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〇 卷 七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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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叟》(出《宣室志》)、《石旻》(出《宣室志》)。按二則與卷八四《俞叟》(出《補録記傳》)、《石旻》(出《補録記傳》)實同,雖有小小差異,不得别成子目,充量祇應如卷七五《王先生》(出《宣室志》)之後附《酉陽雜俎》、或卷九九《蛤像》(出《酉陽雜俎》)之後附《杜陽雜編》、卷四〇二《李灌》(出《獨異志》)之後附《尚書故實》耳。卷二四二《閻玄一》(出《朝野僉載》)與同卷《張藏用》(出《紀聞》)事同而主名異,亦當附麗。王先生“刻紙狀月”事,即《平妖傳》第二六回、《聊齋志異》卷一所記張鸞、勞山道士之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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