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世第四十七

字数:2357

【题解】

本文阐释君主当如何观于民风而调整政策。指出必先了解百姓疾苦,而后才能立法行政。在不同情况下,君主都必须有统治威权,从而根据时俗变化制定政策。最可贵者,文章明确提出了“不慕古,不留今”的通变思想。

古之欲正世调天下者,必先观国政,料事务,察民俗,本治乱之所生,知得失之所在,然后从事。故法可立而治可行。夫万民不和,国家不安,失非在上则过在下。今使人君行逆不修道,诛杀不以理,重赋敛,得民财,急使令,罢民力[1]。财竭则不能毋侵夺,力罢则不能毋堕倪[2]。民已侵夺堕倪,因以法随而诛之,则是诛罚重而乱愈起。夫民劳苦困不足,则简禁而轻罪,如此,则失在上。失在上而上不变,则万民无所托其命。今人主轻刑政,宽百姓,薄赋敛,缓使令,然民淫躁行私而不从制,饰智任诈,负力而争,则是过在下。过在下,人君不廉而变[3],则暴人不胜,邪乱不止。暴人不胜,邪乱不止,则君人者势伤而威日衰矣。

【注释】

[1]罢:同“疲”。

[2]堕:读为“惰”。倪:傲慢。

[3]廉:察。

【译文】

古代想要匡扶乱世、调和天下的人,必定会先审察国政,清查国务,考察民俗,探究治乱产生的根源,明确得失之所在,然后才开始工作。因此法度得以建立,政令能够施行。民众不和谐,国家不安定,过失如果不在君主,就在下面。假使君主倒行逆施而不循正道,不依法理诛杀百姓,加重征收赋税,搜刮民财,劳役使令急迫,导致民力疲困。这样一来,民财枯竭就难免互相侵夺,民力疲困就不免怠惰轻慢。民众已经到了互相侵夺、怠惰轻慢的地步,再用刑法来惩戒,那样只会刑法越重而祸乱越起。民众陷于劳苦穷困,就会怠慢禁令轻视犯罪,像这种情况,就是过错在君主。过在君主而君主却不改正,民众就无法生存下去。假如君主本来就轻刑简政,宽待百姓,减轻赋税,缓于使令,而民众却放纵行私,不听从节制,偷奸耍诈,暴力相争,那么过失就在下面了。过在下面而君主不能明察纠正,那么强暴之人就无法控制,邪乱也不会停息。强暴之人得不到控制,邪乱不停息,那么统治民众的君主之权势就会受到伤害,其威望也会一天天衰减。

故为人君者,莫贵于胜。所谓胜者,法立令行之谓胜。法立令行,故群臣奉法守职,百官有常。法不繁匿[1],万民敦悫[2],反本而俭力。故赏必足以使,威必足以胜,然后下从。故古之所谓明君者,非一君也。其设赏有薄有厚,其立禁有轻有重,迹行不必同,非故相反也,皆随时而变,因俗而动。夫民躁而行僻,则赏不可以不厚,禁不可以不重。故圣人设厚赏,非侈也;立重禁,非戾也。赏薄则民不利,禁轻则邪人不畏。设人之所不利,欲以使,则民不尽力;立人之所不畏,欲以禁,则邪人不止。是故陈法出令而民不从。故赏不足劝,则士民不为用;刑罚不足畏,则暴人轻犯禁。民者,服于威杀然后从,见利然后用,被治然后正,得所安然后静者也。

【注释】

[1]繁匿:据章炳麟说,意为变更。

[2]悫(què):诚实。

【译文】

因此作为君主,最宝贵的莫过于胜。所谓胜,就是法度确立,政令通行,这就叫做“胜”。法度确立,政令通行,因而群臣守法尽职,百官办事也就有规则秩序。法度不轻易变更,民众就会敦厚朴实,安心农事而俭朴勤劳。所以行赏一定要足以激励人,立威一定要足以制服人,这样下面才会服从统治。古代的所谓明君,并非只有一人。他们设定赏赐的时候,有薄有厚,确立禁令的时候,也有轻有重,事迹行为都不尽相同,并非他们故意相反,而是他们都随着时势的变化而变化,顺着民众的习俗而行动。如果民性躁动,行为险僻,那么行赏不可以不厚,立禁不可以不重。因此圣人设置重赏,并非奢侈;立下重禁,也并非残暴。赏赐太微薄则人们都不以为利,禁令太轻微则奸邪的人无所畏惧。设置人们不以为利的奖赏,却想要使唤人,人们自然不会尽力;立下人们并不畏惧的刑罚,却想禁止人作恶,奸邪之人自然不会停止作恶。因此公布了法令,民众也不会听从。所以,行赏不足以激励人,士民就不会为君主所用;刑罚不足以使人畏惧,坏人就会轻易地违犯禁令。民众总是畏惧威杀然后才服从,得到实利然后才听用,被统治然后才归于正道,安居乐业然后才平静无事。

夫盗贼不胜[1],邪乱不止。强劫弱,众暴寡,此天下之所忧,万民之所患也。忧患不除,则民不安其居。民不安其居,则民望绝于上矣。夫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夫五帝三王所以成功立名,显于后世者,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事行不必同,所务一也。夫民贪行躁,而诛罚轻,罪过不发,则是长淫乱而便邪僻也。有爱人之心,而实合于伤民。此二者不可不察也。夫盗贼不胜则良民危,法禁不立则奸邪繁。故事莫急于当务,治莫贵于得齐[2]。制民急则民迫,民迫则窘,窘则民失其所葆[3];缓则纵,纵则淫,淫则行私,行私则离公,离公则难用。故治之所以不立者,齐不得也。齐不得则治难行。故治民之齐,不可不察也。圣人者,明于治乱之道,习于人事之终始者也。其治人民也,期于利民而止。故其位齐也[4],不慕古,不留今[5],与时变,与俗化。夫君人之道,莫贵于胜。胜故君道立,君道立,然后下从;下从,故教可立而化可成也。夫民不心服体从,则不可以礼义之文教也。君人者不可以不察也。

【注释】

[1]盗贼不胜:犹言不胜盗贼。

[2]得齐:适中。这里指政策缓急适中。

[3]葆:保,依托。

[4]位齐:制定政策适如其分。

[5]留:滞留,拘泥。

【译文】

盗贼得不到镇压,邪乱就不会停止。强者欺负弱者,多数压迫少数,这是社会所忧虑、民众所担心的事情。这种忧患得不到消除,民众就不能安居。民众不能安居,那么他们对君主就绝望了。对国家而言,没有比安定更大的利益,没有比动乱更大的祸害。五帝三王之所以成功扬名,显耀于后世,就是因为他们能为天下兴利除害。他们的事迹做法不一定相同,但努力的目标是一致的。民众贪婪而行为险躁,而刑罚又太轻,罪过不被举报,就会助长淫乱而鼓励邪僻。这样做貌似有爱人之心,实际上却正好伤害了民众。这两方面是不能不了解的。盗贼不被镇压,良民就不安,法度禁令不能确立,奸邪就众多。所以做事没有比解决当前急务更紧急的,治国没有比轻重缓急安排适度更宝贵的。管制过于紧急,民众就会觉得紧迫,民众紧迫,就会出现困窘,民众困窘,生活就失去保障;管制过于宽缓,民众就会放纵,放纵则会产生淫僻,淫僻则会行私,行私则背公,背公就难以为用。因此国家之所以不能大治,是因为管理力度没有适中。如果管理力度不适中,管理就难以进行。所以统治天下如何做到政策适中,是不可不认真体察的。所谓圣人,就是懂得治乱规律、熟悉人事终始的人。他治理人民,只是期待对人民有利罢了。所以他设定的政策恰如其分,不盲从古人,也不拘泥于今人,而是随着时势的变化而变化,随着习俗的更移而更移。因此治理民众的原则,没有比令人服从更重要的。令人服从,君道才能确立;君道确立,然后下面才会跟从;下面跟从,教化才能进行而又取得成效。如果民众不是在思想和行动上都服从,就不能用礼义来教化他们。这些统治者都不可不体察。


明法第四十六治国第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