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第四十八
【题解】
本文明确提出“粟者,王之本事”,体现重农思想。文章总结前代民富而国治的经验,详尽剖析农业为国家根本的道理,指出伤农必生大弊,从而证明利民利国,必自农业始。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1],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必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注释】
[1]陵:凌驾,侵犯。
【译文】
大凡治国之道,一定要先使百姓富裕起来。民众富裕就容易治理,民众穷困就难以治理。怎么知道是这样呢?民众富裕就安于乡里,不愿意离开家园,安土重迁就会尊敬长上而害怕犯罪,尊敬长上而害怕犯罪也就容易治理了。民众贫困就不安于乡居而轻视家园,不安于乡居而轻视家园,就敢于侵凌长上而违法乱纪了,侵凌长上而违法乱纪就难以治理了。所以太平国家往往是富裕的,混乱国家往往是贫穷的。所以善于处理国政的君主,一定要先使百姓富起来,然后再加以治理。
昔者,七十九代之君[1],法制不一,号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国富而粟多也。夫富国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贵之。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2]。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
【注释】
[1]七十九代:泛指前朝。
[2]末作:古代把生活必需的事物视为本,其他无用的事物则视为末。这里可指工商业。文巧:过度装饰和精巧的物品,一般为奢侈品。后文“奇巧”意近。
【译文】
从前,七十九代的君主,法制不一,号令不同,然而都能一统天下,这是为什么呢?一定是因为国富而粮多 。而国富粮多都来源于农业,所以历代圣王都重视农业。大凡治国的当务之急,一定要先禁止工商末业和奢侈品制作。工商末业和奢侈品制作得到禁止,那么民众就无法游居求食,民众无法游居求食,就必然从事农业生产。民众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就得到开垦;土地得到开垦,粮食就增多;粮食增多,国家就富裕;国家富裕,兵力就强盛;兵力强盛,战斗就可以取胜;战斗取胜,土地就可得到扩大。所以,先王知道增加人口、增强兵力、扩大土地、富裕国家,必须依赖粮食,所以他们禁止发展工商业,禁止生产奢侈品,以求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
今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余者也,而上征暴急无时,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1]。耕耨者有时[2],而泽不必足,则民倍贷以取庸矣[3]。秋籴以五,春粜以束[4],是又倍贷也。故以上之征而倍取于民者四,关市之租,府库之征,粟十一,厮舆之事[5],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夫以一民养四主,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粟少而民无积也。
【注释】
[1]倍贷:借一还二。
[2]耨(nòu):用农具松土。
[3]取庸:雇佣人来工作。
[4]束:十。《仪礼·聘礼》:“束奠于几下。”郑玄注曰:“凡物十曰束。”
[5]厮舆:厮指砍柴,舆指驾车,这里泛指劳役。
【译文】
现在从事工商业、制作奢侈品的人,干一天可以吃五天。而农民终年劳作,却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这样,人们就会放弃农业而从事工商业。民众放弃农业而经营工商业,土地就会抛荒,国家就会贫穷。大凡从事农业的人,按月计算则收入不足,按年计算才会有余,而上面征税紧急,又不根据农时,农民只好靠借加倍的高利贷来满足国家税收。耕田种地都有季节性,而届时雨水不一定充足,农民又只好借加倍的高利贷来雇人浇地。秋天从农民手中买粮的价钱是“五”,春天卖粮给农民的价钱却是“十”,这又是一种加倍的高利贷。因此,如果把上面的征税算起来,成倍索取农民的款项就有四项,因为关市的租税、府库的征收、十分之一的征粮、各种劳役,这些一年四季加起来,又等于一项加倍的高利贷了。一个农民要养四个债主,所以即使对外逃者处以刑罚也无法制止农民外逃,这都是因为农民粮食少而没有积蓄啊。
常山之东[1],河、汝之间[2],蚤生而晚杀[3],五谷之所蕃孰也[4]。四种而五获,中年亩二石,一夫为粟二百石。今也仓廪虚而民无积,农夫以粥子者[5],上无术以均之也。故先王使农、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终岁之利无道相过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一则田垦,奸巧不生。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奸巧不生则民治。富而治,此王之道也。不生粟之国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归也;粟也者,财之所归也;粟也者,地之所归也。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故舜一徙成邑,贰徙成都,参徙成国。舜非严刑罚重禁令,而民归之矣。去者必害,从者必利也。
【注释】
[1]常山:地名,在今河北中部正定一带。
[2]汝:水名。发源于河南伏牛山,东南流经安徽西北部入淮。
[3]蚤:通“早”。
[4]孰:同“熟”。成熟。
[5]粥:同“鬻”。卖。
【译文】
常山以东,黄河、汝水之间,作物生长得早而凋落得晚,是粮食生长成熟的好地方。一年四时都可以种植而五谷都可丰收,中等年成,每亩产两石粮食,一个劳力就可以生产粮食两百石。如今粮仓空虚而民众没有存粮,农民不得不卖儿卖女,原因在于君主没有想方设法均衡他们的收入。所以先圣总是让农、士、商、工轮换其工作,这样一年的收入,就无法互相超越。因此民众劳作一致而收入均等。民众同样劳作,田地就会得到开垦,奸巧之事就不会产生。田地开垦了粮食就多,粮食多了国家就富裕,奸巧之事没有了,人民就安定。富裕而又安定,这正是王者之道。不生产粮食的国家将会灭亡,生产粮食却消费光的仅能称霸,粮食生产充足又用不完的国家才能称王。粮食,能吸引人口;粮食,能招致财富;粮食,能开拓疆土。粮食多,天下的物产就都来了。因此舜第一次率民迁徙的时候,发展农耕而建成小邑,第二次迁徙的时候,就建成了大都,到第三次迁徙的时候,就建成了国家。舜并没有采用严厉的刑罚、严酷的禁令,但民众都归向他。这是因为离开他必定受害,跟着他必然得利。
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天下之民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欧众移民[1],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此务粟之功也。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战不必胜,守不必固,命之曰寄生之君。此由不利农、少粟之害也。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务,有人之途,治国之道也。
【注释】
[1]欧:古同“驱”。驱赶。
【译文】
古代的圣王,往往善于为民除害兴利,所以天下百姓都归顺他。所谓兴利,就是有利于农业生产。所谓除害,就是防止妨碍农业生产。农业发展,粮食收入就多;粮食收入多,国家就富裕;国家富裕,民众就安居家乡爱惜家园;民众安居家乡爱惜家园,那么即使对之移风易俗,驱使调遣,甚至有所杀戮,民众也不会反感。这都是致力于粮食生产的功效。君主不发展农业生产,粮食就少;粮食少,民众就穷;民众贫穷,就轻视家园;轻视家园,就容易外流;轻易外流,君主的政令就不能得到坚决执行;君主的政令不能坚决执行,那么禁令也就不能坚决落实;禁令不能坚决落实,打仗就不能必胜,防守也不能稳固了。政令不能必行,禁令不能落实,战争不能必胜,防守不能稳固,这就叫寄生之君。这便是不致力于发展粮食生产而缺少粮食的危害。粮食生产,是君主的根本大事,是国君的重要任务,是拥有民众的途径,是治理国家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