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 紧张的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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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又下起雨来,看样子还得连下几天,似乎老天爷也阻止我入村调查。

上午8时半,如约给信阳地委党校的教员与学员约百余人作报告。整个报告围绕三大问题展开:一是土地家庭承包制下的中国小农。二是地方行政权力的职能与范围。三是在农业与二、三产业,农村与城市之间往返流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一主题的报告,我已讲过数场,但此次作了一点新的补充与发展。故只将要点转述如下:

一、土地家庭承包制下的当代中国农民,与古代土地私有制下的农民或土地集体耕作制下的公社社员相比,就其交换方式与行为方式而言,既有共同之处,也有新的特点。土地家庭承包制与市场经济双重制约下的当代中国小农,在交换方式与行为方式上有哪些特征?这是我们在新形势下遇到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必须引起地方各级官员及培养地方党政官员的学校——市地党校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研究。恰如了解学生才能实行有效地教育一样,地方父母官们只有理解农民才能实施有效的领导。

在我看来,土地家庭承包制下的当代中国农民,依然存在着“上下内外”四种交换方式。所谓“向下交换”,是指农户与承包土地的交换。农户给土地投入种子、化肥、汗水与辛劳,土地回报给农户以粮食。这类古老交换方式的新特点在于:一是如今农户的家庭结构差不多全都趋向核心化,社会学家将父母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称为核心家庭。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核心家庭比大家庭更为脆弱,因为在核心家庭内,只要有一个劳动力的身体发生故障,就会严重影响该农户的经济活动。二是土地的承包性质。承包期短,有利于维护耕地均分的原则,但不利于农户对土地的中长期投入;承包期长,则出现相反情况。另外,兼业性农户已成为乡村农户的主体。在乡、村企业极不发达的内地乡村,农村剩余劳力主要是外出打工,作季节性的来回流动。土地劳动投入的多寡,受到两业比较效益的拉动:农业投入产生效益与外出打工的机会与收益。当农户的经济收入重心转移到非农产业时,就有可能出现耕地粗放经营的现象。对于这一已经普遍出现的问题,我们也应加以研究,寻找一条农户能够接受的解决之道。

所谓“向上交换”,是指农户与地方政府或国家之间的“交换”。自古以来,农民认为纳税完粮是庄稼汉的一种义务,对此没有疑义。同时农民们要求地方父母官们替他们“作主”。在中国农民的政治意识中,虽从来没有“民主”,但确实要求“为民作主”。虽然“替民作主”只是一种农民希望而不是农民权利,但我们的“父母官”们必须把“为民作主”、“替民办事”视为自己必须承担的义务。如今农民的最大不满与怨恨,与其说是地方政府向农民索取的钱粮太多,不如说,只向农民要钱要粮而很少替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甚至根本不办事。如果向农民群众要多一点(当然在他们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但同时把农村社会公共事务办得多一些,好一点,我想,农民兄弟是不会有什么大意见的,更不会出现集体上访上告事件。如果我们拿了农民的钱粮却不替他们办实事,这种不对等的“交换”关系,说得刻薄一点,就是剥削与掠夺。地方政府与农户之间若只有这种关系一定会出大问题的。在中国历史上,此类教训实在太多了。

所谓“对内交换”,是指农户通过亲情关系网络而发生的一种非市场的物品与劳务交换体系。我们常说的“礼尚往来”、“请客送礼”、“人情往来”,指的便是这类交换行为。本来血缘亲属关系是人的一种自然关系。利用血缘亲情关系来承担农户间的物品与劳动交换,以解决单家独户无法单独解决的问题与困难。这样,血缘关系便转化为农户间的经济关系与社会关系。由此类交换关系而决定的小农行为方式,是中国小农,也可以说是全体中国人最为习惯、最为普遍的一种交换、交往方式。这种源于小农经济并适用于村落社会的交往方式,不能不渗入到我们的官场,或说渗入到地方政治、法律过程,带入到正在发育中的市场经济过程,由此引发出许许多多的流弊。我一直认为,地方官场中许多腐败现象的更内在、更深刻、更广泛的根源,就在于此。我希望在座的父母官们应对官场内外的人情关系网及通过关系网而发生的各种交换关系,要引起高度重视。因为这种变换关系具有两面性:从村落文化与习俗来看,它是被人人所认可的;但从现代政治与法律来看,往往是一种腐败行为。从习俗来看是人情,从法律来看却是贿赂。确有不少地方官员直到触犯法律还被习俗蒙在鼓里。

所谓“对外交换”,是指小农经济与大市场的关系。土地承包制下的农户,土地经营面积狭小且平均,各农户的投资能力十分相近。这两个特征,决定了各分散决策的农户对某一农副产品的市场价格信号作出十分相似的反应:一旦价格有利,便一哄而上;一旦价格下跌,便一哄而下。这对于“赚得起,赔不起”的农民来说,往往使他们数年内翻不了身。我们许多地方官员不明此理,相反在“逼民致富”的善良心愿下,推波助澜,然而所得到的往往是农民对政府的怨恨与对市场的恐惧。

如何解决承包制下的小农经济与大市场的联系?有些地方创立了“公司加农户”的新体制。将无数小船连成一条大船,确能增强抗市场风浪的能力。但这里有两大问题值得注意,一是市场经济的大浪有可能将“公司加农户”的大船掀翻。二是这种组织形式的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农民的合作精神与守约意识。问题在于,我们的农民只有通过亲情私人关系相互交往的习惯,但缺乏各平等利益主体间达到契约并守约的合作经验。如何通过典型合作事例,培养农民的契约意识与合作能力,这是地方官员必须研究的大课题。

二、直接用行政力量干预承包制下的小农经济行为,在河南各地是个普遍且突出的现象。土地家庭承包制已推行多年,但地方官员用行政命令直接干预小农经济行为的老习惯依然未变。他们设计出各种“富民工程”,定指标,下命令,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推动落实。规定农户种什么、养什么,种多少、养多少,并列为各级干部政绩的考核目标。这种地方官员,身处市场经济,而头脑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在市场经济中,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与销售价格比生产本身更为重要。县、乡政府依靠行政命令固然能强迫农民种什么,不种什么,因为各分散的农户无力对抗有组织的行政力量。但市场价格决非地方行政权力所能控制与支配。如今河南不少地区流行一句民谣:“党叫干啥,偏不干啥”。这并不是说农民有意与党对着干,而是从地方官员的行政干预,瞎指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中得出来的惨痛教训。某县要求乡、村与农户养牛,提出“家养两头牛,致富不用愁”的口号。全县在同一时期养牛,一是势必引起牛犊价格迅速上涨,二是极有可能引起出栏牛价格的下跌。政府以“致富”为号召,农户以赔本而告终。类似的教训,各地皆有。诚然,地方党政官员负有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责任,但在土地家庭承包制与市场经济的新条件、新形势下,地方政府的职能到底是什么?它们的位置在哪里?地方政府与农户到底是什么关系?这是一个早已提出,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的大问题。

三、河南是个农业大省,但人均耕地只有1.2亩。这一事实本身说明农村中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乡村企业极不发达的乡村,剩余劳动力在家庭承包地与打工地作季节性的来回流动。有人将这一现象称为“盲流”,将打工者称为“流民”,这是一种偏见。土地家庭承包制下的农民,有一个稳定的后方,有一块安全的承包地,决不同于古代失去耕地的流民。他们在农闲时外出,寻找各种打工赚钱机会,农忙时回来,在承包地上辛勤耕耘与收获。土地承包制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仍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为重要的经济发展动力。从目前情况来看,农村的纯农户只占一个少数,将全家迁入城市的“农户”更是一个极少数。大多数农户实行兼业,家庭主要劳力在城乡之间作季节性的流动。这种情况将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阶段内继续下去。这就是说,绝大部分农村青年男女注定只能是一个打工者,虽然他们在观念上、价值取向上已经城市化了,但生活的基地依然是他们急于脱离,但注定难以脱离的农村。农村青年男女在迈向城市化过程中,遭遇到的各种非政府所能排除的挫折,并由此引发的怨恨,直接成为城乡社会治安状况恶化的根源之一。这个问题,应引起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报告从上午8时30分持续到11时。地委党校梯形教室内的百余听众神情热烈,时而发出会意的笑声与掌声。这些地方官员平时埋首于各种会议与应酬,此次将他们从直接的事务中超拔出来,一视他们自己生活于其内的社会生活环境及其变迁,感到无比的欣喜。

会后,信阳地区审计局的一位老同志对我说:“河南最大的问题,确实是对行政权力的迷信。总想用行政权力直接干预农民的经济过程,结果往往是拔苗助长,适得其反,这种教训实在太多了。你能否去给省市领导去讲一课呢?”我说:“他们并没有来请我呀!”说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这次讲演,真正的收获是使我这个初来乍到者在信阳地委党校的教师与学员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在我的身边迅速集起一批积极支持我、帮助我进行社会调查的朋友。其中以教经济学的马教授最为热心。他是经济教研室主任,党校最受学员尊重的教员。

下午,应我请求,马主任帮我请来了一位教历史的退休老教员,请他给我介绍发生在38年前的“信阳事件”。

这位年过花甲的历史先生对河南省的历史掌故十分熟悉:南宋岳家军在河南抗金路线与战役,清代河南巡抚田文镜的治豫,1855年的黄河改道,1938年郑州花园口黄河决堤的军事后果及给河南人民带来的灾祸,1952年原河南省与平原省合并后吴(芝莆)潘(复生)的权力之争等等,全都贮存在他的记忆中。然而,当我将话题引向信阳事件的前因后果时,这位亲历过该段历史的老先生却支吾其词。经马教授的再三解释,以消除顾虑,他只告诉如下信息:“当时的信阳专区包括现驻马店所辖8县,共17县,800余万人口,到底饿死多少人,从来没有人进行过调查统计。只有几种推测性的说法,差距甚大。最少的估计是饿死40万人,最高的估计接近100万,也有说50万的,60万的,70万的,80万的。到底饿死多少,恐怕永远是个谜。”

我想起霍布斯的一句名言:如果几何公理违背了人们的利益,也会被视为谬误。的确,从来就没有独立于利益与价值判断之外的“社会事实”。所谓的“历史记录”远非历史本身。要掀开各种利益与忌讳浇铸起来的沉重之盖,一睹社会事实的本来面目,谈何容易。

晚,马、雷、程三位教员来访。上午的讲演,使得他们的心与我的心更加贴近了。

我说:“你们在地委党校任教多年,与县、乡两级官员,既有师生之谊,又有工作接触,熟知他们的状况。你们的老家都在农村,与村民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生活与情绪。现在我十分严肃地向你们提两大问题,望你们认真思考,坦诚相告:一是当前农村的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到底处于一种什么状况?二是接连不断的农民集体上访上告事件是否会演化为中小股农民暴动?”三人沉默良久。

我继续说:“我们都是知识分子,中国的知识分子,对全民族的前途承担着一种推卸不掉的责任。没有这份责任与关切,就不能算是知识分子。当然,知识分子也是人,也需要职业、金钱与家庭,但单纯以文凭与知识博取名利者,并不是知识分子,我们要有这份关切与责任,内以充实与崇高自己,外或能给忙于现代化的民族提供一点识见与理性帮助。决不能大变降临而茫然失措。问题虽提得尖锐一点,但望诸兄认真思考,坦诚相告,共同讨论。”经此一说,遂进入严肃认真的讨论状态。

一、关于当前农村(包括城镇)的党群、干群关系,他们先引述一首广为流传的民谣:“五六十年代是鱼水关系,八十年代是油水关系,九十年代是水火关系。”民谣大多偏颇,但民谣的广泛流传,却反映出人们的普遍感受。地委党校的老师与乡干部接触很多(村干部的教育与培训由县党校负责)。据乡干部们说,90年代以来,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提留派款、刮宫流产”。这是上头派给他们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出了问题,上面把责任推给他们,指斥他们“无能,粗暴”。农民骂他们贪官污吏,比国民党还坏。夹在中间的乡、村官员,既埋怨上面,更抱怨农民,认为有些村民是“刁民泼妇”。聚众闹事,恨不能用阶级斗争的老办法去整这些“刁民泼妇”与上访上告者。就农民群众而言,以各种名义上交到地方政府的农民负担实在太重。信阳地区南面是大别山区,北面是淮河上游平原,中间是丘陵地带,自然生态条件很差,历史上就是一个多灾的贫困地区。人均耕地1~3亩之间,且常受旱涝之灾,产量很不稳定,但农民负担却有逐年攀升加重的趋向。虽然各县、乡的农民负担轻重不一,各年情况也有变化,但总的趋势是不断加重。人均农负折成货币计,少则200元左右,多的高达四五百元。一亩耕地,全年所产(在正常年景),折成货币不过500元左右(除去农用物资成本),这意味着,农户在农业上的全部收入被地方政府拿走一半左右。他们曾与家乡的父老算过一笔账。结论是:在农业的全部产出中,农用成本占三分之一,农户自留占三分之一,政府征收三分之一。倘使没有农业以外的收入来源,这家农户的生活是极其艰难的。这里的农民外出打工,与其说是为了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与货币收入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倒不如说是被沉重的农民负担逼出去的。上面所讲的农民负担尚未包括巨额的超生罚款。就信阳地区而言,超生一胎依然很普遍。因而超生罚款的面,也是很大的。据说,有些乡的全年超生罚款总额与全乡全年财政收入差不多(七八十万或上百万元),对于承受超生罚款的农户来说,家庭农业收入这一块,差不多全交给地方政府了。

他们说,信阳地区所辖一市九县,除市县城郊的乡村有些乡村企业外,绝大部分乡村几乎没有乡村企业。各县原有的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加之近些年来,县属国有企业大多处于亏损与倒闭状态,所以各县乡的财政收入主要依赖农业。在江浙沿海地区,农业是需要工、商业收入来补贴的,但在内地,情况恰恰相反。有限的耕地,脆弱低效的农业,不仅要养活农民自己,还得养活日趋膨胀的地方政府官员与中小学教师。这就是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干群、党群关系越紧张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内地农民负担欲减还增、居高难下的一个基本原因。据我们所知,各乡镇财政收入的60%到70%用于教育这一块,主要是维持中小学教师的工资。若要改善办学条件,增加教师的福利,还得由各学校向学生,向家长们要钱。各县财政的30%左右用于教育。我们与县、乡干部谈到教育负担的沉重,莫不摇头叹气。就县、乡党政各部门的增设与官吏人数的持续增加,增设一个新机构,就得增配办公设施与人员,增加一份财政支出。奇怪的是,上头每年喊精兵简政,但增设新机构,安排复退人员,都来自上面的行政指令。加之地方权势人物利用职权替自己的亲信安插职位,也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在内地,官场毕竟是一个最好的去处。有职有权、有地位、有利益,故人人削尖脑袋往官场内钻。一是在社会享乐之风,攀比之风的强烈影响下,各级官员的消费欲求不断攀升。办公条件的现代化已成为普遍趋势。信阳九县,国家级贫困县就有七个,但各县的县委、县府办公大楼差不多现代化了,县委、县府的招待所,差不多宾馆化了。再贫困的乡镇党政第一把手的交通、通讯工具已全部实现“现代化”了。至于应付各种上级检查,各种会议的吃喝招待,更可以说无虚日。以上还是官场内普遍认可的集体消费标准。至于某些有权势的官员置地建房,或保官、求官、升官的买官钱,虽属“腐败行为”,但也往往心照不宣。二是新官上任,搞政绩工程,更需要大量的钱。这三个问题不加解决,中央再多几个“三令五申”,也无法降低农民的实际负担。

他们说,就“农民负担”一词而言,官方的解释与农民的理解并不一样。官方标准解释是仅指三项村提留、五项乡统筹款。农民将地方官员从他们口袋里取走的一切,都叫做农民负担,或叫皇粮。中央三令五申,要将农民负担降到全乡上年人均收入的5%之内,所有的乡、村在统计表上都执行了,有些地方甚至在事实上也执行了。但这里存在着一个问题,就是对“上年人均纯收入”数量如何估计?如明明全乡平均人约纯收入是800元,乡、村干部却估计为1 400元,那么,实际征收的是人均70元而不是40元。另一个普遍情况是“堤内损失堤外补”,即强制农民种植一定面积的经济作物,如棉花、烤烟等等。信阳地处淮南,秋季多阴雨,不宜种植棉花、烤烟。出生于农村的县、乡官员岂不知道?明明知道仍将指标分摊到名乡、各村、各农户。其实,农户种与不种,他们并不太关心,他们所需要的仅仅是棉花、烤烟的市场价与官方收购价之间的那个差价。农户种得交,不种也得交。县、乡找其他各种借口向农民派款要钱,弄得农民怨声载道。但从县乡政府而言,要维持县、乡财政支出也实在出于无奈,并非存心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他们说,农民最怨恨的是村干部,其次是乡干部,因为对于绝大多数村民来说,他们只能接触到村、乡两级干部。一方面,直接执行“催粮派款,超生罚款”任务的是乡、村干部。另一方面,农民直接看到乡村干部大吃大喝,看到乡干部坐着轿车耍神气。拿了农民的钱粮又不替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把那么多的钱粮拿去供地方政府与官员自己消费,且所办的“实事”大多是与农民切身利益关系不大甚至毫无关系的“政绩工程”,农民自然有怨气。因此征收任务十分困难而繁重。乡、村干部的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势所难免。派警车入村入户去搬粮索款,极易激化矛盾。同时在征派钱粮过程中,乡、村干部确有搭车加派的现象。在村级,搭车加派现象到底普遍到或严重到什么程度,我们没有作过调查研究,但从90年代以来,各村争着做村支书、村长的现象十分普遍,说明这一得罪村民且名义报酬极低的职位,存在着较丰厚的灰色收入,担任二三年的村支书盖起楼房是一个较普遍的现象。这也是招致农民非议与痛恨的一个原因。

二、关于第二个问题,他们商议的结果,一致认为,由于上述理由,说信阳地区的干群、党群关系处于对立状态是可以成立的。农民普遍的怨恨情绪与接连不断的集体上访上告事件,就是这种对立状态的反映。但这种不满与对立状态还不至于酿成一县或数县范围内的农民集体抗议行为。就目前农民集体上访上告事件来看,也只是局限于一村或数村范围之内,且只诉诸温和的上访上告,极少诉诸情绪化的暴力行为。农民集体上访上告,与其说是较大规模的农民集体抗议行为的前兆,倒不如说是化解较大规模群众集体抗议行为的“安全阀”。他们对自己的这一判断提供三条理由。

  1. 从历史上看,官逼民反,都是把农民的胃逼空了,才会揭竿而起。中国的农民,绝大多数老实本分,胆小怕事,只要有个温饱生活,是不会铤而走险的。河南全省110余个县,其中国家级、省级贫困县33个(这是1992年确定的),信阳地区共9个县,其中2个省级贫困县,7个国家级贫困县。信阳地区可以说是全河南最贫困的地区。但就最贫困的信阳地区来看,绝大多数农户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了。全年吃一部分小麦(或稻米)、加一部分杂粮(玉米、红薯),填饱肚皮似乎没有什么大问题。当然不能遭受大的自然灾害。但如遭受大自然灾害,便有国家救济,如今中国的救灾能力比过去大大增强了。

  2. 在内地绝大部分农民群众的观念中,普遍存在着“中央的‘好经’给地方官吏念坏了”的观念。他们心目中的地方官吏,主要指的是村、乡两级干部,最高不超过县级。所谓农民集体上访上告,就是农民超过乡、县跑到市(地)、省甚至中央有关部门去告村、乡干部。这说明,现今的农民对市(地)以上的党政领导还是信任的,相信他们是会替民作主的。

  3. 在现代信息与交通状况下,中央与省党政领导能及时发现并及时有效解决一乡或数乡群众的集体抗议行为。关键的因素是中央的威望及对地方事件直接干预的能力。政权的威信从来是民心稳定、地方安宁的守护神。无可讳言,沉重的税收、地方官吏的腐败、社会治安的恶化、贫富的分化,使得村、乡甚至县政权只有“威”而无“信”,这种情况直接、间接地损害着中央的威望。在有些农民看来,中国毛泽东逝世后,中国不再有皇帝了,邓小平、江泽民在他们看来只是中国最大的官而已。这种情况,并不说明农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而是政府部门威信的下降。

“总之,由‘征粮、派款、超生罚款’,地方干部的腐败与作风粗暴等原因引发的党群、干群关系,确实处于紧张对立状态,但在近期内,还不会导致一县甚至数县范围内农民的集体抗议行为。我们允许的农民集体上访、上告,与其说是较大规模群众集体抗议行为的前兆,倒不如说是化解较大规模群众集体抗议行为的‘安全阀’。”这便是三位老师对上述两大问题的基本答案。然而他们补充说,如果中央的威信继续下降,如果地方党政官吏的腐败势头得不到有效遏制,如果不进行地方政治改革,以便将持续增加的农民负担真正减下来,如果农民集体上访,上告的问题得不到切实有效的解决,那么,农民上访、上告行为将转化为集体抗议行动,并扩及到一乡或数乡,甚至一县范围,那完全是有可能的。

他们认为,关键的问题还是“旗帜”与“信仰”问题。中共十四大报告说“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这两大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来党校学习培训的广大地方干部并不认为已经解决了,甚至许多党校教员也不认为已经解决了。现有的理论无法回答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是一个难以讳言的事实。在各种苛捐杂税重压下的广大农民,怎么会相信地方官员是代表他们利益的呢?面对着日趋加剧的贫富分化,怎能叫人相信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呢?老百姓们不相信,地方党政官员本身也不相信。如今当官到底为什么?县、乡干部集中学习讨论,稍谈片刻即入两大主题:升官与女人。这并不是个别现象。把积聚私人财富作为当官目的者,也不乏其人。没有一面能将全体党员与党政干部凝聚起来的“旗帜”与“信仰”,实在是地方官吏腐败的一个更内在、更深刻的原因。然而问题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逐私人财富与享受已成为社会的普遍风尚,要求地方各级党政干部聚集到同一面“旗帜”与“信仰”之下,勤政廉政,这做得到吗?如果“旗帜”树不起来,或高高树起,但很少有人跟随;“信仰”建立不起来或只建立在文件与口头上,而不是落实在大部分官员的内心与行动上,那用什么办法来监督与遏制日益蔓延的党政官吏的腐败行为呢?靠属同级党委领导的纪检委、监察局的监督会有效吗?而农民与官员除了“为民作主”的意识外,别无其他民主意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只有困惑而无答案。

是晚,一直讨论到深夜12时。室外雨下得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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