奴隶制做辩护,而是告诉你们还有另一种理解奴隶制的思路。我在这门课中反复想传达的一个信息就是,我们要学会用一种更复杂的眼光去理解这个世界。当然,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持守住最基本的价值立场,不堕落成相对主义者。这当然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希望我们能够共同努力。
回到主奴关系,黑格尔最富洞见的观点在于,奴隶虽然不获承认,而且只是被主人当成自己的财产和物品,每天当牛做马,辛苦劳动,但是奴隶却意外地获得了自我意识的成长机会:因为奴隶通过劳动可以节制自身的欲望,可以制作、发明各种产品,赋予外物以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塑造了奴隶的自为存在。反倒是主人因为不事生产,成了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所以说,在主奴的辩证关系中,主人只是看似主动,实则被动,奴隶看似被动,实则主动。通过劳动,奴隶不仅获得了自我意识,而且进一步确立起人格独立和人人平等的意识。
超越主奴关系的自由意志
当主奴关系发展到这一阶段的时候,必然要走出超越主奴关系的那一步。有意思的是,黑格尔并没有说奴隶们从此决定要“翻身做主人”,他的观点是,在主奴的辩证关系中,无论主人还是奴隶,都意识到自由与否跟外在地位并无关系,于是他们选择退回到内心的城堡,去寻找内心的宁静,由此获得真正的意志自由。当我说到“内心的平静”时,我希望各位还能记得这是哪个学派的核心目标。没错,就是古罗马时期的斯多亚学派!
黑格尔认为斯多亚学派真正弥合了主人和奴隶之间的鸿沟。举个最具象征意义的例子,马可·奥勒留是皇帝,但是他信奉斯多亚学派,爱比克泰德是奴隶,他同样信奉斯多亚学派,因为在古罗马,无论是主人(皇帝)还是奴隶,都认识到这样一个道理:“不论在宝座上还是在枷锁中,这个意识本质上都是自由的”。
黑格尔的主奴关系辩证法对后世哲学家产生了巨大影响,萨特、科耶夫、福山、霍耐特都从不同的角度去解释过这个问题,其中最著名的还是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很多人误以为福山在说历史将终结于自由民主制,其实福山的真正意思是说,历史将终结于自由民主理念,真正获胜的不是自由民主制,而是自由民主理念。福山认为,在等级制下的“承认”不能令人满足:首先,它不是相互的承认,奴隶主对奴隶、君主对臣民、贵族对农奴的承认远远不及反方向的承认,这种不对等、不均衡将构成“社会矛盾”,而“矛盾”将推动制度演变;其次,建立在强制和依赖基础上的承认,也是不能令人满足的。所以在人类为承认而斗争的过程中,只有自由民主理念才能够为所有人提供一种平等的、真正的相互承认。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引发了很多争议,有人认为他的观点过于天真,请问你们怎么理解和评价福山的观点?
回到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让我们删繁就简,直接来到人类精神发展的终点处。在经过了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的漫长历程之后,黑格尔认为,人类精神的终点是“绝对知识”。所谓绝对知识,就是精神对绝对实在(absolute reality)的把握。《精神现象学》从“现象”入手,最终实现了对“物自身”的把握,从而克服了康德的二元论与不可知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自称是“绝对的观念论”。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下一讲还会继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