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七 全隋文卷三三

字数:1409

釋彦琮《辯正論》。按參觀《易林》卷論《乾》之《乾》又論《全晉文》釋道安《摩訶鉢羅若波羅蜜經鈔序》。

釋彦琮《通極論》:“行樂公子曰:‘僕聞天生蒸民,剛柔爲匹,……嫁娶則自古洪規……何獨曠兹仇偶,壅此情性,……品物何以生?佛種誰因續?此先生之一蔽也。’”按後世論佛如《全唐文》卷七三八沈亞之《靈光寺僧靈佑塔銘》:“匪媾匪育,孰後爾已?”;胡寅《斐然集》卷一九《崇正辨序》:“使佛之説盡行,則斯民之種必至殄絶,而佛法亦不得傳矣!”;葉適《水心集》卷二一《劉夫人墓志》:“龐藴男女不婚嫁,爭相爲死,浮屠世世記之,以爲超異奇特人也。使皆若藴,則人空而道廢,釋氏之徒亦不立矣!”他如黄宗羲《明文授讀》卷一九陳確《與朱康流書》、袁枚《小倉山房詩集》卷三六《雜詩》第一一首又《文集》卷三五《答汪大紳書》、趙翼《甌北詩鈔·五言古》三《書所見》第二首皆樹此義。清季陳澧《東塾集》卷一《説佛》仍曰:“夫人之情,甘食悦色,愛生惡死,佛亦豈有異焉?而獨矯其情,爲人所不能爲,絶人所不能絶,故曰‘猛’也。且佛非不知人之不能學也,亦未嘗必欲人之學之也。使人人學之,則人類死絶。佛願物之生,必不願人之死絶,明矣”;即趙翼詩所謂:“其教嚴戒殺,物命固長成,却絶男女欲,不許人類生;將使大千界,人滅而物盈。”歷來攻釋,恃爲利器。

【增訂四】《全唐文》卷六三六李翱《去佛齋論》:“向使天下之人,力足盡修身毒國之術,六七十歲之後,雖享百年者亦盡矣。天行乎上,地載乎下,其所以生育於其間者,畜獸禽鳥魚鼈蛇龍之類而止爾!”亦以“人類死絶”爲闢佛之指要。

彦琮託“梵行先生”語“通”此“蔽”曰:“婚者‘昏’也,事寄昏成,明非昌顯之裁範,諒是庸鄙之危行。……豈可順彼邪風,嬰兹欲網?……品物之生,自有緣託,何必待我之相配,方嗣於吾師?”非僅詖詞,直是戲論。不假婚媾,“品物”自“生”,“嗣於”佛法,殆如《西遊記》中之石猴爲行者乎?明季天主教士龐迪我《七克·保守童身》或難以人俱不婚,人類將滅,答曰:“倘世人俱守貞,人類將滅,天主必有以處之”(《四庫總目》卷一二五)。與彦琮之“通”無獨有偶矣。

校記

1951 註 2

Catullus,LXXI,LXXI;

Catullus,LXIX,LXXI;

1961 註 1

ed. C,K. Ogden

ed. C. K. Ogden

1975 11

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譯《長阿念經》之三〇

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譯《長阿含經》之三〇

2042 1

夕余宿手留鄉

夕余宿乎留鄉

2057 註 2

G. Soott

G. Scott

2058 11

近迫鮑氏者,

近追鮑氏者,

2087 -1

子敬每省修書云;

子敬每省修書云:

2096 註 1

ed. NRF,

éd. NRF,

2124 12

喻黄庭堅書法之得“韻’

喻黄庭堅書法之得“韻”

2126 -3

王明清《揮麈餘録》卷三言王稱

王明清《揮麈餘録》卷三言王偁

2132 -6

第三首復用其語;

第三首復用其語:

2144 註 3

J. -B. Labat,

J. -B. Labat,

2148 8

“古今真書之妙無出鍾元常”:

“古今真書之妙無出鍾元常”;

2174 5

猶李商隱《贈柳》;

猶李商隱《贈柳》:

2175 註 1

Marino ei Marinisti

Marino e i Marinisti

2184 3

王世貞《弇洲山人四部稿》

王世貞《弇州山人四部稿》

2201 6

‘傳火乃薪草”

‘傳火乃薪草’

2201 8-9

‘山雲備卿靄,池卉具靈變”

‘山雲備卿靄,池卉具靈變’

2203 -4

‘魂、人陽神也’;魄、人陰神也’”

‘魂、人陽神也;魄、人陰神也’”

2224 5

方傳口訣”:

方傳口訣”;

2256 3

李答《與蘇武書》

李陵《與蘇武書》

2264 -6

匹似阿(門内焱)國之一見不再,

匹似阿閦國之一見不再,

2294 -10

此循無何能徹者。

此楯無何能徹者。

2414 4-5

“儒雅之道,今夜窮矣!’”,

“儒雅之道,今夜窮矣!”,

觀者 OCR、校對2010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三08:05:08

觀者二校2010 年 3 月 1 日星期一22:47:10

ljctt@263.net

感謝書友:哲人王

感謝書友:乾宿雨

重排後記

《管錐編》(全四册)由中華書局初版於一九七九年。一九八二年出版的單行本《管錐編增訂》總計三百零五則,八萬餘字。一九八九年末,作者又完成了《增訂之二》,共三百七十四則,約十萬餘言。《管錐編》第五册一九九一年與讀者見面,收入《增訂》、《增訂之二》,一九九四年又最後完成了《增訂之三》。一九九四年,《管錐編》榮獲首届國家圖書獎。

遵照作者的願望,此次重排,補入了中華版未載的論《高唐賦》的有關内容;將所有“增訂”依完成時間順序納入相關章節,本書的“增訂一”、“增訂二”見於中華版第一、第二册,“增訂三”、“增訂四”、“增訂五”見於中華版第五册(依次分别對應“增訂”、“增訂之二”、“增訂之三”)。希望能給讀者提供便利。

重排本以中華書局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第四次印刷本爲底本,並參照作者在自存本上對部分内容所作的删改、校正,予以修訂。

生活·讀書·新知 三聯書店

一九九九年十月

此次再版,將第一册上下卷和第二册上下卷各併爲一册;各次增訂内容的排版由楷體改爲仿體。我們還訂正了三聯書店初版中少量的文字和標點訛誤,並對增訂的插入位置稍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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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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