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令
【题解】
本篇主要讲解守城战进行期间的各种具体的人事安排、条例禁令等等。在人事安排上,本篇秉承了墨家防御战思想一贯的缜密、严谨作风,构筑了一个以守将为核心的职权明晰的人事体系,既做到了人尽其材,又尽可能降低了奸细渗透或内部生变的风险。
在条例禁令方面,我们可以看到,本篇中的诸多法令,乍一看显得繁琐而又严苛,全篇中“杀”、“斩”、“断”以及以箭穿耳等刑罚触目皆是。如此严刑峻法似乎与墨家平素的“兼爱”形象相违背。不过,只要意识到这仅仅是战时的紧急措施,一切就可以理解了。这些严刑峻法,是为了在战时将全城官吏、兵、民凝结成一个最高效的战斗集体,以保障防御战的最终获胜。在当时动辄“杀人盈野”、“杀人盈城”的时代大环境下,通过这些看似严苛的战时措施以守城护民,其实恰是墨家“兼爱”、“非攻”思想的最大也是最切实际的运用。
在严肃军纪法令的同时,本篇主张要毫不吝惜财富、爵位、荣誉,用以奖赏战斗勇敢者、战功卓著者以及承担重要而特殊的作战任务的人员(如谍报人员)等等。战后还要及时抚慰伤亡者家属,以安民心、得民望。可见,在墨家看来,恩威并重,赏罚公正严明,是取得战争胜利的重要保障。这一点,与先秦兵家的代表作《孙子兵法》不谋而合,而且说得更具体,更有实践性。
安国之道,道任地始,地得其任则功成,地不得其任则劳而无功。人亦如此,备不先具者无以安主,吏卒民多心不一者,皆在其将长,诸行赏罚及有治者,必出于王公。数使人行劳赐守边城关塞、备蛮夷之劳苦者,举其守率之财用有余、不足,地形之当守边者,其器备常多者。边县邑视其树木恶则少用,田不辟,少食,无大屋草盖,少用桑。多财,民好食。为内牒,内行栈,置器备其上,城上吏、卒、养[1],皆为舍道内,各当其隔部[2]。养什二人[3],为符者曰养吏一人[4],辨护诸门。门者及有守禁者皆无令无事者得稽留止其旁,不从令者戮。敌人但至,千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利;不尽千丈者勿迎也,视敌之居曲众少而应之,此守城之大体也。其不在此中者,皆心术与人事参之。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明于守者也,不能此,乃能守城。
【译文】
安邦定国之道,从利用地理条件开始,地理条件能得到利用,大功就能告成,地理条件不能获得利用就会劳而无功。人也是这样,不预先作好准备就无法安定国主,官吏、士兵和百姓不能同心同德,责任在于将领和官长,所有的赏赐和处罚的施行,都应以王公的名义。要经常派遣使臣慰劳赏赐镇守边关要塞、防备蛮夷的劳苦将士,并报告哪些守边将帅的军费是有余的,哪些是不足的,哪些地形应该派兵据守以及武器装备经常保持充足的将帅。对于边境的州县城市,如果那里树木生长不好就要少用木材,土地没有开垦就要节约粮食,没有大屋和草屋的地方就要少砍桑树。经济富裕,老百姓讲究吃喝。城内要构筑矮墙和行栈,城墙上要设置武器装备,守城的头目、士兵、炊事人员都要在城内各自的营区驻扎。每十个人安排两名炊事员,和掌管符信凭证的养吏一人,监护各城门。不允许无公事的人在守门人以及警戒人员旁边逗留,不听从命令的人可以杀掉。每当敌人攻来,千丈以上的大城,一定要在郊区迎战敌人,守城一方才有利;不够千丈的中小城市,不要出城迎敌,但要根据敌人的多少灵活应战,这些都是防守城池的大体原则。以上没有提到的,就根据心术智谋和人事策划参照处理。所有守城的一方都应以迅速歼灭敌人为上策,如果拖延持久,等到敌人的援兵到来,就是不懂得守城的方法,能懂得这些道理才能守城。
守城之法:敌去邑百里以上,城将如今尽召五官及百长[5],以富人重室之亲,舍之官府,谨令信人守卫之,谨密为故。及傅城,守将营无下三百人,四面四门之将,必选择之有功劳之臣及死事之后重者,从卒各百人。门将并守他门,他门之上,必夹为高楼,使善射者居焉,女郭、冯垣一人一人守之[6],使重室子。五十步一击[7]。因城中里为八部,部一吏,吏各从四人,以行冲术及里中。里中父老小不举守之事及会计者,分里以为四部,部一长,以苛往来不以时行、行而有他异者,以得其奸。吏从卒四人以上有分者,大将必与为信符;大将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号不相应者,伯长以上辄止之,以闻大将。当止不止及从吏卒纵之,皆斩。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逮父母、妻子、同产[8]。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9],人一矛。
【译文】
守城的法则:敌人在离城百里之外的时候,守城将领就要把所有的官吏、小军官以及富人、贵戚的亲眷全部集中起来住到官府,谨慎地派可靠的部下保卫他们,越谨慎机密越好。等到敌人开始爬城墙强攻时,将领所在兵营的守备兵力不得少于三百人,东西南北四个城门的将领一定要选择立过军功,以及为君王和国事效过死力而获得荣誉和官职的人担任,每人带兵一百人。每一方城门的将领如果兼守其他城门,就必须在另一城门上建立起高楼,派善射的士卒据守,城上矮墙、冯垣各派一人守卫,任用贵家子弟。每五十步建置一个楼把城中街巷分为八部,每部设置一个头目,每个头目带领四人,在城中要道和街巷中巡逻。街巷中的老年、儿童等没有参与守城的人和管理财物出入的人,按街巷分为四部,每部设一首领,让他们盘查来往行人中那些不按规定时间行动或举动异常的人,以便及时发现和捉拿奸细。带士兵四人以上的头目去执行守城任务,大将一定要给予信符作为凭证;大将派人巡查守卫情况之时,拿有大将给的信符,对信符不合及口号不相应的人,伯和长以上官吏就一律把这种人扣押起来,并报告大将。应当扣押而不扣押,以及放跑了人的官兵,一律斩首。凡是触犯刑律犯有死罪以上的人,他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和兄弟姐妹都要抓起来。在城上防守的男子,每十人中,六人拿弓箭,其余四人拿其他兵器;成年女子、老人和儿童每人执一矛。
卒有惊事[10],中军疾击鼓者三,城上道路、里中巷街,皆无得行,行者斩。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皆就其守,不从令者斩。离守者三日而一徇[11],而所以备奸也。里正与皆守宿里门,吏行其部,至里门,正与开门内吏,与行父老之守及穷巷幽间无人之处。奸民之所谋为外心,罪车裂。正与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斩;得之,除,又赏之黄金,人二镒。大将使使人行守,长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将之行,不从令者斩。
【译文】
突然间有紧急情况,中军赶快击鼓三次,城上道路、城内街巷都要禁止通行,擅自通行的人要杀掉。女子参与大军行动时,男子走左边,女子走右边,不许并排一起行走。所有军民都要坚守各自的岗位,不听从命令的要杀掉。对擅自离开防守岗位的情况要三天查询一次,以防止奸细。街坊里正和年长的居民都要守护各街巷进出口,部吏巡行到他的划分的地方,到进出口,里正开门接待部吏,陪同巡查各居民父老所守的岗位和小巷中偏僻无人的地方。生有外心、图谋通敌的奸民,用车裂刑法处死。街坊里正、年长居民以及部吏,没有预先发觉和抓获图谋通敌的人,一律处以死刑;如果能及时发现和抓获,免罪之外,每人还得到赏金四十八两。大将派亲信巡查每一个防守区域,夜长时每晚巡查五次,夜短时每晚巡查三次。防守四方的将领都要像大将一样巡查各自的区域,不执行命令的斩首。
诸灶必为屏,火突高出屋四尺[12]。慎无敢失火,失火者斩其端[13],失火以为事者车裂。伍人不得,斩;得之,除。救火者无敢哗[14],及离守绝巷救火者斩[15]。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部吏亟令人谒之大将,大将使信人将左右救之,部吏失不言者斩。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无有所失,逮其以火为乱事者如法。
【译文】
所有炉灶一定要砌上防火的屏围,烟囱要比屋顶高出四尺。要谨慎不要失火,失火的主要责任人斩首,故意纵火的人,车裂处死。同伍中人或不抓住纵火犯的,斩首;抓住纵火犯就免于处罚。救火的人不许喧哗,喧哗者以及擅自离开防守岗位去其他街巷救火的人,处斩。失火地区的里正和居民,以及防守这一地方的部吏都要救火,部吏迅速派人报告大将,大将派遣亲信率领部下去救火,部吏隐瞒不向大将报告,也处斩。女子犯有死罪以及负失火责任的,一律逮捕勿失,故意纵火作乱的,逮捕并依法惩处。
围城之重禁:敌人卒而至,严令吏民无敢嚣、三最、并行、相视坐泣、流涕若视、举手相探、相指、相呼、相麾、相踵、相投、相击、相靡以身及衣、讼驳言语[16],及非令也而视敌动移者,斩。伍人不得,斩;得之,除。伍人逾城归敌,伍人不得,斩;与伯归敌[17],队吏斩;与吏归敌,队将斩。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先觉之,除。当术需敌离地[18],斩。伍人不得,斩;得之,除。
【译文】
被敌军围困之城的重要禁令:敌人突至,要严令官吏、百姓不得喧哗、不准三人以上聚集、或两人以上并排行走、对坐相视哭泣、打手势探问、互相指手划脚、互相呼唤、互相挥动旗帜、互以脚跟相蹑、互相抛掷东西、互相斗殴、身体衣服相互摩擦、互相争辩,以及不得命令而擅自察看敌人动向,否则一律处以死刑。同在一起的人不能及时制止和报告的,斩首;能及时报告和制止的,免罪。伍中有人翻越城墙投敌,同伍者没有及时抓住的,斩首;百夫长叛变投敌,队吏要斩首;队吏叛变投敌,队将要斩首。叛变投敌的人,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都要车裂处死。事先发觉欲投敌者的意图并上报的,免罪。因害怕敌人而临阵脱逃的,斩首。同伍的人不能发现并制止的,斩首;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免罪。
其疾斗却敌于术[19],敌下终不能复上,疾斗者队二人,赐上奉[20]。而胜围,城周里以上,封城将三十里地,为关内侯,辅将如令赐上卿,丞及吏比于丞者,赐爵五大夫;官吏、豪杰与计坚守者,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21],皆赐公乘[22]。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级,女子赐钱五千,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赐钱千,复之三岁,无有所与,不租税。此所以劝吏民坚守胜围也。卒侍大门中者,曹无过二人,勇敢为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后。擅离署,戮。门尉昼三阅之,莫,鼓击门闭一阅,守时令人参之,上逋者名[23]。铺食皆于署[24],不得外食。守必谨微察视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志意、颜色、使令、言语之请[25]。及上饮食,必令人尝,皆非请也[26],击而请故[27]。守有所不说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守曰断之、冲之若缚之。不如令及后缚者,皆断。必时素诫之。诸门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长相次。旦夕就位,先佑有功有能[28],其余皆以次立。五日,官各上喜戏、居处不庄、好侵侮人者一[29]
【译文】
作战中迅速击溃敌人,并使敌人败退后不能再次组织进攻的,每队选出二名勇猛杀敌的士兵,给予上等俸禄。而打败敌人,冲破敌人防线的队伍,迫使敌人离开城邑一里以上,封守城将为关内侯,赏赐土地三十里;副将按法令赐予上卿的官职,丞、吏以及原来官职相当于丞的人赐给五大夫的爵位;其他官吏、豪杰参与谋划坚守的、士人和城上那些级别相当于五官的,都赐给公乘官位。参与守城的男子赐给爵位,每人二级,女子赏钱五千,男女老少参与防守的,每人赏钱一千,免除三年赋役,不必参与徭役,不必交纳租税,这些都是用以鼓励官吏和百姓坚守城池,战胜围城之敌的措施。守卫主将官署大门的士兵,每班岗不要多于两人。勇敢的在前行,根据队伍排列,让他们知道各自的左右前后是谁。擅自离开官署的人,杀头。门尉白天检阅三次,晚上击鼓关门后再检阅一次,守将随时派人巡察,记上擅离岗位人的姓名。吃饭都在官署,不许在外面吃喝。守将一定要谨慎、细致地暗中观察侍从中的谒者、执盾、中涓以及料理日常生活的妇人等的思想、心理、脸色、动作和言语的情况。每次端上饮食,一定要先叫人尝一尝再吃,若有异常情况,就立即抓起来予以诘问。守将对身边侍从中的谒者、执盾、中涓及负责侍奉的妇人有不满意的,就可下令杀掉、殴打或者捆绑他们,其他侍从不执行命令的或行动迟缓的,都要处罚。务必时时告诫他们。所有官署门前负责早晚警卫的人员,有的站有的坐,各以年龄大小为次序。早晚值勤时,有功劳和能耐的,居先站上位或坐上座,其余则按次序站立。官长每隔五天,将那些嬉戏、不庄重,喜欢侵犯欺侮别人的卫兵的情况分别予以上报。
诸人士、外使者来,必令有以执[30]。将出而还若行县,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门守,乃入舍。为人下者常司上之,随而行。松上不随下[31]。必须□□随[32]。客卒守主人,及其为守卫,主人亦守客卒。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33],谨备之,数录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与阶门吏为符,符合入,劳[34];符不合,牧[35],守言。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36]。
【译文】
所有人、外来使者入城,一定要有凭证。将领外出归来和巡行回来,一定要先派人告知其家属,家属才出来迎接,再向守城主将报告后才返家。作为下级要经常体察上级,时时注意随行。下级须跟从上级,上级却不必跟从下级。外来士卒为主人防守的,主人也要防备他们。在城中防卫的外来兵卒,假如他们原来所在城邑已被敌人攻陷,尤其要戒备他们,要反复核查他们的名册,不要让来自同一城邑的人共同防守一处地方。负责守卫登城台阶的官吏要握有兵符,兵符相合者允许进入,并加以慰劳;兵符不合者,就将其扣留,并报知守城主将。上城的人,服装或其他方面不符合规定的。
宿鼓在守大门中。莫令骑若使者操节闭城者[37],皆以执毚[38]。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必击问行故,乃行其罪。晨见,掌文鼓[39],纵行者,诸城门吏各入请籥[40],开门已,辄复上籥。有符节不用此令。寇至,楼鼓五,有周鼓,杂小鼓乃应之。小鼓五后从军,断。命必足畏,赏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辄人随,省其可行、不行。号,夕有号,失号,断。为守备程而署之曰某程[41],置署街街衢阶若门,令往来者皆视而放[42]。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有能捕告,赐黄金二十斤,谨罪。非其分职而擅取之,若非其所当治而擅治为之,断。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辄收以属都司空若候,候以闻守,不收而擅纵之,断。能捕得谋反、卖城、逾城敌者一人,以令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事父母去者[43],去者之父母妻子[44]……
【译文】
晚上时大鼓设置在主将的大门之内。黄昏时派出骑兵和使者操着符节去传令关闭城门,所派者身份必须为执毚。黄昏时以鼓为号,击鼓十下,所有城门路亭一律关闭,违令的通行者要先抓起来问明原因后再论罪惩处。早晨时,敲响大鼓放行,所有管城门的官吏自官署拿得钥匙,开完门后再交还钥匙。有特别符节者不在此禁令之列。敌人前来进攻,城楼上击鼓五次,再敲响周边的鼓,再杂敲众多小鼓应和,表示各军须即刻集合。小鼓响了五下之后才集合的,斩首。命令必须严格到是以使人畏惧,赏赐必须丰厚得引人希求,有令必行,同时,号令一发出,立即派人随着省察号令可行与否。口号,夜晚有联络的口号,口号不合的,处斩。制定戒严章程题上标题就称“某某章程”,在街道、大路台阶和城门上张帖公布,使往来行人都能看到并照章行事。凡是谋害自己上级的官兵和百姓,一律按谋反罪处置;捉拿到谋杀长官之人或加以控告者,赏金二十斤,并可免罪。越出职权范围擅自拿取,和滥用职权办非法之事的,砍头。一切擅自闯入其他区域的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由所在的都司空和侯将其拘留,由侯报告守将,不将其拘留而擅自放人的,杀头。对于能捉得一个谋反、出卖本城或越墙投敌的人,以明令规定可免除其家二人的死罪和四人的劳役。翻越城墙抛弃父母离开的,该人的父母、妻子、儿女……
悉举民室材木、瓦若蔺石数,署长短小大。当举不举,吏有罪。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45],其次伍有罪。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构之[46]。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构赏。
城外令任,城内守任。令、丞、尉、亡、得入当,满十人以上,令、丞、尉夺爵各二级;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诸取当者,必取寇虏,乃听之。募民欲财物粟米以贸易凡器者,卒以贾予。邑人知识、昆弟有罪,虽不在县中而欲为赎,若以粟米、钱金、布帛、他财物免出者,令许之。传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传者,断。诸可以便事者,亟以疏传言守。吏卒民欲言事者,亟为传言请之吏,稽留不言诸者,断。县各上其县中豪杰若谋士、居大夫重厚口数多少[47]。官府城下吏、卒、民家前后左右相传保火。火发自燔,燔曼延燔人,断。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强奸人妇女,以哗者,皆断。
【译文】
全数查报百姓家的木材、砖瓦、石头等物的数目,登记其长短和大小。应查报而没有查报的,官吏有罪。所有居住在城里的士兵和百姓,要与其左右邻舍结成联保,邻舍犯罪而不知道的,同保的五家有罪。如能亲自捉拿住罪犯或将其报告给官府,都予以奖赏。不属于某保却预先知道该保中人有犯罪活动而报官的,都加倍给予奖赏。
城外守卫任务由“令”负责,城内的防守职责由守将负责。令、丞、尉等官,其部下有人逃跑,如果抓回俘虏的人数与逃兵数相当,那么功罪可以两消;逃兵数超过所俘敌兵数十个的,令、丞、尉各减爵位两级;逃兵数超过所俘敌兵数一百的,令、丞、尉就须被撤职罢官,充作兵士,担负防守。一定要是从敌军抓来的俘虏才能抵挡罪过。征募百姓的财物和粟米的,如百姓想交换种种器具,可按一定价格予以交换。城里居民的朋友或相识、兄弟有罪的,即便他们不在本城内但想用粟米物财赎罪出去的,法令都许可。上下传话的人员如此安排:每隔十步派一人,滞留或失职没传达到话的,要杀头。凡是可以便利办的事情应赶紧用书面向守城主将报告。官吏、兵士和百姓有要向上进言的,紧急通过传言人报知,官吏滞流或不代为传达的,要判罪。各县的豪杰、谋士、在家居住的大夫官员及富厚之家的人数,各县都要统计上报。官府城下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参加左邻右舍的火灾联保。失火烧了自家或漫延到了别人的家,都要判罪。凡是以强凌弱和强奸妇女的,喧哗打闹的,都一律交官府定罪惩罚。
诸城门若亭,谨候视往来行者符。符传疑若无符,皆诣县廷言,请问其所使;其有符传者,善舍官府。其有知识、兄弟欲见之,为召,勿令里巷中[48]。三老、守闾令厉缮夫为答[49]。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三老不得入家人。传令里中有以羽,羽在三所差[50],家人各令其官中,失令若稽留令者,断。家有守者治食。吏、卒、民无符节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闾者失苛止,皆断。诸盗守器械、财物及相盗者,直一钱以上,皆断。吏、卒、民各自大书于杰[51],著之其署同,守案其署,擅入者,断。城上日壹发席蓐,令相错发。有匿不言人所挟藏在禁中者,断。
【译文】
在各个城门和路亭,都要严格检查往来行人的凭证。凭证有问题和没有凭证的,要送到县廷,查问他们系谁派来。往来人中有凭证的,妥善安排其住在官府。他们想要会见的朋友、兄弟,就替他们召来,不能让他们进入里巷。如果他们想见城中三老、守闾等人,可以让三老、守闾先委托家中仆役代替应召。有其他事的人、身份卑微者都不得擅自进入里巷中,三老也不能进入一般民众家里。用羽书向街巷传令,羽书收在三老家中。向一般民众传令就直接传到他们家去,失职没有传送或延迟命令的,要砍头。三老家中有看家的备办吃的。对于官吏、兵士和百姓擅自进入里巷和官府而没有凭证的,如有关官吏、三老以及守门者没有及时盘问和制止,都要定罪。所有偷盗守城器械、财物以及私人财物的,价值在一钱以上就要判罪。官员、兵士和百姓要将自己姓名写在揭帖上,张贴在官署墙壁,守城主将案察时如发现有擅自进入者,问罪。城上每天都换发草席,规定可以彼此互相交换使用。若有知道他人私藏禁品却隐瞒不报者,判罪。
吏卒民死者,辄召其人与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伤甚者令归治病家善养,予医给药,赐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数行闾,视病有瘳,辄造事上。诈为自贼伤以辟事者[52],族之。事已,守使吏身行死伤家,临户而悲哀之。
寇去事已,塞祷[53]。守以令益邑中豪杰力斗诸有功者,必身行死伤者家以吊哀之,身见死事之后[54]。城围罢,主亟发使者往劳,举有功及死伤者数使爵禄,守身尊宠,明白贵之,令其怨结于敌。
【译文】
若官员、兵士和百姓战死,赶紧召来死者家属,同司空一道将死者埋葬,不得久坐哭泣。受伤很重的让回家疗养,妥善照料,供医送药,每天赏其两升酒、两斤肉,并经常派官员前往探慰,如病情好转,就赶紧归队效力。故意自伤以逃避战斗的,灭族。战死者埋葬以后,守城主将要派官员亲自到死者家中,表示哀悼。
敌人退走,战事结束,举行“赛祷”祭典。守城主将下令奖赏城中力战有功的豪杰,并亲自到死伤者家中慰问凭吊,看牺牲者的遗属。城邑解围之后,君主应迅速派使者前往慰劳,查举有功者及死伤者,给予爵禄尊荣,给予守将本人以尊崇,公开彰显其高贵,使其与敌人结下仇恨。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若欲以城为外谋者,父母、妻子、同产皆断。左右知不捕告,皆与同罪。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若城上之数。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城禁:使、卒、民不欲寇微职和旌者[55],断。不从令者[56],断。非擅出令者,断。失令者,断。倚戟县下城[57],上下不与众等者,断。无应而妄喧呼者,断。总失者[58],断。誉客内毁者,断。离署而聚语者,断。闻城鼓声而伍后上署者,断。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隔,守必自谋其先后,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断。离署左右,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挟私书,行请谒及为行书者,释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盗家室、婴儿,皆断,无赦;人举而藉之[59]。无符节而横行军中者,断。客在城下,因数易其署而无易其养。誉敌:少以为众,乱以为治,敌攻拙以为巧者,断。客、主人无得相与言及相藉。客射以书,无得誉[60];外示内以善,无得应,不从令者,皆断。禁无得举矢书若以书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断,身枭城上。有能捕告之者,赏之黄金二十斤。非时而行者,唯守及操太守之节而使者。
【译文】
城上兵士和官吏也组成联保。有人在城内替敌人出谋划策,其父母、妻子、儿女、兄弟都要杀头。左邻右舍知情不捉不报者,与犯人同罪。城内里巷居民也都结为联保,法规一如城上。能够捉拿罪犯并向上报告的人,封给他一千家的食邑;如果能举报捉拿别的联保联防组的罪犯,就封给他二千家的食邑。
守城的禁令:官吏、兵士和百姓仿效制作敌人的微识和军门旗帜的,杀。不服从军令的,杀。擅发号令的,杀。延误军令的,杀。靠着战戟悬身下城,上城下城不与众人配合的,杀。不响应号令而喧哗叫嚣的,杀。放走罪犯遗失公物的,杀。长他人威风灭我志气的,杀。擅离职守,聚众交谈的,杀。听到城墙鼓声却在应鼓击过五次之后才赶往办事地点的,杀。每个人都要将自己的姓名写在板上,挂在各自的办事处墙上,守城主将必须亲自验查他们所到先后,对非本署人员而擅自进入办事点的,杀。带领手下人离开自己的办事处进入别处,而该处办事人员不予捉拿的;挟拿私信,替人请托或代人送信的;弃城防去干私事的;军民之间诱骗他人妻儿的,均斩,无赦;并将其家属、家产尽数藉没。没有凭证却在军中乱窜的,杀。敌人近在城下,需要多次交换防守人员,但交换炊事人员。故意美化敌人:敌人兵将少而说成多,军纪混乱却说整肃,敌人进攻办法愚蠢却说巧妙的,杀。守军不得与敌人交谈或相互借物。敌人用箭射来书信,不得去捡拿;敌人向城内故示伪善,不得有人响应,不从禁令的,杀。禁令规定不得捡拿敌人射来的信物,城内也不得将书信射给敌人,触犯这条禁令的,父母,妻儿都要杀头,尸体还要挂城示众。抓获并报告有人向敌人射信或捡取敌人信物情况的人,赏黄铜二十斤。只有守城主将及操有主将授予的符节的公差,才能在禁止通行的时间行走。
守入临城,必谨问父老、吏大夫、请有怨仇雠不相解者[61],召其人,明白为之解之。守必自异其人而藉之,孤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断。其以城为外谋者,三族。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还授其印,尊宠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豪杰之外多交诸侯者,常请之,令上通知之,善属之,所居之吏上数选具之,令无得擅出入,连质之[62]。术乡长者、父老、豪杰之亲戚父母、妻子,必尊宠之[63],若贫人食不能自给食者,上食之。及勇士父母、亲戚、妻子,皆时酒肉,必敬之,舍之必近太守。守楼临质宫而善周,必密涂楼,令下无见上,上见下,下无知上有人无人。
【译文】
守将进入所守之城,务必谨慎查询城中父老、官吏和大夫,以及互相有仇怨且无法消除的人,召见他们双方,讲明道理和利害,消除前嫌,一致对外。主将要将他们的名字专门记下,不让其居住在一起或安排在一起共事,如果因私仇私怨而妨碍守城公务的,父母、妻子和儿女统统杀掉。那些身在城内却为城外敌军出谋划策的,灭三族。对于那些事先发觉或捉拿罪人上报的,赏封他同该城邑一样大小的城邑,守城主将还要授他官印,给他尊宠的官职,并让官吏、士大夫、士兵、老百姓都知道。要经常召请那些与诸侯有广泛结交的豪杰之士,使上级官吏都认识他们,妥善存恤他们,所在地方官要经常安排宴请他们,叫他们不得擅自出入并取他们作为人质。乡镇中的长老、父老、豪杰之士的亲戚、妻儿一定要给予尊重和爱护,假若他们属贫苦人,难以维持生活,官长要给予吃的。对于那些勇士的父母、亲戚、妻子、儿女,要经常赐给酒肉,敬重他们,将他们的住宿安排在靠近守城主将官署的地方。守城主将的官署楼居高临下对着人质居住的房舍,要周密防卫,楼务必密密地涂上泥,使得署楼上看得清署楼下,而署楼下却看不见楼上,不知道楼上是否有人。
守之所亲,举吏贞廉、忠信、无害、可任事者,其饮食酒肉勿禁,钱金、布帛、财物各自守之,慎勿相盗。葆宫之墙必三重,墙之垣,守者皆累瓦釜墙上。门有吏,主者门里,筦闭必须太守之节[64]。葆卫必取戍卒有重厚者,请择吏之忠信者、无害可任事者。令将卫,自筑十尺之垣,周还墙,门、闺者非令卫司马门[65]。
望气者舍必近太守,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祝史与望气者必以善言告民,以请上报守[66],守独知其请而已。无与望气妄为不善言惊恐民,断弗赦。
【译文】
守将身边亲信,要选用正直廉洁、忠诚可靠、对人无害且胜任事务的官吏,不要限制他们的饮食酒肉,金钱、布匹等财物各自保管,谨防互相盗窃。葆宫的围墙一定要修三道,在围墙的外垣上守卫应堆上破瓦烂锅之类的东西。城门设主管官员,负责城门和里巷的门,开锁和上锁都必须有主将所给的凭证。葆宫的守卫一定要选拔忠厚的卫兵担当,官吏也须挑选忠诚可靠、公正而又力能胜任的人。像令、将一级的官长要自行护卫,在官署和住处四周要环绕十尺高的围墙,守大门闺门的卫兵,同时也守卫司马门。
供占望吉凶者居住的地方务必要靠近守城主将的住所,巫师所住一定要靠近神社,必须当神灵一样敬重。他们务必将吉利的话告诉全城百姓,把占得的实际情形报告给守城主将,让守城主将一人知道就够了。若巫师和望气者胡编不吉利的话使百姓惊恐不安,杀无赦。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占家五种石升数[67],为期,其在蒪害[68],吏与杂訾。期尽匿不占,占不悉,令吏卒微得[69],皆断。有能捕告,赐什三。收粟米、布帛、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券人书之,事已,皆各以其贾倍偿之。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出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其受构赏者令葆宫见,以与其亲。欲以复佐上者,皆倍其爵赏。某县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积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积粟百石。出粟米有期日,过期不出者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赏之什三。慎无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译文】
估计到粮食不足,就让百姓自己估算能缴纳用作军粮的五谷数量,规定缴纳日期,登簿记帐,官吏偿付相当价格的钱物。若过了期限还隐藏不缴,或者还未全部交清,就派官员和兵士暗中搜求,如果搜出隐粮不缴者,给予判罪。有能知情举报的,官府赏给所藏粮食的十分之三。征收好的粟米、布帛、金钱、牲畜,都要公正估价,给主人开具征收证明,写清征收的数量和价值,战事完结后,一律按原价值双倍偿付。想作官的,还可根据应征财物当时的价格和数量赐给官做;不愿做官的人,依法还可准允其接受爵位,或赎出犯罪的亲戚、朋友。那些接受赏赐的人,让他们进葆宫接受接见,表示对他们的亲信爱护。能把偿付给他的财物再度捐献帮助官长的,就加倍赐予爵禄。缴纳单的格式如下:某县某里某人家里人口两个,存积粟米六百石;或某里某人家人口十个,积存粟米百石。缴纳粟米财物有确定的日期,过期不纳的没收为王公所有,有知隐藏不交实情上报给官府的,将查出隐粮的十分之三赏给他。要小心谨慎,不可让百姓弄清我军存积多少粮食。
守入城,先以候为始[70],得辄宫养之,勿令知吾守卫之备。候者为异宫,父母妻子皆同其宫,赐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候来若复,就间[71]。守宫三难[72],外环隅为之楼,内环为楼,楼入葆宫丈五尺为复道。葆不得有室,三日一发席蓐,略视之,布茅宫中,厚三尺以上。发候,必使乡邑忠信、善重士,有亲戚、妻子,厚奉资之。必重发候,为养其亲若妻子。为异舍,无与员同所,给食之酒肉。遣他候,奉资之如前候,反,相参审信,厚赐之。候三发三信,重赐之。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守珮授之印[73]。其不欲为吏而欲受构赏,禄皆如前。有能入深至主国者,问之审信,赏之倍他候。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许之三百石之吏者。扞士受赏赐者[74],守必身自致之其亲之所,见其见守之任。其欲复以佐上者,其构赏、爵禄、罪人倍之。
【译文】
守将一入城,就开始挑选侦探,物色到充当侦探之人就把他接到宫里养起来,但万不可让他了解我方守卫的设施装备。侦探要互相隔离居住,他们的父母、妻儿同他们本人住在一块,赐给衣服、食物、酒肉,派人好好招待他们。侦探回来交差,要接受问询。守城主将的住房有三道围墙,在外围墙的四角筑楼,内围墙也建楼,楼与葆宫相接一丈五尺修成上下复道。葆宫不砌内室,每隔三天发放一次垫席垫草,大略检查一下,把茅草铺在宫中,厚三尺以上。派侦探出城,一定要派乡镇中忠实可靠的厚重之士,其家中父母妻儿要多资助,侦探出城要供给足够的钱,安排供养好他们的家人。对于侦探要隔离居住,不要与众人同住一屋,同时供给他们好吃的食物。派遣别处的侦探,所给予的钱物须与前一个侦探相同,侦探回来后,对前后二人提供的情报参照核实,如果确实可信,要优厚地奖赐他们。如果三次派出侦察,所获情报无出入,都确实可信,就要加重奖赏。不愿受赏而愿做官的,给予二百石的官阶,守城主将授给官印。不愿做官而愿受赏的,爵禄同前一样。能够有能力深入敌人国都去探察情报的,如果确系确实可信,对于该侦探的赏赐要加倍。若他不愿受赏而愿做官,赐三百石的官阶。对于那些保卫城池功劳卓著的勇士,守城主将一定要亲自将赏赐品送往勇士父母住的地方,叫他们亲睹主将对他的恩宠。对那些把赏赐再度捐献给国家辅助长官的,所给奖赏、爵禄或赎出罪人的数量分别加倍。
出候无过十里[75],居高便所树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闻寇所从来,审知寇形必攻,论小城不自守通者[76],尽葆其老弱、粟米、畜产。遣卒候者无过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无厌建。候者曹无过三百人,日暮出之,为微职[77]。空队、要塞之人所往来者[78],令可□迹者[79],无下里三人,平而迹[80];各立其表,城上应之。候出越陈表,遮坐郭门之外内[81],立其表。令卒之半居门内,令其少多无可知也。即有惊,见寇越陈表,城上以麾指之,迹坐击正期[82],以战备从麾所指。望见寇,举一垂[83];入竟,举二垂;狎郭,举三垂;入郭,举四垂;狎城,举五垂。夜以火,皆如此。
【译文】
派出巡逻兵不要超出十里,在地势高而方便处树立标竿,每个标志安排三人看守。从最远处到城墙共树立三个标竿,同城上烽火相望,白天烧烽烟,晚上就举烽火。弄清了敌军所来的方向,审查形势知道敌军必将进攻,若考虑到城小守不住交通要道,就将老人小孩、粟米、牲畜尽数护运入城。派出巡逻兵不超过五十人,当敌兵攻到外城城堞时,立刻撤回,不要滞留城外。巡逻兵总数不超过三百人,天黑时派出城,戴好徽章标志。派人到幽僻小径和要塞察看行人踪迹。派出善于查勘行人踪迹的巡逻兵,一里地不少于三人,清晨就进行查勘。每人都树立向城上报告情况的标竿,城上根据情况作出反应。巡逻兵出城设置标杆,城内警戒兵坐于郭门内外,也树立标竿以与城外联络,命令士兵一半在郭门内,一半在郭门外,使敌人无从知道我军人数多少。一旦情况危急,看到敌军已越过城外标竿,城上就用旗号指挥士卒,警戒兵击鼓、整旗,跟随着城上旗号的指挥作好战斗准备。望见敌军,燃一堆烽烟;敌军入境,燃两堆烽烟;敌军接近外城,燃三堆烽烟;敌军攻入外城,燃四堆烽烟;敌军逼近城墙,燃五堆烽烟。夜间就用烽火,其他都相同。
去郭百步,墙垣、树木小大尽伐除之。外空井尽窒之,无令可得汲也。外空室尽发之,木尽伐之。诸可以攻城者尽内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记之,事以[84],各以其记取之。事为之券,书其枚数。当遂材木不能尽内[85],即烧之,无令客得而用之。
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忠[86]。有司出其所治,则从淫之法[87],其罪射[88]。务色谩正[89],淫嚣不静,当路尼众[90],舍事后就,逾时不宁,其罪射。喧嚣骇众,其罪杀。非上不谏,次主凶言[91],其罪杀。无敢有乐器、弊骐军中[92],有则其罪射。非有司之令,无敢有车驰、人趋,有则其罪射。无敢散牛马军中,有则其罪射。饮食不时,其罪射。无敢歌哭于军中,有则其罪射。令各执罚尽杀。有司见有罪而不诛,同罚;若或逃之,亦杀。凡将率斗其众失法,杀。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闻誓令[93],代之服罪。凡戮人于市,死上目行[94]。
【译文】
距离外城百步之内,墙和树木,不论大小全部拆除、砍伐。城外的井全部填塞,使敌人无法打水。城外空屋全部拆毁,树木砍光。一切可以用来攻城的东西都运进城内,令物主做好记录,战事结束,按各自的记录领取。事前写好收条,写清件数。当路木材不能全部运进城的,即刻烧掉,不要让敌军得到并使用。
每个人各写好自己名字木牌,放置于官署中。当局公布刑罚条例:纵淫欲的,用箭穿耳。骄矜无礼地欺压正直者的人,喧闹不休的人,在道路上有意阻碍大众的人,对分派给他的任务不积极,到岗位迟到,过了很久还不安宁的人,也用箭穿耳。喧哗叫嚣惊忧百姓的人,判死罪。非议上级却不当面进谏的人,随意发表不利言论的人,判死罪。军中不准有乐器,不准下棋,有此行为者,用箭穿耳。没有当局的命令,军中不准驾车奔驰或徒步奔跑,违者用箭穿耳。不准在军中放散牛马,违者用箭穿耳。不按时饮食者,用箭穿耳。军中不得唱歌、号哭,违者用箭穿耳。命令各官吏按刑罚条规执行,该杀则杀。官吏见到有罪者却不诛杀,与罪犯同罚,如果让罪犯逃走了,也杀掉责任人。率兵作战不得法的将领,杀。凡官吏不能使兵士、百姓知晓军中禁令的,出现犯法情况时,官吏代犯法者受罚。凡是斩首于市曹者,一律陈尸示众三天。
谒者侍令门外[95],为二曹,夹门坐,铺食更[96],无空。门下谒者一长,守数令入中,视其亡者,以督门尉与其官长,及亡者入中报。四人夹令门内坐[97],二人夹散门外坐。客见,持兵立前。铺食更,上侍者名。守室下高楼候者,望见乘车若骑卒道外来者,及城中非常者,辄言之守。守以须城上候城门及邑吏来告其事者以验之,楼下人受候者言,以报守。
【译文】
守卫在主将的门外的卫兵共两队,夹门而坐,要安排好吃饭时的轮班人员,不能有空缺。门卫设一头领,守将经常派他巡查脱逃士兵,以此督促门尉及其官长,并报告脱逃者的姓名。四个士兵夹坐于守将门内,二人夹坐于散门外。有客来见主将,卫兵手持兵器站在前方,吃饭时进行更换,要报告卫兵的姓名。守将堂下或高楼中观望敌情的人,一望见有乘车和骑兵从道外而来,以及城中有异常情况,立即报知守将。守将等候城门上观察兵和城邑官吏中来报告此事的,参验情况。主将楼下的人听取观察员的话,报给主将。
中涓二人,夹散门内坐,门常闭,铺食更;中涓一长者。环守宫之术衢[98],置屯道,各垣其两旁,高丈,为埤[99],立初鸡足置,夹挟视葆食[100]。而札书得必谨案视参食者[101],即不法,正请之。屯陈、垣外术衢街皆楼,高临里中。楼一鼓、聋灶[102],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城下五十步一厕,厕与上同圂[103],请有罪过而可无断者[104],令杼厕利之[105]。
【译文】
任命两名“中涓”,夹着散门内坐,门平时常关,要安排好轮班人员。中涓中要有一位年长之人。环绕守将宫室的大路要修筑夹道,两边分别砌墙,高度为一丈,设置窥视孔,像鸡脚一样高立,以便监视葆舍。每收到文书都一定要认真与其他情况参验,不合军法之处立刻呈请上级。夹道、墙外大路、街道都建高楼,居高临下立于里中。楼上备有一只鼓、垄灶,有事即击鼓,待官吏赶到时停止。夜间用火光指明鼓所在地点。城下每五十步建一个厕所,上下厕所共用一个粪坑,让有过失又不必判刑的人去打扫,作为惩罚。
[1] 养:炊事员(岑仲勉说)。
[2] 隔部:负责把守的分区。
[3] 养什二人:每十个人安排两名炊事员。
[4] 养吏:掌管符信的人。
[5] 五官及百长:泛指城内的大小众多官吏。
[6] 女郭:即“女垣”,城头矮墙。一人一人:此处疑衍“一人”二字,当删去。
[7] 击:当作“楼”(苏学时说)。
[8] 同产:同胞兄弟姐妹。
[9] 丁女子:成年女子。
[10] 卒:同“猝”,突然,仓猝。
[11] 徇:查询。
[12] 火突:烟囱。
[13] 端:祸首。
[14] :同“欢”,喧哗。
[15] 离守绝巷救火:离开防守岗位去其他街巷救火。
[16] 命:当作“民”。三最:三人以上相聚。相靡:相摩擦。
[17] 伯:伯长,即“百夫长”,一百人的小队伍的首领。
[18] 当术:面对敌人所进攻的大道。术,道路。需:怯。离地逃离阵地。
[19] 术:战场。
[20] 奉:同“俸”,俸禄。
[21] 十人:当为“士人”之误。
[22] 公乘:一种爵位,有乘坐公家之车的权利,故名。
[23] 逋者:擅离职守者。
[24] 铺食:饮食。铺,当作“”。
[25] 请:通“情”,实情。
[26] 非请:情况异常。请,通“情”。
[27] 击而请故:当作“系而请故”(孙诒让说)。
[28] 佑:同“右”,古时位次以右为尊。
[29] 一:当作“名”(孙诒让说)。
[30] 执:执照,凭证。
[31] 松:当为“从”(王引之说),跟从。
[32] 必须□□随:此句因缺字,不译。
[33] 下寇:被敌寇攻陷。
[34] 劳:慰劳。
[35] 牧:当作“收”(苏时学说),逮捕,扣留。
[36] 他不如令者:此下当有脱文。
[37] 莫:同“暮”。
[38] 执毚(chán):一种职守的名称(岑仲勉说)。
[39] 文鼓:八尺长的大鼓。
[40] 籥(yuè):钥匙。
[41] 守备程:守城的章程。
[42] 放:效法。
[43] 反:同“翻”(岑仲勉说),翻越。
[44] 去者之父母妻子:此下疑有脱文。
[45] 智:同“知”。
[46] 构:赏。
[47] 重厚:富厚(毕沅说)。
[48] “里巷”之上脱一“入”字,当补。
[49] 守闾:守卫里中之门者。缮:通“膳”,缮夫,即掌炊事的厨师(岑仲勉说),代指一般仆役。
[50] 羽在三所差:当作“羽在三老所”(苏时学说)。
[51] 杰:通“楬”,揭帖。
[52] 辟事:逃避战事。辟,通“避”,逃避。
[53] 塞祷:报答神灵福佑的一种祭典。塞,通“赛”。
[54] 死事之后:牺牲者的遗属。
[55] 使:当为“吏”字之误。不:此字疑为衍文。职:当作“识”。和旌:军门之旗。
[56] 非:疑为衍文。
[57] 倚戟县下城:下城不走阶梯,而是靠着戟悬身跳下,这是一种无纪律的行为。
[58] 总:当作“纵”,放走。
[59] 藉:抓捕家属、抄没家产。
[60] 誉:当作“举”(俞樾说)。
[61] 请:当作“诸”(孙诒让说)。
[62] 质之:扣押为人质。
[63] 术乡:如今天所谓“乡镇”(岑仲勉说)。术,同“遂”。
[64] 筦:同“管”,钥匙。这里意为以钥匙开门。
[65] 非:疑当为“并”(孙诒让说)。司马门:守将官署中最靠内的一道门(岑仲勉说)。
[66] 请:通“情”,实情。下“请”字同。
[67] 五种:即五谷。
[68] 蒪害:当作“簿书”。
[69] 微得:秘密侦查得知。
[70] 候:谍报人员。与下文作侦察兵的“候”不同。
[71] 间:实“问”之论讹(岑勉说)。
[72] 难:当为“杂”(孙诒让说),匝。
[73] 珮:同“佩”。
[74] 扞(hàn)士:捍卫城池有功的战士。
[75] 候:巡逻兵。
[76] 论:考虑。守通:守卫交通要道。
[77] 微职:当作“徽识”,徽章标志。
[78] 空队:当作“空隧”,幽僻小径。
[79] 迹者:查勘行人踪迹的巡逻兵。
[80] 平而迹:每天清晨巡行察看。平,平明。
[81] 遮:当作“斥”,指留守城内的警戒兵,参见《杂守》篇。
[82] 迹坐击正期:当作“遮击鼓整旗”。
[83] 垂:通“燧”,烽烟。白昼用烟,夜晚用火。
[84] 以:通“已”。
[85] 当遂:当路。
[86] 忠:同“中”。
[87] 从:同“纵”。
[88] 射:军中以箭矢贯穿耳朵的刑罚。
[89] 务色:当作“矜色”(苏时学说)。
[90] 尼:阻碍。
[91] 次主:为“恣出”之讹(岑仲勉说)。
[92] 弊骐:弈棋。
[93] 去:当作“士”。
[94] 死上目行:句意为:陈尸示众三日。死,指死尸。上目行,当作“三日徇”。
[95] 谒者:卫兵。
[96] 铺:通“”。下同。
[97] 令门:守将官署之门。
[98] 术:道路。
[99] 埤(pì ní):女墙上的窥视孔。
[100] 食:当作“舍”。
[101] 参食:当为“参验”(王念孙说)。
[102] 聋:当作“垄”。
[103] 圂:粪坑。
[104] 请:为“诸”之误(孙诒让说)。
[105] 杼:清扫。利:当作“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