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注释
风流:风流一词有多义,这里是指才华出众、风度潇洒。
红颜:这里是指少年。
轩冕:轩是华丽的车子,冕是礼帽,轩冕并称代指官宦荣华。
中圣:中了圣人(酒)之意。称酒为圣人,源自《三国志·魏志·徐邈传》,载:“……魏国初建,(徐邈)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于沉醉。校事赵达问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之太祖,太祖甚怒。度辽将军鲜于辅进曰:‘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邈性修慎,偶醉言耳。’竟坐得免刑。”
迷花:迷恋花草,指陶醉于自然美景。
清芬:指清美芬芳的品德。
语译
我最喜爱孟先生了啊,他的文采、仪态天下闻名。他少年时代便抛弃了功名利禄,年老以后便高卧在松树、云霭之间。他观赏明月,屡屡饮酒至醉,他热爱自然,不肯侍奉君王。他如同高山一般难以仰望啊,我只能在此向他高尚的品德虔诚致敬。
赏析
李白在此诗中对孟浩然推崇备至,开篇即称其为“夫子”,“夫子”原意为老师,后人则常尊称学问通达之人为“夫子”。紧接着,李白又以“风流”二字盛赞孟浩然,并称其诗名、贤名誉满天下。那么,李白最欣赏孟浩然哪一方面呢?中两联即言及此,他说孟浩然并不乐于功名,而只沉醉于自然和诗酒之中。
其实这种盛赞多少有点不尽不实。首先说“红颜弃轩冕”,孟浩然青少年时代隐居鹿门山,直到四十岁才出山前往长安干谒,所以这一句是很准确的。然后是“白首卧松云”,孟浩然除曾受张九龄召为从事外,可以说是终身未仕,在他身上有很浓重的隐士风味,说他高卧于青松云霭之间,正是对隐士生活的艺术写照。但是“醉月频中圣”和“迷花不事君”却又未必。《新唐书·文艺传》中记载:“采访使韩朝宗约浩然偕至京师,欲荐诸朝,会与故人剧饮欢甚,不赴,朝宗怒,辞行,浩然亦不悔也。”可见孟浩然未必一心隐居,不乐出仕,否则也不会年过四十以后还前往长安干谒,并且考取进士了,他只是闲散已惯,既不能摧眉折腰以事权贵,也不乐放弃自己的自由生活罢了。
同书还载一事,说孟浩然至长安,“与张九龄、王维为忘形交,维私邀入内署,适明皇至,浩然匿床下”,于是“玄宗诏浩然出,诵所为诗,至‘不才明主弃’,帝曰:‘卿不求仕,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可见孟浩然未必是主观地“不事君”,而是客观地不为君所乐事而已。
从来隐士而能留名千古的,都未必是纯粹彻底的隐士,大抵士大夫品性高洁,不为世俗所容,虽有抱负而不能用,失望之下才被迫归隐,孟浩然即此类也,而李白的理念、理想也近乎于此,所以他才如此地赞誉孟浩然,说孟浩然如高山仰止,使他除作揖致敬外别无可言。全诗如行云流水,平实而不质拙,首联开门见山,中两联对仗工整,比如以“中圣”对“事君”,真非凡俗所能想见,尾联收束得也极自然,格调高古,萧散简远,确是佳构佳篇。
唐诗常识
格律诗中有平仄出律的,就叫做拗,拗而可以救,就是拗救。拗救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对句救,比如“吾爱孟夫子”第三字本该平而用了仄,则对句“风流天下闻”第三字本该用仄就改用平。二是本句救,比如“红颜弃轩冕”,应该是“平平平仄仄”句式,因为第四字该仄而用了平声字“轩”,所以第三字该平而用仄声字“弃”来挽救。总之平仄的规定,拗而用救,都是为了声调起伏波折,富于乐感,也便于朗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