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第二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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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现在你谈谈吧,被告舒鸣,你的理由是什麽?」

「她说生活不幸福,这不是事实。我觉得生活很美满。」

「怎麽美满?请举例说明。」

「每次我下班回来,她都做好了饭菜,老是两菜一汤,变著样儿的做,用碗扣著,多晚回来也是热乎乎的。」

「这并不能说明美满,」区法院审判长达奇说:「和朋友、父母、兄弟姐妹在一块儿,也可以留饭嘛。你再想一想。」

「嗯……有一回,她喝棒子麵粥,给我留的肉和鸡蛋。」

「这还是没说明问题嘛。刚才原告说的你都听清了吗?她举的例子,我相信是真实的。连你也不反对吧?她说的你能理解吗?在精神上她感到很空虚呀!这还用编吗?生活里现成的事,一说不就说出来了。」

「编?什麽叫编?」舒鸣火了,「您这是什麽话?她怎麽才不空虚?要是她不空虚,咱们国家就完了!」

「你两次都没说清到底怎麽美满,」审判长镇静地说:「所答非所问。给你两分钟考虑时间,想一想再回答。」

审判长出去了。屋里静得出奇。舒鸣两手支著椅面的两个角,耸起肩,伸著脖,一动不动,眼也不眨地在苦想。双方的四位领导坐在我们身后,静悄悄地,连个咳声都没有……多不寻常的寂静啊——是否他们在替他著急?还是感到了我们之间无法弥补的距离?

审判长进屋归了座。

「想好了吗?」他拿起钢笔。

「想好了。」舒鸣乾咳了两声,郑重地说道,「她爱吃米饭。我老儘著她吃米饭。有一个月,我妈给了我们五斤粮票。」就像小孩子圆满地回答了老师的问题,他微一偏头,挺放心地舔了舔嘴唇。

我使动忍住笑,肚子都快憋疼了。

「就这些了?」

「这还不够?」

「她说的还有那些不符合事实?」

「还有。」他坐直了身子,「她思想一贯反动,她想逃到外国去,和我离了婚,嫁个外国人。她为她哥哥的事往民主牆上贴过大字报,和地下刊物有联繫,她给他们捐过款,一次就捐一百八十元。她尽招些不三不四的男人,有一回我下班回来,看地上有烟头,我根本不抽烟,那烟头是谁抽的呢?白天我上了班,她招谁不行?那两次人工流产她是和谁睡出来的?希望政府调查。」

「你说的这些有证据吗?」

「这看她自己老实不老实了。另外,她每月也并没挣那麽多钱,全靠我养活她。」

「说完了吗?」

「说完了,不,等我想起来再说。」

「原告,你还有什麽要说的?」

「全都是诬衊,可耻!请他说出时间、地点、人证和物证。据他这麽说,我们的生活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福呢?」

在离婚期间,也像与我们一生中不常见的利害攸关的重大时刻一样,是最能看出人品的。在区法院调查的过程中,随著舒鸣的每一次诬衊和造谣,我对他的幻想就要少一些,心里原来的负疚和有罪感就要减轻一点。虽然每次「过堂」都要生一回气,但出来之后,确实觉得他在做著好事;一点一点地正在把我解放。

五个月之后,当审判长达奇宣判我们离婚那天,我一点负疚的心情也没有了。

那天,一九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当我第一眼看见审判长时,就知道他和我在一同庆贺这个纪念日——从心的深处庆贺我们双方的自由。他穿著整洁的制服,那凌厉的目光使我想起了哥哥……是的,我已经接受了哥哥和他的审判!我庆倖自己能遇到擅于看透本质的审判长,宣告了舒鸣那些谣言与诬衊的破产,也相信自己从此一定会变得更好、更坚强。

自由了!整整十四年的「思想反动」所造成的最后一个枷锁,终于打碎了!自由了!可以重新创造新生活了!祖国,我一定要对得起你!

是的,今天,当我拿到了离婚判决书的一天,我才有资格给何淨写信。

何叔叔:

直到今天,我才有资格给您写这封信。因为,我是个自由人了。严格地说,这是我写给您的第一封合法的、光明正大的信。

您到底有没有爱人,能不能肯定地、清楚地告诉我?并告诉我您和她的感情真相?

如果您有,和她感情很好,我的信就只当作废,并请您原谅。假如感情并不好,您又喜欢我,您就应当像我一样地争取合法化。

离家六个月,我多想得到您的爱呀!这六个月,虽然通过几封信,您可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半年中我设计了四件新产品。是设计室产量最高的,并得了公司的二等奖。通过哥哥高中的好友王学太的介绍,一家市委办的杂志正需要美编。他只让在市委工作的一个朋友打了个电话,我就被录用了。您的回信是那么简短,甚至近于冰冷,但我知道您喜欢它们,我仍旧能从字里行间中找到快乐。每天下班,我都写作到深夜,来回涂抹、修改着「冬天的童话」。您说「报上不能连载了,过时了」,我并没有灰心丧气,写到第十四遍才算满意。我要凭作品、而不是凭关系开拓一条路。像瞎闯一般找到了「土地」杂志的主编旭阳同志。没想到,他对这篇作品十分支持,一口肯定!我怎能忘记他的热情啊!只有作品是我的孩子,我真希望这样的「孩子」越多越好。这也一定是您所希望的。

当哥哥的光辉事迹真地出现在您的报纸上时,当「日报」、「工人报」、「晚报」……几种报纸都转载了「时报」的文章时,我心中的爱和敬怎么形容得出呢?全国性的宣传,离不开您的努力和力量。正因为报纸的宣传,才给「冬天的童话」开拓出一条路。我不会忘记旭阳的支持,更不会忘记您这位开拓者!

接到「土地」寄来的两本赠刊的当天,我立即给您和家里人各寄去一册。这是多么珍贵的礼物啊!不,是一颗心,是一颗多年奋斗的、曾几乎泯减的心所结成的第一颗果实。给您——是向您汇报这一年多我的「学习」成绩,是向您汇报我是如何爱您的——当没有您的支持时,照样出成绩了;我相信质量是高的,会赢得全国人民的喜爱——那是对您的最纯最好最高的爱。给父母——是我对他们的最大的孝心,是许多儿女想做却又没有能力做出的,而我却做出了,奉献给他们了,使他们没白养育我。在扉页上,我用彩色铅笔恭敬地题道:「亲爱的爸爸妈妈留念,女儿罗锦敬赠。」是的,他们看了,一定会感动得哭起来,一定会爱我的。因为,在作品里,我对父母、弟弟倾注了多少爱!而那些令我伤心的、有损于他们的事我却一概没写!谁看了不说父母和两个弟弟的形象可爱呢?我们的感情一定会因此接近起来,融洽起来,消除以前的隔阂……一定的!

由于他们一直不同意我离婚,好几个月我没回家了。所以,为了叫他们意外地受感动,我把作品寄去了。他们一定会给我写一封短信,叫我回家去,因为他们暸解了我那颗爱他们的心……

隔天,接到一封信,是罗勉写的。打开一看,不由意外得愣住了。

「姐姐:我代表父母给你写这封信。我们看了你的作品,深感气愤。你是在用哥哥的鲜血修饰你自己!父母当初给你找对象,明明是救你跳出火坑,为你好,你却说为了全家!你给父母造成的坏影响,这就是你的孝心吗?……」

几页都是空洞的议论式的谩骂。天,我修饰什么了?他们「为我好」?……

做为有夫之妇,爱上了别人,这不是什么修饰吧?丢日记、进教养所也不是胡编吧?爱错了人,又抛了孩子,总不是什么美事吧?抄家时跪着,也不值得赞扬吧?……仅仅,仅仅写出了一件他们不愿暴露的事实——为了全家户口去自愿嫁人。何况这件事实,就在弟弟谩骂我的当天,他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用自己的生命、青春、婚姻的不幸,换来弟弟的户口、父亲的避难所、母亲经济上的宽裕,结果全成了「修饰」!真亏他们说得出口!

我生气地给他们回了信,并退回了他们的信。在信中我说了边虹给我找工作如何没去的事,并叫他们回答。除非父亲连这事也一起否认!

发完信我是多么后悔——难道我还要搬出又一件事来证明自己的真诚吗?还有什么必要!他们为了自己的「面子」可以不承认,我再搬出一百件铁的事实,又有什么用呢?

原本,我对他们的爱也只剩下一点点可怜的火花,不过想努力通过这部奋斗之作,使那一点火花尽力燃起来罢了。现在,砰然又一盆冷水,火花只好熄灭了。

不几天,又听杂志社的人说,书里涉及的几笔而过的一个「过场人物」,也向杂志社提出什么更正。原因是,这个人物联想过于丰富,因我在书里提到,在教养所队长搜出她的日记的事,她便害怕起来,生怕有一天别人又会抓她小辫子,说她在劳教时没改造好。由于她现在已官复原职,对以前的事就更怕人知道。哪怕这些事并没损害她,可她却早已得了政治恐惧病,并且为了证明没有那回事,又添枝加叶地说了我一些坏话。

人们,是多么怕人知道自己的一点真相啊!哪怕我怀着多么宽厚的心去写他(她)们好的一面,不愿揭他(她)们的丑短;哪怕那些事实本不应由他们负责。在生活中,谁都想知道事实和真相,总因週围的虚伪太多而痛苦。可是,一旦涉及到自身时,哪怕连个要饭的,大约也要顾全自己的面皮和「威信」。殊不知,威信绝非由遮掩和虚伪得来的。

这样一来,我倒实在后悔,本应在「冬天的童话」里实话实说,这才是对文学的忠实。而我那些好心的私念,实在是背叛了文学!没有任何亲人能胜过真实,我也只应当忠实于真实。

对家里人的那一点爱,就这样不复存在了。是那么无可奈何。是弟弟的信和我的一点爱心做了诀别。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却响起了一个挑战般的声音:远离吧,那些不值得我爱的人!只要我活着,就要用哥哥留下的这支笔,撕去一切伪装!也许,我会因此受到恶人的报复,但我绝不后悔。因为从今天起,我才开始做一个战士。

这一个月,我又完成了一篇八万字的小说「今天的故事」。写的是一位女主角如何想结束没有爱情的婚姻,大胆地追求她所爱的人。您看看就知道了。这次是小说,有虚构,可不是让您生气的实话文学。现随信寄上,请提提意见。

想念您的罗锦一九八〇年九月二十四日这时,达奇有一个新的想法,写了一篇「我为什麽做出这个判决」,打算投到「司法」杂志发表。因为在他审理和调解的过程中,区院内部也是两种意见:有的说我该离,有的说我不该离;有的说我是「陈世美」,有的说我做得对……因此,他认为我们的案件很有代表性,如果能引起讨论,势必能更好地贯彻即将制定的新婚姻法。何况,舒鸣给许多报社写信,骂我,也骂区法院,要求报社帮助解决。这些信都被报社一一转到区法院,这也是促使达奇写文章的一大原因。因此,当达奇徵求我的意见,问我愿不愿意用真姓名讨论时,我几乎不假思索地说道:「愿意。」

家里人见到杂志上的讨论,自然更加气恼和慌张:

「还不嫌丑哪?还要宣扬出去?」父母说。

一些好心的朋友也劝道:「快快收回吧,叫他们不要讨什麽论了。『冬天的童话』使你刚刚在文坛上立住脚,你自己却又招人来议论你,有什麽好处?」

可我当时却看不到坏处:第一,实事求是的讨论能对我有什麽坏处呢?谁有理就说理嘛。如果真由于我的案子使封建思想少一点,即使别人把我议论死,我也算做了一件好事,值得。至于什麽文坛,我从没想过当专业作家,又不想高攀什麽、去立意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声誉。因为,声誉绝不靠保,而是靠历史的评价。第二,舒鸣上诉到中院,是否能遇到达奇那样的审判长,尚不一定,说不定不会判离,要紧的是让舒鸣腻烦我,觉得我「不可爱」才行。在区法院他虽诬衊了我,归结还是一个「爱」字,不过是他「爱」的又一种表现形式罢了。他很好面子,最怕「家丑外扬」,因此索性来一个全国性讨论,让他出出大名,实在觉得我使他头疼,不如早离了好,才是上策。

达奇的做法,我怎能不欣然接受呢?

由于舒鸣向我无理地要一年的饭费,区法院在判决书上予以驳回,他不服,便在宣判后的十天之内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由中院审理此案。区院给我寄来了他上诉中院的複写件。

现在,他成了原告,我又成了被告了。

最出乎意料的,是舒鸣虽然扣了我不止一个「流氓作风」问题的帽子,却从始至终未提过何淨一字。是他忘了?还是压根儿——真的不相信我会喜欢老年人呢?

他多麽「瞭解」我啊!


60.不屈的哥哥62.吴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