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第一次离婚
这一夜我来回想著……除了离婚,难道还有什麽更好的办法吗?偷鸡摸狗的事我从来不想干,因为那给不了我愉快。在这块国土上,户口的限制,层层的管制,经济、住房的条件,週围的舆论……使你根本不可能背著丈夫或妻子和谁相好。在这块国土上,纸承认「夫妻」而不承认「情人」。人们纸承认合法的婚姻。因此,也唯有合法才能保障你的愉快。
儘管东北同河北大不一样,一到北大荒,便听够了每家女人的风流韵事。但那种既不洗澡、肮里肮葬,又无任何高尚情趣的男女之欢,和动物又有什麽区别呢?即使让我当一辈子尼姑,我都没有欲望做出那种睡完就溜走的动物式的举止来。如果不深深地爱一个人,怎麽能有那种行为?然而,一想起那种事,我不但陌生,甚至反感。在没认识维盈以前,我真希望能遇见那样一个人——我们没有那种事,可是非常相爱。我一直以为,拥抱和卫生式的亲吻就是爱情的顶峰了。可是,维盈这麽年轻,怎能不做那样的事呢?我会满足他吗?如果他想要孩子,我这再不想生孩子的人,会给他生儿育女吗?……
既然我爱他,我就应以他的愉快为自己的愉快,我会学会这样做的,而且会成为习惯,渐渐视为幸福的。我难道会变态吗?不想做贤妻良母吗?是生活把我弄成这个样子!我多想给维盈无限的温柔,我多想在爱情的感召下,重新变成温顺的小姑娘!
我还用徵求维盈的同意才离婚吗?既然有月夜的举止,他就应当要我,这才是正人君子的作风。何况那晚上他说的话不是很明白了吗?
如果我问他——我怎麽好问他呢?让他答应同意?他心里该多不忍,会觉得对不起志国。不,我不希望看到他内疚的脸色,他的心太善良了,我不该难为他。我相信他爱我,我也爱他,这不是全够了吗?还要什麽允诺?我也想到他的家庭会不会反对,可是我总以为,爱情的力量是能战胜一切困难的。也许他的家不同意,但终究会想通的。何况我想全心全意地爱他的一家,我相信爱的力量。
最难割捨的不是用辛勤的汗水浇灌成的家,不是与我同甘共苦的志国,而是亲生骨肉——唯一的儿子。
虽然他不是爱情的结晶,但有哪一个母亲不疼「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呢?
不用说九个月怀著他怎样在田间劳动,光是生他那天的情景,到死也会清晰如在眼前的。
那天正是阴曆八月十四,第二天就是中秋节了。我像往常一样,在自家的园田里劳动了半天,又挑了一缸水。午饭后,正在洗一盆衣服,肚子一阵阵疼。邻院的大婶闻讯走来说:
「怕是要生啦,我去叫志国,让他快去找接生婆。」
志国从大田里匆匆地赶回来,便去叫村里唯一的接生婆——过去她专门以跳大神为生。
一切临产的卫生器具都没有。离医院三十里地,坐大车去不但危险,也来不及,两位妇女就用她们的土办法接生。
身体的虚弱,使我没有力气把他生下来,两个小时过去了,我真是一点儿力气也没了,真想这样死了算了。那跳大神的老太婆一看情势危急,就拼命用手使劲扯开我的肉,血流了半炕,孩子竟是这样生出来的!
当我在昏迷中听到婴儿的第一声哭——那生命之声时,我一点儿快乐也没有,只有厌烦和恐惧。
后来我终于抑制不住好奇,在昏沉中看了他一眼——脑袋竟是葫芦形!
「不要紧,」接生婆说:「这是生不下来闹的。过半个月就恢复过来啦。我们见得多啦,你这还算顺的呢!」
我躺在炕上,恍惚在梦境中——我受这麽大罪去生他,为的什麽呢?这小生命,从怀他的第一天起,我有过一点儿快乐吗?如果我所受过的耻辱是无形的,那麽,他却是一个有形的纪念品!偏偏给我这麽一个有形的东西,让我去抚养他、教育他、为他受累、为他操心……他能给我什麽快乐?根本不信!哪一个做母亲的像我这样灰心丧气地去生儿育女,谁不是有了孩子,夫妻感情更深了呢?可是我自己还没有从苦中解放出来,又给我套了个枷锁。我必须去一点点地把他抚养成人,管他是不是爱情的结晶!唉!我长歎了一口气,扭头望望这小生命一眼,此时他正睡著,他的一切使我觉得那麽陌生……命运是多麽不公道啊,非让我尝遍所有的滋味不可,哪一关也不能让我躲过去。这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
两天过去了。当他的小嘴第一次吸吮我的乳头时,啊,多奇怪,那些厌烦忽然烟消云散了!他那柔软蠕动的小嘴,那在母亲怀里安详甜蜜的神态,就像一阵轻和的暖风,吹散了我心里所有的痛苦和烦闷……他天生的会吃东西,那线条优美的小嘴多好玩,多逗人爱呀!真是看一万遍也看不够……我第一次体会到做母亲的骄傲!当奶水像喷泉一样浅到他的脸上、眼上,他急于扭头躲闪时,我笑起来了——
太有趣了!我第一次领略母亲对孩子的骨肉之情……那时我才想到,妈妈失去了哥哥——她的大儿子,她一定常想起哥哥小时怎样吸吮奶汁的情景吧,她的心情不绞痛吗?她能克制自己滴泪不掉,需要何等的毅力!那时我才体会到妈妈的心情!
就是这个小生命,现在已经两岁半了。那圆圆的头,稚气的眼睛,白淨的皮肤,端正的五官,细声细气的童音,那每天清晨的咿呀学语,听讲故事的专心神气,跳舞的可爱姿态…
…一切可亲可爱之处,都面临著被我抛弃的危险。我对志国提过不止一次离婚,每次他都说:「嗯,孩子我得要。」而我左思右想,仍是不能割捨,如今,我为什麽想同意志国的条件?为什麽?
一句话,维盈给我的快乐远远胜过孩子所给我的。这快乐当然不全是月夜的快乐,而是他的一切——相貌、性情、人品,甚至连走路的姿势、说话的声音……这些快乐都是孩子无法给我的。
我以为,孩子小时的幸福是建立在父母感情的基础上的。夫妻感情不好,亲生的也要扔掉;感情好,不是亲生的也会视为亲生的。孩子成人,自有他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并不在父母这里。难道我会等他成人以后再去寻求自己的幸福吗?我多想尝尝快乐生活的滋味啊,我太想尝尝了!何况遇见我爱的而又爱我的人是不容易的,你不珍视他,他同样会失掉。
这样的机会不见得会有第二次——人的一生能碰见几个知己呢?能一见锺情几次呢?用孩子去换维盈,我以为很值。
同时我也无法不这样做:一,这是志国的条件;二,孩子从一岁以后就在北京,奶奶、姑姑、叔叔把他视为掌上明珠;三,我的父母早已说过,绝不照看我们的下一代——他们觉得养了我们都是得不偿失的事呢!
我纸好忍痛抛弃他。没办法,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纸当我没生过他吧,但愿他长大了遭到生活的坎坷后能理解我吧。
等放排回来我就和志国提出离婚。
四月十号早上,我们坐著三乘大轱辘车一大早就出发了。一路上,志国显得那麽高兴,他一定以为,我所以要去,是不愿和他分开才去的。已走到旗里,公社却派人追上来了。说:「公社听说后研究了,这种副业不能搞,上边已经批评过,这是搞资本主义。」
无论怎麽交涉,无论旗物资局怎样大为恼火,也拗不过公社的决定。没办法,纸好返了回来。
第二天晚上,我诚恳地对志国说:
「我想和你谈谈。」
「谈什麽?」
「咱们离婚吧!」
「不离!」
「为什麽?」
「当初你落户找到我,现在你一家人都来了,你翅膀硬了,又想离?不离!」
「我的心都让你给打铁了。」
「你凭什麽和我没感情?凭什麽?!」
「我说了你也不理解啊。」
「就为那一句话?根本就不可能!」
「也许,全部原因在于我不爱你。」
「不爱我为什麽又同意和我结婚?」
「为了户口,没办法。」
「哼,你这叫忘恩负义!」
「你骂我有什麽用?问题是咱们能不能过下去?」
「问你自己吧!」
「还是离了好。」
「你当我不知道?你有了外心,当然看不上我了!」
「迟早会有外心的。没有张三也会有李四。」
「我真不明白!我哪点儿对你不好?」
「你的优点我都记著。」
「你忘恩负义!」
「你有什麽恩呢?你帮我落户,我嫁给你,这不是等价交换吗?」
「那你还要离?」
「我迟早会让你打成残废的。」
「我再不打你了!」
「你做不到。」
「孩子……我不要了,给你!」
「一言为定?」
「哼!别不要脸了!我就不明白,你想拆散这个家,你不后悔?」
「不后悔。我想过一种有感情的生活。」
「你凭什麽?三年多,我没和你睡过第二次,可是我都忍了,为的是能换取你的感情。害!可我得到了什麽?」
「怪你没维护好。」
「我再不打你了,锦!」
「再不打我,也和你没感情。一辈子不和你睡觉,你愿意吗?」我站在地上,望著坐在炕沿上的他。
「愿意!」
万没想到,他会说出这句话来!他那向上望著我的恳切的眼神,那圣徒般的目光,使我的心揪紧了。我为他难过,为他三年多没有得到妻子的爱而难过,为他这颗虔诚的心难过!
这圣洁哀恳的目光,使我完全忘记了他那恶魔般的打人的姿态,可是我又没法安慰他,更无法使他快活。
「我不愿意。我想过真正有感情的生活。」
「哼!」他忽然恼羞成怒起来:「这种生活你是否有过体会?不然,你为什麽总有这想法?哼!你在农场,不定跟多少男的睡过!」
我不由打心眼里冷笑起来,揶俞道:「既然我是流氓,你还不放我干什麽?」
好一阵我们没有说话。我心里气得直翻腾——对我人格的诬衊,纸要他在气头上,便随意迸出污言秽语,我竟然和他过到今天!我真想狠狠抡他几拳!我恨他!
我忘不了,他那铁拳头揍得我满脸青紫,像鬼一样,连我自己都害怕照镜子,一星期不敢出屋见人!我恨他!他毒打了我至少有四十回!他的下流话如同多少流氓轮奸了我一样!
我真想一刀捅死他!我忍了又忍,使劲咽下胸中的怒火。
「锦哪,」他突然哀求道:「别和我离,你把我引上了正路!」
「正路?」
「我偷过、偷过!可是自从见了你,我和那些狐朋狗友一刀两断了!他们恨我。可是有你,像有了靠山。他们也不和我来往了。锦哪,别和我离!」
我相信他的话是真诚的,也许正是他爱我的基点。可是偏偏在这时候向我剖白,格外使我感动、心酸。但我能因自己的感动去爱他吗?感动和爱并不是一回事啊。
「让咱们像个好朋友似的分开试试吧。如果分开以后,彼此很想念,那时还可以复婚。我想,一旦复了婚,大概不会再分开了。」
……就这样,我们的谈判在一片哀愁和苦闷中进行,时时夹杂著志国的激愤。
一直谈了大半天,总算谈成了。他竟抱著渺茫的复婚的希望同意和我明天去办手续——可怜的人!我们连饭也没做,谁也不想吃,心里都像堵了块大铅铊。
唉!但愿我这辈子再也不要有第二次离婚!去刺伤一个人的心,同时也戳著自己的,这滋味实在太苦了!什麽时候,离婚者能避免这一场面对面的谈判,什麽时候,离婚不必非要双方同意,纸要有一方不再爱对方,给派出所去封信声明一下就行了呢?
夜里,他睡熟了,眉宇间仍带著孩子般的哀求。是的,他今年才二十四岁啊,他不应当在这样的年纪就遭到离婚的痛苦。这痛苦是我给他的。可是……都是我给他的吗?我真的对不起他?我心里不能承认。
还记得新婚第一夜,我怎样在半夜里悄悄爬了起来,痛苦地想著心事,厌恶地瞥了他一眼啊。那时,我除了那一瞥,一眼也不想多看他。今晚,我倒很想多看看他……
我感激他。三年多来他竟没敢动过我第二次。虽然他唉声歎气过,虽然他咕噜地骂过,虽然他在白天无数次地打过我。可是,他始终没让我抄起过第二次剪刀。
这,也许是出于他的惧怕,也许是出于对我的敬畏,也许是出于自尊心的作怪——
为自己有那种要求而感到羞耻。但不管怎样,我感激他!
回想我们刚一结婚时,什麽也没有。完全是白手起家,一滴汗一滴汗地建筑自己的小巢。无论严冬酷夏,还是日晒雨淋,共同忘我地劳动著,买了房子、自行车、手表、照相机、柜子、半导体……以及农村过日子用的一切用具。我们吃得好,穿得也不次,总不缺钱花。这用辛勤汗水浇灌成的家,统统要被我破坏了、拆散了,许多东西纸能贱卖掉,各奔自己的营生。将没有这个家了!
回想每次他去旗里或小镇上,回来总要给我买些好吃的。有时他饿著肚子也不吃,非要回来和我一起吃不可……每次他出远门,总要关切地反复叮咛:
「锦哪,别干累活……」
孩子出世后,他高兴得手舞足蹈。他为自己能当爸爸,高兴得几乎一夜未合眼!多少次夜里孩子啼哭,都是他抱起来哄啊!
我的骨肉,我的儿子!你就要被别人要走,永远离我而去了!以他一家的教养,以人人都有的自私之心,我是不会再看到你了!他们会让你恨我,是的。他们不会客观地评价我。
你从小就受著这样的薰陶,我不敢指望你能爱我。然而我却永远是爱你的,无论你在什麽地方。我身上掉下来的肉,用乳汁喂大的儿子,就这样烟消云散了吗?不,我一定要留下点纪念品。可是身边,斗斗的东西都在北京,唯有一些照片和我给他织的一条小毛围脖。趁志国睡著,我蹑手蹑脚地将孩子所有的照片、底片归拢起来,巡视了半天,唯一不会被志国搜到的地方,只有棚顶的透气孔里。我踩著炕桌、枕头,把它轻轻地放进去,生怕惊醒志国。如若惊醒他,全完了,连点灰尘都不会剩给我!我的骨肉、我的儿子!这几张照片,就是你给我的全部!哦,那小围脖曾经围过你的小脖子,留著你的气息,也放进棚顶吧,多给我留点什麽!我给你做的那些小衣服,绣著大苹果的,多希望有一件在身边哪…
…
自责、痛苦……像盗贼一样藏那些照片……这一夜,又怎麽能睡著呢?心就像渣木做的,已经不知道是什麽滋味儿了。但愿一切都儘快结束,和维盈过一种新的生活!但愿儿子大了能来看我,无论我的丈夫是谁,我们都会加倍地爱他!
次日,我和志国去公社办了离婚手续。在财产上我们没有任何争执,听凭公社干部按一人一半处理。母亲前些天寄来了一块灰色裤料,本是给我的,我却花了半天时间,给志国做了一条裤子,用实际行动表示,希望离婚后也仍然做个朋友。由于我们和平离婚的「高姿态」,人们都说是假的。「假离婚」的议论很快传开了。
我倒以为这是对我们的好评——证明那麽多人纸见过吵骂式的离婚。
「我得回北京了,」志国再也住不下了,「明天我就走。这些东西你别动,等我回来处置。」那口气含著一股无法发洩的恶恨。
虽然这样说,他还是把属于他的东西全部包装、打点了,准备次日用大车拉走。
「房子,等我回来再卖。」他突然想起了什麽,翻箱子倒柜地找东西。
「相片呢?」他直睁起那双带疤的眼睛,「给斗斗照的那些相片呢?」
他满怀一腔的恶恨瞪著我,那一双无情的眼亮起了血色,不用说,他又想动手了。就好像我抢走了他心爱的儿子。
「不知道。」
「你他妈的藏起来了!」他直著脖子吼,逼过来,「交出来!」
「我是他母亲。你以后有的是机会给他照相。」
「你——不——配!」他那铁拳头「噹」地照我脸上抡来,一下、又一下:
「你交不交?!」
「你以后有的是机会给他照相!」我想夺门逃去,但他早堵住门,大拳大脚一齐上,恨不得立即把我打死,同时大骂著:「我操——你——妈!我打死你!……」
这是怎样的一个流氓、恶棍哪!我真想一刀捅死他!但我又怎麽打得过他!
将我毒打一顿之后,他也不想等到第二天,便立即气衝衝地装了车、拉走了家里所有好一点的东西——所谓「一人一半」他也根本做不到,纸给我留下二床棉被、我自己的衣服和一些他用不著的农具,他打算再也不回来了——他在北京,照样有吃有喝;他的哥哥志伟、妹妹、弟弟,都闲住在北京好久了。好脾气的他母亲,对儿女,从来是百依百顺。她的售货员工资虽然很低,由于儿女们都有「本事」,从来不缺钱花。他要回北京长住、再也不受农村干大活的罪了。
我整整一个星期没出屋子——脸上的青青紫紫、肿了的半边脸、吓人的眼睛,让我怎麽见人呢?幸好离邻居远、我又不爱串闲门,又会像往常一样,邻居不知道地就会过去。
我不敢照镜子——自己会吓著自己。
我想到教养所里一、二组的「小流氓」,她们,几乎个个是在志国那样的家庭长大的。志国讲过,他的父亲残暴无比,常毒打四个孩子和母亲。直到他把母亲的腿骨打折,四个孩子立逼母亲去和他离婚。父亲太残暴、母亲又无原则地过于柔顺——该说的也不说、一味对儿女顺从和溺爱。又加上离婚之后、经济上的紧缺,便对儿女们偷盗的本事睁隻眼、闭隻眼。回想与早泉的事,赵伯母是有利可图——
志国没对我讲、却对别人讲过,当初,早泉给了赵伯母五百元的好处,她才为我和早泉牵了「红线」。而我这一家人,竟然沦落到这个地步!
如果说事先我们全不知道,还情有可原;然而,知道之后,又怎样呢?——父母和弟弟们,喜欢志伟远胜过志国——由于以前志伟在王府井大街保护过哥哥,由于他比志国的形象、外貌好得多;更由于——他极会奉承母亲、极会奉承罗文,而母亲与罗文,尤其爱吃捧。
吃捧,其实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无自信力;若不由别人捧你,你就不知自己的价值。母亲和罗文,尤其喜欢志伟。他们并不瞭解志国对他哥哥的疏远,他从不讲,但我猜,那是第一个带他走上邪道的人。而志国也像他父亲一样来对待我了。
在有一次志国这样的毒打之后,我觉得,应该让父亲和弟弟有所知——万一我死了呢?万一我死了,志国又谎称是其他的原因呢?
我又不愿带著一脸的青紫去找他们——那时他们早已买了一座旧房子,启敬也和他们同住。一直等到青紫全部消去、未留一点痕迹时,我才去了。
那天是晌饭刚过、社员们都在休息。我进了屋,启敬热诚地与我打招呼;父亲和弟弟,每次见我都是淡淡的。仿佛,我「自愿」和志国结了婚、又有了孩子之后,他们再也看不到我的一丁点出息了;仿佛我本来应当有很好的前途——从不烧日记时起,全都叫我自己毁了、扔了;他们所看到的我的前景,便是村里那些毫无文化的家庭妇女——除了煮饭喂猪之外,他们再也不相信你还能做些什麽了。
我坐在炕沿上,不知如何向父亲开口。
「爸爸……我想告诉您,志国老打我,有时打得,我一个星期出不了屋子……」
话还未落音,两个弟弟已相继走出屋子,不知忙什麽去了。启敬一人闷头看书,头也不抬。
父亲吧塔著烟袋锅,看了看我,似乎不相信有这麽严重。他无动于衷地说道:
「那就避免挨打吧,一个巴掌拍不响,你脾气也不好,那纸能避免挨打。」
这时,一位社员兴致勃勃地来找父亲——赌局已经摆好,让他去斗纸牌;听说父亲回回赢钱。父亲忙不迭地、高兴地去了。两个弟弟没回来,我和启敬又不知道说什麽,虽然我多希望和他好好聊聊,但他和父亲、弟弟们一样,谁也不去我家。
三里地远的路上,我自知,再也不会向他们提起这样的事了。就算死了,他们仍会说:「一切都是你自己找的。」顶多失了一位农妇而已,我还有什麽其他价值?
想起我曾给母亲写过信,说我对志国没感情、不想「同床」。母亲回信很短,其中纸写了一句做为回答:「你怎麽能故意折磨人?」
我没再写过。我想说:我应当像您那样,做性机器吗?您倒是不折磨人,您又图的什麽呢?我永远不可能对母亲这样讲——这太刺伤她。
人们的心,就这样一点点变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