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攻上
【题解】
《非攻》分为上、中、下三篇,此为上篇。所谓“非攻”,就是反对侵略战争。墨子提倡“非攻”,是他的“兼爱”学说在处理国家问题上的具体化。在墨子看来,在当时的霸权社会,不仅强国动用自己的力量发动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天下的“君子”也盲从其后,不知为非,反以为美。这种盲从才是最危险的,因为强权者正可就此打着“正义”的旗号四处掠夺,不必担心有反对者抵抗。墨子的忧虑可谓看清了古今许多祸乱的根源。文章由人们日常熟知的现象谈起,由小及大,层层逼进,从具体事例推到抽象结论,具有极强的说服力。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1],上为政者得则罚之[2]。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3]。至攘人犬豕鸡豚者[4],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5],罪益厚[6]。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7],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译文】
现在假如有一个人,跑进别人的果园,偷窃那里的桃李,大家听说了就指责他,执政的长官捕获这个窃贼就处罚他。这是为什么?因为他损人利己。至于偷盗别人的鸡狗猪豚的,他的不义又超过进入别人园圃偷窃桃李的。这是为什么?因为损人更多,他的不仁更甚了,罪过更重了。至于进入别人畜养牛马的棚圈,抢走别人牛马的人,他的不仁义又更超过偷盗别人鸡狗猪豚的了。这是为什么?因为他损害别人愈发多。如果说损害别人越多,那么他的不仁就更甚,罪过就更重。至于杀害无辜的人,又剥下他的衣服皮裘,夺走他的戈剑佩戴,这种不义又超过进入别人栏厩抢走马牛。这是为什么?因为他损害别人愈发多。如果说损害别人越多,那么他的不仁义就更加过分,罪过更加深重。对这些事,天下的君子都懂得去责备,称其为“不义”。当今最大的不义就是攻打别国,却没有人知道去反对,反而跟着称赞这种行为是“义”。这可以说是明白了“义”和“不义”的区别吗?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8]。若以此说往[9],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10],故书其言以遗后世[11]。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12]?
【译文】
杀一个人称为不义,必定构成一项死罪。如果依此类推,杀十个人就有十重不义,必定构成十项死罪;杀一百人就有百重不义,必定构成百项死罪。对此,天下的君子都懂得去责备,称其为“不义”。当今最大的不义就是攻打别国,却没有人知道去反对,反而跟着称赞这种行为是“义”,这实在是不懂得这是不义,所以记载下那些称赞攻国的话遗留给后世。如果知道攻打别国是一种不义,怎么还要记下这些不义的行为以留给后代呢?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辩矣[13];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14]!
【译文】
现在如果有这样的人,少见黑说是黑,多见黑就说是白,那么一定会以为这个人不知道辨别黑白;少尝苦说是苦,多尝苦说是甜,那么一定会以为这个人不知道辨别甘苦。现在在小事上做错,人们知道要责备他;大事上做错去攻打别国,却不知责备,反而跟着称赞为“义”。这可以说是辨明了“义”和“不义”吗?由此得以知晓天下君子判断“义”与“不义”的观念是多么混乱了!
[1] 非:非难,责备。
[2] 得:得到,这里指捕获。
[3] 以:因为。亏人:损害别人。
[4] 攘(rǎnɡ):偷盗,抢夺。豕(shǐ):猪。豚(tún):小猪。
[5] 兹(zī):更。
[6] 益:增加。厚:重。
[7] 扡(tuō):同“拖”,拉下,剥下。
[8] 有:构成。
[9] 往:疑为“推”,类推。
[10] 情:通“诚”(王念孙说),实在。
[11] 遗:遗留,留传。
[12] 夫:发语词。奚说:怎么说,什么理由。
[13] 辩:通“辨”,辨别。
[14] 乱:纷乱,是非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