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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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本篇是墨家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的总概括。全篇以“爱人”、“利人”发端,反复探究二者的真义所在。文章先是否定了厚葬、求乐为爱利父母子女的世俗观念,进而否定了经过反复权衡而趋利避害的行为,认为这样即使有时与道义相合,却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行义。文章还将儒家观念里那种有亲疏等次之分的“爱人”,与墨家一视同仁的“兼爱”相对比,凸显出后者的公平和博大。可以说,本文堪称一篇传播墨家兼爱天下、尽利苍生精神的宣言书。而篇中穿插的一些逻辑思辨性的段落,则更丰富了文章的内容与趣味性。

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大人之爱小人也,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以臧为其亲也[1],而爱之,非爱其亲也;以臧为其亲也,而利之,非利其亲也。以乐为爱其子,而为其子欲之,爱其子也[2];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

【译文】

上天对人的爱,比起圣人对人的爱要淡薄;它施利于人,却比圣人施利于人更富厚。君子爱小人的程度,不如小人爱君子;君子施利给小人的程度,却比小人施利于君子的程度要厚重。认为厚葬是爱双亲的行为,因此喜欢厚葬,并不算是真的爱双亲;认为厚葬是有利于双亲的行为,因此以厚葬为有利,实则并非真有利于其双亲。认为给子女欣赏音乐是爱子女的表现,而去为子女希求音乐,其实并不能算是真爱子女的行为;以为音乐对子女有利,而为子女寻求音乐来赏听,并不是真的对子女有利。

于所体之中[3],而权轻重之谓权[4]。权,非为是也,非非为非也[5]。权,正也。断指以存掔,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断指与断腕,利于天下相若,无择也。死生利若,一无择也[6]。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求。求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为义,非为义也。

【译文】

在所行的各种事体之中,分别权衡其轻重,就叫做“权”。权,并非为了根究对与错,权,就是讲究公正。为保存手腕而砍断手指,是为取得最大的利,而避免了最大的害。是在权衡之后选取了两种伤害之中较小者,这不是选取害,而恰是选取利。其所选择的砍断手指,正是一般人紧抓不放的。遭遇强盗,砍断指头以避免杀身,是利;遭遇强盗,是害。砍断指头和砍断手腕,对天下而言,利益差不多,没有什么区别。死与生,只要关系到有利于天下,也都没有选择。杀一个人以保存天下,并不是杀一个人以使天下得利;杀死自己以保存天下,这是杀死自己以使天下得利。在行事过程中权衡轻重,是所谓“求”。只通过求来行事,是不正确的。选取较小的“害”,通过权衡求得它合乎道义的地方,算不上真正的“行义”。

为暴人语天之为是也而性[7],为暴人歌天之为非也[8]。诸陈执既有所为[9],而我为之陈执;执之所为,因吾所为也。若陈执未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陈执因吾所为也。暴人为我为天之,以人非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

【译文】

对暴戾的人说上天的安排就是如此,符合你的天性,这就等于对暴戾的人说真正的天意是不对的。各种影响人性的后天因素在发挥作用,而“我”的行为也会成为影响后人心性的因素;这些后天因素产生的影响,也是由我的行为所造成。如果既成的后天因素并未产生影响,而我的行为造成了新的“后天因素”,也就等于影响人性的后天因素由我的行为而产生。暴戾的人一切行为出于自我私心,却说成是天意,理由是人性并非由人事形成,把不可当作正当的事情当作正当的。

利之中取大,非不可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德行、君上、老长、亲戚,此皆所厚也。为长厚,不为幼薄。亲厚[10],厚;亲薄,薄。亲至,薄不至。义,厚亲不称行而顾行[11]。

为天下厚禹,为禹也。为天下厚爱禹,乃为禹之爱人也。厚禹之加于天下,而厚禹不加于天下。若恶盗之为加于天下,而恶盗不加于天下。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

【译文】

在利益中选取较大的,并非不得已;在危害中选取较小的,则是不得已。选取原本不为自己所有的事物,是在利益中选取较大的;在原本拥有的事物中有选择性地舍弃,是在危害中选取较小的。

在儒家看来,依据道义可以厚爱的,就厚爱;依据道义可以薄爱的,就薄爱。这就是所谓伦常序列。有德行者、君上、长者、亲戚,这些都是要厚爱的。厚爱长者,并非不薄爱幼者。近亲要厚爱;远亲要薄爱。有血缘关系最近的“至亲”,但却没有要最薄爱的对象。依据儒家的道义,厚爱至亲,无需以至亲的行为为标准,而是要由亲疏关系的类别来决定。

儒家为全天下而厚待禹,这是为了禹。而墨家为全天下而厚爱禹,是因为禹博爱世人。厚待禹的行为,能够加利于天下,但对禹的厚待,并不等于对天下其他人的厚待,这就像厌恶强盗的行为,能够加利于天下,但对强盗的厌恶,并不等于对天下其他人的厌恶。“爱人”并不排除自己,自己也属于所爱之人。所爱之人既包括自己,爱也施加于自己。儒家强调的有伦理序列差别的爱,却要强行划分爱自己和爱人的区别。

圣人恶疾病,不恶危难。正体不动,欲人之利也,非恶人之害也。圣人不为其室臧之[12],故在于臧。圣人不得为子之事。圣人之法:死亡亲[13],为天下也。厚亲,分也;以死亡之,体渴兴利。有厚薄而毋[14],伦列之兴利为已[15]。

语经[16],语经也,非白马焉,执驹焉说求之,舞说非也,渔大之舞大[17],非也。三物必具[18],然后足以生。

臧之爱己,非为爱己之人也。厚不外己,爱无厚薄。举己[19],非贤也。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

有有于秦马,有有于马也,智来者之马也[20]。爱众众世与爱寡世相若[21]。兼爱之,有相若。爱尚世与爱后世[22],一若今之世人也。

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天下之利[23]。“圣人有爱而无利”,伣日之言也[24],乃客之言也。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也犹在。

【译文】

圣人厌恶疾病,并不厌恶危难。端正形体,不为外物所动,是为了希望世人获得利益,并非厌恶人间各种危害。圣人不会因为自家屋室可以藏身,就一味藏身远害。圣人不能仅仅为父母尽为子应尽的孝道。圣人的法则:父母去世,就忘却他们,这是为了全心造福天下。厚爱父母,是本分;父母死后就忘却他们,是因为急于投身造福天下的事业。圣人爱人,只有厚没有薄,一视同仁地做为他们谋福利的事而已。

语经,言语的常经,辩者说“白马非马”,坚执“孤驹不曾有母”等怪论,这是舞弄口舌,说“杀狗”不是“杀犬”,也是错误的。缘故、道理、类推三者都具备了,才足以产生言辞。

奴仆爱自己,并不是爱自己的身份、为人。厚爱的对象,无需将自己排除在外,爱人,要没有厚薄的差别。赞誉自己,不是贤能。义,就是利;不义,就是害。义与不义,都由志向和事功来判断。

有人强调“有秦国产的马跑来了”,有人只说“有马跑来了”,只需要知道来的是马即可。爱人口众多的时世与爱人口寡少的时世相同。这是“兼爱”必然要求的相同之爱。爱上古之世与爱后世,也要和爱当今世上之人一样。

鬼,不是人;兄长的鬼,则是哥哥。全天下的人都得到利益而欢乐。“圣人有爱而无利”,这是儒者的话,是对方的观点。即使天下无人信奉墨家,墨子的言论也将依然存在于世上。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非杀臧也[25]。专杀盗,非杀盗也。凡学爱人。

小圜之圜,与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26],与不至钟之至[27],不异。其不至同者,远近之谓也。

是璜也[28],是玉也。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也,非意人也。意获也[29],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从也。

利人也,为其人也;富人,非为其人也,有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为鬼焉。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人也,亦不至无贵于人。

智亲之一利,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不为己之利于亲也。智是之世之有盗也,尽爱是世。智是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盗也,不尽是二人。虽其一人之盗,苟不智其所在,尽恶其弱也[30]。

【译文】

不得已而想要某物,并非真的想要它。想杀奴仆,并非杀了奴仆。说“专门杀盗”,不同于“杀盗”的具体行为。大凡学着去爱人。

小圆圈的圆,与大圆圈的圆相同。“不到一尺”的“不到”,与“不到千里”的“不到”没有区别。“不到”是相同的,差别只在远近而已。

半璧为璜,也是玉。“考虑柱子”,不同于“考虑木头”,而是考虑做成这柱子的木头。想着某人的手指,并不是想着整个的某人。想着猎物,则是想着禽鸟。志向和事功,不可相等同。

施利于某人,是为了该人;使某人富起来,却并非不是为了该人,使其富起来是另有目的。使某人富起来,是为了使其有能力处理人事和祭祀鬼神。通过赏誉使某个人受利,并不能凭借赏誉普遍使天下人受利,但也不能因此就不去赏誉人。

只知道某一事有利于双亲,还称不上“孝”,但也不能至于明知有利于双亲之事却不去做。知道世间有盗贼,依然兼爱所有世人。知道这个房间里有盗贼,不要去厌恶房间里所有人。知道某一个人是盗贼,不能随便怀疑其他人。知道某一个人是盗贼,若不能确定为何人,不能将所有人都视作盗贼的同伙来厌恶。

诸圣人所先为,人欲名实[31]。名实不必名[32]。苟是石也白,败是石也[33],尽与白同。是石也唯大,不与大同,是有便谓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诸以居运命者[34],苟人于其中者[35],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诸以居运命者,若乡里、齐、荆者,皆是。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庙者,皆是也。

智与意异。重同[36],具同[37],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38],鲋同[39],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迁,四曰强。

【译文】

那些圣人首先做的,是遵从正确的名实。有名不一定有相符的实,有实不一定有相符的名。如果这块石头为白色,打碎这块石头,每块碎片都也是白色的,与原石相同。说石头是“大”的,而不同程度的“大”各有差别,只有根据具体情况来称呼。用形貌命名的事物,必须知道此物的本质成因,并清楚赖以知道的根据。不能用形貌命名的,无需知道其本质成因,只要知道其自身属性即可。那些以居住和迁徙命名的,如果是进入其中的,就都是与之名实相符的,离去的,就不是。那些以居住或迁徙命名的,像乡里、齐、楚都是。那些以形貌命名的,像山、丘、室、庙都是。

靠感官知觉与靠体悟意会不同。说事物“相同”,有多种情况,两个名称表示同一事物,叫“重同”;两物体在同一屋舍内,叫“具同”;事物相连接,叫“连同”,还有同类之同、同名之同、形容两物体位于同一区域的“丘同”、形容某物附丽于另一物的“附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说事物“相异”,也有多种情况,有“性质不同”产生的异,有“不相赞同”而产生的异。之所以有“异”,正是因为有“同”的存在,“异”是相对于“同”而产生。第一种是“是而然”;第二种是“是而不然”;第三种叫“迁”,即从前是,现在不是,从前然,现在不然;第四种叫“强”,即表面是,内心不是,表面然,内心不然。

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40]。察次山、比、因至优指复[41];次察声端、名、因请复[42]。正夫辞恶者[43],人右以其请得焉[44]。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人不必以其请得焉。

圣人之附也[45],仁而无利爱。利爱生于虑。昔者之虑也,非今日之虑也。昔者之爱人也,非今之爱人也。爱获之爱人也,生于虑获之利。虑获之利,非虑臧之利也;而爱臧之爱人也,乃爱获之爱人也。去其爱而天下利,弗能去也。昔之知墙[46],非今日之知墙也。贵为天子,其利人不厚于正夫。二子事亲,或遇孰[47],或遇凶[48],其亲也相若[49],非彼其行益也,非加也[50]。外执无能厚吾利者[51]。藉臧也死而天下害[52],吾持养臧也万倍,吾爱臧也不加厚。

【译文】

对于墨子的学说,你要深入研讨那些深奥的,浅近领会那些浅显的,增加该增添的东西,删减该减少的部分。接着考察事理产生的根由、学说中的比附、道理成立的原因,直至精益求精地探明事理的精义要旨;接着再考察墨子声音言教的端绪、核证名实的观点以及之所以如此的原因,了解其情实。这样,墨家学说的实情就能够了解。普通人言辞粗恶,人们却还可以从中了解实情。那些遭囚系而不想活的人,虽有怨屈也不愿申诉,就必定不能了解他的案情了。

圣人抚爱天下万物,怀抱仁心而刻意“爱人”、“利人”。“爱人”、“利人”的想法产生于思虑。从前的思虑,不是现今的思虑。从前的“爱人”,也不是今日的爱人。关爱婢女,这种爱人的行为,产生于考虑婢女的利益。考虑婢女的利益,不是考虑奴仆的利益;但是,“关爱奴仆”与“关爱奴婢”,在抽象的爱人的层面,是相同的。如果要求去掉所爱的具体对象而使天下获利,就使人无法做到了。从前一般的人对他人吝啬,不同于先进墨家强调的对自己吝啬,即节用。贵为天子,他带给人的利益并不多于普通人。两个儿子侍奉父母,一个遇到丰年,一个遇到荒年,他们对双亲的爱则是相同的,不因丰年而增多,也不因荒年而减少。外物无法让我使父母获益的心意更强烈。假使奴仆死了会使天下受害,我对奴仆的奉养一定好于先前万倍,但我对奴仆的爱心并没有增加。

长人之异,短人之同[53],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与首之人也异,人之体非一貌者也,故异。将剑与挺剑异[54]。剑,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异。杨木之木与桃木之木也同。诸非以举量数命者,败之尽是也。故一人指[55],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以故生[56],以理长,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忘也[57]。今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

【译文】

高个子的人与矮个子的人也会有相同点,因为他们的外表有相同之处,因而相同。不同人的手指不同,不同人的头部也不同,因为虽都是人体器官,但因为人们形貌各异,而存在差异。扶剑和拔剑不同。剑,是以形貌来命名的,每把剑的形貌不一,因而也不同。杨木的木与桃木的木相同。那些命名时没有强调数量的事物,破碎分裂成许多块,也都是该事物。所以说“一根手指”,没有限定是具体某一个人的;说“是某一个人的手指”,才限定了是具体某个人的。立方体的一面,不能等同于立方体,但方木的任何一面,都是方木。言辞由缘故而产生,顺应事理而丰富,通过类推的方式来拓展。创立言辞,却不明白它产生的根由,实属狂妄。当今之人不遵循大道,就无法行事,只有强健的肢体,而不明大道,那么此人遭遇困境,是可立待的事情。言辞要依照类推才能拓展,假如创立言辞却不懂得其所针对的事物类别,就必将陷入困境。

故浸淫之辞,其类在鼓栗[58]。圣人也,为天下也,其类在于追迷。或寿或卒,其利天下也指若,其类在誉石[59]。一日而百万生,爱不加厚,其类在恶害。爱二世有厚薄[60],而爱二世相若,其类在蛇文。爱之相若,择而杀其一人,其类在阬下之鼠[61]。小仁与大仁,行厚相若,其类在申。凡兴利除害也,其类在漏雍[62]。厚亲不称行而类行,其类在江上井。不为己之可学也,其类在猎走。爱人非为誉也,其类在逆旅。爱人之亲若爱其亲,其类在官苟[63]。兼爱相若,一爱相若。一爱相若,其类在死也[64]。

【译文】

所以由亲附而渐渐侵染人心的言辞,终将使有些人恐惧战栗。圣人懂得言辞,为天下尽力,目的在追回迷惑者,使之归于正路。有的长寿,有的早死,圣人们为天下谋利的要旨是相同的,目的都是使世人获得悦乐。一天之内有百万新的生灵诞生,但我的爱并未增多,这和对危害世人的事物的厌恶之情一样。对上古之世、当今之世、后世的爱有厚有薄,但“兼爱”的用心是相同的,正如蛇身上的花纹相似一样。兼爱世人的心是相同的,但有时却要选择其中一人杀掉,是为天下除害,就像杀死苑囿中的老鼠。小的仁义与大的仁义,德行的厚薄相等,关键看行仁义者如何引申拓展。大凡兴利除害,就好比堵住瓮的漏水处。儒家认为厚爱至亲,不依照其行为,而由亲疏远近关系类推排序,决定给予关爱的厚、薄,这就像在江边凿井,舍去无限江水而专以有限的井水供给人。“不为己”是可以学的,就如同打猎时奔跑追逐猎物。爱人并非为了名誉,正像旅店一样,是方便他人。像爱自己的亲人一样爱别人的亲人,这是一种公敬的行为。兼爱,和爱一个人一样。一旦世人都做到了兼爱如一,就会像蛇当性命受到危害时首尾相救一样,彼此互相救助。


[1] 臧:通“葬”,这里指为墨家所反对的“厚葬”。亲:这里指父母、双亲。

[2] 爱其子也:其上脱一“非”字。

[3] 体:事体。

[4] 权:本义指秤砣,这里引申为“权衡”。

[5] 非非为非也:当作“非为非也”,第一个“非”字衍。

[6] 一:当作“非”(依孙诒让说)。

[7] 而:犹“尔”。

[8] 歌:当作“语”(张纯一说)。

[9] 陈执:相当于《当染》篇中的“所染”,即影响人性情的种种后天因素(张纯一说)。

[10] 亲厚:血缘关系密切的近亲(孙诒让说)。

[11] 顾:当作“类”(孙诒让说)。

[12] 臧:奴仆。

[13] 亡:同“忘”(孙诒让说),忘却。

[14] 有厚薄而毋:当作“有厚而毋薄”。毋,犹“无”。

[15] 伦列:这里指墨家一视同仁的平等“伦列”,与上段中儒家的有亲疏差别的伦列不同。

[16] 语经:孙诒让解为“言语之常经”,指正经言论的常轨。

[17] 渔大之舞大:当作“杀犬之无犬”(孙诒让说),意即“杀狗非杀犬”,也是名家学派的一个诡辩命题。

[18] 三物:指缘故、道理、类推。必:通“毕”,全都。

[19] 举:当作“誉”。

[20] 智:同“知”。

[21] 众众世:衍一“众”字,当删去。“众世”、“寡世”,孙诒让认为当以地域广狭区分,我们则认为当以人口众寡区分为宜。

[22] 尚世:上古之世。

[23] :同“欢”。

[24] 伣日:当作“儒者”。

[25] 非杀臧也:此句之上应脱漏“欲杀臧”一句。

[26] 方:当作“不”(孙诒让说)。

[27] 钟:当拆为“千里”二字(孙诒让说)

[28] 璜:半璧。璧为环形,半璧即半环形。

[29] 获:狩猎的收获,即猎物。

[30] 弱:当作“朋”,朋党,同伙。

[31] 欲:当作“效”(孙诒让说),遵从。

[32] 名实不必名:当作“名不必实,实不必名”(曹耀湘说)。

[33] 败:打碎。

[34] 居运:居住或迁徙。运,迁徙。

[35] 人:当作“入”。

[36] 重同:表示同一事物的两个名称。

[37] 具同:两物体在同一屋舍内。

[38] 丘同:两物体位于同一区域。

[39] 鲋同:某物附丽于另一物而构成统一体。鲋,通“附”。

[40] 尊其尊:第一个“尊”意为“减”(俞樾说)。

[41] 察次:当作“次察”(张子晋说)。山:当作“由”,指事理产生的根由。比:学说中的比附。因:道理成立的原因。指:归指,即事理的精义要旨之所在。

[42] 声:声教,即声音言教。端:端绪。请复:当作“情得”。

[43] 正夫:当作“匹夫”(孙诒让说)。

[44] 右:当作“有”。请:当作“情”。

[45] 附:当作“拊”,犹“抚”。:当作“覆”,即天下万物(曹耀湘说)。

[46] 墙:当作“啬”,吝啬,节用(俞樾说)。

[47] 孰:同“熟”,丰年。

[48] 凶:荒年。

[49] 其亲也相若:当作“其爱亲也相若”。

[50] 非加也:当作“非损也”,针对上文的“凶”年而言(张纯一说)。

[51] 执:通“势”。

[52] 藉:假使。

[53] 长人之异,短人之同:当作长人之与短人也不同(俞樾说)。

[54] 将剑:扶剑(孙诒让说)。挺剑:拔剑。

[55] 故一人指:当作“故一指”(王引之说)。

[56] 以故生:当作“夫辞以故生”(曹耀湘说)。

[57] 忘:通“妄”。

[58] 鼓栗:即“股栗”,恐惧战栗。

[59] 誉:同“豫”,愉悦(张纯一说)。石:当作“后”(张纯一说)。

[60] 二:当作“三”(张纯一说)。三世:上古之世,当今之世,后世。

[61] 阬:当作“院”,同“苑”(曹耀湘说),养物的苑囿。

[62] 雍:同“瓮”(王念孙说)。

[63] 官:公而无私(张纯一说)。苟:敬(张纯一说)。

[64] 也蛇:指蛇在性命受到危害的时候,就会首尾相救。也,当作“它”,古“蛇”字(刘再赓说)。


经说下小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