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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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此篇首先提出,做所有的事都要符合“本”、“原”、“用”的三条标准,因此也以此来检验“天命”的说法。然后,文章逐个加以论述。

作者指出,就“本”而言,上古时代,社会和百姓不改变,而汤、桀之时有治乱之别,可见是缘于统治者所采用的政令,而非得之天命。就“原”而言,如果有耳闻目见便可称为存在,那么,自古以来没有人见过或听过“命”,所以是不存在的。同时,先王的书中也都记载是没有天命的。就“用”而言,从“三代之暴王”,到“三代之穷民”,到“三代之伪民”,都不纠正自己的罪恶,反而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最终招致亡国杀身之祸。所以,对于有“天命”的说法,“不可不疾非也”。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1]。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2],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3]。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于其原之也,征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4]。此言之三法也。

【译文】

墨子说:凡是发表言论、撰文著书的原则,不能不先确立一个标准。如果言论没有标准,就好像在转动的陶轮上安放测定时间早晚的仪器一样,即使是技艺精湛的工匠,也不能得到正确的时间。然而现在天下事情的真假,没有办法得到识别,所以言论要有三种准则。三种准则是什么呢?有考察本源的标准,有审察事故的标准,有实践应用的标准。考察本源的方法,是对上考察天、鬼神的意志和古代圣明君王的事迹;审察事故的方法,是用先王的书来验证;实践应用的方法,是把言论变为刑法政治。这就是所说的言论的三条标准。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亡[5]。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6],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7],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若以百姓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为法[8],然则胡不尝考之诸侯之传言流语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有闻命之声,见命之体者乎?则未尝有也。

【译文】

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有的认为天命是没有的,有的认为天命是有的。我知道天命有或没有的原因是众人的耳闻目见,以此知道有或者没有。有听到的,有见到的,就说是有的;没有听到的,没有看到的,就说是没有的。那么为什么不尝试考察百姓的实际情况呢?从古代到现在,有人类以来,有人曾经见过命是什么,听过命的声音吗?那么就是从来没有过的。如果以为百姓是愚蠢的,他们的耳闻目见不足以作为标准,那么为什么不考察诸侯们流传的话呢?从古代到现在,有人类以来,有人曾经听过命的声音,见过命的样子吗?那是没有的。

然胡不尝考之圣王之事?古之圣王,举孝子而劝之事亲[9],尊贤良而劝之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沮。若此,则乱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为不然,昔者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10],上变政而民易教,其在汤武则治,其在桀纣则乱,安危治乱,在上之发政也,则岂可谓有命哉!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译文】

那么为什么不考察圣明君王的事迹呢?古代圣明的君王,推举孝子来鼓励人们侍奉双亲,尊敬贤良的人来鼓励人们做善事,发布宪令来教导人民,明确奖赏惩罚的标准来劝善止恶。像这样,那么混乱的可以得到治理,危难的可以得到安定。如果以为不是这样,那么,从前桀治乱的国家,汤把他治理好;纣治乱的国家,武王把他治理好。这个世界没有改变,百姓也没有变化,上面改变政令而百姓就容易治理了,在汤和武王就得到治理,在桀和纣就变得混乱,安定危难治理混乱,在于上面发布的政令,那么怎么可以说是有天命呢!那些说有命的,并不是这样。

今夫有命者言曰:我非作之后世也,自昔三代有若言以传流矣。今故先生对之[11]?曰:夫有命者,不志昔也三代之圣善人与[12]?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13]?何以知之?初之列士桀大夫[14],慎言知行[15],此上有以规谏其君长,下有以教顺其百姓,故上得其君长之赏,下得其百姓之誉。列士桀大夫声闻不废,流传至今,而天下皆曰其力也,必不能曰我见命焉。

【译文】

现在主张有天命的人说:这并不是我们后世所创作的说法,自从从前三代以来就有这样的言论流传到现在。现在先生您为什么要反对呢?回答是:主张有天命的,不知道是出于从前三代的圣人和善人?还是出于三代的暴王和不贤能的人呢?怎么知道是这样呢?那时的列士和杰出的士大夫,言语慎重,行动敏捷,这就是对上能规劝进谏他的君王,对下能教化他们的百姓,所以对上得到君王的奖赏,对下得到百姓的称赞。列士和杰出的士大夫,声名不衰落,流传到现在,而天下都说:是他们自己的力量,一定不能说:我见到了命。

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缪其耳目之淫[16],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驱骋田猎毕弋[17],内沉于酒乐,而不顾其国家百姓之政。繁为无用[18],暴逆百姓,使下不亲其上,是故国为虚厉[19],身在刑僇之中[20],不肯曰:“我罢不肖,我为刑政不善。”必曰:“我命故且亡[21]。”虽昔也三代之穷民,亦由此也。内之不能善事其亲戚[22],外不能善事其君长,恶恭俭而好简易[23],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使身至有饥寒冻馁之忧,必不能曰:“我罢不肖,我从事不疾[24]。”必曰:“我命固且穷。”虽昔也三代之伪民,亦犹此也。繁饰有命,以教众愚朴人久矣。

【译文】

因此,从前三代暴虐的君王,不纠正他们耳目的欲望,不谨慎他们内心的邪念,对外骑马打猎,网兽射鸟,对内沉迷于酒色,而不顾及国家和百姓的政治。大量做没有用处的事情,暴虐百姓,让下面的人不亲近上面的人,所以国家中的住宅无人,死后也没有后嗣,自己也遭受杀身之祸,还不肯说:“我是不贤能的,我治理政务不善。”一定说:“我的命本来就是要灭亡的。”即使是以前三代的平民也是这样的。对内不能好好地侍奉他的双亲,对外不能很好地侍奉他的君王,厌恶恭敬而喜欢傲慢无礼,贪图饮食而厌恶从事生产,衣服食物的财用不充足,让身体有饥饿寒冷的忧患,他们一定不会说:“我是不贤能的,我不努力从事生产。”而一定要说:“我命中注定是要受穷的。”即使三代伪诈的人,也是这样。他们制造各种有天命的说法,来教诲愚钝的百姓很久了。

圣王之患此也,故书之竹帛,琢之金石。于先王之书《仲虺之告》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此语夏王桀之执有命也,汤与仲虺共非之。先王之书《太誓》之言然:曰:“纣夷之居[25],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天不亦弃纵而不葆。”此言纣之执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之。有于三代不国有之曰[26]:“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不国亦言命之无也[27]。于召公之《执令》于然[28],且:“敬哉!无天命,惟予二人。而无造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29]。”在于商、夏之诗书曰:“命者,暴王作之。”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将欲辩是非利害之故,当天有命者[30],不可不疾非也。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31]。

【译文】

圣人担心这些,所以写在竹帛上,刻在金石上。在先王的书《仲虺之诰》上说:“我听说夏人假借天命,在天下发布命令,上天厌恶他,于是覆灭他的军队。”这是说夏王桀主张有天命,汤和仲虺一起非难他。先王的书《太誓》也是这样说:“纣王实行夷灭酷虐之法,而不肯侍奉上帝,抛弃他的祖先和天地神明不祭祀,说:我有天命,不纠正自己的罪恶。上天也抛弃他不保佑他。”这是说纣主张有天命,武王用《太誓》来非难他。在三代百国之书中有记载,说:“你不要崇信有天命。”可见三代百国之书也说命是没有的。在召公的《执令》上也这样说:“要恭谨啊!没有天命,只是我们两个人没有成就。吉祥不是凭空从天上来的,而在于自己的所为。”考察商和夏的诗书上说:“天命是暴虐君王制造的东西。”并且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想要辨别是非利益害处的缘故,那么对于有天命的主张就不能不加以强烈的反对。主张有天命,这是天下的大祸害,所以墨子予以反对。


[1] 义:同“仪”(毕沅说)。

[2] 员:据上篇当为“运”,声义相近(孙诒让说)。

[3] 必不能得正焉:“能得”误倒。能,当读为“而”(陶鸿庆说)。

[4] 发而为刑:“刑”下据上篇当有“政”字(毕沅说)。

[5] 或以命为亡:此句下当有“或以命为有”(卢文弨说)。亡,通“无”。

[6] 及今:至今。

[7] 亦尝见命之物:“尝”下当有“有”字(孙诒让说)。

[8] 因:依靠,凭借,根据。

[9] 举:推荐,推举。

[10] 渝:改变。

[11] 故:当为“胡”(孙诒让说)。对:疑当为“怼(duì)”之省文(吴毓江说),怨恨。

[12] 志:即“识”字(毕沅说)。与:通“欤”。

[13] 意:通“抑”,表示选择,还是。

[14] 桀:通“杰”。

[15] 知:疑当为“疾”(王焕镳说)。

[16] 缪:“纠”之假字(孙诒让说)。淫:过分,无节制。

[17] 之:犹“则”。田:通“畋”,打猎。毕:打猎用的有长柄的网。弋:用带绳子的箭射。

[18] 繁:多。

[19] 虚厉:居宅无人曰虚,死而无后曰厉。

[20] 僇:通“戮”,杀。

[21] 故:通“固”,本来。

[22] 善事:好好侍奉。亲戚:这里指父母。

[23] 简:怠慢。易:轻视。

[24] 疾:快,急速。

[25] 之居:据上文例当为“虐”。

[26] 有于三代不国有之曰:上“有”字,通“又”。三代不国,当为“三代百国”,或皆古史记之名(孙诒让说)。

[27] 命三不国亦言命之无也:“三”下当有“代”字(王树柟说)。

[28] 于然:当作“亦然”(曹耀湘说)。

[29] 造:成(于省吾说)。哉:当为“在”(于省吾说)。

[30] 天:当为“执”(吴毓江说)。

[31] 是故子墨子非也:“非”下当有“之”字(孙诒让说)。


非命上非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