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二个恋人
纵然有父母「右派」的阴影,但在小学,还未建立学生的「档案制」,老师不知道、同学不清楚,像我这样的孩子,并未感到政治压力。
平静愉快的小学生活,有多少难忘、欢乐的事啊——「五一」、「十一」、「六一」,天安门前的少先队游行,编排各种节目、跳「採茶扑蝶舞」、给代表大会献花;耿老师命我去学习指挥,指挥本班的全校歌咏比赛大合唱、得了「黄莺班」;四年级时一篇作文《新年》,由学校推荐,发表在「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
出版的《欢乐的节日》中作为「压轴」,并得了许多奖品……
五年级时,来了一位叫淮淮的插班生,他总爱穿咖啡色灯芯绒夹克上衣、蓝灯芯绒裤子,旅行似地背个黄帆布书包,一副十足淘气活泼的可爱神态。
开学换了新座位。足有一个月工夫,我总被坐在身后的高蓝台——面貌极丑又学习成绩极差的男生,天天欺负得哭起来。他比我大两岁,上课时不注意听讲,不是拿脚踹我椅子,就是用尺子使劲捅我的背;要麽揪住我的两条小辫,无理地打我几拳。正值「厉害」的耿老师生病,请了长假,由一位软弱无能的女教师代课并代班主任。我想不出任何办法来对付他,纸会委屈得哭。新班主任儘管批评过他一两回,但他一下课照旧欺负不误。有一次下课时,他惹恼了一位女生高一芬,那高一芬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高蓝台就揪扯。两人的手与脸都被对方抓破。此后高蓝台竟不敢再欺负她了。而当时我看著他们打,心都要跳出胸膛。
这天中午放学,高蓝台又无缘无故啐了我两口、踢了我一脚,便飞也似地跑掉。我一路走一路哭,想想今后,何时到头?进家里,又不愿他们看到我的窝囊相,便低著头、背著脸、不想惹人注意地吃饭。
「怎麽,罗锦,你哭过啦?」母亲诧异地看著我红肿的眼睛。
「没有哇,」我不敢看她:「砂子迷眼了。」
「你别骗我。」母亲说:「到底怎麽回事?」
全家人都奇怪地看著我。
「高蓝台……他老打我……」我忍不住哭起来。
「这还行!」母亲听完我的敍述,十分生气。
「找他们老师反映一下。」哥哥沉静地说。
「当然得找了!」母亲说:「下午我就去!」
听了这番话,我既宽慰又担心——这一告,那高蓝台是否更会欺负我呢?
第二天早上,班主任老师便给我换了座位。
我远离了高蓝台,从此一切太平。现坐在我身后的,就是那位淮淮。他虽然淘气、活泼,却不欺负任何人,更不会说话带葬字和打架。他的学习成绩优秀,图画尤其出色——好像他有一种天才;他的作文也好。班上的「学习壁报」由他来搞,两栏的「成绩优秀」、「成绩优良」的报头美术字,是他父亲为我们画的。
上课时,我一分钟也想不起他;可是一下课,放学和上学的路上,我总希望他能注意我、总希望能看见他。偶尔,他把画在纸上的苹果和梨剪下来,悄悄粘在我的小辫儿上;我假装生气,心里却那麽高兴,真希望他再粘两次啊。
「五一」劳动节,游行队伍过后,少先队员们手举纸花,呼叫著拥向天安门广场的金水桥。「毛主席万岁」的喊声震耳欲聋;伏罗希洛夫和周恩来,频频向我们作揖,但少先队员们仍拥挤著不散、热烈地举花呼叫。挤在我身边的淮淮,淘气地用「啊——」的呼声代替一切,同样被淹没在欢腾的声浪里。他的脸离我那麽近、笑望著我、拼命地喊「啊——」
……队伍终于散了,一位外国记者拽住我、淮淮和王兆宏的胳膊,现场拍照,洒水车过来了,水喷过来,记者和我们笑著逃散……
「收作业了,从后往前传!」图画课上,老师命令道。
我回头,淮淮正赶著画最后的几笔——一座美丽的、鲜花盛开的院子,青青的大瓦房,窗户敞开,一位穿红衣服的小姑娘正站在窗子里。
「这就是你。」他递给我时小声说。我听了,心中的快乐啊,那快乐,整整浸透了我一天、两天。
一次,坐在我前面的女生陆树华,课间玩耍回来,忽嫌她的地方太小了,拼命往后挤桌子。她的桌椅并没有人动过,而我的课桌被她挤得紧贴著我的胸,她还在使性子往后挤,桌子高翘起来,铅笔盒「啪」地掉到地上,「哗啦啦」撒了一地尺子、铅笔、橡皮……我毫无办法,正委屈得要哭,纸见淮淮拽下脖子上的围巾,瞪起不大不小的眼睛,兜头便照陆树华脖子上套去,使劲往后拽。她喘不过气来,吃这一吓,大哭大嚷起来:
「你干嘛?!你向著遇罗锦!」
「就向著她了!」淮淮毫不示弱,也不鬆手:「你干嘛欺负人!」
我的心「咚咚」跳著,夹在他俩之间,说不清是羞涩、喜悦还是惊慌。竟有人公开敢说向著我,而且是位男生、是我喜欢的!我再不愁有谁无缘无故欺负我!在这个班上,在这大学校里,我不再孤独,有一个人能和我心心相印……从此,我倒反而更不敢和他讲话,他也如是。然而,那偶然的一瞥、无意的一顾,都给我留下了多麽深的情意!
春天、夏天、秋天……一切都是美好的。我仍旧天天想著他。
那是一个早晨,我刚到学校,发现自己不舒服。耿老师摸摸头说:「有点儿发烧,回家去吧,可能感冒了。」
我背著书包,脚步无力地往家走。刚走到府学胡同东口,纸见淮淮和几个男生正迎面走来。他那咖啡色的夹克衫,是多麽整洁、悦目!他兴致勃勃地和同学们聊著,神态是多麽活泼!我纸盯著路面,心里却高兴得直跳,浑身的病痛都不觉了。
「『伊伦娜回家去』!」他笑著朝我说。当时,全市正上映这部外国电影。我扭头看了他一眼,他也正在转脸看我,好像当著别的男生,又不便露出太关切的神情。一路上,我简直忘了在生病,总回想著他的一切举止。他的情意,埋藏得多麽隐蔽啊!
就要小学毕业了。那时的我,性情何等内向啊——不言不语,心里有、却什麽也说不出。
小学三年级起,母亲让我记日记。「为什麽?」「有好处,」母亲说。我和哥哥一样,天天记、天天记,每年生日,母亲送我一个新的日记本。
以前母亲也记,虽然她的日记似流水帐。自成了「右派」之后,母亲不但不再记,还把以前的都撕了、烧了。但她却不反对我们记。
我没见罗文、罗勉写过日记,爸爸也不写。内向的我和哥哥,一天最美的时光,便是做完了作业,在日记里尽情地倾诉真情。母亲说,偷看别人日记和信件是违法的、不道德的;
我们每人有自己的抽屉,谁也不翻谁的抽屉,更没想过看别人的日记。我相信哥哥的日记不会和我的一样——我记的,全太一般了,全是一个小姑娘的想法。卖日记本的柜檯,是我最最流连忘返的地方,时常去看有什麽新颖的封皮。
怀著满腔的惆怅,我一言不发地与小学告了别、与淮淮告了别,考上了老牌的「贝满女子中学」——女十二中。
淮淮考上了哪个学校?我不好意思打听。只是遗憾地觉得,一切情意都不得不断了。
那个暑假,我提著篮子去买菜,突然在大街上迎面碰见了他。然而害羞竟使我无法开口;连脚步也没有停下来,就那样心跳著走了过去;他一定也是……多麽奇怪,我总预感到能遇见他,真地遇见了!我的住家,离小学太远,附近是没有本班同学的;他,怎麽会走到这麽远的地方?
惆怅、怀念他的心情,很快被学校的新生活冲淡了。
我的前座,是一位叫李俊华的同学。她学习成绩好、讲话既幽默、又风趣,儘管长相一般。每当听她说点什麽,总是逗得我开心。
十三岁——生日这天早上,我打开课桌盖,正要放进书包,忽然意外地发现,在我的课桌里,放著几样新买来的东西——粉红色的塑料尺、日记本、铅笔、文具盒,并压著一张字条:
遇罗锦同学:
今天是你的生日,祝你生日快乐!愿我们的友谊万古长青!
友俊华一九五九、三、三十一预备铃刚刚响过,还有几分钟就要上课了。我正要和她说话,纸见坐在前面的她,连头也不敢回,神态既羞涩、又不安。好像不是送生日礼物,而是有著比这还深的、更隐蔽的感情。这倒使我又新奇、又慌张、又感动。好像我和她的关系,并不是那麽简简单单;好像在我们的哈哈大笑里,还应当体会到她别的情意。这个班,都是十三至十五岁的女孩子。
前些时便听说:谁给谁写上了大密条儿,谁又和谁好了,谁又因此气得不再理谁了——这种事,我也只是笑著听听,没想到今天竟落到我头上来——在这神秘的友谊里藏匿著别人不知道的愉快。对这种既像友谊、又不像友谊的感情,还是头一次领会。
从此,她不再轻易地和我说话;有什麽事,反而和别的同学聊得嘻嘻哈哈,独独对我,却是一种非常庄重的、恋人的神态。既然我能感受到,也就相应地回报了。
我真地拿她当恋人来爱。我把她送我的日记本,题为「李俊华日记」。每天下了学、做完功课,我总忍不住写她,像恋人一样回忆她白天的一切举止——早晨上课,我总想遇见她;乃至看见了她,却又不和她打招呼,头也不回地、幸福地走在她前面,她也一样。课上,那时她坐在另一排,我总忍不住想看她又怕她发现,而她也如此。好像这种秘密的心情,便是一切快乐的根源、每天生活中的灵魂。
对于「同性恋」——这我们当初听也没听说过的名词,陌生到什麽程度呢?直到一九八六年二月我出国之前,四十岁了,我都不相信同性恋一定要发生性关系、不发生就不是「同性恋」的。也不相信它一定要男扮女、女扮男的。我总以为,直到今天,我六十一岁了写这一稿时,我仍以为,像两姐妹、两兄弟或兄与妹、弟与姐,不亲吻不发生性关系,也照样可以和和美美地在一起生活,又何必非称为「恋」不可呢?我以为,当时哥哥一定也如此。我们的糊涂自有道理——对于性教育以及同性恋的常识,父母、亲人、同学、朋友从无人说过,「淫书」也从未看过(「黄色小说」早就一律不淮存在了),学校从无教育过,报刊也从未提过(哪里是今天的中国「盛世」!),我们从哪里去知道?甚至听说,连外国进口电影片里的亲吻镜头,都被剪了去。直到后来我十八岁时,都不明白女人怎麽会怀了孕。在「性」与「爱」上,我们便这样稀里糊涂地长大。
一天,下了学觉得裤子里很不对劲儿,去趟厕所,活活吓我一死——裤衩上有血!怎麽不疼呢?天啊,我怎麽啦?我得了什麽病啦?
去女十二中仍像去小学时一样,天天步行半小时。那半小时,我惊慌失措地回到家,家里只有姥姥,我惊恐地说道:「姥姥,我屁股流血啦!」没想到姥姥慈蔼地低声说道:「不要紧的,我和你妈算计著,你也该来了。」
我惊奇地说不出话来。
「这叫月经。你妈也是十三岁上来的。女人都有。来,我给你缝条月经带。」
她让我用温热水洗淨下身,让我用凉水泡上那带血的裤衩,讲了注意事项:
三、五天就会过去,最多不超过一週便彻底乾淨;这期间,勿跑勿大跳勿喝冷水勿吃冰棍勿吃大蒜——会有味儿。洗时一定要用凉水、肥皂。
「这就不是小姑娘儿了,开始长大了。」
天,女人怎麽这麽萝嗦啊?女人怎麽这样受罪呀?她就是没讲女人因此会怀孕、会生孩子,我也没问——以为所有的知识她都讲了。
彆扭极了,连走路都快不会了。幸好当时谁也不在家。哥哥和弟弟们,都没看出我的异样。
母亲一下班,姥姥便悄悄告诉了她。母亲说道:「算著也该来了。妈,我看,就别让罗锦和罗文、罗勉睡一个床上了。得换个样儿——您和罗锦睡里屋,罗克那床不够宽,靠牆搭块木板。让罗克和他们俩睡一块儿。」
拆床时,罗文好奇地问:「我姐姐怎麽走了?」
「你姐姐大了,和姥姥睡合适。」
他们也不再问,哥哥不言语。
我真长大了吗?这就叫「长大了」?心里好彆扭。
这天晚上我记了一半日记,便跑去上厕所。一回屋,不好,哥哥正站在写字檯前,我的日记依然打开著放在原处。
「罗锦」,哥哥显得有点不安、却又诚恳地说道:「我看了你的日记。没想到,你也和我一样。」说罢他略一沉思,就走了。
这句话,几乎不曾使我的心跳了出来!我真是又气、又恼、又慌、又羞。虽然我忘了合上日记,他却凭什麽看呢,真该死!
我坐在写字檯前,好半天心情都缓不过来。这不是活活羞死人吗?而他说,我和他一样,到底什麽地方一样呢?难道他也爱著一个男生吗?他也每天写日记,是否也把这些写到日记里了呢?
为了弄清楚,这天我终于去偷看他的日记。他除了记下每天的活动外,还有对文学和哲学上的感想心得。我翻得快快,生怕谁回来撞见我。好不容易我发现有这样一页:
「……我在学校门口又看到了他。我真想扑过去,叫他一声『哥哥』!」……
我又往后翻,发现这位同学叫刘明臣,好像和他同班。一张一寸学生照,夹在日记里,上面有著钢印的一角,仿佛是从什麽证上揭下来的。他面庞清秀、文静,照片后面是「刘明臣」三字。
这就是哥哥爱著的人?这就是他时时都想看到、想对他倾诉的人?我真地和他一样?人的感情是多麽奇怪啊!那是「同性恋」吗?比起西方的标准,那不过是少年人的情思萌动罢了。
我再没想第二回偷看他的日记。我纸想弄清楚一件事情而已。从此我才知道,这种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并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人皆有之。我的心,反而平静许多了,再回想哥哥偶看日记的事,也不觉气恼了。反而有一种欣慰的、增加了我和他之间互相瞭解的心情。也才知道,在哥哥那文弱、冷静的外表里,含蓄著多麽丰富热烈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