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 中原之行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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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之行到此结束。今日设席酬谢河大、开封党校诸友,兼作告别。我以私人身份“察访”中原大地,全赖河大、党校诸友的竭诚相助。社会调查的关键是“进入调查现场”,而后根据调查目的获取所需的“社会事实”。在中国,“调查现场”差不多是大小“封侯”的“封邑”,而“社会事实”远非以“价值中立”的形态对调查者敞开,相反,它们被“社会事实”参与者的利益、情感与忌讳所层层遮蔽与扭曲。通过官方身份及自上而下的权力系统或能启开大小封邑的大门,但很难获取“社会事实”。在中国,亲友人情关系是得到高度认同的,凭着亲友人情关系的网络之路,能较便利地进入调查现场。至于能否触摸到“社会事实”,这是一种调查艺术。这种调查方法有其固有的缺陷:一是有限的私人关系资源无法确保你进入意欲的调查现场,且无法获得全面系统的调查资料。二是私自闯入“封臣”们的禁地必须适可而止,否则会给自己、给陪同者、给受访者都带来意料中的麻烦。然而,以私人身份进入调查现场,这或许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上午八九时,开封党校程、李、汤、田、陈等诸友前来与我话别。他们一致请我谈谈此次中原之行最大的观感与体会,于是有以下一番言论:

社会科学的最高任务是尽可能深入地理解我们身处其内的社会变化及其发展方向。我们应该把当代中国社会的变革放到传统向现代化转轨的总趋势内加以审察。这一审察,有两个截然对立但又相辅相成或互为补充的视点:一是从外向内,从上向下的审察,一是从内向外,从下向上的审察。

所谓“从外向内”的观察,是指借用西方社会的现代化经验及西方学者从他们现代化过程中提炼出来的现代化理论来考察中国现代化的实际进程。近世以来,西学东渐,源于西方的社会科学已成为中国主流知识分子的共同话语,他们不仅用这一话语体系来考察中国的诸多社会问题,且作为推动中国现代化的目标设置。在西方,现代化理论产生于现代化实践之后,而在中国(包括一切非西方国家),现代化理论产生于现代化实践之前。不是实践决定理论,而是理论决定实践,中国知识界的激进主义倾向即根源于此。尤其当实践过程背离或偏离原先的理论期待时,激进主义倾向便演变为激进主义思潮,甚至诉诸激进的政治行为。倘如没有这种激进情绪,改革便缺乏内在动力。倘如因改革受阻而激发更为激烈的政治行动,也会造成政治灾祸。“从外向内”看给我们民族的未来提供了一个大方向,但如单纯用西方观念来看中国社会,也有可能迷失在西方观念的丛林里而误解中国的社会历史与现实。

所谓“从上向下”看,即从中央看地方。西方各国的现代化可谓是“自发型”、“内生型”的现代化。政治与观念基本上是作为自变量“经济基础”的两个“应变量”。但对中国这类“外铄型”发展中国家来说,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命题(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颠倒过来才能获得其真实的意义。中国的现代化,始于观念,中于政治制度的变革,然后通过政权力量自上而下推动现代化过程。

如果我们单纯地从这一视角,即“从外到内”、“从上至下”地看中国近百年现代化的艰辛历程,可以发现中国知识分子与政治家的观念差不多“现代化”了,至少在话语方面差不多是如此。如果我们重新进入百年前的经史语言,确有隔世之感了。在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方面,尤其在政治体制的形式方面与法律原则与条款方面,也差不多现代化了。至于在物质器具方面,相当一部分早已与“国际接轨”了。从这一视角看问题,我们似乎已远离了传统而接近现代化了。尤其是近20年的改革开放所取得重大进展,以至乐观的人们似乎看到现代化的目标已经站在下世纪初的某个时点伸开双臂在向我们民族招手致意了。

正是对这种乐观主义的深刻隐忧,驱动着我从另一个视角来观察中国社会变革的同一过程。这就是我所谓的“从内向外”与“从下向上”看中国的现实化实际进程。如果说“从外向内”、“从上往下”看,更多地强调“中国应该如何”的话,那么,“从内向外”、“从下向上”看的侧重点便转移到“中国是如何的”考察上来。

“从内向外”看就是从内地看沿海、从乡村看城市、从传统看现代化的实际过程。我们知道,作为一个从“外铄后发型”而走上现代化之路的中国,现代化的实际进程是从观念到实践、从中央到地方、从沿江沿海向内地辐射的。由于中国疆域广袤,人口众多,沿海与内地,城市与乡村的现代化速率是大不相同的。这种差异,并不单纯表现在人均产出与人均收入上,更重要地表现在观念、态度与行为方式上。“从外向内”看,或可看到中国离现代化目标尚有多近。“从内向外”看,可以提示我们中国离原初的出发点并无多远。有人把“先进”的沿海与城市,“落后”的内地与乡村看成是两个生活世界,这或许过于夸大,但从内地与乡村来看中国的现代化,确实可以发现,现代化大多停留在口头上或写在墙上,而实际进程可用“步履艰难”来形容。

“从下向上”看,是从中国现代化进程最艰难、最缓慢的内地与乡村来看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推动现代化的一切努力。中国的现代化目标,尤其是经济现代化目标,是通过中央高层领导的“观念”而进入各项方针、政策与法令的,并通过行政力量逐级向下贯彻的。但积淀在乡村社会及地方官员中的传统观念与行为方式作为一种活生生的强大力量自下而上地、不自觉地渗入社会生活的经济、政治与法律过程,从而使实际过程“偏离”现代化改革设计者的目标。“从下往上”看,就是要研究这些“偏离”现象,而不是单纯地指责与愤怒。因为正是这些“偏离”,指示出生活实际运动的过程与方向。

中原大地仍是“从内向外”看、“从下向上”看的理想场所。这也就是我此次中原之行的一个主因。

历时数月的中原之行,观感甚多。其中我思考得最多的是两大问题:一、土地承包制下的中国小农问题,二、地方政府与农民关系问题。

一、土地承包制下的中国小农问题。

中国小农的最大特点是“善分不善合”。“善分不善合”是农民的一般特征,还是中国农民的特殊性,我没有作过比较研究,难以判断。毛泽东时代的农业合作化、公社化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强力才将农民组合起来的,决非中国农民的自愿合作。土地家庭承包制,既非改革设计者们对“农业集体化”实现形式的一个新创举,也非农民的一个创新。仅是中国农民希望家庭占有耕地,并以家庭组织农业生产这一传统习惯的表现,并无新的内容可言。自从分田单干以来,在各自独立的农户间客观上存在着超家庭联合的必要性。因为在生产、供销、农田水利建设及对付地方官吏的侵权诸多方面,唯有自发地联合起来才能解决问题。

仍以血缘、亲情关系为纽带的传统村落内,农户之间确实存在着某些传统的合作方式。这些传统的合作范围十分狭窄,主要集中在农忙时的换工,婚丧时的帮忙及借贷方面。但这种私谊性的、临时性的人情往来从未达到契约性的、永久性的平等联合的高度。事实上,传统的亲情关系网络远非现代意义上的合作与联合。土地家庭承包制下的小农们共同面临着变化无常的气候条件,共同面临着价格波动且信息不灵的大市场,共同面临着地方政府与部门官吏的超规定索求,甚至欺压。单靠传统的亲情私谊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使问题恶化。他们唯一的出路是形成共同利益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组成不同的联合。这种联合需要平等的协商,需要制定规则(这就是立法),需要选举一个领导,建立一个组织进行实施共同决议(这就是行政),并需要对实施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与监督(这就是监督与裁决)。这类契约性合作对于缔约者来说具有制度创新性质。确实,这可以被概括为自治社会与共同体组成的基本要素。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这是中国农村现代化的核心因素,是中国小农的观念及人与人互助关系的现代化。倘如没有这个现代化,中国的农民与农村就无法走出传统的篱墙。

我在河南乡村考察,十分留意寻找此类农民的自发组织及通过自组织表现出来的自治力量。因为我将此类自组织与自治力量视为中国小农通过联合而走向互助与发展之路的关键所在。然而采访的结果,令我极度失望。我在河南乡村所看到的互助合作并没有超出传统的范围。即使出现更大的合作或更新的合作之紧迫需要时,小农们依然按照传统的方式行事:或恢复家属间的联合,或恢复宗族组织形式,或将家属原则引入私营的或集体性质的企业内部,或指望出现一个清官或能人来解决他们的公共事务。梁漱溟先生说过中国小农最大的缺陷是缺乏平等协商精神与能力,这是千真万确的。

但是,这个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囿于传统习惯的中国小农,单靠自身的经验与力量,看来无法走向自发的契约联合。这就必须从外部将新的合作组织与原则导入到农村与农民中间去,问题是谁去做这一伟大而艰巨的事务呢?由地方政府与官员直接去做吗?这种合作运动我们已做过一次,实践证明是失败的。梁漱溟指望一批热心于农民与农村事务的知识分子志愿者。在当今时代,我们能找到这样一大批合作运动的志愿者吗?

看来,我们得换一个角度来思考问题。我们必须假定:一、中国小农不能自发走向自组织之路,并不等于他们不需要这样的合作组织或不能接受这样的组织原则。二、计划经济时代的合作化的失败,并不意味着土地家庭承包制下的新型合作组织不能成功。三、以推动中国现代化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有能力、有义务推动中国农村新的合作化过程。我建议:一、一切关心中国现代化进程,尤其关心农村与农民现代化进程的知识分子,必须从理论上充分认识到承包制下小农重新联合起来的极端重要性。二、中央与各省创办培养农村合作人才的大专院校。三、在农村进行合作试点,用典型来教育农民。四、负责推动农村合作的领导机构,只接受地方财政的资助,但不必接受其行政指令。五、创办一份全国性的合作刊物。六、新合作运动的宗旨是:把小农扶上合作之路,但坚决让他们自己走路。

诸位或许会认为我在痴人说梦,但上述思考与建议是我长久思考的结果。我敢断言,只要中国小农没有学会自组织并通过各种自组织表现出来的自治能力,那么,中国的小农依然是历史上的传统小农。即使他们住进楼房,穿上西装,情况也是如此。如果他们不能用组织与联合的办法来解决单家独户无法解决的诸种问题,那么,作为一个社会阶层,一个中国人口最多的社会阶层,将无法摆脱经济落后、社会地位低下的处境。至于中国乡村的民主化、法治化也只是一句空话,中国农民与农村的现代化也永远是句空洞的口号而已。可以这样断言:通过平等协商建立起来的契约组织,是承包制下的独立小农得以最终摆脱贫困落后,摆脱自然灾害的侵扰,摆脱地方贪官污吏的剥削与压迫,减少市场风险的最有效、最强大的手段。这种新的结合方式,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将是中国农村迄今为止最为深刻的一场革命,它需要辅之以一场新的文化启蒙运动。

二、关于地方政府问题。

我仅以一名学者的身份,且仅通过私人关系,要对地方各级党政的实际运作状况及其存在问题作出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其困难程度有如登天。事实上,此次河南之行,对地方政权的调查,重点放在乡、村两级,旁及县党政。至于省、市两级,只能“仰望”而已。就我调查所及的范围而言,深感改革开放后的地方政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其变化的内容与方向与理性设计的中国现代化过程与方向并不一致。其中有几个问题,理应引起关注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人们的充分重视。

  1. 最令我担忧的问题是:各级地方政权存在着日益脱离社会,且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强大趋势。用现代通行的政治术语来说,就是官僚化与特权化的强大驱动力。官吏的以权谋私等权力腐败现象,仅仅是上述趋势的一种外在表现而已。河南民间流传着一句顺口溜:“五六十年代是‘鱼水关系’;80年代是‘油水关系’;90年代是‘水火关系’。”说的是近半个世纪来干群关系(其实是地方党政与群众的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从“鱼水”到“油水”再到“水火”关系,形象地说明了地方政权逐渐脱离社会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发展过程。

有人将上述趋向归咎于地方干部的个人素质问题。说他们放松思想警惕,从而受到西方个人主义与享乐主义的侵袭,走向腐败之路。有人说是“政治体制”问题,说缺乏有效权力监督的集权体制应对上述倾向负全部责任。在我看来,上述分析,皆为表面、肤浅之词。地方政权脱离社会且凌驾社会之上的强大趋势,或有更为深刻的根源。在我看来,一个政权的经济基础若以第一产业为主导,或说以农业,尤其是小农经济为主导,那么,这个政权便有可能是一个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专制集权性质的。倘使一个政权的经济基础以第二、三产业为主导,那么这个政权有可能采取民主与法制的政体。只有当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时,政治上层建筑方有可能从专制转向民主。关于中国,我们可以下两个判断:一是中国依然处于从传统的小农经济向工商业为主导的现代经济转移过程之中,这个过程远没有完成。二是中国内地的农业经济比重远远高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这就是说,中国的政治权力,尤其是内地农业社会的政治权力,存在着脱离并凌驾社会之上的经济基础方面客观原因。

新中国成立之后直到毛泽东的逝世,由毛泽东发动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之主观目的,在我看来就在于防止或抑制政权脱离并凌驾社会之上的自然趋势。他想以他个人的巨大权威及群众运动的力量,把力求浮上水面并升入高空中的气球揿入水中。他的伟大与魄力在于此,他的失败更耐人寻味。改革开放以来,当我们把全部精力集中于经济建设时,地方公共权力这只气球便自动地冒出水面,它与社会的关系便由“鱼水”关系发展到“油水”关系,甚至发展到“水火”关系的地步。

我们能否找到一条切实有效的途径或方法来防止或抑制公共权力自发地脱离社会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强大趋势?这对我们民族的政治智慧构成了重大的挑战。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安排恰恰是以官僚化、特权化为基础的。儒家学说中的“民本思想”与“为民作主”的思想只指望高高在上的皇权给它们治下的百姓施撒一点阳光与雨露。毛泽东凭借其个人权威与群众运动的力量,虽然暂时将浮出水面的“气球”揿入水中,但“文革”十年的实践证明,社会为此支付了过于高昂的代价。全盘引进西方的民主制行不行?这种随着西方近代工商业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政治民主制虽然能较为有效地防止公共权力的特权化倾向,但在一个有着数千年封建传统且依然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中国社会内能否有效地运行并达到预期的目标,这是大有问题的。绝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先后引进了西方民主制,但其公共权力的特权化与腐败一如既往,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善。除了毛泽东的“群众运动”与西方的“民主制”之外,是否能找到第三条道路或方法以解决公共权力的“脱离”与“凌驾”问题,这是一切关注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思维头脑共同探寻的重大问题。

  1. 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不胜重压的农民负担问题。

任何一级地方财政,总得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养活养好各职能部门的公务人员,二是办公,三是办事。“养人”的目的是为了“办公”,“办公”的目的是为了“办事”,“办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增进社会福利。这个浅显明了的真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误入歧途:一级财政收入不能养活养好一级的公务人员;提高办公条件(盖办公大楼,宾馆,购置轿车,大哥大等)是为了炫耀与攀比;办事只是为了突显个人政绩以求升迁。这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不独以内地为然。但在内地所显示出来的经济、社会与政治后果较沿海地区严重得多。因为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包括少数工商业较发达的内地),一级财政的来源,主要是工商业而非传统农业。农业这块效益低、增长慢的老蛋糕,差不多全部让给农户自产自食了。在工商业极不发达的内地政府,逐年增加的财政支出差不多直接或间接地落到土地、落到农户身上,形成地方政府与农户分食农业这块老蛋糕的对抗局面。一边是分散无组织的承包制小农,一边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有组织、有合法权力的地方政府;一边是农产品的生产者,一边是农业剩余的征收者;一边是成本高、风险大、效益低且难以再做大的老蛋糕,一边是逐年增加的政府集体支出,并按支出的需要操刀分割老蛋糕。征税不足就征费,费款不足,便用罚款。征税成了地方政府的第一财政收入,名目繁多的费成了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收入,至于罚款(尤其是计划生育罚款),差不多成了第三财政之源。此起彼伏的集体上访上告,甚至发展到小股农民骚动,差不多皆根源于此。一个对发展地方经济,保持社会稳定,增进社会福利负有重大责任的地方政府,完全有可能走向它的反面。

任何一级政府,必须把“量入为出”作为该级政府财政的最高原则。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包括村委会)对农民的农业剩余的过度征索,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我们可以采取两条措施:一是将各种税费归为单一的土地税,计亩征收,税率定为十分之一,长期保持不变;二是超过十一率的征索,农户有权拒缴。这两条以国家法律形式固定下来。“量入”既已确定,而后在各级政府内按比例进行分配税款。这样迫使各级政府按“收多少钱,办多少事,养多少人”的原则,进行行政体制改革:一是将各级党政机构与人员切实地精减下来,最好精减三分之二人员,起码得精减二分之一。中小学教员及后勤也需精减。二是大力减少办公费用,尤其是吃喝招待费用,把名目繁多的“达标检查”降低到最低限度。三是改革干部选拔、考核、升迁制度。在乡村两级,可直接给村民以选举权与罢免权。在县级,至少要把评议权、罢免权赋予每一个公民。

时至中午,我结束“演说”,请诸友到校门右侧的酒店去吃饭,算是“答谢”与“辞行”。饭后已是下午2时,原计划是赶到河南大学与河大诸友会面与辞别,但党校诸友谈兴未尽,乃拖着我到校长办公室再开谈局。

下午的座谈,他们一下子向我提出三大问题:一是公有制如何与市场经济结合?二是民主法制建设问题,三是中国到底向何处去?并说,在党校的教学过程中,经常碰到这三大问题,但依现行理论根本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因而希望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承认,我无力解决当代中国所提出的最尖锐、最重大的这三大问题。如果作为指导中国改革大局的现行理论都无法解答这些问题,一介书生的我如何能提供有效的解释呢?我的“老祖宗”曹刿有胆量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我从来就没有这个自信。黑格尔有句名言“密纳发的猫头鹰要到黄昏才起飞”,是说,对一个大的社会过程的认识,要等到这个过程差不多完成之后才开始。我怎么能迫使猫头鹰清晨就起飞呢?说一个大的社会运动可以在一种“正确”的理论指导下完成,我总怀疑这种说法的正确性。人人都说,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但对中国原处何地,现在何方,将欲何往,谁能说得清楚呢?我姑妄言之,诸君姑妄听之。

我从下午3时讲到下午5时,整整谈了两个小时,由于所谈观点十分不成熟,故不加引录。总之,谈到许多业已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但无法给予统一的解释;对各种问题给予一些诊断,但开不出药方。以其昏昏,何能使人聪聪。与开封党校诸友辞别之际,我说出了此次中原之行后的最大隐忧:中国分三步走的现代化追赶战略,如今只走了第一步,但由此而引发的经济、政治、社会及意识形态问题比我们业已解决的问题广泛得多,也深刻得多。改革的“红利”似已取尽,延后支付的成本却高昂得连利息都难以支付。且“红利”与“成本”在社会各阶层中的分配极不均匀,因而潜伏着普遍的怨恨与社会冲突。从内地来看,所谓“大跨度、超常规”的战略已走到尽头,再也走不动了。第二、第三步怎么个走法,令人堪忧。看来,现在应回过头来重新审查我们的以西方发达国家为追赶目标的发展战略:我们追得上还是追不上?我们应不应该去追赶。我们能不能根据我们的历史传统、现实国情及绝大多数中国人最紧迫的实际需要制定一条切实可行的现代化发展之路?现行的追赶战略一到内地几乎成为各项劳民伤财的达标战略,明明连温饱都没有彻底解决的穷人却拼命攀比西方富人的高消费,这种普遍的社会心态总有一天会酿成极大的社会灾祸。”

晚6时,赶到河南大学,设席与河大诸友话别。晚11时,徐兄送我至开封火车站,乘坐160次列车返回上海。河南之行到此虽划一句号,但它留给我的依然是一个问号。


11月20日 “干部交流,浪费汽油”这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