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上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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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此为《管子》第三十篇,题为《君臣上》,还有《君臣下》在后。“君臣”指君道和臣道,即讨论如何为君、如何为臣的法则。本文多从君臣双方角度对照展开,这是其论述上的特点。文中又多法家言,重依法治国。

《君臣上》围绕“上下之分不同任”展开,着重阐述君臣之间应明确各自职分,分工治事;君主不应干预臣职,臣下不应侵夺君权,君主若事必躬亲反而不能照顾全局,造成“不公”。要依靠“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上有法制,下有分职”达致目标;君主要立身正德,才能治官化民;君主要知人善任,臣下要守职尽责。作者为君、臣、民之间的关系设计了一个总原则,即“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著久而为常”。

文章还把“君权”提高到“道”的层面来认识,反复强调“道”的重要作用,要求君主掌握“道”以此治国,唯以道治国,才能形成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的理想局面。曾国藩《求阙斋读书录》云: “此篇言为君者专重求人,不侵臣下之职。”这讲出了《管子》中法家思想的重要特点,一方面要高扬君权,另一方面又想君权有所限制。其提倡“道”,实际正想从澄清思想认识方面,让据有最高权力的君主有所依循,有所收敛。为此,文章还认为民意是国家成败的关键;君主所作所为一定要符合民意,从民众需要出发;主张设立相关机构和制度以广泛收集民意;在广泛采纳民意、尊重民意基础上提出“与民为一体” 的更高治国境界,只有万众一心,国家才能繁荣昌盛立于不败之地。这也是“管法”最值得注意之处。

为人君者,修官上之道[1],而不言其中[2];为人臣者,比官中之事[3],而不言其外[4]。君道不明,则受令者疑;权度不一,则修义者惑[5]。民有疑惑贰豫之心而上不能匡[6],则百姓之与间[7],犹揭表而令之止也[8]。是故能象其道于国家[9],加之于百姓,而足以饰官化下者[10],明君也。能上尽言于主,下致力于民,而足以修义从令者,忠臣也。上惠其道[11],下敦其业[12],上下相希[13],若望参表[14],则邪者可知也[15]。

【注释】

[1]官上之道:指统率朝廷百官的方法。官上,君主处于众官之上,总领百官。

[2]其中:指朝廷众官的具体政务和职责。即下文“官中之事”。官中,指官职之内。

[3]比:考校,研究。引申为处理。

[4]其外:指本职以外之事。

[5]修义:讲求和研习道义。修,与上文“修官上之道”之“修”字同义。一说为“循义”。王念孙云:“修”当为“循”,下文“而足以修义从令者”同。

[6]贰豫:迟疑犹豫。贰,怀疑,不信任。《尚书·大禹谟》:“任贤勿贰,去邪勿疑。”

[7]与间:与之产生隔阂。间,间隔,疏远。

[8]揭表:高举标帜。表,意为标示、告示。止:停步不前。

[9]象其道:把君道作为法式。象,法式。

[10]饰官:整顿官治。饰,通“饬”。治也。

[11]上惠其道:君上按君道办事。惠,和顺,顺从。

[12]敦:勉力。

[13]希:望,了解。

[14]参表:检测日影计时的木制标杆。参,检验。

[15]邪者:指偏斜处。

【译文】

做人君的,要研习修明统率众官的方法,而不要去干预众官职责以内的事务;做臣子的,要管理好各自职责范围以内的事务,而不要干涉到职权以外的事务。如果君道不明确,治理众官方向不清晰,那么接受任务奉命干事的人就会有疑虑;限定官吏职权范围的法度不一致,遵循法度奉公守职去做事的人就会感到迷惑。如果民众有了怀疑不信任或犹豫不决的心理,而国君不能及时消除或加以纠正,那么百姓对国君产生隔阂疏远就很难沟通,就像标举旗帜号召又下令制止一样。所以,为国家树立君道制定管理策略,有效用于百姓,并能达致治理百官和教化民众的,那就是圣明的君主。能上对君主言无不尽,下为民众竭尽全力办实事,而能够做到奉公守法服从政令的,那就称得上是忠臣。君主在上面顺从君道而治,臣子在下面谨守职责勤于职事,上下相互了解,就像看着测验日影的木表杆作为参照一样,有谁曲邪不正,就可以一目了然地分辨出来了。

吏啬夫任事[1],人啬夫任教[2]。教在百姓,论在不桡[3],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4],其诚也以守战[5]。如此,则人啬夫之事究矣[6]。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7],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8],不以私论,而以事为正[9]。如此,则吏啬夫之事究矣。人啬夫成教、吏啬夫成律之后,则虽有敦悫忠信者[10],不得善也[11];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12]。如此,则人君之事究矣。是故为人君者,因其业[13],乘其事[14],而稽之以度[15]。有善者,赏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厚,而民不慕也[16]。有过者,罚之以废亡之辱、僇死之刑[17],而民不疾也[18]。杀生不违,而民莫遗其亲者[19],此唯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也。

【注释】

[1]吏啬夫:古时官职名称,主管监察官吏。

[2]人啬夫:官职名称,主管教化百姓。又作“民啬夫”,张佩纶云:“人”当作“民”,唐讳。

[3]论:判定罪刑。不桡:不枉曲,意谓不枉法徇私。

[4]体之以君臣:即以君臣关系之大体教民。体,体统,大体。

[5]以守战:可以防守,可以进攻。

[6]究:穷,尽,终极。

[7]訾(zī)程事律:按规章制度做事。訾程,指计量的规章,如下文之衡权、斗斛之类。訾,指计量、计算。程,指规章法度。事律,指办事的法规。即根据法令行事。

[8]法辟:法度与刑罚。指刑罚,也是法。文劾:书面检举弹劾他人的罪状。

[9]正:通“证”。凭证。

[10]悫(què):忠厚,诚笃。

[11]善:修治,修补。引申为增补。

[12]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这两句是说吏啬依法度办事,做得完美,无须补充也不可败坏。戏豫,逸豫,嬉游逸乐。败,败坏。

[13]因其业:依靠各官员之业务。

[14]乘其事:借助着各种官员之事。

[15]稽:考核,审察。

[16]慕:思慕。引申为计较、攀比。

[17]僇:通“戮”。杀戮。

[18]疾:恨。非毁。

[19]遗其亲:指丧失、失去他们父母等至亲。生杀合理,百姓就能安享生活。遗,引申为丧失,遗失。亲,指父母等亲人。意谓杀生既有法度,百姓就有所遵循,不会轻易违法、外出流亡、铤而走险而弃离父母。

【译文】

吏啬夫担任法度的制定和督察纠正工作,民啬夫担任依据法制政令教化民众的工作。教化虽是面向百姓的,但论罪则应当不徇私枉法,行赏则应当信实真诚,这首先要体现在君臣的关系上,而教化的成功效验则体现在民众战可以胜敌、守可以固国的作战实力方面。若能这样,民啬夫的职责就算是尽到了。吏啬夫全面地掌握着计量等规章制度以及办事的法律依据:审议、刑法、权衡、斗斛、文告与弹劾奏章,一切都不以私意妄加论断,而是依据法律事实为准绳。若能这样,吏啬夫的职责就算是尽到了。民啬夫制成规训完成教条以及吏啬夫制成律令完成规章制度以后,即便谨朴忠厚诚信的人也不能有所增补;玩忽怠惰狂傲嬉游的人也不能加以破坏。若能这样,君主的职责就算完成了。所以,做人君的要根据吏啬夫和民啬夫的职责和执行政绩,按照法度来考核他们。其中政绩好表现杰出的,即使用尊贵的爵位和丰厚的田产进行奖赏,民众也不会因攀比羡慕而产生嫉妒的心理。其中犯有过错失误或后果影响严重的,即使用罢黜流亡的羞辱和极刑诛死的重律来进行处罚,民众也不敢因怀恨愤疾而产生抱怨的情绪。生杀予夺和赏贤罚恶都不违背法度,百姓也就不会无缘无故地丧失自己的父母亲人了。要做到这些,只有依靠上面的君主树立明确的法律制度,以及下面的臣子有固定的职责范围和行事准则才行。

天有常象[1],地有常刑[2],人有常礼[3],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兼而一之[4],人君之道也;分而职之[5],人臣之事也。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臣失其事,无以有其位。然则上之畜下不妄[6],而下之事上不虚矣[7]。上之畜下不妄,则所出法制度者明也[8];下之事上不虚,则循义从令者审也。上明下审,上下同德,代相序也[9]。君不失其威,下不旷其产[10],而莫相德也[11]。是以上之人务德,而下之人守节。义礼成形于上,而善下通于民,则百姓上归亲于主,而下尽力于农矣。故曰: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下体[12],而外内别也,民性因[13],而三族制也[14]。

【注释】

[1]常象:日月星辰,恒久不变,代表的宇宙秩序,古人称此为天象。

[2]常刑:经常的形态。刑,通“形”。

[3]常礼:经常的礼仪制度。

[4]兼而一之:兼领百官顾全大局而统一筹划。

[5]职:执掌,主管。

[6]畜:畜养,对待。不妄:不虚妄,即真诚。《法言·问神》:“无验而言之谓妄。”

[7]不虚:不虚无,即实在。

[8]所出法制度:指颁布的律令和制订的法度。郭沫若云:“出法制度者明也”与“循义从令者审也”相对为文,不应有“所”字。

[9]代相序:良好互动。代,更替,循环往复。

[10]产:生计,职守。

[11]德:此指感恩怀德。良好政治,大家各有生计。

[12]相:指辅佐的大臣,宰相。五官:指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种官职的合称。廉:廉直。愚:此为褒义词,指愚鲁朴实。愿:谦谨,忠厚。此指诚实谨慎。

[13]民性因:民生都有依靠。性,即“生”。因,因依,倚托。指有所依靠。

[14]三族:众说不一,似当指农、工、商三类行业。族,指品类,族类。

【译文】

天有固常的天文现象,地有固常的体状形貌,人有固常的礼仪制度,它们一旦成立就不会变换更改,这就叫作三常。统一法度、规划全局、兼领百官,这是君主的责任,也是为君之道;分工管理各司其职恪尽其事,这是臣子的责任,也是为臣之道。人君若违背了君道,就不能够保有他的国家;人臣若旷废了自己的职责,就不能够保住他的官位。既然如此,如果君主培养臣子能够真诚而不虚妄,那么,臣下侍奉君主也就实在而不欺诈。君主培养臣子不虚妄,颁布法令制定法度就清晰明确;臣下侍奉君主不欺诈,遵循法度服从命令就严谨认真。上面的君主明智,下面的臣子审慎,上下同心同德,循环往复相互形成默契,就成为代代相承的固定秩序和风习。君主不曾失其威信,臣下不曾旷废其产业,彼此自然和谐不必承受感恩戴德之劝。因此,在上的君主务求循道立德,在下的民众恪守节义本分,德行礼仪在上面朝廷形成了典范,崇尚美善在下面黎民得到了贯彻,这样,百姓就都会向上亲附归顺于君主,向下尽心致力于农业了。所以说:君主明智,辅相诚信,五官端肃,士人廉直,农民愚朴,商人、工匠忠厚勤谨,那么,君臣上下就互为一体,朝廷内外井然有别;黎民生活都有依靠,而农、商、工三类人都会遵循其管理制度了。

夫为人君者,荫德于人者也[1];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2]。为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3];为人臣者,受任而处之以教[4]。布政有均,民足于产,则国家丰矣。以劳受禄[5],则民不幸生;刑罚不颇[6],则下无怨心;名正分明[7],则民不惑于道。道也者,上之所以导民也。是故道德出于君[8],制令传于相[9],事业程于官[10],百姓之力也,胥令而动者也[11]。

【注释】

[1]荫(yìn)德于人:用德泽来庇护人民。荫德,以德庇荫,施于德泽。

[2]仰生于上:依靠君主而生活。仰生,仰仗他人生存。

[3]量功:衡量其功劳多少。食之以足:用足够的俸禄来养活臣下。

[4]教:教化。古代政治重视教化,官员即施教化者。

[5]受:授。

[6]不颇:不偏颇,不出偏差。颇,偏。

[7]分:职分,职责。

[8]道:指君道。德:指德泽。

[9]制令:君令。《史记·秦始皇本纪》:“命为‘制’,令为‘诏’。”

[10]程:考核,计算。一说呈上、上报。

[11]胥:等待。

【译文】

做人君主的,就是要用厚施德泽来恩佑臣子庇护黎民的人;而做人臣子的,就是要仰仗君主的赏识才能保有生存荣耀的人。做人君主的,要实事求是考核臣子的功绩,公正地发放足够的俸禄;做人臣子的,要严肃认真接受君主的任命,完成教化民众的使命。君主施行德政要注意均匀公平,黎民的产业就能够丰收自足,国家也就充盈富裕了。按照功劳政绩授予俸禄,黎民大众就不会心存侥幸而偷生;执行刑律赏罚不出偏差,下面百姓就不会心生抱怨而愤恨。刑名公正恰当,职事分明确实,民众对于治国之策就不会产生疑惑了。所谓道,就是君主以身作则树立典范用来引导黎民大众奉行善德。所以,道与德都出自君主;制度和法令则由辅相下达传布;各种事业由官吏考核裁定;百姓负责付出力量,要等待命令而付诸行动。

是故君人也者,无贵如其言[1];人臣也者,无爱如其力[2]。言下力上[3],而臣主之道毕矣。是故主画之[4],相守之[5];相画之,官守之;官画之,民役之[6];则又有符节、印玺、典法、策籍以相揆也[7]。此明公道而灭奸伪之术也。

【注释】

[1]无贵如其言:没有比他的语言更可贵的了。

[2]无爱如其力:没有比他的力更可珍惜的了。

[3]言下力上:君主的言令下达后,臣下就尽力为君上效力。

[4]画:谋划,筹划。

[5]守:奉行,遵循。

[6]役:服役,奔走效力。

[7]符节:用竹或木制成,朝廷用作凭证的信物。印玺:指朝廷用作凭信的印鉴。策籍:册籍,书册簿籍。揆:度量,考核。引申为掌管、管理。

【译文】

所以,做人君主的,再没有比其言语命令更为宝贵重要的了;做人臣子的,再没有比其才干能力更令人珍惜爱护的了。君主下达其言语命令于臣子,臣子竭尽才力效命于君主,君臣之道就算完备了。所以,君主谋划政策,宰相遵守执行;宰相计划好决策,官吏遵守执行;官吏计划好决策,黎民百姓就服从劳役去效力;然后又用符节、印玺、典章、法律、文书和册籍,相互加以检验管理和考察测评,这些都是用来彰明公道和消除奸伪的办法。

论材、量能、谋德而举之[1],上之道也;专意一心,守职而不劳[2],下之事也。为人君者,下及官中之事[3],则有司不任[4];为人臣者,上共专于上[5],则人主失威[6]。是故有道之君,正其德以莅民[7],而不言智能聪明。智能聪明者,下之职也;所以用智能聪明者,上之道也。上之人明其道,下之人守其职,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复合为一体[8]。

【注释】

[1]论材:评断选拔人才。量能:衡量才干能力。谋德:考虑德行名誉。举:用。

[2]不劳:不以为劳苦。

[3]及:涉及,参与。此指插手管理。

[4]不任:不便负责任,无法负责。

[5]共专:共分君主专擅的权力。

[6]失威:丧失君主的威严。

[7]莅民:君临其民,统治人民。

[8]一体:意谓一个整体。

【译文】

评价人才,考量能力,考察德行,然后加以提拔任用,这才是做君主的道理。全心全意,恪守职责而不辞劳苦,这是做人臣的分内之事。做人君的,如果干预下级官吏职责范围内的事,则主管官吏就无法负责;做人臣的,如果上夺君主权柄,则君主会丧失威信。所以有道之君,总是端正自己的品德以统治民众,而不讲求智力与聪明。智能和聪明是臣下应讲究的;如何使用臣下的智能聪明,才是为君之道。在上的要阐明君道,在下的要谨守臣职,上下的职责分明,任务有所不同,如此君臣才可以合为一体。

是故知善[1],人君也;身善[2],人役也。君身善,则不公矣[3]。人君不公,常惠于赏[4],而不忍于刑[5],是国无法也。治国无法,则民朋党而下比[6],饰巧以成其私。法制有常,则民不散而上合[7],竭情以纳其忠。是以不言智能[8],而顺事治[9],国患解,大臣之任也[10]。不言于聪明[11],而善人举,奸伪诛,视听者众也。

【注释】

[1]知善:知人善任。

[2]身善:有能力,有才干。郭沫若云:“身”犹“躬”,身善言事必躬亲。

[3]不公:不通。指不能通晓全局。一说谓不公正。

[4]惠于赏:喜欢行赏。

[5]忍于刑:不忍心使用刑罚。

[6]下比:在下面相互勾结。

[7]不散:不勾结成朋党、团伙。

[8]言:讲求。

[9]顺事治:顺畅地治事。郭沫若云:当是“朝事治”,方与“国患解”对文。朝事治,指朝廷之事得以治理。可备一说。

[10]大臣之任:任用大臣。郭沫若云:“大臣之任”者“大臣是任”也。

[11]于:张文虎云:“不言于聪明”,“于”字衍,句法与上“不言智能”一例。

【译文】

所以,知人之善是君主的本分,亲自做事的是供人使役的臣民。君主也事必躬亲,就不能保证公正。君主不公正,就会偏爱行赏,而不忍使用刑罚,这样,国家就没有法度了。治理国家而没有法度,臣民就会拉帮派相互勾结,以虚伪狡诈的手段去达到他个人的私利目的。如法度行之有素,民众就不会分帮分派而能够心向朝廷,就会竭诚尽忠地做事。所以,君主不用讲究智能,就能使朝中之事得治,国家之患得除,这是因为任用大臣的原故。君主不讲求聪明,却能使善人得任用,奸伪之人被诛罚,这是因为替国家监视听察的人更多的原故。

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1],而官诸生之职者也[2]。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举而得其人,坐而收其福[3],不可胜收也[4]。官不胜任,奔走而奉[5],其败事不可胜救也[6]。而国未尝乏于胜任之士,上之明适不足以知之[7]。是以明君审知胜任之臣者也。故曰:主道得,贤材遂[8],百姓治。治乱在主而已矣。

【注释】

[1]坐:守定,居于。

[2]官:授予官职。郭沫若云:“官”谓授职也。生:群生,众生。职:即职分、职事之职。

[3]坐而收:坐而管理。郭沫若云:“坐而收”当作“坐而牧”,与“奔走而奉”为对。坐而牧,指不用费力就可以统治人民。牧,牧养,引申为治理。

[4]收:收纳,获取。

[5]官不胜任,奔走而奉:这两句是说官员不胜任其职,君王也忙乱。奉,捧,引申为从事、办事。

[6]事:丁士涵云:“事”字衍。

[7]适:只,但。

[8]遂:举荐,进用。

【译文】

因此,做君主的就是守住万事的原则,从而管制众人职事的人。选拔贤良,评判人才,要依照法度。举用人才正确得当,就可以坐而治国,尽受其福。官吏不胜任,君主再怎样奔走从事,被官吏败坏的事也很难补救。国家从来就不缺能够胜任的人才,只是君主不能明察他们罢了。所以,英明的君主,总是认真察访胜任的人臣。所以说,君道正确,贤才得以任用,百姓得到治理。国家治乱,根本在君主。

故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治者[1],耳目之制也。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化民,其要在上;是故君子不求于民[2]。是以上及下之事谓之矫[3],下及上之事谓之胜[4]。为上而矫,悖也;为下而胜,逆也。国家有悖逆反迕之行[5],有土主民者,失其纪也。

【注释】

[1]官治:官府,官司。治,通“司”。

[2]君子不求于民:是说在管理教化方面,君主应努力做好自己的事,而不是要求民众。求,指望。

[3]矫:王念孙云:矫,拂也。上而及下之事,则拂乎为上之道。拂,拂逆,违背。

[4]胜:王念孙云:胜者,陵也。下而及上之事,是陵其上也。 陵,欺凌,超越。

[5]迕(wǔ):悖逆,违反。

【译文】

所以说,君主自身是规正德行的根本,至于官吏则好比耳目,是受这根本节制的。君主立身有德,民众就受到教化;君主正德,官吏就能管好。管好官吏和教化民众,关键在于君主;所以,君子是不指望于民众的。因此,上面干预下级的职事叫矫,下面干预上级的事叫作胜。在上的人矫,则为悖谬;在下的人胜,则为叛逆。国家如有悖逆反抗的行径,那就是由于拥有国土的君主丧失了纲纪。

是故别交正分之谓理[1],顺理而不失之谓道,道德定而民有轨矣。有道之君者,善明设法而不以私防者也。而无道之君,既已设法,则舍法而行私者也[2]。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3],则为人臣者援私以为公[4]。公道不违,则是私道不违者也[5]。行公道而托其私焉,寖久而不知[6],奸心得无积乎[7]? 奸心之积也,其大者有侵偪杀上之祸[8],其小者有比周内争之乱[9]。此其所以然者,由主德不立,而国无常法也。主德不立,则妇人能食其意[10];国无常法,则大臣敢侵其势。大臣假于女之能[11],以规主情[12];妇人嬖宠[13],假于男之知[14],以援外权[15]。于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16],兵乱内作,以召外寇。此危君之征也[17]。

【注释】

[1]别交正分:区别上下关系,端正君臣名分。交,关系。分,职分,名分。

[2]舍:抛弃,违背。

[3]释:放弃。

[4]援私以为公:把私事当作公事。援,引。

[5]公道不违,则是私道不违者也:意思是臣下之所以为公众做事,都是为了私利,名义上是不违背公道,而实际上是不违背私利。

[6]寖:逐渐。

[7]得无:能不。

[8]侵偪:威逼欺凌。

[9]比周:紧密勾结。

[10]食:窥伺。于省吾云:“食”字应读为“伺”。“伺”之通诂训“察”,此言妇人能察其意也。伺,意谓窥测。一说通“饲”。蓄养,指逢迎助长。

[11]能:亲善,亲近。

[12]规:窥视。丁士涵云:规,古“窥”字。《说文》:“窥,小视也。”即窥伺、刺探之意。

[13]嬖宠:嬖幸宠爱。

[14]男之知:指大臣的智谋。知,同“智”。

[15]援:援引,攀附。

[16]外夫人:废黜夫人。外,除去。

[17]征:征兆。

【译文】

所以,区别上下关系,规正君臣各自本分,叫作理;顺理而行不出错误,叫作道,道德规范一确定,民众就有轨道可循了。有道之君善于明确立法,而不是用私心来防范民众。然而那些无道君主,就是设立了法制,也还是要弃法而行私意。做人君的舍弃法度而行私意,那么,做人臣的就会假公为私了。其实不违公道,实际上也就是不违私道。表面执行公道而实际寄托私图,日久而行,却不被发觉,其奸恶心思如何不愈积愈大?奸恶心思愈积愈大,其后果,往大里说会有侵逼和杀害君主的祸事,往小里说也将有相互勾结,发生内争的祸乱。这类事情所以发生,就是由于君主的道德没有树立而国家没有常法的原故。君德不立,妇女就能够窥伺君主的主意;国无常法,大臣就敢于侵夺君主的权势。大臣利用女人刺探君主意图,被宠爱的妇人利用男人的智谋来援引外国的力量。这样下去的后果是君主会废夫人而害太子,内部出现兵乱,并且招致外寇。这都是国君危险的征候。

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1],则众不敢逾轨而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2],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朝有定度衡仪[3],以尊主位,衣服[4],尽有法度,则君体法而立矣[5]。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著久而为常[6],犯俗离教者[7],众共奸之[8],则为上者佚矣[9]。

【注释】

[1]五官:据《小匡》,五官当指大行、大司田、大司马、大司理、大司谏。一说“五官”是泛指,犹后来“百官”。

[2]五横:官名,负监察职责。章炳麟云:“五横”即“五潢”,假天象以名官也。

[3]衡仪:平正的准则。

[4](gǔn miǎn):衣带、帽子。尹注曰:,古衮冕字。

[5]体法而立:依据法度而临政。立,莅政,视政。

[6]著久而为常:日久而成为常规。

[7]犯俗离教:违犯习俗背离教化。

[8]众共奸之:众人都认为他是邪恶之人。奸之,以之为奸。

[9]佚:安闲,逸乐。

【译文】

所以有道的君主,在上面设立五官以统治民众,民众就不敢行事越轨;在下面有五衡之官来纠察官纪,执事官员就不敢违法而行使职权。朝廷有一定的制度和礼仪,以尊奉君主权威,朝廷的衮衣和冠冕,都有相应法度规定,君主就可代表国家法度而临政了。人君据法而发号施令,官吏奉君命而行事,百姓顺从而成风,这样日久形成常规,如有违犯习俗背离礼教的人,民众会共同加罪于他,这样做君主的就可以安逸无事了。

天子出令于天下,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子受令于父母,下听其上,弟听其兄,此至顺矣。衡石一称[1],斗斛一量,丈尺一制[2],戈兵一度,书同名[3],车同轨,此至正也。从顺独逆[4],从正独辟[5],此犹夜有求而得火也[6],奸伪之人,无所伏矣。此先王之所以一民心也。是故天子有善,让德于天;诸侯有善,庆之于天子[7];大夫有善,纳之于君;民有善,本于父[8],庆之于长老[9]。此道法之所从来,是治本也[10]。

【注释】

[1]一:统一,一致,相同。

[2](zhǔn)制:标准限度,布匹的规格。,当指布帛的幅宽。制,当指布帛的匹长。

[3]同名:同文。江瀚云:“同名”即同文也。名,指文字。《周礼·春官·外史》:“掌达书名于四方。”郑玄注:“古曰名,今曰字。”

[4]独:照,照亮。古代独(繁体字作“獨”)、烛(繁体字作“燭”)音近易混。意思说遵从顺的,就可以照出逆的来,遵从正确的,就可以照出邪的来。

[5]辟(pì):偏邪。

[6]夜有求而得火:黑夜寻找而见到火光。比喻容易发现悖逆邪僻之人。

[7]庆:进献。王念孙云:两“庆”字皆当作“荐”,荐,进也。言下有善,则进之于上也。

[8]本:追本溯源,此指寻其根源。

[9]长老:年高辈尊者。

[10]治本:治国的根本。

【译文】

天子向天下发布命令,诸侯从天子那里接受命令,大夫从本国国君那里接受命令,儿子从父母那里接受命令,下听其上,弟听其兄,这是最顺的秩序。称重的衡石标准是统一的,容量的斗斛标准是统一的,长度的丈尺标准是统一的,武器的规格是统一的,书写文字相同,车辙宽窄相同,这是最正的规范。服从顺的,逆的就可被照出来;遵从正确的,偏邪的就可被照出来,这就像黑夜之中找东西而见到火光一样,奸伪之人是无法隐藏得住的。这就是先王为什么坚持统一民心的原因。所以,天子有了成就,就要把功德谦让于上天;诸侯有了成就,就要进献给天子;大夫有了成就,就要进献给本国国君;民众有成就,就应当追溯来源于父亲,并归功于长辈和老辈。这就是道和法所产生的根源,也是治国的根本。

是故岁一言者君也[1],时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务四支之力、修耕农之业以待令者[2],庶人也。是故百姓量其力于父兄之间,听其言于君臣之义,而官论其德能而待之[3]。大夫比官中之事,不言其外;而相为常具以给之[4]。相总要[5],者官谋士[6],量实义美[7],匡请所疑[8]。而君发其明府之法[9],瑞以稽之[10],立三阶之上[11],南面而受要[12]。是以上有余日,而官胜其任[13];时令不淫[14],而百姓肃给[15]。唯此上有法制[16],下有分职也。

【注释】

[1]岁一言:指岁首布宪,只有一次,不可过繁。一言,陈奂云:“一言”当是“省”之讹。“岁省者君也”与“时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句法相同。

[2]四支:即“四肢”。支,同“肢”。

[3]官论其德能而待之:言官选择庶民之有德行才能者而供献之。论,选择。许维遹云:“论”与“抡”通。《说文》:“抡,择也。”

[4]常具:经常的条例,即固定的规章制度。一说指禄赏。

[5]总要:总揽枢机要务。

[6]者官:众官。尹桐阳云:“者”同“诸”。诸官,谓众官。

[7]量实义美: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其好坏。丁士涵云:“实”,功实也,“义”当作“议”。谓量其功实,议其美善也。郭沫若云:“量实”就内质言,“议美”就外态言。

[8]匡请所疑:对于有疑问的,则请匡正裁决。

[9]法:指法制命令。

[10]瑞:指符信。

[11]三阶:三重台阶。代指路寝,即君主处理政事的宫室。

[12]受要:受理上呈的政事枢要。

[13]任:指职责任务。

[14]不淫:不过限度,颇有节制。淫,过度,无节制。

[15]肃给:恭敬地供奉君上。

[16]唯此:丁士涵云:“唯此”当作“此唯”。

【译文】

因此,一年考察一回工作的是君主,四时都要考察工作的是宰相,每月都要核查工作的是百官,从事劳动专务农业以等待上面命令的是一般平民。所以,作为平民百姓,应当在父兄中尽力劳作,听从君臣的命令去做事,然后由官吏评选其德才。做大夫的只尽量按着职分的要求办事,而不旁涉职责以外的事;至于宰相,就要定出经常的条例来给百官做依据。宰相总揽枢要,百官谋士们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好的措施,有所疑问则请宰相匡正。君主则发布大府有关的法令和珪璧印信,来进行稽考查验,只站在三层台阶之上,面向南接受辅相呈上的政事枢要就行了。这样,君主有余暇的时日,而百官胜任其职务;四时的政令不出错误,而百姓严肃地完成上面的要求。只有如此,才算得上有法制而下有职分。

道者,诚人之姓也[1],非在人也[2]。而圣王明君,善知而道之者也[3]。是故治民有常道,而生财有常法。道也者,万物之要也。为人君者,执要而待之,则下虽有奸伪之心,不敢杀也[4]。夫道者虚设[5],其人在则通,其人亡则塞者也。非兹是无以理人[6],非兹是无以生财。民治财育,其福归于上。是以知明君之重道法,而轻其国也[7]。故君一国者[8],其道君之也。王天下者[9],其道王之也。大王天下,小君一国,其道临之也[10]。是以其所欲者,能得诸民[11],其所恶者,能除诸民。所欲者能得诸民,故贤材遂[12];所恶者能除诸民,故奸伪省[13]。如冶之于金,陶之于埴[14],制在工也[15]。

【注释】

[1]诚人之姓:成就人之生命。戴望云:“诚”当为“成”,“姓”当为“生”,皆声相近而误。成人之生,即生成人的生命。一说姓作“性”,指本性。

[2]非在人也:即道外在于所有人。

[3]善知:指圣人善于了解“道”。道:引导。朱长春云:“道”,由也。知而行之。

[4]杀:当为“试”字之误也,言不敢试其奸伪。

[5]虚设:存在于无形之中。尹注曰:道无形而善应,故曰虚设。

[6]兹是:如此。

[7]轻:看轻。

[8]君:以道统治的意思。

[9]王:称王。

[10]临:莅临,统治。

[11]诸:“之于”合音。

[12]遂:得到任用。

[13]省:省察,发觉。

[14]埴(zhí):制陶器所用的黏土胶泥。

[15]工:指工匠。

【译文】

道,成就人的生命,而外在于人。圣王明君善于了解它并用它引导民众。所以,治民有恒定之道,生财有经常之法。道是万物的枢要。做人君的掌握这个枢要以处理众务,即便下面有奸伪之人也不敢贸然行奸。道是虚灵无形的,有行道的人在,道就通行无阻;无行道的人,道就闭塞不通。没有道就不能治民,没有道就不能理财。人民得治,财富发育,福利就归于君主。由此可知明智君主把道和法看得比国家还重。所以,君主统治一个国家其实是“君道”在那里统治;王统治天下,其实是“王道”在那里统治。无论大而统治天下,小而统治一国,都是相应的道在那里起作用。既然如此,君王所要求的就能够从民众那里得到,君王所厌恶的就能够从民众那里除掉。所求者能在民众那里得到,贤能就可以进用;所恶者能在民众那里除掉,奸伪就能被察觉。好像冶炼对于金属,陶铸对于黏土,都是由工匠掌握的。

是故将与之[1],惠厚不能供[2];将杀之[3],严威不能振[4]。严威不能振,惠厚不能供,声实有间也[5]。有善者不留其赏[6],故民不私其利[7];有过者不宿其罚[8],故民不疾其威[9]。威罚之制,无逾于民[10],则人归亲于上矣。如天雨然,泽下尺,生上尺[11]。

【注释】

[1]与:给予,此指赏赐。

[2]惠厚:浓厚的恩惠。丁士涵云:“惠厚”当作“厚惠”,与“严威”对文。

[3]杀:杀戮。此指施以刑罚。

[4]严威:严厉的威刑,指刑罚过重。振:通“震”。震慑。

[5]声实:即名实。间:距离。

[6]留:留滞,迟疑。

[7]私其利:把有利的事情据为己有。

[8]宿:隔夜。引申为停滞,延缓。

[9]疾其威:怨恨刑罚太严酷。

[10]无逾于民:不要超过民众所应该得到的,即赏和罚都应名实相符。

[11]“如天雨然”三句:雨,此为动词,下雨。比喻恩育德泽。尹注曰:泽从上降,润有一尺,则苗从下生,上引一尺,泽下降、苗上引,犹君恩下流,人心上就也。

【译文】

所以,将要赏赐,厚恩却不能起到作用;将要行杀,威严却不能收到震慑之功。严不能震慑,厚赏不能收获人心,都是名实不符。做好事的人,他应得的奖赏不打折扣,民众就不会考虑私利;犯过失的,对他的惩罚不拖延,民众就不会抱怨刑威。威严惩罚的制定,不超过民众所应得的,民众就归附和亲近君上了。这就像天下雨一样,天降一尺的雨,大地的禾苗就生长一尺。

是以官人不官[1],事人不事[2],独立而无稽者[3],人主之位也。先王之在天下也[4],民比之神明之德,先王善牧之于民者也[5]。夫民别而听之则愚[6],合而听之则圣[7],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8]。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9]。是以令出而不稽[10],刑设而不用[11],先王善与民为一体[12]。与民为一体,则是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也。然则民不便为非矣[13]。

【注释】

[1]官人不官:授予他人官职而自己不承担任何官职。

[2]事人不事:分配他人做事而自己不动手做任何事情。

[3]无稽:不接受任何考核检验。

[4]在天下:治理天下。在,察,治理。

[5]牧:听取。陶鸿庆云:“牧”当为“收”字之误。《广雅·释诂》:“收,取也。”善收之于民者,善取之于民也。收,吸收,指收罗意见。

[6]别而听之:个别听取意见。愚:愚蠢。

[7]合:全面,综合。圣:聪明。圣的本义是聪明知事。

[8]市人:众人。市,为人众会聚之处,故可引申谓“众”。

[9]聚:指人心向归处。

[10]稽:阻碍,滞留,

[11]不用:无处可用。

[12]一体:行动如同一人,指上下同心。

[13]然则:这样,那么。

【译文】

可以授他人官职而自己不居官,分派人职事而自己不任任何事,独立行动而无人考核的,这样的位置就是君主的地位。古代先王主持天下,民众把他的德行比作神明,是因先王善于吸收民众意见。民众的意见,个别地听取,往往是愚蠢的;全面综合地听取,就会使人聪明智慧。即使有商汤、周武王的道德,也还是要多方搜集众人言论。因此,英明的君主顺从人心,适应人的性情,做事都从众人共同关心的角度出发。这样,命令发布下去就不会受阻碍;设置的刑罚,也就用不着了。先王是善于同民众合成一体的。与民一体,那就是用国家保卫国家,用民众保卫民众,民众当然就不会为非作歹了。

虽有明君,百步之外,听而不闻[1];间之堵墙[2],窥而不见也[3]。而名为明君者,君善用其臣,臣善纳其忠也[4]。信以继信[5],善以传善,是以四海之内,可得而治。是以明君之举其下也,尽知其短长,知其所不能益,若任之以事[6]。贤人之臣其主也,尽知短长与身力之所不至[7],若量能而授官[8]。上以此畜下[9],下以此事上[10],上下交期于正[11],则百姓男女皆与治焉[12]。

【注释】

[1]闻:听到。

[2]间:间隔。堵墙:指一重墙垣。堵,墙一重为堵。

[3]窥:窥视。见:看到。

[4]纳:贡献。

[5]继:续。

[6]若:乃,然后。石一参云:若者,然后二字之合音。齐语如此。

[7]至:及。

[8]授:通“受”。接受。

[9]畜:养,指使用。

[10]事:侍奉。

[11]交期于正:互相以公正相约定。期,约定。

[12]则:那么。与治:受其治。言明君因材而任官,臣下量力而受职,上下交勉于正,则天下受其治矣。

【译文】

就是那些明君,百步以外的声响,也照样是听不到的;隔上一堵墙,也照样是看不见的。所以能称为明君,是因为善于任用自己的臣下,而臣下又善于奉献自己的忠诚。如此信诚导致信诚,良善导致良善,四海之内都可以得到良好治理。因此,明君举用下级人才,完全了解他的短处和长处,了解其才能的限度,才委任其职务。贤人侍奉君主,也是完全知晓自己的短处和长处,认识到自己力所及的限度,如此才量度能力而接受官职。君主按照这个原则来豢养臣下,臣下也按照这个原则来侍奉君主,上下期望的是才能使用上的客观公正,这样百姓男女也就都能治理好了。


制分第二十九君臣下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